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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目标责任书

时间:2017-06-14 05:4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殡葬改革责任书

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垫

江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推进精神文明

建设,公司决定对殡葬改革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现特签订2011年度殡葬改革目标管理

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100分)

(一)建立健全殡葬改革领导班子,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健全制度,明确

职责,并层层签订责任书;领导重视,专题研究落实殡改工作。(5分)

(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垫江县殡葬管理文件选编》和《垫江县殡改宣传资料》,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覆盖率达100%。(5分)

(三)各责任单位无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埋葬、包坟修坟、建大墓、活人墓等违规现象。

(5分)

(四)认真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缔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棺材等土葬用

品的工作,单位责任区域内和单位职工、家属在规定区域内无生产、经营丧葬用品和搞冰棺

出租等现象。(3分)

(五)县城的责任单位职工、亲属死亡后必须到县殡葬服 务站举办丧事活动。单位责任区域内无占用街道、庭院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堂)举办

丧事活动的现象,不得因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10分)

(六)各责任单位要配合有殡葬执法权力的部门(单位)执法,对殡葬活动中的违纪、

违规现象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7分)

(七)配合城管、民政、工商等部门,严肃查处公司范围的殡葬违纪、违规活动。(5分)

(八)公司各单位的干部、职工死亡后,火化率达100%。干部、职工亲属死亡后,必须

按《垫江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如出现其他亲属推诿、阻拦、拒不执行殡葬改革的相

关规定,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解决。(60分)

二、考核办法和依据

(一)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为2011年的殡葬改革考核年度。

(二)年终由公司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逐项进行量化考核。

(三)火化遗体(含本公司人员在外死亡火化的)以火化证明为依据。

(四)各单位本年度死亡人数,以公安户口核定为准。

三、奖励与惩罚

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纳入《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并考核兑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立责任单位:(章)责任单位:(章) 主管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承办人:(签字)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篇二:xx乡(镇)2010年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上塘镇二○一○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 发布时间: 2010-10-28

上塘镇二○一○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 甲方:上塘镇人民政府

乙方: 村(居)委会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

革,强化殡葬管理,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改管理条例》和《永嘉县二○

一○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和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严格实行尸体火化制度,确保火化率达到100%。

2、积极推行生态葬法。

3、杜绝坟墓新建、修复、翻新、刷白等回潮现象。

4、积极响应上级殡葬改革精神,深入开展丧葬陋习整治,严管区内严格执行严管制度。

二、保证措施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为民服

务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主要议事日程。

1、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努力引导群众

破除旧的丧葬陋俗,自觉进行殡葬习俗改革,倡导和鼓励群众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一

次性处理骨灰;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不扰民的丧葬观和不攀比的消费观;了解运

用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严管区范围村(居)应积极配

合相关部门执行严管制度,杜绝违规办丧活动。

2、各村(居)要建立丧葬陋习整治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村委会主任担任

副组长,并配强村级民政殡改信息联络员。

3、各村要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跟踪管理。

4、搞好公益性生态公墓规划建设,积极推行生态葬法。

5、制定并落实丧俗管理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

三、检查考评

镇丧葬陋习整治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各村(居)殡改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

检查结果汇总报镇党委、政府。检查考评与年终考评挂钩(严管区范围村(居)实行专项考

核),对工作不力、完 不成任务的村(居),镇政府将责其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全镇通报,同时追究

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村(居)执一份,镇丧葬陋习整治领导小组存档一份。篇三:2009

年度殡葬改革责任书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

(2009年)

为认真做好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推进我县的殡葬改革,

根据目务院、省、市、县《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殡葬管理目标责

任制。

一、共同目标

(一)加强殡葬管理体系建设。将殡葬管理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相

应的领导和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制定本地区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完善殡葬管理政策、法规;负责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监督、考核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的建葬管理

工作。

(二)加大殡葬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将殡葬事业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确保殡葬

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县《殡葬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殡葬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

等十二部门关于要求全省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实行火葬、简办丧事的请示>的通知》(云厅字[2003]38号)要求,

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殡葬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革除丧葬

陋俗,文明节俭办丧事,辖区内基本杜绝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和丧葬封建迷信活动。

(五)强化殡葬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云监[2005]34号),对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的行为严肃查处。

(六)严格执行《昆明市民政局和昆明市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殡葬改革工作

列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的通知》(昆民殡管[2003]8号),实行一票否决制,对

殡葬管理工作不达标或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单位,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并给予单位领导相应

的处罚。

为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具体目标

(1)认真规划制定辖区内火化区的划定工作,逐年分 步实施火化指标:2009年火化率达到25%,火化区内的火化率要达到100%。

(2)乱埋乱葬治理。从2009年开始,以贯彻《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滇池面山等地

乱埋乱葬的通告》为契机,在每年“清明”、“冬至”重点时段前后,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治

乱埋乱葬行为的专项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民委员会。

(二)考核时间

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

(三)考核办法

1,自查自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自查自评,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殡葬管理工作

自查自评情况和有关材料

报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民政办公室)。

3、审查验收。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汇总考核检查情况,提交乡殡葬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府。

(四)奖惩办法

将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统一纳入县人民政府综合目标进行考桩,考核结果将作

为对各村委会综合考核和村两委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村委会的综合考核评定挂钩。对实施殡葬管理成效突出,辖区内火化率明显上升,殡葬工作突出问题得

到有效解决,殡葬管理目标考核达到95分以上的,乡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殡葬管

理改革工作不力、辖区内火化率没有达到规定指标,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在70分毗下的,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人民政府 (签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 (签章): 年 月 日篇四:2012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新街村委会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做好我村殡葬改革工作,深化殡葬管理和改革,推动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根据《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阳宗镇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水源

地及“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的目标要求,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殡葬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特制

定以下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

一、责任单位:9个村民小组

二、共性目标

(一)加强殡葬管理体系建设,村委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负责各小组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本小组辖区内日常的殡葬

管理工作。

(二)各小组按照村委会制定的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成

立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积极配合镇政府查处辖区内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

(三)设置殡葬管理专职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情况;按时

向村委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送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统计报表。

(四)查处辖区内偷埋乱葬和将遗体、骨灰装棺土葬行为。打击买卖墓地和修坟造墓行

为。取缔辖区内销售、制作墓碑、棺木点。

(五)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11年12月19日前,将政

策告知书发放到户签字表交村委会。),严厉打击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厚养薄葬,促进文明节

俭丧葬新风。

三、具体目标

(一)确保100%的火化率。辖区内的死者遗体全部进行火化,从 2012年1月1日起,实现火化率100%、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

(二)继续加强“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工作。对原有的“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的

坟墓进行植树遮挡。到2012年6月30日止完成昆石高速公路两侧面山片区,实现“见树不

见墓”的目标。

(三)对新增坟墓和“活人墓”一律平毁。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时段: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办法:12月底,由村委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小组进行考核。查阅殡

葬改革宣传图片记录资料、《殡葬改革监督执法队伍名单》、《殡葬改革工作信息员名单》、《殡

葬改革死亡人员登记台帐》、殡葬改革工作月报表。

(三)奖惩办法

殡葬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全村年终目标考核范围,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殡

葬管理目标完成的,将给予奖励,对殡葬改革工作不力,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五、责任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村、组各执一份。 新街村委会(盖章) 组(盖章) 代表: 责任人: 2011年12月15日

2篇五: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 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

墓管理暂行办法》、《农六师五家渠市殡葬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农六师五家渠市殡葬

改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师市的殡葬改革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经师市领导同意,特制

定火葬区各团场、街道办事处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各单位成立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和各基层单位签定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

任书。各团场、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民政科长(民政业务员)为第二责

任人。并结合国家、自治区、农六师有关殡葬法规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殡葬改革管理实施方案。二、2011年火葬区各团场、街道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的重点是:一是有迁坟任务的团场、

街道要认真做好本辖区迁坟前的宣传、普查、动员工作,今年要完成本辖区迁坟总数量的60%。

二是提高去逝者火化率2011年10月以后,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全部实行火葬;一般群众

去世后,要积极倡导火化,火化率要达到百分之七十。三是公墓埋葬率100%。

三、各单位必须将国务院、自治区、农六师有关殡葬法规纳入本单位普法教育、公民道

德教育、年度业务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一同布置安排,使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做

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殡葬业务统计 报表,建立殡葬管理当案,

五、各单位要对本管理辖区的丧葬品生产和丧葬品销售的进行管理。凡生产、销售丧葬

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写申请,经本单位民政科审查后报师市民政局和工商部门审批。严禁

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棺木、墓碑、骨灰盒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六、按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实行百分制,经师市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当年达

到100分的火葬区各团场、街道,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年迁坟率达到60%、火化率50%,公

墓埋葬率100%。其他全部达到责任书标准的奖励人民币8000元;总人口3万人以下,2万人

以上的奖励人民币6000元; 2万人以下的奖励5000元(年迁坟率、火化率、公墓埋葬率每

减少1%扣10分,迁坟率达到60%、火化率达到50%分以上给予奖励)。第一、第二责任人奖

金不少于兑现奖的50%。

七、经师市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年迁坟率未达到60%、火化率未达到50%

的单位,公墓埋葬率未达到100%对该单位第一、第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处以罚

款。

篇二:2014各项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教师签)2

仁怀市沙滩学校

2014年各项目标管理责任书

“行风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文件,做好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要求教职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组织聘请行风监督员,对相关事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纪委监察部门处理。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做到不隐瞒实情,不姑息迁就。

二、学校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和主动参与乔迁、子女升学请客敛财活动,顶风行事者参照相关文件处理。

三、学校教职工一律不能在工作时间内,上娱乐场所聚众赌博或变相赌博,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追究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教职工开设赌场(点)或利用家庭名义开设赌场(点)的,一经发现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四、教师不得利用假期和业余时间,开办各种收费性质的培训班、补习班,违者除没收办班收入外,无条件调离学校,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谁出问题谁承担全部责任。

六、处罚规定参照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七、本责任状由学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按学校安排的远程教育课表认真制作课件,按时组织学生到多媒体教室授课,并填写相关表册;

二、按时参加远教办组织的观看课堂实录活动,并作好笔记,以便检查;

三、每学期至少在多媒体教室听课4次以上,并作好听课记录;

四、期末按时上交远教教育心得体会;

五、完成远教办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格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追究个人责任。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所有教职工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二、学校职工必须持证结婚、持证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和非法拾养孩子。

三、已生育一孩以上职工必须根据要求进行节育管理办法。

四、积极参加属地计生部门和学校开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五、完成各级部门交办的计生工作任务,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职责的,学校将通报并严肃处理。

六、按时妇检,妇检对象在3、6、9、12月的10号前自行到计生部门参加妇检并交妇检证明(间隔一个季度到沙滩技术站妇检一次),如不按时参加妇检,后果自负。

七、学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考核的重要内容,违反计生政策的教职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按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安全、综治、维稳、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教师要从思想上加强认识,对学生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与学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并按时上报安全工作。 二、遵守政法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认真执行相应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学校的安全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不打牌赌博、不酗酒闹事、不吸毒贩毒、不参加“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不拉帮结派,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不与社会上不正派之人交往、不沾染社会不良风气。严禁师生违法违纪和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严禁下河、池塘洗澡,尤其是供居民饮用的水源,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水源污染。不乘坐农用车等无

安全保障的车辆,不追车、打车和爬车。不制造和燃放烟花爆竹,不搞有危险的探险活动。

五、应洁身自好,不拿别人钱物,不惹事生非,不制造各类综治安全隐患事故,不参与一切有安全隐患的活动,随时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和防中毒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总务处切实加强食堂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一律自负,且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六、应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感,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违者责任自负,并将受到处罚。

七、实验室对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严加保管,严禁乱存乱放,防止意外,凡私藏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者,一经发现,学校将严加惩处并上报。

八、协调搞好调解工作,做好单位职工、家属、邻里的纠纷调解工作,调解率达到100%。

九、总务处要加强学校公私财产管理,政教处加大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的各类安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部门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搞好针对性调查研究,搞好档案资料收集工作。

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搞好安全包保工作。

十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仁怀”工作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配合德育处每两月出一期综治内容的专栏或黑板报;开展各种安全、禁毒等活动讲座。

十二、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三、对在此工作中不服从安排、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罚。

十四、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有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启动“六五”普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每个月不得少于二次法规学习,并按要求完善《遵义市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手册》。

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保证个人、家庭成员不贩毒、不吸毒。

二、积极参与禁绝毒品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觉抵制毒品,远离毒品。

三、学习宣传禁毒法规,配合学校和各单位搞好毒品整治工作。

四、远离毒品从我开始,检举揭发吸毒贩毒可疑人员,与毒品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切实摸清学生及家属子女的涉毒情况,有登记、有档案,建立广泛有效的信息和监控网络。

六、坚决贯彻执行禁毒的“五个一律”。对已掌握的吸毒人员一律送戒毒所戒毒;涉毒者一律纳入视线

篇三:2011年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汇报(上半年)

2011年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汇报

天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省老龄办办:

今年3月份,我市在民政暨老龄工作会议上,市老龄办与各县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全年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近期以来,我们采取重点督查和收集汇报材料的形式,掌握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老龄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 全省市州老龄办主任会议后,我们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我市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对全年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市老龄办在赴县区传达省上会议精神和市领导重要批示的同时,督促各成员单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补充了老龄委组成人员,重新制定了老龄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规划同安排、同落实,自觉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确保了各项优待政策规定的落实。为保证县区老龄办负责人全部到岗到位,在我们的联系协调下,秦州区老龄办副主任晋升主任后,又配备了一名副主任;甘谷、张川县老龄办副主任离岗后,县民政局指定了负责人,并申请组织部门任命。市、县区民政部门大力支持老龄工作,有效改善了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市民政局年初给老龄办购置了一台摄像机、一台

照相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台式办公电脑人达到均一台;各县区办公设施面积都能满足工作需要,电脑、打印复印机等自动化办公设备和交通用车工具都能保证正常使用。

二、老龄事业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及时发放落实

去年底,我市以初步估算的60岁以上41.28万人、95—99岁500人为基数,分别按每位老年人每年2元和700元的标准,将老龄事业经费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列入到市财政预算。今年6月份,市上已按实有人数477名、每人700元下拨95—9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33.4万元,待市老龄办重新抽查、审核认定后拨付给名县区;7月初,我们报送了拨付使用老龄事业经费的申请报告,市财政将于下半年陆续下拨。各县区老龄事业经费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都能够按标准落实,在财政预算中按每位老年人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列入了老龄事业经费,90—94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已于去年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500元,将于今年底由县区财政、民政部门下拨给各乡镇。省上下拨2010年百岁老人生活补贴后,我们及时拨付给县区组织发放。今年,我市可望落实老龄事业经费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334.80万元,其中老龄事业经费206.40万元(市财政列入预算的82.56万元、县区财政列入预算的123.84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128.40万元(80多名百岁老人生活补贴10.00万元左右、477名95—9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33.40万元、1700名90—94岁高龄老人

生活补贴85.00万元左右)。为进一步扩大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使其惠及到更多的老年人,结合我市的实际,我们计划从市县两级积累的老龄事业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采取慰问、救助的形式,给80—89岁老人中特别困难的发放生活补助。

三、老龄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日益完善 目前,我市的市老龄委主任由市委组织部部长杨继军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雷鸣同志兼任。各县区老龄委主任由组织部部长或分管民政工作的常委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区长兼任。市老龄办和秦安、甘谷、清水、张川县老龄办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秦州区、武山县老龄办为专职主任,麦积区老龄办主任由民政局副局长兼任;市老龄办副主任吴晓萍同志自去年兼任市民政局副局长,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清水县老龄办各配备副主任1名,甘谷县、张川县老龄办副主任离岗后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工作。6月初,市编委已批准市老龄办下设三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权益科、调研科),市民政局正着手组建各科室、配备科长和人员。市县两级老龄办共有工作人员44名(其中:市县两级民政局局长兼任老龄办主任的5名、副局长兼任主任的1名,老龄办专职主任2名、专职副主任5名、副局长负责工作的2名,老龄工作人员29名),在落实编制、配备人员方面,各县区均达到甘编发?1989?145号文件)规定的4人以上。各乡镇(街道)都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基层民政办公室(站、所)承担老龄工作,有专人具体负责,

县区直属单位、村(社区)都建立了老龄工作组织机构,老龄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级老龄组织对工作职责、管理办法等制度作了补充修改,编制起草了市县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督促检查。3—4月份,我市组织开展了老龄事业和老年人口统计,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41.28万人,占总人口的11.41%(其中:60—64岁的19.0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46.24%;65—79岁的18.5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44.96%;80—89岁的33932人,占老年人口的

8.22%;90—94岁的1816人,占老年人口的0.44%;95—99岁的498人,占老年人口的0.12%;100岁以上的86人,占老年人口的0.02%),无儿无女和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的纯“空巢”老年人3.51万人、城市“三无”老人1465人、农村“五保”老人13617户16084人、老复员退伍军人10476人,占老年人口的15.29%。近几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建国后第一次生育高峰期出生人口即将步入老年,预计2015年,我市老年人口将突破50万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数量不断增大,“四二一”家庭结构使传统的养老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老年人的社会服务需求越来越多,老龄工作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下半年,我们计划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分片、分步对各级老龄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培训,努力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水平。

四、狠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近年来,我市把旧城改造、居民小区建设纳入老龄事业发展

规划,各小区都有老年人活动的固定场地,活动室有牌子、有专人、有制度、有经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免费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开展医疗咨询和体检等为老服务工作有序进行。按照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天水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并将其列入市上与县区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从实施范围、方法、步骤、内容和效果等方面作了安排部署。各县区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保障措施,组织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和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活动的社区数不断增多,社会效果较为明显。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我市决定组建“天水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站”,主要职责、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经费保障等问题已经明确,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从民政局系统抽调的5名同志即将到岗到位,可望在8月份正常开展工作。

五、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推动“银龄行动”深入开展 为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市、县区老龄办今年对辖区老专家、老知识分子重新开展了一次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建立和完善了老年人才信息数据,不断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积极为老年人发挥余热创造条件,动员和引导老年人才参与科技攻关、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高新农业、沼气池建设、病虫害防治等有偿援助服务,组织老年人参加治安联防、交通协管、网吧监督、社区建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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