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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警联动治超

时间:2017-05-12 07:3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关于对辖区路段实施流动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张家口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关于对辖区路段实施流动治超工作

实施方案

由于近期我市所辖高速公路范围内违法超限现象反弹严重,已大大超出河北省对超限控制的百分数(省控3%),为进一步遏制违法超限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现象,巩固治超成果,持续稳定地推进辖区治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部《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支队决定,在辖区高速公路连接线或部分站区(服务区、收费广场)开展治超动态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市统一领导、支队负责、科(室)协调指导、大队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市辖高速公路路面治超工作,确保路面治超工作长期有效、持续稳定地开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重点路段重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严厉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不可解体大件物品的超长、超高、超宽“三超”车辆,到2012年底辖区超限车辆比率控制在3%以下。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违法超限人人喊打的氛围。 从“讲政治、保安全、树形象”的高度出发,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地开展宣传工作,为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营造氛围,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印制宣传单或在高速公路跨线桥、收费站、服务区等地方悬挂标语,也可在高速公路两侧附属设施上书写、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多种平台开展宣传,提示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车辆上路行驶。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新闻媒体,宣传国家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运输的有关规定及方针政策,将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及时向社会各界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取得民众广泛理解和支持。同时,还要深入到沿线厂矿企业、沙场、货物集散地等重要地段发放宣传单,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治超规定以及宣讲违法超限运输的危害性、治理违法超限运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使治超政策深入人心。

(二)狠抓路面执法,严打超限行为。

1、 坚持交通、公安联合治超。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和联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路面联合执法的治超

工作机制。根据职责分工,继续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货运车辆上路,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一次性卸载到位,禁止“只罚不卸”现象。

2、完善流动治超体系。首先要制定严格的流动治超方案并报市治超领导小组批准,经批准后严格按实施方案开展治超工作,全面启动流动治超工作,按规定设定流动治超检测点,保持24小时连续监控。要做到如下四点:一是检测设备到位,结合实际,适时购置增加流动检测设备,大力开展流动治超工作。二是执法人员到位,克服困难,有效解决治超人员及经费的问题,安排足够人员到治超一线。三是执法时间到位,流动检查车辆坚持24 小时运转,执法人员轮班上岗,与固定治超密切配合,使避站绕行的“双超”车辆无空隙可钻。四是巡查到位,在辖区高速公路加强流动巡查,发现疑似超限车辆,立即向流动检测点报告,确保流动治超无处不在。

3、 加大对恶意非法超限的处罚力度。按照我省统一的超限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对恶性超限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车辆,要加大处罚力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上限,处以最高限额罚款。同时对超限车辆坚决实施卸载处理,消除违法行为;对非法从事超限运输行为的企业、车主业户及带车闹卡的不法分子,给予严厉的打击和

处罚。

4、继续实施《超限车辆信息抄报(送)制度》,将从事违法超限运输的超限运输车辆、企业、驾驶人员的信息抄报(送)通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按照各自权限及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还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路面执法查处工作。发现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车辆上路行驶的,除按规定卸载、处罚处理外,还要详细记录超限超载车辆的生产、改装、装卸等信息,把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超限车辆抄送市治超办,由市治超办通报发改、工商、运管、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发改、工商、公安、运管、质监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汽车生产、改装企业、货源站场及司机、车辆所有人的责任。

5、对非法组织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团伙或个人以及以聚众堵车、强行闯关、阻碍拒绝执法检查,甚至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车托”及当事人,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保障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

6、要在保障道路畅通的原则下开展治超检测工作,最大限度地疏导交通,做到治超和保畅的有机结合。

四、治超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重点,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早安排部署,勤督促检查,确保治超工作落实到位。首先支队成立治超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队长担任,主管副支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大队长为组员,办公室设在督查秩序科,主任由科长担任。

(二)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治超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大队及路面治超队负责具体实施超限治理工作,法规业务科提供业务指导,督查秩序科对公路“三乱”及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查处,综合办公室要做好路面执法一线的各项保障工作。

(三)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

1、单轴载货质量不得超过10吨(不含10吨)。

2、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含55吨)。

3、由汽车和全挂车组合的汽车列车,被牵引的全挂

列车总重超过主车总重的。

4、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超限超载车辆处理处罚标准。

1、经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车辆须一次性卸载到位,运输鲜货物品、流体、危险品等车辆除外。

2、车货总质量超过认定标准30%以下的(含30%),处200元罚款。

3、车货总质量超过认定标准30%以上50%以下的(含

篇二: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七台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通过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具体目标:2011年12月底前,市、县(区)运管机构巡查的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派驻监管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率低于4%。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源头公示工作。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规定,做好源头治超的相关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摸底调查工作。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或派驻监管。

(二)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治超行为。在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下,各级运管机构要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及治超管理员、装载员、计重员、开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合法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各级运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经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监管、移送、抄告等源头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档案,根据辖区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抽调业务骨干,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派驻"等多种监管方法,重点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货物过磅单、车辆装载登记表、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装载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货运源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源头治超工作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场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巡查和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为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五)强化路面、源头治超执法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主动与路政管理机构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辖区路面执法查获并反馈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凡属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出场(厂)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按规定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理,并移送、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辖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违规超限超载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货运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备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要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货源单位治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

(七)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并依法处罚。

(八)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

(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市运管处机关、各县(区)运管站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464-839520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七台河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邵洪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田林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云飞市运管处处长

杨志勇市质量技术监管局副局长

柳万喜市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关云飞(兼)。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在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统一联动,加强配合。

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无证照经营的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市运管处:加强对由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场、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运量较大、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

市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辆登记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办理登记业务;配合维护交通部门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配合交通部门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点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2011年10月15日前,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档案和制度。

(二)2011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依法许可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并确定和公布市、县巡查和重点派驻监控货运源头单位名单,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2011年11月底前,完成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和重点单位人员派驻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厂)、站。并将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情况通报其相应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装载源头。

(四)2011年12月底前,配合省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市源头治超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源头治超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三:治超培训领导动员讲话稿

2013年治超培训班上的动员讲话

同志们:

为了加强治超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公司2013年员工培训计划,结合“治超队伍建设年”活动要求,今天我们举办治超业务培训暨军事技能比武。此次活动不仅是加强队伍执法风纪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治超人员业务技能的有效途径。希望同志们珍惜机会,认真对待,以端正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参加这次培训,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下面,就本次培训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参加培训学习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培训学习是治超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

随着治超工作的不断深入,对治超人员的全面发展也有了新的要求,要适应当下工作的需要,就必须加强学习,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措施来解决新问题、处理新矛盾,以转变当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和执法手段,这样才能做到与时俱进,确保治超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培训学习是完成当前工作任务的实际需求。 今年公司按照省局要求对部分检测点进行“一岗双磅”升级改造,导致临近检测点的车流量骤增,对检测点的保畅通、保安全带来较大压力,要求我们治超执法人员要熟悉各

种车辆的检测流程和处臵程序,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大管控力度,保障受检车辆的行车安全,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车辆滞留和道路堵塞。

2、司乘人员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高速公路的服务品质要求也日益加大。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因此,我们治超人员应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将热情服务融入严格执法中,真正做到既要维护好公司的利益,又要保证司乘的利益,对内对外树立起良好的窗口形象。

3、公司打造服务品牌,建设“美丽高速”,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目标的实现,都要求我们要通过学习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执法理念,按照“公开透明、秉公执法、杜绝三乱、服务至上”的要求,做好守护高速的“美丽卫士”。

(三)加强培训学习是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必然要求。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治超管理工作在路产路权维护、文明执法、科技执法等方面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治超人员的一个不当行为损害的不仅是相对人的利益,还有公司多年来苦苦经营的形象,更是对国家赋予我们权力的一种亵渎。【阐述“三乱”行为的危害性及下一步公司对类似事件的惩处力度】因此,我们要通过培训,提升人员职业素质,进一步加强阳光工程建设,推行执法人性化,

真正做到把司乘人员的利益放在首位,杜绝不正之风和以权谋私等现象出现,建立一支忠诚可靠、服务大众、秉公执法的治超队伍,为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奠定基础。

二、统筹安排,科学部署,确保培训活动取得实效。

(一)精心组织,保障有力。

从前期的紧张筹备到今天的顺利开班,我对此次培训活动给予高度关注。从培训的时间、内容以及人员安排、后勤保障等多方面的工作,都做了全面的计划和科学部署。在下一步实施过程中,要求治超办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军训制度、作息安排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理论学习与军事训练相结合,业务培训与技能测试相结合,老师授课与学员交流相结合的要求,把培训活动抓好、抓实。保证培训议程有序进行。

(二)严格纪律,确保质量。

此次培训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仅是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集中培训,也是一次组织纪律性的强化训练,希望参训人员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培训纪律,认真落实培训日程安排,虚心听讲,积极参与,要通过这次活动,切实提高自身的业务工作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三)善于学习,不断进步。

俗话说“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大家要珍惜这次

难得的机会,学员之间多加强沟通和交流,在学习工作中互

相切磋、互相启发,取长补短,集思广益,达到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我们不仅要学会向书本学习,向他人学习,也要学会向实践学习,向真理学习,更要把学习常态化、持续化,而不是停留在口号上,走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联系实际,把握重点,大力推进治超工作可持续发展。

学习的意义重在思考、应用,要带着问题学,有针对性地学,积极主动地把学到的理论、方法、技能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要对照治超工作目标任务抓学习,坚定信心,咬定目标不放松;要对照治超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抓学习,重点探讨如何加强治超队伍建设、如何完善治超应急管理制度、如何深入推进路警联动机制、如何切实提高治超执法效能等问题;要对照政风行风评议整改抓学习,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切实做到执法为民、服务社会;要对照提升综合管理素质抓学习,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以适应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公路事业的需要 。

这次培训的内容丰富,时间安排紧,大家要把握机遇,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真正做到孜孜不倦、潜心钻研、刻苦学习,期待培训之后,我们治超人员的专业理论和职业素养都能得到升华,继而为公司的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预祝本次培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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