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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实施细则

时间:2018-11-09 11:1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考勤管理实施细则A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作为公司考勤管理的执行标准和指导,并作为公司薪酬制度及其他制度的基础。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的全体职工,具体包括各部门经理及由各部门管理的员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由集团考核管理。

第二章 工时制度

第三条 工时制度执行细则

标准工时制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上班。

不定时工时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集团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若因职责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及人员,由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值班、加班、外出活动相关规定

(一)值班

公司领导、部门领导节假日值班和防台值班分别由综合部和安技部负责统一安排,责任部门应做好《值班安排表》的编制及上传下达工作。各部门根据值班需要及时将本部门值班人员名单报负责部门。员工值班依照正常上班规定进行考勤。

(二)加班

1、部门安排员工加班,须通过OA提交加班计划,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员工加班。特殊情况下,在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先行安排并

即时OA录入报备。加班结束后,部门填报《加班审批表》并作为考勤资料的附件提交综合部。

2、《加班审批表》作为考勤及申报加班的依据,部门应如实申报。

3、出差、培训、会议期间出现的延时情况不认定为加班。

(三)外出活动

1、出差

员工出差前须通过OA办理出差申请报批程序,申请材料作为考勤及申报差旅费用报销的依据。

2、外出办事和参加公司活动

(1)部门领导安排员工外出办事或员工因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文体、志愿者活动需要外出的,该部门均需提前通过OA办理员工外出报备程序。

(2)部门领导外出办事,应提前通过OA向分管领导报批。

(3)员工外出原则上应按计划执行,并做好往返两个时间点的考勤信息录入工作。

加班及外出活动均须通过OA提前报批,出差申请通过“出差管理”模块提交,加班和外出通过“请假”模块提交。若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通过OA申报,可以委托中控或他人代为录入

第三章 考勤方式

第五条 员工日常上下班使用考勤机进行考勤;加班、外出活动等无法单凭考勤机进行考勤的情形,结合人工考勤方式进行辅助。

第六条 考勤时间认定

1、考勤机具备全天24小时录入条件。员工上下班(包括值班、加班),

须在约定的考勤点做好考勤信息录入工作并确认录入成功。上班考勤录入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点为迟到;下班考勤录入时间早于规定时间点为早退。考勤录入规定时间点详见第三条(码头前沿考勤点,上班考勤规定时间分别暂定为8:15和17:15)。

2、员工若无法顺利录入考勤信息时,应向班组成员或身边人员求助,若仍无法解决,应立即报告综合部劳工人员,由综合部予以解决。

3、考核标准

(1)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计为第一类迟到早退。

(2)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计为第二类迟到早退。

(3)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 2小时以内(含2小时)计为第三类迟到早退。

(4)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含4小时)计旷工半天。

(5)迟到、早退4小时以上计旷工1天。

(6)迟到、早退当月累计每满3次,除按上述标准处理外,另计旷工半天。

(7)班车迟到,追究班车公司的责任;搭乘班车的员工,经班车司机确认其准点候车后,不再追究相应责任。

(8)公司通知的开会、培训活动迟到、早退计为第一类迟到早退。

4、考勤缺漏处理

部门发现员工考勤数据缺失的,应在考勤数据缺失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综合部提交书面说明,并配合核实该员工当天出勤情况。原则上每名员工每月只限一次,并以办公楼大厅视频监控探头信息为准。

经核实证明员工出勤的,计为第三类迟到早退。逾期未提交书面说明或考勤缺漏每月超过一次的,按缺勤处理。

第七条 脱岗、旷工认定

(一)脱岗

1、上班后未到工作岗位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

2、脱岗时间认定

以本部门能够核实的员工最近在岗时间点为起点,重返岗位的时间点为终点,计算脱岗时间。若在岗时间点无法核实,则以上班开始时间点为起点开始计算。

3、脱岗处理

(1)脱岗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计为第一类脱岗。

(2)脱岗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含2小时)计为第二类脱岗。

(3)单次脱岗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含4小时)计旷工半天。

(4)单次脱岗4小时以上计旷工1天。

(5)当月脱岗累计每满3次,除按上述标准处理外,另计旷工半天。

(6)若有因脱岗造成不良后果的,还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旷工

下列行为属于旷工:

①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到岗;

②考勤信息缺失或资料不完备;

③谎报虚假理由获准休假,事后查明的;

④请假手续不完整或证明材料不齐全;

⑤请假逾期且未及时按规定申请延假;

⑥不服从工作安排而随意不上岗;

⑦擅自不参加公司安排的教育培训;

⑧擅自不参加公司或部门召开的会议。

第八条 部门经理作为本部门员工考勤工作的责任人,应贯彻落实考勤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考勤资料如实、齐全,并承担相应责任。当月考勤资料应于次月3日前(如遇非工作日顺延)提交至综合部。

第九条 综合部作为公司考勤主管部门,负责确保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并做好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四章 请销假程序

第十条 准假条件

1、员工请假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能够确保生产安全及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方可准假。

2、当班请病假原则上应至少提前2小时报告部门领导并通过OA提出申请;若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通过OA申报,可以委托中控或他人代为录入。病假销假时需附上县(区、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院证明及医疗发票。

3、除病假、丧假外的各种假别,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OA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 请假申请经过核准后,假别或请假时间若需调整,员工应向本部门经理说明情况,通过OA先申办销假手续,再重新申办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 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OA进行销假;若需延假,应另再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三条 请假审批程序

篇二: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承接集团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xxx公司全体员工及劳务派遣制员工。

第二章职 责

第三条 人事行政处负责公司的考勤系统管理、考勤数据确认汇总、员工假期的审核、不定期的抽查监督、形成考勤通报并存档,具体由公司考勤专员负责。并根据考勤数据每月5日形成《部门员工出勤汇总表》存档(见附件二)。

第四条 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出勤异常和各种假期的审核与确认,并对本部门人员出勤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公司使用门禁刷卡考勤来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六条 各部门设部门考勤专员。部门考勤专员负责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出勤信息,并配合人事行政处填写考勤与休假表单。

第三章出勤管理

第七条 大神洲公司实行大小礼拜工作制。大礼拜:一周五天工作日、两天公休日;小礼拜:一周六天工作日、一天公休日。

第八条 上班时间依据季节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时间以公司人事行政处通知为准,外派或借调到其他子公司的员工遵守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

第九条 考勤周期:每月1日零时起至月末最后一日二十四时为月考勤周期。

第十条 刷卡规定

1、中、高层主管可免刷卡或免登记出勤信息。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员工,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可免刷卡;

2、因分段外协各部门派驻监造科人员、人事行政处小车班、物资处集配科仍保留纸面考勤,由部门每月正常提交人事行政处,未在盘峙厂区时可免刷卡;

3、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其他员工进出公司必须刷卡,出勤时间以电子考勤数据为准。

第十一条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见附件三:员工请假申请单)。各部门一级主管对经常加班人员每月最多有两天的准假权,按调休对待,不考核工资。

第十二条 缺勤

公司定期导取或抽查的考勤数据,由部门主管进行确认,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缺勤违纪:

1、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延迟15分钟以内到勤并无请假备案的;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以内退勤并无请假备案的;

3、旷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延迟15分钟(含)以上至4小时以内到勤者,或规定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含)以上4小时以内退勤的,按旷工半日论;在规定上班时间4小时(含)以上到勤的,或在规定下班时间提前4小时(含)以上退勤的,按旷工1日论;

4、打卡信息不全并经确认核实者均按缺勤对待,按缺勤时间归类为迟到、早退、旷工;

5、公司定期导取食堂就餐刷卡记录,凡是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用餐者均按“早退”处理。

第十三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旷工:

1、除部门确认的特殊情况,进出门禁不打卡的;

2、未按规定办理请(续)假手续,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的;

3、未办理出勤异常审批手续又不按规定进行出勤的、休假期满未归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接受工作安排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

5、其它经公司认定视为旷工的行为。

第十四条 考勤异常

1、员工因考勤卡遗失、损坏、忘带的,均向门卫借用临时卡,并正常考勤;考勤卡遗失、损坏者须到安全保卫处办理补卡手续;

2、员工因工作或个人事由需要离岗的,1个工作日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并在部门考勤专员处备案(见附件四:考勤异常处理单);超过1个工作日的,均需向人事部门提交出差申请或请假申请,并备案。

第十五条 出差管理

员工出差必须事前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外出员工一律以在人事行政处备案 的《出差申请表》为准。

第十六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

1、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签到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2、在国内或出国外学习的学员一律以在人事行政处备案的《培训申请表》、《出差申请表》为准,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记录出勤。

第十七条 处罚办法

1、迟到、早退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元,扣罚金额按次数累加;月度累计超过6次,年度内累计超过20次以上,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员工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和当月绩效工资的10%,旷工半天按旷工一天扣除金额的50%计算,月度内旷工三天以上者,当月发放舟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以上,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员工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各级主管要严格审核员工考勤记录和请假申请,对于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员工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公司严禁代刷卡行为,对于代为刷卡员工双方主体,均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者,一经发现按照《员工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章休假管理

第十八条 员工休假类型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探亲假、年休假、法定节假。

第十九条 事假

1、员工因事需亲自处理者可申请事假,请事假如其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主管可不予准假。

2、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15天。

第二十条 病假 员工请病假需提供社保定点医院诊断证明或扬帆卫生所证明,经相关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只有请假手续而无相应有效证明的,视为事假。

第二十一条 婚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手续,可按以下标准享有婚假:

(1)公司员工在职内初婚可享受婚假3天。

(2)晚婚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另享受婚假12天。

(3)再婚者可享受婚假3天。

(4)婚假途中交通费自理。 2、休婚假需提供结婚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自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休假有效。婚假为连续假包含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

第二十二条 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员工,可在分娩前后请休产假(该假为连续假包含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

(1)正常分娩的,产假98天(含产前假15天)。

(2)分娩时遇有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4)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假30天。

(5)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50天。

2、男员工可在妻子生育时享受3天护理假;晚育的(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男员工可享受7天护理假。护理假政策按舟山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3、女员工育婴,婴儿不满一周岁的,每天给予哺乳时间1小时,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小时。

4、申请产假,应提交准生证明、出生证明或诊断证明。

5、女员工具体的产假政策按照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及《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修订或出台的新政策进行享受。

第二十三条 丧假

1、员工的父母、子女、孙子女等直系亲属及配偶、岳父母、养父母、公婆亡故,给予丧假3天。员工的叔伯姨舅姑,兄弟姐妹,堂表兄弟姐妹等其他旁系亲属亡故,给予丧假1天。

2、丧假参照探亲假的距离界定,另给予1-2天路程假。

第二十四条 工伤假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 由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在治疗和休养期间,可休工伤假,按国家和浙江省关于工伤假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探亲假

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该假为连续假包含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

(1)在扬帆集团或建龙关联企业服务满一年以上;

(2)父母或配偶居住地在浙江省及上海市以外地区。

2、假期标准

(1)探父母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1次,假期10天,报销1次往返路费。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每4年1次,假期10天,报销1次往返路费。

(2)探配偶

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10天,报销1次往返路费。

3、反探亲规定

享受探亲假的员工因工作需要,经相关主管批准,可选择反探亲。反探亲是指员工因工作不能脱身,父母或配偶(包括子女)来企探亲。

4、路费报销标准

探亲假:已婚员工探望父母、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报销标准,按财务出差报销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普通员工路费标准按火车硬卧、动车和普通客车核算,不包括出租车(火车软卧、飞机票比照标准报销);中高层及主任师以上人员可报销火车硬卧(高层可享受软卧标准报销)、动车、飞机经济舱;路费报销时限为休完探亲假(反探亲假)后一个月内报销。

反探亲:按1人路费报销,报销标准参照探亲假,如公司不能提供住宿的给予100元/天的补贴,补贴天数不得超过员工可休探亲假天数。

5、年度内探父母、探配偶及反探亲不兼享。探亲假不累计,跨年作废。

6、探亲假期含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如探亲距离超过500公里小于1000公里(含),另给予路程假时间1天;探亲距离超过1000公里,另给予路程假2天。

7、关于公里的计算,计算口径为公司所在地与探亲所在地的县城的“公路距离”。

篇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最新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基本定义

◆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第4条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5%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10%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200元,并扣除两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5条 上班时间规定

后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如变动、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

8:00点,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门 店:冬天 一门店7:00—21:00 其它门店7:30-20:30

工作时间以倒班为准,实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内实行每天两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况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打卡,可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后可经领导批准后申请补卡。

第6条 打卡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须按第5条规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专人打开安装有OA考勤系统的电脑,找到考勤打卡界面,进行打卡上岗。

C.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

E.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

F.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G.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7条 处罚标准

A.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发现一次扣罚双方当事人10元。

B.员工要自觉爱护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到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费10元。

C.员工辞职(调离)时要将考勤卡交回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将给予10元的经济处罚。

D.部门主管对补卡审核不严格或包庇,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E.门店不遵守营业时间早关门、晚开门,每发现一次扣罚门店负责人20元。

第8条 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

第9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基层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24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写出事故报告并附医疗鉴定,经劳动部门认定方可确认为工伤。

◆丧假:只限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

◆产假:为了保护怀孕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个月的假期。

第10条 相关规定

◆病假: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假期结束附(旗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病假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处罚标准按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

定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10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个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

第11条 请假方式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全部采用OA系统进行请假申请,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流程》。

附:《请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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