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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医德医风职责

时间:2018-11-09 10:5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医德医风组织机构职责

军队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规定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队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军队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第三条 军队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应当与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紧密结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为军队医疗机构全面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第四条 军队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增强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和各种不良风气侵蚀影响的能力,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第五条 军队医疗机构医德医风教育包括我军性质宗旨教育、军人道德规范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观念教育等内容。

第六条 军队医疗机构医德医风教育应当贯彻积极疏导的方针,坚持身教与言教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采取经常教育、专题教育、警示教育、自我教育等方式,区分层次,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七条 医德医风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持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献身国防医疗卫生事业;

(二) 贯彻党、国家和军队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军队医疗卫生工作的正确方向,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全心全意为部队服务、为伤病员服务;

(三) 以伤病员为中心,对伤病员一视同仁,不分性别、民族、身份、职级,尊重伤病员人格,维护伤病员权益;

(四)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怀和体贴伤病员;

(五)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互帮互学,团结协作;

(六) 严谨求实,奋发进取,对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七)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医谋私。

第八条 军队医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拒绝诊治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就诊的伤病员;

(二) 拒绝对急危重症伤病员进行必要的抢救处理;

(三) 不按伤病员伤病情需要进行检查和治疗;

(四) 收受、索要伤病员及其家属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

(五) 收受、索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的回扣或者提成;

(六) 通过介绍伤病员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

(七) 向伤病员推销自费药品、医用耗材或者以物代药销售、搭售非医疗用品;

(八) 借伤病员名义为自己或者亲友开药、检查;

(九) 擅自在外开展有偿诊疗活动;

(十) 在医疗活动中,不如实告知伤病员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等;

(十一) 违反规定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

(十二) 泄露伤病员隐私;

(十三) 开具虚假证明,涂改、伪造、隐匿、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

(十四) 拒绝执行应急突发事件救治任务;

(十五)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 军队医疗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违反规定对军队和地方伤病员收费;

(二) 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

(三) 设立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转诊伤病员等开单提成项目;

(四) 自制、购进、使用、出售假冒伪劣药品、试剂和医疗设备;

(五) 不按规定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或者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六) 隐瞒重大医疗纠纷或者医疗事故;

(七) 出借出租医疗设施设备给地方人员行医,聘用无执业资格人员行医,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

(八)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军队医疗机构医德医风监督,应当实行单位、科室、部队、社会并举。

第十一条 军队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单位医德医风监督工作。军队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 拟制医德医风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医德医风建设规定的落实情况;

(二) 调解医患矛盾,调查处理有关问题;

(三) 负责医德医风监督员的聘请和举报电话与投诉箱的设立;

(四) 对违反医德医风建设规定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各科室应当设立医德医风监督小组,主要组织医德医风学习教育,督导医德医风制度落实,接受就诊伤病员投诉与举报,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反馈情况。

第十三条 军队医疗机构应当从部队和社会上聘请医德医风监督员,对本单位医德医风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军队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政治机关和业务部门对科室进行考核,每半年将考核结果讲评一次;科室对个人进行考核,每季度将考核结果讲评一次。考核结果记入考绩档案,作为衡量医疗机构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和医务人员调配使用、立功受奖、晋职晋级的重要条件。

第十五条 军队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德医风承诺、公示制度。及时向部队、社会作出医疗服务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民意调查,定期向部队、社会公布医德医风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 对在军队医德医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违反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发生其中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医疗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7月29日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1994年5月21日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军队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篇二:XX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制度及职责

XX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制度

1.医院院长和党支部书记对全院的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全面负责。

2.定期召开医院行风、医德医风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进行工作安排和部署。

3.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定期反馈各自分管范围内行风、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

4.院长要定期听取行风、医德医风建设各项政策、制度、规定和纪律的执行情况,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从严处理,对不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按责任制度规定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5.科室主任为科室行风、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行风、医德医风工作。

6.医院各科室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

7.医院各级各类人员要认真遵守行风、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和纪律。

8.医院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和制度,对于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从严从快予以处理。

9.办公室负责行风、医德医风建设的日常工作,承担行风、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

2.组织落实行风、医德医风教育工作,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4.负责行风、医德医风评价工作。

5.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有效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

篇三:临床科室各级医师岗位职责(最终)

临床科室各岗位职责

一、临床科主任(副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和医务处指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安全、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及持续改进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医院的任务目标,结合科室实际,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领导科室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执业。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防范并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4、领导科室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指导诊疗活动,

5、定时查房,共同组织讨论和解决疑难危重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决定科内患者的救治方案、转科、转院。

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提高科室人员的技术水平。

7、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并督促实施,确保手术安全。

8、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负责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承担临床教学任务。

9、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10、决定科室人员的绩效分配。

11、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12、负责本科医德医风建设及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

13、副主任协助科主任完成以上工作。

二、临床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

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3、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指导本科下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遵守医德规范和行业纪律,廉洁行医,定期参加医德医风考评。

8、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患者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患者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承担临床教学任务及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9、遵守医德规范和行业纪律,廉洁行医,定期参加医德医风考评。

四、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患者的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患者的病历,一般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

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患者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患者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患者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应全面负责,在下班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患者,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患者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患者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9、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0、随时了解患者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

11、在门诊或急诊医学科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医学科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2、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到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轮转工作。

13、遵守医德规范和行业纪律,廉洁行医,定期参加医德医风考评。

麻醉科各岗位职责

一、麻醉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及医务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及时传达贯彻院长布署的医疗和行政任务;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协调配合,完成临床麻醉、疼痛治疗、加强监测治疗与复苏等任务;

4、领导本科医师做好麻醉工作,参加疑难危重病例的术前讨论,对手术准

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指导性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实施;

5、负责本科医师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并提出转正、定科、晋升、考核、奖惩的具体意见。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任务;

6、组织全科医师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方法,搞好资料积累,完成科研任务;

7、领导全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杜绝医疗事故差错发生;

8、确定本科人员轮转、值班、会诊、出诊、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事宜,做好麻醉科与手术室的工作协调,共同完成科室工作;

9、审签本科物品、器材,申请领导报销,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10、负责本科医德医风建设及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

11、副主任协助科主任完成以上工作。

二、麻醉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参加、指导急、危、重和疑难病人的抢救处置工作,担负院内外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任务;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参加、指导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方案提出意见并作出决定,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操作。

4、指导科室的业务学习和“三基”培训。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吸取最新科研成果,引进最新技术,根据本科情况与条件应用于临床,指导临床实践,提高医疗质量;

5、承担教学任务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6、积极开展科学研究;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医疗操作规程。

8、遵守医德规范和行业纪律,廉洁行医,定期参加医德医风考评。

9、副主任医师职责可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三、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指导本科住院医师、进修和实习医师

施行麻醉;

2、承担疑难病例的麻醉处理以及教学、科研工作,完成院内会诊任务;

3、遵守医德规范和行业纪律,廉洁行医,定期参加医德医风考评。

4、其它职责与住院医师同。

四、麻醉科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日常麻醉工作,部分承担教学、科研等具体工作;

2、麻醉前访视病人,参加术前讨论,确定麻醉方案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

3、麻醉中认真仔细地进行麻醉操作,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和用药情况,加强术中监测,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遇到意外异常变化,积极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必要时与手术者共同研究和处理病情;

4、手术后要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ICU),并向值班医师或病房护士交待病情和术后注意事项;术后要及时进行随访。上述交班情况和随访情况要记入麻醉记录单。及时完成麻醉小结;

5、遇有疑难病例或技术问题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6、参加科研和教学,积极开展临床麻醉的研究,参加培训进修、实习人员;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参加麻醉恢复室、ICU、疼痛治疗工作;

9、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人。

10、遵守医德规范和行业纪律,廉洁行医,定期参加医德医风考评。

血液透析室各岗位职责

一、血液透析室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对透析质量负责。

2、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血液透析室的管理规程。

3、负责血液透析室人员安排和责任划分。

4、负责血液透析室的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等。


科室医德医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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