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小项目 首页

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

时间:2018-06-22 来源:创业小项目

篇一:起诉意见书格式范本

﹡ ﹡ ﹡ 公 安 局

起 诉 意 见 书

×公( )诉字〔 〕 号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等),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暂住地),政治面貌,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时间、种类及执行场所)。案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逐一写明。]

辩护律师×××……[如有辩护律师,写明其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名称,律师执业证编号。]

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一案,由×××举报(控告、移送)至我局(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具体为单位或者公民举报、控告、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工作中发现等)。简要写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如接受案件、立案的时间。具体写明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最后写明犯罪嫌疑人×××涉嫌×××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详细叙述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进行叙述。)

(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次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别列举;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述各个犯罪嫌

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分列相关证据,并说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犯罪嫌疑人×××……(具体写明是否有累犯、立功、自首、和解等影响量刑的从重、从轻、减轻等犯罪情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涉嫌×××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以及履行情况,同时可以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此致

×××人民检察院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附:1、本案卷宗 卷 页。

2、随案移交物品 件。

篇二:起诉意见书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公安分局

起诉意见书

刑诉字[2012] 34号

犯罪嫌疑人许稳,男,出生于1991年12月6日,省份证号码340221199112062089 ,汉族,本科文化程度,是安徽省安庆市安庆师范学院大学一年级学生,家住陕西省宝鸡市阜平县平阳镇燎原村28号.因涉嫌盗窃罪,2011年5月12日被我局刑事拘留,经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6月3日被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许稳涉嫌盗窃一案,由王晶与2011年4月22日9时报案至我局.我局经审查,于当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许稳于2011年5月12日被我局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许文涉嫌盗窃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1年4月22日早上许犯罪嫌疑人许文由于前天晚上在校外打了一夜的台球,所以在早上7时许才回到宿舍,在经过312宿舍时看见门没锁就进入了该宿舍,进入宿舍后发现宿舍只有王晶等三人在睡觉,同时看见三台笔记本电脑放在书桌上,由于许稳家境不是太好,同时又沉迷于吃喝玩乐,经常手头紧张.而当天正好许稳身上没钱了,于是临时起了盗窃的意图,在经过一番挣扎后将3台笔记本电脑偷走. 然后回到宿舍将电脑藏于衣柜中.

认定上述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下:报案材料,现场勘查笔录,物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许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犯罪嫌疑人许稳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此致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

安庆市宜秀区公安分局(印) 2011年6月7日

附:1,本案卷宗3卷12页

2,犯罪嫌疑人许稳现羁押于安庆市第一看守所

篇三:起诉意见书范文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19××)44号

犯罪嫌疑人姜××,男,19××年11月10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初中,单位及职业:××市××安装公司工人,住址:××省××市××区友谊街×委×组。

违法犯罪经历:19××年5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5天。19××年11月16日因私藏枪支、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男,19××年5月29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高中,单位及职业:农民,住址:××市××村二组。

违法犯罪经历:19××年8月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19××年7月刑满释放。19××11月16日因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姜××、王××有下列犯罪事实:

19××年6月份,姜××在山东曲阜一黑市上花150元人民币购买一支小口径手枪,于10月底找到王××,预谋到××市抢劫出租车开回本市销赃,王××当即表示同意。

19××年11月16日上午,姜、王二人携带这支小口径手枪及一把尖刀乘客运汽车窜到××市并熟悉了地形。晚8时许,两人在××区××街搭乘段×驾驶的一辆红色拉达出租车(牌号辽D—51087)行至××镇木材检查站附近时,坐在右前座位的姜××拿出尖刀,坐在后座的王××拿出小口径手枪逼住司机段×。姜××说:“快下车,不然宰了你!”。段见状弃车而逃。姜××开车行至××县高官乡安家村大桥时,车轮卡在桥的断裂处,当两人去村里找人抬车时,被前来追捕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姜××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私藏枪支罪、抢劫罪;犯罪嫌疑人王×

×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注:1.犯罪嫌疑人姜××、王××现押于××市看守所。

2.附本案预审卷宗共壹卷玖拾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局长(印) (公安局印) ××年×月×19


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
由:创业小项目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duwu/1134.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