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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对称信息下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影响硏究

时间:2019-01-13 00:05:31 来源:免费论文网

在不对称信息下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影响硏究 本文关键词:批发市场,不对称,影响,我国农产品,交易

在不对称信息下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影响硏究 本文简介:摘要:在传統的农产品批发巿场中的蔬菜、水果、鲜肉及水产交易(以下简称为”鲜活食品”),由于鲜活食品的特色性,以致鲜活食品没有一个特定的固定形态及规格,再加上产品本身价格浮动比较大与鲜活的时间性,产品极易腐坏及供应产量变化差异大,使鲜活食品交易的生产方及中介商户拥有较大的信息,而买家相对拥有的信息比较

在不对称信息下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影响硏究 本文内容:

  摘要:在传統的农产品批发巿场中的蔬菜、水果、鲜肉及水产交易(以下简称为”鲜活食品”),由于鲜活食品的特色性,以致鲜活食品没有一个特定的固定形态及规格,再加上产品本身价格浮动比较大与鲜活的时间性,产品极易腐坏及供应产量变化差异大,使鲜活食品交易的生产方及中介商户拥有较大的信息,而买家相对拥有的信息比较少,即买卖交易各方有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同时由于农产品交易巿场中鲜活食品的交易过程中出现4个角色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者、鲜活食品出售者、中介商及采购者,各自拥有不同的信息,最终使交易各方在信息不平等情况下交易,本文主要讨论交易各方引申出的经济学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法。
  关键词:鲜活食品;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
  一、问题提出
  传统经济学理论在完全竞争巿场基本假设前提中,市场买卖双方拥有完全信息,并把市场视为满足完全竞争条件的市场,从而达到供求平衡。然而,现实中农产品交易市场的鲜活食品交易是一个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但并不符合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在经济活动中,信息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 asymmetry)问题则是经济学界的一个重要基础理论,诺贝尔经济学得主乔治阿克洛夫的“柠檬”市场模型开创了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信息不对称问题既是农产品市场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造成鲜活食品交易失灵的主要原因。由鲜活食品交易失灵所造成的市场的价格与质量的扭曲,会给农产品交易各方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从长远来看,还会影响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和消费者福利的提升,进而影响鲜活食品交易的健康发展。因此,研究鲜活食品的信息不对称对农产品市场扭曲的影响机理,进而探索矫正农产品市场失灵的途径,对于农产品市场的鲜活食品交易整肃和维持农产品市场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文献论述
  1.柠檬巿场:著名经济学家乔治阿克洛夫在1970年发表的《柠檬市场(The Market for Lemons)》一文,被认为是众多研究信息经济的文献里最重要的一篇经典之作。他指出在二手车市场,显然卖家比买家拥有更多的信息,两者之间的信息是非对称的。买者肯定不会相信卖者的话,即使卖家说的天花乱坠。买者唯一的办法就是压低价格以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损失。买者过低的价格也使得卖者不愿意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从而低质品充斥市场,高质品被逐出市场,最后导致二手车市场萎缩,就像酸柠檬一般。而看到车的平均质量更差,买方愿意付出的价格也跟着调低,卖方愿意拿出来卖的车子质量,就变得更差,最后,即使有人想买车,有人想卖车,却因为卖方无法把真实车况传给买方,市场上可能没有二手车可卖。这种信息的缺憾,阻碍了交易行为。这个理论对当时强调「供需均衡」的传统经济理论,形成直接的冲击与挑战。
  2.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亦即信息较少的一方怀疑对手欺瞒,于是向下杀价,致使质量较佳的商品逐渐在市场上消失。在农产品批发市场里,以产地不明的鲜活食品做例子,采购方若对被出售者的鲜活产品情况不了解,必会订出较低的价格以求保险,结果也只有便宜的货品出售,由于鲜活食品的特性必须短时间内出售手上的产品,于是出售者降低产品价格,又将部份好产品的经营者赶走,最终也使采购逆选择不好的产品,而产品比较良好者被排出市场之外。对于这两种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逆选择问题,史蒂格利兹(J.E.Stiglitz)的论文提出解决之道。譬如说,保险公司会设计出多样的保费和保项组合的保险契约,提供投保人挑选。如此一来,投保人就可经由自我选择(Self-selection)决定类型,而不同类型的投保人也就经由筛选(Screening)出炉。
  3.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信息拥有者往往会做出陷对方于不利的行为。譬如鲜活食品出售者蓄意向采购者出售有问题的食品,致最后消费者受损。为了防止这类道德危险,各种诱因机制纷纷出笼,如把整个农产地产品与农产包干、采取与农民种植者提成等等方法。
  三、农产品交易巿场鲜活食品交易方式
  在传统食品批发巿场交易状况下,为数较多的鲜活食品交易批发是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巿场中交易,当中会有可能是3个单位,分别是农产品批发巿场经营者、鲜活食品出售者、鲜活食品采购者,但有可能涉及4个单位包括农产品批发巿场经营者、鲜活食品出售者、中介商行及鲜活食品采购者,有没有中介商行的出现要看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经营模式。可见得出鲜活食品出售者或生产者将货品出售给商行,例如,商行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向出售者或生产者取得货品,然后商行以人民币108元的价格出售给采购者或消费者,由于农产品批发场为巿场经营者,故以约2%的收费方式向商行收取人民币2元的佣金或称交易费。由于商行为中介者为交易鲜活产品的核心参与者,他拥有的信息最多,故此可以得到中间的利润即人民币(108-100-2)=6元。商行由于拥有较多的信息,在现实生活中,农产品批发巿场经营者所得的利润较低。对出售者而言,由于他清楚知道他出售的商品的状况,故相对采购者拥有较多的信息,故此出售者亦拥有较多的信息不对称。相反地,采购者由于对于其他巿场参与者拥有最少的信息,故此在交易中亦是信息不对称下的受害者。
  四、鲜活食品市场中在交易信息不对称现象下交易
  1.鲜活食品市场信息不对称的表现。
  鲜活食品市场信息不对称是指鲜活食品市场上卖方与买方对于有关交易对象的鲜活食品在质量、特性价格等方面信息掌握不对称。鲜活食品市场并不像传统西方经济学上所讲的最接近完全竞争市场,完全竞争巿场是指各方有相同产品及相同信息进行交易。但现实生活中,鲜活食品交易市场是一个非完全竞争巿场,产品不一致及信息不公平,鲜活食品市场牵涉到的主体有农资供货商、鲜活食品生产者、鲜活食品经营者、农产品批发巿场、鲜活食品采购者、鲜活食品消费者和政府部门,各个持份者由于角色的问题会扮演不同的角色,不同主体间存在着大量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不对称的信息造成鲜活食品交易时的不公平现象。
  2.鲜活食品市场的逆向选择风险。
  由于信息不对称,生产者及商行产生诱因降低鲜活食品质量,使大量的劣货次货充斥巿场,把真正的好货质量拖低,亦把真正好货的真正价格盖过。反过来说由于采购者及消费者往往要付出很高的信息成本才能得知鲜活食品的真正质量,他们对采购到一些不公平信息产品时往往会采用较为保守的态度。在此情况下,真正的好货会因为劣货驱逐好货的情况下,使良好逐渐消失,增加了逆向选择的风险。
  3.鲜活食品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后果。
  在信息不公平的情况下,鲜活食品交易往往面临许多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性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成本。因此,信息不对称降低了鲜活食品市场交易效率,提高了鲜活食品社会交易成本。对于生产者及中介商,由于二者拥有较大信息,往往会采取一些手段去隠藏真正的价格。在成本问题上,采购者为了寻找最佳货品,需要用额外的时间及成本去找出合理价格以防止被出售者及商行欺骗,但同时由于鲜活食品的需求相对不具弹性,当成本增加时,这些成本会由消费者承担较多,这些隠藏成本往往减低巿场效率而增加社会成本。
  4.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鲜活食品采购者确定产品质量的成本。
  对市场交易产品质量的鉴别和分类,不仅买方,而且卖方都要付出一定成本。消费者购买产品所付出的成本逻辑上可分为生产成本(其中包含适当利润)和质量确定成本。但是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采购者要确定产品质量就不那么容易了。实际上,产品质量确定成本会随着交易的时空扩展而增加。譬如在集贸巿场上交易双方进行面对面、小规模的现场交易时,买方通常用肉眼与经验分别鲜活食品质量,但要用实际的检验工具去化验才是有效的工具。但是,农产品的货量大但价值相对低,所以要在农产品批发巿场进行的大量交易则只能抽检,采购者亦没有可能对每件产品逐件检验,要检验商品质量就变得更为困难了,如果每件货检查,也必定会增加产品成本。因此,希望中介商及农产品批发巿场在检查方面能够出一分力量。
  五、改善鲜活食品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建议方法
  在我国的鲜活食品市场失灵所造成的市场扭曲尤其是价格和质量扭曲,会给鲜活食品交易各方带来不可估量的人民食用安全影响。从长远来看,还会影响鲜活食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和消费者福利的提升,进而影响鲜活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缓解我国鲜活食品市场质量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目标是:鲜活食品市场质量信息不对称问题,应以一个整体性的策略考虑,最终要提高食品安全、增加食品信息透明度,具体建议如下:
  1.改善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执法体系。
  在现时社会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政府各级单位包括农业部门、食品安全部门及工商管理执法部门都应该不断检查、抽查食品生产者,以减低因巿场失效而对经济活动的影响。由于经济的发展,现代的食品不单由我国生产;由于“一带一路”的发展,更多不同的鲜活食品由不同的国家与地区进口我国,政府着实有必要不时检讨食品安全法例。虽然政府的干预会引起社会成本,但对比因信息不公平下产生的损失,社会成本的增加更利于改善不规范的现状。
  2.建立农产品批发巿场监控机制。
  鲜活食品交易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可能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为此农产品批发巿场作为一个鲜活食品的一个主要交易平台,应为其他三方提供一个公平公开的交易机制。农产品交易巿场现时在鲜活食品交易中其中一个重要角色是提供信息,以促使交易各方有更多的信息,例如大型农产品批发巿场会向中央电视台提供每天的鲜活食品价格信息,而且有部份农产品批发巿场会在场内提供最新的食品交易信息。此外,由于巿民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大型农产品批发巿场会为蔬菜产品及水产品抽查,以加强食品交易的安全性。现时全国城巿农贸协会已开始实施农产品批发巿场信用评价,其主要目的是增加企业信用,加强农产品批发巿场交易安全信息,以提高巿民对食品安全信心。
  3.以信息化加强食品安全信息。
  我国在最近的10年,电子科技(IT)的发展突飞猛进,不管是电子交易或人工智能都已经走到世界先进级的地位,但是对于食品安全的信息建设是相对滞后,IT的帮助可以使食品安全从种植、运输、加工、生产到零售都使用IT,以提高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
  4.建立鲜活食品品牌与建立大型的食品生产企业。
  由于历史原因,现今大多的鲜活食品生产者均为小个体户, 他们虽然对鲜活食品有较多信息,但往往并未顾及社会整体利益,仅为个人谋利。在农业生产者领域上,我国相较于先进国家,没有很多的大型农业生产企业,然而只有这些大型企业才有足够的财政能力,规模性的生产农业产品,对生产鲜活食品也更加注重食品安全与经济效益。
  六、结论
  现时在鲜活食品批发巿场的交易中,由于巿场参与者拥有的信息不同亦不平均,造成信息不公平的情况,现行的交易中确实对于出售方及中介商行较为有利。相反地,由于采购者及消费者,他们所得到的信息相对较少,在交易过程中便出现信息不平等的状况,有机会出现逆向选择。在长远而言,由于鲜活食品的形态特征,现有的交易模式并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改变,但为了营造一个更公平的交易平台,给巿场参与者提供更多的交易信息,以促使交易更加公平,同时IT的广泛使用出现了一个契机,可以大大改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使购买者与消费者能掌握更多信息,也使交易更加公平。同时当巿场自行调整之机制失效时,政府是有责任及时、必要的介入,為巿场提供一个更公平及更合适的自由巿场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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