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1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工作,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关爱,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展落实经常性的政策落实、生活照顾、精神慰藉、扶贫帮困等一系列服务;现就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综合运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等手段,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关怀活动,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生活上得到帮助、精神上获得慰藉,提高这一特殊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帮扶对象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双方或一方为xx镇户籍;
(二)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计办,办公室主任xx凤担任。
四、工作措施
(一)生活关怀
1、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对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计生办要积极申报奖励金,社区、村委会要做好宣传、摸底、上报工作。春节期间优先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应按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根据享受低保的类别发放低保金,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年满xx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应按政策规定分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救助。
3、优先解决住房困难。对居住危房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4、扶持就业创业。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优先帮扶其就业创业。
(二)养老关怀
1、优先安排养老照料。对xx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老人保障范围,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选择居家养老的,优先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健康关怀
1、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由镇政府代缴当年参保资金。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2、开展健康体检。镇卫计办、卫生院每年组织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展一次健康体检活动。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镇卫生院、村医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并定期开展履约服务。
(四)精神关怀
1、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紧急慰藉、圆梦行动、平安保障、亲情牵手、志愿服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提供关怀服务。
(五)生育关怀
1、积极提供技术服务。对于有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免费为夫妻双方开展风险评估、优生检测等再生育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并帮助办理再生育手续。
2、开辟收养绿色通道。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相关科室要简化收养手续,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思想认识,切实开展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
2、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扶助对象信息和配套措施的衔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爱扶助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关怀关爱活动,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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