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规则
为加强全县城市运行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城市运行安全各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力量,提升全县城市运行安全工作,根据县安委会要求,由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成立县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并制定相关工作规则。
一、县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
县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由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网络公司、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中国铁塔xx分公司、宜汽xx分公司等组成。
县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城市运行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明确专业委员会专门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建立工作运行机制。负责城市运行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指导城市运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工作;
2.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工作,分析预判城市运行安全形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研究解决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的重大问题;
3贯彻落实城市运行安全相关的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的城市运行安全工作,对重点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4.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工作的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研究制定遏制城市运行安全领域重特大事故的有效办法和措施;
5.负责城市运行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城市运行安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城市运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燃气行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高空广告和城市桥梁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桥梁、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发改委:具体负责燃气管道长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供水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供水管道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电力线路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中国电信xx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范围内网络线路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中国移动xx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范围内网络线路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中国联通xx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范围内网络线路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网络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范围内广电线路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中国铁塔xx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通信铁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汽运xx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客运场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业委员会监管行业领域城市运行安全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
2.协调成员单位间城市运行安全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3.承办专业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专业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4.做好专业委员会安全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安全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业委员会和市安委会报告工作情况;
5.根据城市运行安全领域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事故通报,提出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7.承办县安委会和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制度
1.不定期召开全县城市运行安全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x次,分上、下半年),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
2.完善专业委员会决策机制,在联席会议上相关成员单位向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会议议题,由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提交专业委员会在联席会议上集体讨论研究,形成会议纪要,报第一主任同意后施行;
3.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省市城市运行安全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县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政策和工作规划;分析全县城市运行安全形势,查找影响城市运行安全工作的因素和隐患,提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分配工作任务;调度、检查前期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建筑施工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专项检查制度
专业委员会组织城市运行安全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三)专题报告制度
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向县安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的同时,报告所在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每年向县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文件签发制度
专业委员会文件由第一主任签发。
(五)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承办专业委员会全体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委员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制度。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定期向专业委员会和县安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每半年向成员单位通报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形势。专业委员会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及时报告县安委会办公室;
4.签发制度。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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