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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惠民政策宣讲稿

时间:2018-06-22 来源:创业小项目

篇一:2016年惠民政策

拜城县卫生计生系统惠民政策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民生问题,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 大力实施卫生民生工程,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启动各项工作,呈现出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实现了“医疗事业得以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卫生计生事业取得喜人成绩。

一、2016年度卫生计生系统实施惠民政策

(一)新农合

1.参合农牧民在县内就诊实行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制,农牧民在门诊或出院后结算就可享受到新农合补偿费用。

2.实行中医民族医药补偿。参合农牧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新农合目录内的中医民族医药、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服务的费用,可在同等补偿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列入补偿。

3.对65岁以上老人(含65岁)和领取计划生育“两证”的夫妇,参合后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可在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同等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对农牧区65岁以上老人(含65岁)又属于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或领取计划生育“两证”的夫妇,可同时享受县级及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零起付和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

4.开展地区、自治区级即时结报工作。县合管中心分别与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康宁医院及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肿瘤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

医院等38家医疗机构签订了即时结报协议并与开展了即时结报工作。进一步方便了参合农牧民在异地出院能够及时得到补偿款。

(二)妇幼保健

1.正常分娩补偿。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参合孕产妇正常分娩(顺产、正常剖宫产、阴道助产),实行免费住院。(因为参合孕产妇如在乡级住院分娩限价800元,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400元,新农合定额补偿200元;如在县级住院分娩是限价800元,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400元,新农合定额补偿400元)。

2.病理性分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参合孕产妇病理性分娩(如发生产前、产时、产后并发症等)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享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后,可报费用中剩余部分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疾病住院补偿标准执行,如参照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标准补偿后不足400元的,按照400元予以保底补偿。

3.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婚前保健作为优生第一站和预防先天性缺陷新生儿的第一道防线。为进一步提高母婴健康、出生人口素质,拜城县启动了免费婚前保健服务项目,根据拜城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拜城县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拜政办发

[2009]108号)的文件精神,对每对免费婚前保健服务费用130元实施了减免,对婚检中发现的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患者建立管理档案,并转介至患者居住点,实行孕前提前监控,并采取免费发放药品等多项干预措施跟踪管理,HIV(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服用率为100%;HIV(艾滋病)感染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人工喂养率达到100%;同时按照国家下发的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项目,为婚检中发现的梅毒患者做抗梅毒监测治疗,目标人群为孕妇及未满18个月的婴幼儿,享受国家相关免费治疗和管理,因此非孕

梅毒患者及男性患者成为管理空白,也是孕产保健工作中的隐形“炸弹”,为了切实做到孕儿保健关口前移,妇幼保健院自2011年8月起,把非孕患者纳入免费治疗和管理范围。

4.高危孕产妇救助机制。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及高危重症孕产妇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保障其安全分娩,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拜城县设立了贫困及高危孕产妇专项救助基金,2016年拨付高危孕产妇救助经费39万元,并下发了《救助方案》,高危孕产妇住院按每例5000元救助,门诊就诊按每例500元救助。

(三)医疗

1.降低县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检查费用。自2012年3月1日执行以来,县人民医院对拥有拜城县当地户籍参加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人员,需做“核磁共振”的患者每个部位收费由500元降低为350元,降低比例为30%。

2.补充商业保险。为进一步健全新农合保障体系,更好地减轻农牧民大病医药费用负担,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更多大范围更高比例的补偿,从2014年起开始新农合保障制度引入商业保险制度,所需大病商业补充医疗参保资金从新农合统筹基金中提取(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筹资额度按照当年新农合基金筹资总额5%的标准提取)上缴地区财政局统一账户管理,不再向参合农民再单独收取。年度内参合患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合规自付费用累计达到10000元以上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拜城县财险公司)按分段进行赔付,赔付比例为75%至95%。

3.脱贫攻坚医疗救助工作:根据《拜城县脱贫攻坚工作协调会议

纪要》(拜脱坚字[2016]6号)制定下发了《拜城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实行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440名符合条件的贫困救助对象按照特殊优惠政策予以报销补偿。在乡级卫生院治疗的起付线为0元,报销比例由95%提高到100%;在县人民医院和维吾尔医院治疗的起付线为0元,报销比例从85%提高到90%,剩余的10%由民政部门承担;对患大病的贫困患者,由民政部门纳入低保兜底脱贫范围。结算方式采取新农合、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进行结算,简化工作流程。

4.实施特殊重大疾病住院补偿。建立健全大病统筹机制,全面推开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甲亢、唇腭裂等22类52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对患有22类重大疾病住院所需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按70%比例报销,符合民政救助对象剩余30%的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来承担,不符合民政救助对象剩余30%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再次予以承担。

5.实施肺结核患者医疗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和《新型肺结核病防治体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精神,进一步防控我县结核病疫情传播和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县制定并下发了《拜城县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参与新农合农牧民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门诊治疗费用按100%比例报销、住院治疗费用按90%报销;城镇居民、职工患者在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具体按照医保规定进行报销;非参加各种保险群众和外来人员患病后在治疗过程中产生费用,由定点医院登记垫付,年终由县财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共同支付。

6.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体现党和政府对艾滋病病人的关怀,控制艾滋病流行和传播,根据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l0年)》、卫生部《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和财政部《艾滋病及抗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管理办法(试行)》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拜城县艾滋病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为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对象为(主动去接受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的求询者;拜城县所属的农牧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监狱、劳教场所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犯人、劳教人员等。减免关怀收费项目: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和HIV抗体初筛检测服务;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为农牧区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及免费CD4T淋巴细胞检查;艾滋病病人遗孤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免收学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应当给予生活救助;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和工作,提供就业技能培训、进行就业指导;监狱、劳教场所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犯人、劳教人员的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按照国家“四免一关怀”有关政

篇二:惠民政策初稿

目录

一、指导思想 ....................................................... 3

二、研究背景 ....................................................... 3

三、研究意义 ....................................................... 4

四、喀什主要惠民政策落实现状 ....................................... 4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4

(二)“五保”供养特殊政策 ..................................................... 4

(三)低保户取暖优惠政策 ...................................................... 5

(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 5

(五)公共卫生计划免疫专项补助项目 ............................................ 5

(六)老城区建房补助、拆迁补偿安置 ............................................ 5

(七)安居富民”工程优惠 ...................................................... 5

(八)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6

(九)国家“内高班” 、新疆区内初中班和内地中职班政策 ......................... 6

五、存在问题 ....................................................... 7

六、相关建议和对策 ................................................. 7

(一)惠民政策出台的科学性 .................................................... 7

(二)深化思想认识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前提 .................................... 7

(三)加强学习宣传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基础 .................................... 8

(四)规范执行程序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抓手 .................................... 9

(五)突出公开公示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关键 .................................... 9

(六)强化监督检查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保证 ................................... 10

(七)建立健全制度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的根本 ................................... 10

结语 .............................................................. 11

如何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宣传好

引言:民生连民心,民心聚民力。执政为民,是党和国家执政的主要方针。2010年以来,中央连续两次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制定了一系列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有利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新疆的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城乡人民的生活。全疆按照中央工作会议的部署,在保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结合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改善民生的方式从借助外部资源向增强内生动力转变。惠民政策事关民生福祉,牵动着广大群众的心。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事关党的威信和执政基础,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015年是新疆第六个“民生建设年”。民生建设对新疆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是凝心聚力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民族团结的粘合剂,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与落实最直接的体现在把好事办好、尊重民意,让政策接地气,解决实际问题,见到实际成效。2015年是喀什市《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十二五时期》喀什市大力实施一系列惠民政策,推进改善民生社会建设,完善社会各项保障体系,要求各族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党的惠民政策的实施,不仅改善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而且在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面对惠民政策资金的范围越来越广、项目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坚决、迅速、全面的落实到最需要的地方、最需要的人群当中,是摆在乡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同样是今后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建设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和对口援疆为契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研究背景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机遇期。喀什地区《十二五规划》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突破点,集中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切实让各族群众得到实惠,举全国之力建设喀什经济开发区的信心和决心,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自觉参与到推动喀什市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各项工作中,为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三、研究意义

近年来,全疆按照中央、区、地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在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得到强化,科技成果逐步显现,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加强,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民生改善工作不断深入。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同时,“安居工程”、“强基惠民”、“民心工程”等一项项惠民举措,让全地区各族人民群众,不论是身在城市,还是边远的农牧区,都能够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惠民政策事关民生福祉,牵动着广大群众的心。如何确保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着力解决惠民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四、喀什主要惠民政策落实现状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7年以来喀什市累计按季及时发放农村低保及物价补贴、临时救助等各项补贴资金近8951万元,受益群众达到19189人。

(二)“五保”供养特殊政策

2007年以来,喀什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各项补贴资金近379万元,受益群众达到678人。

(三)低保户取暖优惠政策

喀市政发[2008]64号《关于加强喀什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喀什市低保集中供热家庭进行50%暖气费减免,2009年至2011年,喀什市累计减免取暖费134.5万元,帮助2201户低保家庭温暖过冬。

(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2006年以来,喀什市累计救助城镇困难居民人数15598人,投入救助低收入家庭资金近4011万元。

(五)公共卫生计划免疫专项补助项目

从2004年起,每年3 -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工作;同年9月对新入学、入托儿童接种进行查漏补种;长年开展麻疹、甲肝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免费补种工作。目前,我市各类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在93%以上,累计投入金额147.61万元。

(六)老城区建房补助、拆迁补偿安置

从2009年起执行本政策以来,全市已发放补助资金227.19万元,共有922户、26281人受益。

(七)安居富民”工程优惠

2011年国家、自治区和深圳市为我市每户补助建房资金2.4万元,2012年增加到2.85万元,深圳市单独援助6942万元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共在9

篇三:新疆惠民政策

新疆惠民政策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自治区将继续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惠民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据天山网12月25日报道,2012年,我区将大力推进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天然气利民等工程建设。将把改善生活条件与解决生活问题结合起来,着力推动安居与富民双重目标的实现;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加保障性住房建设;保持商品房价格基本稳定;继续加大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工程实施进度,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借助塔里木盆地丰富的油气资源,实现南疆三地州和沿线团场城镇全部气化。

将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养;研究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扶持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我区还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统筹城乡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养老保险金标准,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继续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和孤残儿童救助保护工作;采取特殊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水平。

在教育科技卫生事业,我区将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主政策和免学费政策实施范围;加快发展南疆三地州普通高中教育,扩大学前双语教育覆盖面,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计划;加快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全疆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自治区在年初将今年确定为“民生建设年”,实施了22个方面80个民生工程。1至11月,全区各项民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51.1亿元,同比增长61.1%,比去年同期提高28.1个百分点,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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