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小项目 首页

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

时间:2018-06-22 来源:创业小项目

篇一: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告知书

水罚告字〔 〕 号 :

经查,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规定。根据 的规定,拟

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

2、;

3、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日

内到 进行陈述和申辩,

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

你单位要求举行听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 (具体地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要求

举行听证的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 电 话: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填写说明

1、本告知书将事先告知书与听证告知书合并使用,不

再使用两种文书同时告知。符合听证条件的,在告知当事人

陈述、申辩权的时候,一并告知当事人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

权利;如不合符听证条件的,就不必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

的权利。

2、当事人权利:1)一般案件,当事人享有陈述、申

辩权;2)吊销许可证和较大数额罚款的案件,当事人除享

有听证权也享有陈述、申辩权,具体怎样行使由当事人选择。

3、听证条件:水行政处罚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和较大

数额罚款应当使用本文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

利;2)较大数额罚款的确定按照《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

序规则》第二条 “前款所称的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非经

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处以20000元以上的罚款”的规定执行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水听通[ ] 号

根据你(单位)提出的听证要求,本机关决定于年 月 日 时 分,就案在

举行听证,请准时参加。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

本次听证由担任主持人,单位,职

务 。

请你(单位)准时参加。不按时参加听证并且未事先说

明理由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

注意事项:

1、申请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在 月 日前向本机关书

面提出,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2、如提出回避申请,请及时告知本机关;

3、如需证人出席听证,请你(单位)通知证人,并告

知本机关。如有证据材料,请自行带会。

4、请参加听证当事人携带证明本人身份证件;若委托

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前向本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

(印章)

年月日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

定,本机关决定于 年月 日上(下)午

时,在 公开举行 一案的听证。

特此公告。

(印章)

年月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简易程序)水简罚[ ] 号

被处罚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住所地

经查,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

定,以上事实有 为证,依据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你(单位)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银行缴纳罚款(帐号: )。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

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

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处罚人(代收人)签字(盖章)

时间 地点

执法人员签字

(印章)

年 月 日

篇二: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水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基本格式目录

格式一

水事违法行为当场处罚决定书

注:此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归档,第二联送达。

格式二

水事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

注:若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签署意见,必须有机关负责人书面授权。

格式三

询问笔录

(共 页第 页)

询问机关 询问地点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分至时 分 询问人 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执法证件号 被询问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住址

我们是 水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现就 事(案件)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你须配合,并如实回答询问。

问:答:问:答: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询问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询问笔录(续页)

(共 页第 页)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询问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篇三: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阜蒙县水利局

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阜蒙水罚决字〔2011〕第( )号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 性别: 年龄: 地址:电话:

经现场勘察核实,你(单位)未经批准在阜蒙县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非法所得 元;

2、处以罚款 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限接到此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 将罚款交到阜蒙县水利局,逾期不交按日加罚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阜蒙县水利局

年月日


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
由:创业小项目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duwu/13384.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