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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问责体会

来源网站:免费论文网2017-01-31 12:28:46
经典文章

篇一: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

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 国网第十九期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第七组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面对当前反腐败的新形势和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纪委如何落实好监督责任成为纪委是否能够正确履职的重要课题。带着对课题的思考和在本次学习中的收获,我们第七组通过热烈的讨论、深入的探讨,经梳理后从三个方面阐述纪委应该如何落实好监督责任。

一、 准确把握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定位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两个责任”,正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辩证关系,特别是正确把握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对于促进纪委正确履职,促进两个责任互动共进,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一) 两个责任的辩证关系和定位。党委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党委承担的是领导、教育、指导、推动、检查的职责;纪委是在党委的领导下承担监督的职责。在落实两个责任中,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紧密相联的,党委主体责任是纪委监督责任的政治保障,纪委监督责任是党委主体责任

的纪律保障;党委既要承担主体责任,也要支持和督促纪委承担监督责任;纪委既要承担监督责任,也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二) 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对于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做了诠释,他强调了4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二是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三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四是查处腐败问题。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的报告中把纪委的监督责任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二、 当前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面临的困难和不足 根据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和要求,结合当前工作的开展情况,我们认为在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过程中存在着以下困难和不足。

(一) 层级监督方面。受制于当前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存在对同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不到位。一是在企业里,纪委书记的任用与提拔话语权主要在同级党政一把手,特别是行政一把手,因此纪委书记的顾虑大,存在对上级不敢说不愿说,习惯掩盖问题;二是在班子的排序中,纪委书记靠后,对班子其它成员监督也形成一种障碍,存在对同级监督放“哑炮”,不愿得罪人;三是在对下级监督中,由于对纪委书记的测评大多是中层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严肃履责监督怕影响个人评价,有的

纪委书记就奉行“多栽花少种刺”的无原则主义,对下级的监督雷声大雨点小,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二)专业监督方面。一是与职能部门联系不够紧密,获取信息渠道不够畅通,专业监督业务不精、技术力量不强,在“三重一大”决策、财务资金管理、集体企业管理、物资采购和行风建设方面,纪委监督工作多是浅尝则止,监督工作深度不够;二是没有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和财务分析结果等,在某种程度上,企业审计结果、依法治企检查情况和财务数据分析与纪委监督工作存在脱节,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形式监督和处理投诉举报上,多数是看资料、听汇报,对实际情况深入研究较少,监督工作过于片面;三是主动联系外部监督力量和群众监督力量停留表面,没有真正意义上建立良性的检企共建机制和内控机制,没有突出行业预防的工作特点和重点,没有细化和量化的工作指标,监督重点不够突出。

(三)主业主责监督方面。有的纪委由于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主业主责分不清楚,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业务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部分基层纪委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有的

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是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 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途径和措施

(一) 立足“三转”,找准定位,内强素质。

一是转变工作职能,找准工作定位。要将纪委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转变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职能上,抓好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查办案件等主责主业工作。对于不该管的应该交还给业务部门,决不能成为业务部门监督职责的替代者、包办者,纪委要切实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工作不错位。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突出工作成效。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警示教育上下功夫。认真落实新规制度和关键节点提醒制度、违规违纪事件通报制度、廉政事件约谈制度和纪委三项谈话制度,充分发挥好警示预防的作用;二是在监督手段上下功夫,发挥好明察暗访、巡访、信访举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纪委书记报告工作等日常监督、效能监察和协同监督等专项监督的作用,

运用好审计、财务、法律和运营监测等专业监督平台,形成立体监督,强化监督效果;三是在防控风险上下功夫。重点通过建立风险收集、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对关键重要岗位人员交流制度执行的监督,防范岗位风险;四是在执纪问责上下功夫。重点通过严格查信办案对违规违纪事件进行问责惩处,达到对制度和秩序的维护。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队伍素质。一是发挥好纪检干部在作风建设中表率任用,率先执行和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二是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和问责,体现纪委执行纪律的刚性,决不护短,保持纪检队伍的清正廉洁;三是强化纪检干部的专业能力,特别是查办案件的能力建设,培养“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和执行“情况明、数据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工作标准。

(二)聚焦“主业”,强化监督,突出实效。

一是狠抓纪律,强化监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三公消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的监督,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

加强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教育和问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强化纪律的约束性和执行的刚性,

篇二: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一)

近日,中心领导班子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集中开展了“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和《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等相关文章,经过讨论,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而遵守纪律从严治党的核心,因此王岐山同志强调:“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一、明确纪律的内涵。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等。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党员干部成长路上的“安全带”。作为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依章而行,不闯“红灯”。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

二、树立执纪观——“以纪律人”在前,“以法律人”在后

纪律与法律,一字之差。从词源本意上讲,纪律是“以纪律人”,法律是“以法律人”,两者有共性也有不同:

第一,纪律针对特定人群,法律针对非特定人群。纪律是党的组织和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是体现全体国民意志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非党员不见得必须“遵纪”,但却必须“守法”。因此,纪律更具对象感和指向性,纪律缺失的主体责任更明确。换言之,有纪不执,账马上就能算到党组织头上。因此说: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必须把握纪律建设的“树木和森林”,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违法案件,只知法律、不知纪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第二,纪律以个体和组织信仰做支撑,法律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不论纪律还是法律,最终“落地”靠两条: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但法律不以个体信仰作前提,纪律恰恰相反,是公民选择某种信仰后自愿服从的结果,更主要是“自律加他律”的行动。因此,如果党纪不彰、执纪不严,不但是个体的悲剧,也是组织的悲哀,因为个体要为违纪行为付出代价,组织也会被动“买单”,使政治信用和组织信仰受到伤害。

综上所述,如果“错把法律当尺子”,把所有党纪问题都最终归结为法律问题,违纪问题都等到违法后再处置,将在执纪策略、观感和后果上面临极大被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倾向。

三、发扬“啄木鸟精神”。

作为“森林医生”,啄木鸟以“治病救树”为己任,只要发现哪棵树木有害虫,无论害虫潜藏树木多深,啄木鸟都能把它掏出树干除掉,而且从不退缩和放弃。这种勇于发现问题和善于解决问题的精神,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啄木鸟精神”。对于纪检工作而言,“啄木鸟精神”就是要做到严格执纪,及时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纠正违纪行为,只有管住现在违纪的“虫”,才能杜绝未来违法的“虎”。

四、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加强纪律建设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自身建设,作守纪模范

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习纪律、带头守纪律,带头执纪律,牢固树立“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观念,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落实>规章制度的排头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2. 组织党员学习,营造守纪氛围

配合“守纪律、讲规矩”相关活动,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使每个党员、干部时时刻刻想到必须按党的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执行党的纪律。

3.转变纪检观念,做好基层纪检工作

中心作为基层,要将今后的纪检工作重点放在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上。发扬“啄木鸟”精神,经常性开展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要求,坚决反对和认真处理一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最近,通过学习王岐山同志在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辅导报告,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这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遵循的“大逻辑”。

一、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理念上回归“原教旨”,遵循“知行合一”的逻辑。执纪是纪委的本职,纪委的职责就是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党员干部的行为,依纪依规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委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建立更加前沿的防御阵地。为了夯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思想基础,解决一些同志思想认识模糊、对不准表、跟不上趟、行动迟缓无力等问题,我们注重做到“三个深化”:一是深化内涵认知。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促进在监督执纪理念上回归“原教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四、五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形成纪律挺在前面的共识,保证行动坚决有力。二是深化职能定位。进一步强化“依纪”监督问责力度,市纪委机关把案件室统一改称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统一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在原来3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新增加2个纪检监察室,明确了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单位和县(市、区)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坚持用纪律来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找准执纪监督的职责定位。三是深化责任要求。为强化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认知教育和警示教育,紧跟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工作节奏和步伐,3-4月份分5期组织培训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乡(镇场、街办)党政正职共约1800人,进行守纪律、讲规矩专题集中教育培训,并通过以上率下、压力传导的方式,分层、分类、分批培训党员干部10000余人次,促进各级党员干部把纪律铭于心、践于行、习于常,在全市逐步形成了自上而下抓纪律的新局面。

二、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指向上“管住大多数”,遵循“治树护林”的逻辑。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不仅要拔“烂树”,更要治“病树”、正“歪树”,管好“未病之树”,用从严治

党的尺子来“治树护林”,用“全面从严”的纪律要求来管住“大多数”党员,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是把监督的“镜头”对准大多数。将监督检查的重点由领导干部转向普通党员干部,发扬“钉钉子”精神,不间断、高密度地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不放过任何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对不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在全市党员干部队伍中形成了敬畏纪律、遵规守矩,不踩红线、不越雷池的良好氛围。二是将审查的重点瞄准大多数。严格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轻微违纪但未违法的,一律及时审查处理,防止“苍蝇”变“老虎”;对有信访反映但未违纪的,一律约谈提醒,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用纪律手段使违纪者“出汗排毒”、幡然悔悟、回归正道,彻底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只要不违法犯罪,违反纪律是小事”的错误认识,杜绝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的错误倾向。三是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针对党员干部“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现象,我们借鉴足球比赛“黄牌警告两次累计为红牌”的规则,在茅箭区试行“累错重责”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在首次受到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之日起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的,加重问责,给予纪律处分;党员干部3次以上被问责,领导也要受牵连。目前已公开通报典型案件33起,共111人记入“累错重责”档案,真正使广大党员切身感受到,纪律不是稻草人、软约束,而是高压线、硬杠杠,从而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三、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执纪上坚持“一寸不让”,遵循“纪严于法”的逻辑。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不能把执纪退却到法律的底线上,错把法律当作了管党的尺子。领导干部“违法”,必先“违纪”;只有不“违纪”,才能守住不“违法”,才能防止出现两极分化,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现象。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紧握党纪这把“戒尺”,坚持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一是监督关口“前移”。坚持关口前移,让“红灯”亮在越位前,使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钢尺子”真正亮起来、严起来,让一切心存侥幸的人始终对纪律保持高度的敬畏之心,不敢越雷池一步。对那些“违纪已过、违法未满”的党员干部,必须痛下决心,硬起手腕,率先于法律作出反应,及时处理到位,既明“家法”,又护“国法”, 防止其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这既是雷霆手段,也是菩萨心肠。二是执纪标准“从严”。坚持纪律要求从严,监督执纪从严,改进作风从严,制度执行从严,责任落实从严,自身建设从严,着力构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完整链条。坚持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今年春节期间,市人社局原局长孙某被曝在清理办公用房中玩“搬进搬出”游戏,我们不仅对孙某进行免职处理和党纪处分,还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局原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予以追责,在全市上下引起强烈反响。三是问责追究“抓早”。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形成“抓早抓小、治于初萌”的工作态势,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就毫不迟疑地实施纪律审查,动辄则咎,有病马上治。截至4月底,全市共函询党员干部35人次,诫免谈话41人次,初核问题线索395件,同比增长24.6%。立案400件,同比增长100%。县处级干部立案18人,同比增长80%。乡科级立案97人,同比增长116%。市纪委下发5期通报,通报48起典型案件,其中包括12起责任追究案件,达到发现一人、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目标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遵循“破立并举”的逻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破”是为了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立”是为了重构政治生态。“破”就是要高压反腐、剜除毒瘤;“立”就是要遵守规矩、建章立制。有破有立、破立并举,才能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才能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一是在“破”上较真劲。紧盯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攥紧拳头监督执纪问责,横下一条心整治“四风”,“舍得一身剐”惩治腐败,确保党规党纪刚性执行。今年以来,全市仅查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58件。通过严肃执纪,保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形成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二是在“立”上见真章。针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严不实”这个核心问题,建制度、立规矩,推进“不敢”向“不能”延伸拓展,构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长效机制。市委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四难”问题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两个责任”等系列制度,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让权力不能任性。三是在“责”上下真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市委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融入到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之中,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将纪律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硬化,立好“铁规矩”、划好“硬杠杠”。在年初,把市纪委全会参会范围第一次扩大到全市125个乡镇(街办)党委书记,持续传导压力,打通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坚决消除“上面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的不良现象。采取“挨家挨户”与党委(党组)书记个别谈话、座谈的方式,带动市、县、乡三级层层开展面谈1560人次,实现了压力传导无盲区。今年是“问责之年”,抓住执纪问责这个有力的“缰绳”,强化“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党员干部动真格问责追究。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一案双查”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48人,进一步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释放出牵不好“牛鼻子”就要“挨鞭子”的强烈信号。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三)

按照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专栏的通知》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了“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有关专栏文章。通过学习,自己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分析新时期党的建设基本态势与客观要求、自觉运用中国共产党执政与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要让纪律成为高压线,要把笼子通上电”和王岐山书记“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论述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重要论述的重要意义有了进一步认识。“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也要看到,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如果不保持高压态势及时遏制、根治腐败势头,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通上电,势必前功尽弃,只有一以贯之地“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 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让党员干部在面对各种错误思潮时不迷失、不跑偏,在行使权力时不任性、不越轨。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很多腐败分子违法都是从违纪开始的。以前我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发现查处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分子上,缺乏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识,不重视平时的纪律监管,没有正确用好遵规守纪来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缺乏应有的重视,致使一些党员处在纪律“脱管”状态,助长了部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不把纪律当回事,一定程度上造成党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弱化,阻碍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强化纪委本职工作的需要。 “监督执纪问责”是基层纪

委的主业主责。但现在也存在一种倾向,认为纪委重点是查办大案要案,监督到位了,出了事就问责,忽视了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日常管理。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具体执行者、实践者,必须要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大局,回归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业主责,既要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又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党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二是“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重要论述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明确工作方向。“把纪律挺在前面”,是纪检机关深化“三转”,对党章赋予职责的进一步回归。它明确了主责主业,纪委不能无所不管,要紧紧咬住本职,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做到“三个及时”。一是主责主业,及时介入。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体现作为,落实监督。二是监督执纪,及时提醒。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及时点名问责。三是上下贯通,及时联系。及时与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做好“双汇报”,上下沟通,专题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同级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支持。

丰富工作内容。一是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宣传活动,筑牢思想防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完全筑牢党员的思想底线,在机关、各村打造传统文化宣传墙、文化走廊以及各种送文化走访活动,在全街道营造讲道德、守规矩的文化氛围,让传统美德内化于心,使守纪律成为每名党员的自觉行动和新常态。二是纪律约束到位,规范干部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细化“日常行为考核、业务工作考核、民主评议考核”三个一百考核细则,严格执行规矩、纪律,加大对违法家规、国法行为的惩戒,使每个党员心中有规矩、行为守纪律。三是职责分工要明确,建立监督“高压线”。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委发挥立规矩、建机制的作用,纪委要围绕主业主责、协调跟进,各分管领导做好业务工作安排、日常思想和廉政工作监管。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出了问题就要追责,使每名党员干部都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

创新工作方式。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调整工作方式方法,敢担当,善履职,在推进“四个全面”治国方略中发挥作用。一是抓典型。就是要注重问责,改变以往大把抓的方式,开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二是抓细节。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看住公款吃喝、送特产、乱开小工费等一件件小事,以点带面、小中见大,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三是抓结合。要上下联动,在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同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大执纪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利剑作用就发挥出来了。

三是“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重要论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要敢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有很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发现问题,要敢抓善管,能啃硬骨头,把该负的职责切实负起来,把该担的重担切实挑起来,危难之中见真情,危难之时看品格,在工作中真正体现自己的价值、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二是要带头守纪。“己不正焉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要求,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自律,坚决按照党的规矩办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三是要严格执纪。“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必须把严格执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决不能让党规党纪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打虎无禁区,拍蝇无死角”。“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一个鲜明观点。反腐败不定指标,没有限额,毫不留情,绝不手软。

篇三: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心得一:

俗话说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没有纪律就是散沙一盘,古人把规矩当成衡量事物的一把标尺,今天中央提出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活动以来,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党风党纪明显好转,对腐败分子也起到了威慑作用,但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由于长期积压之下的腐败现象无法彻底根除,高压之下腐败分子虽有所震慑,但还在窥测。从查处的案件看,作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都是纪律松弛、规矩不张。只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穿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才能不断强化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对违纪违法问题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实践证明,“破法”必先“破纪”,凡事都从不守规矩开始,落马领导干部无不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小孩子在最初进行一些“破坏性”行为,(如采摘花草)如果大人不及时进行制止,就会被认为所作所为是对的,因而,把错误的事物认为是对的,长此以往就会养成错误的思维方式,人都是在这种惯性思维下养成了不守规矩的习惯,慢慢地渗透到今后的人生道路里。再比如,一名新手司机上路,开始一定是谨小慎微,完全按照交通法规行事,但随着对道路的熟悉和偶尔违章而不被惩处,就认为自己这么做没有问题,进而就能随心所欲地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超速,无视法规,视交通法规于无物,最后酿成车祸,这不是一时养成的恶习,而是日积月累的不遵守规矩造成的,所以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保全自家生命安全的最低底线。一些党员干部违纪之后未被及时惩处,结果从侥幸、害怕变得胆大妄为,最后触犯法律底线。过去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政绩观,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助长了个别党员的侥幸心理,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长此以往就助长了腐败的滋生。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纪律是从严管党、依规治党的重器,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反复适用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达到对消极腐败现象“釜底抽薪”的效果。过去,公款旅游、大吃大喝现象屡禁不止;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难以落实;“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花样翻新;有的党员干部不违规不违纪、不吃请不收礼,但也不干事不担责,消极对待改进作风。解决这些问题,要握紧纪律规矩这把尺子,扎紧党规党纪的篱笆。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党的纪律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和职责所在。把纪律和规

矩挺在前面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监督执纪问责要冲着纪律去。注重抓早抓小,突出执纪特点,充分体现纪律检查的政治性,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使党员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心得二:

有些领导干部居然根本都不把违纪当回事,认为违反纪律只是“小节”而以,不违法就行,真令人咂舌。更有甚者,还有部分领导干部竟然还不指导何为纪律,这是何等的荒唐,都不知晓这些领导干部是如何当上领导干部的,跑来的,还是买来的,还是要来的?

心中无佛,何以信佛?既然都不知道什么是纪律,那么,遵守纪律还有何可谈?岂不是违反了纪律都认为是正确的,心中根本都没有“纪律”这个概念。如此的领导干部也是令人醉了!

不把违纪当回事、不知道纪律为何物,这样的领导干部是危险的,对党和人民存在很大的损害,不能在纪律的约束下行使权力,要么走向腐败深渊,要么成为阶下囚。因为不把违纪当回事,那么权力有容易不受约束,就会放任行使,从起初的小违纪,到后面习惯性违纪,再到最后的违法,损害了党的严肃性,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这些目无纪律的领导干部加以教育,加以惩处,把那些长期视纪律不存在,把纪律当空气的领导干部都加以整治,要纪律的重要性凸显出来,用纪律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无数的贪腐案例表明,不少领导干部成为贪腐分子,无不是从最初的违小纪律,到最终的违纪违法,从而走向囚笼。故要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务必要力挺纪律,把纪律挺在最前面。

对违纪的领导干部要坚决加以惩处,发现一起及时处理,同样实行“零容忍”,不能惩罚了一个又放掉一个。不能放松对干部的要求,更不能放松对干部的日常行为的监督,要把干部遵守纪律加强监督,纳入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日常监督,让领导干部不拘小节,但是要重视纪律“小节”,领导干部忽以是“小节”而为之。

无规矩不成方圆。纪律就是党员干部的规矩,就是加强党的建设的规矩,就是完成党的伟大事业的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力挺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特别是对当下部分领导干部不把纪律当回事、不知道纪律为何物,要让他们看到纪律,懂得纪律的重要性,更要让他们遵守纪律。

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也是今年两会提出“四个全面”之一,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需要领导干部队伍守纪律、不违纪,要让纪律在前面立起来,让领导干部都在纪律的引导下为群众服务,加强干部的纪律日常监督,加强党的严肃性,从而也是减少了违法、腐败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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