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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公务员考试

时间:2017-05-05 06:2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浙江公务员考试公示[湖州]:2014年湖州市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三)

篇二:湖州事业单位招聘:2016下半年浙江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1人公告

湖州事业单位招聘:2016下半年浙江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1人公告

最新招考信息及备考资料请关注: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实时更新。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实际,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共11名,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引进人员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下半年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可登录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湖州人才网查询。

二、人才引进原则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有序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人才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满足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及具体推出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能适应所引进岗位的工作需求;

3.海外留学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应聘;

注: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6年11月22日前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2016年11月22日之前)取得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保费用(即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引录环节。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所涉及工作经历、服务期的计算,截止到2016年11月22日。

4.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0年11月8日至1998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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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宜报名参加: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

与岗位推出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具体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统一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湖州人才网及其他相关政府及高校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11月8日8:30-11月22日16:00。

本次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发送至规定的报名电子邮箱,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视作报名无效。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

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资格初审。对于通过初审的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入围通知书,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电话解释说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引进计划数的2倍。

(四)资格复审

考核前,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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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3年湖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3年湖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中

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3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580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169名;县(区)机关招考338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73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 46名;从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各级机关公务员79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11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所需专业要求和报考资格条件等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湖州人事人才网()

南浔人力资源网()

长兴人事人才网()

安吉人才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全市各级机关:

(1)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1-2015年,依此类推。

3.县(区)、乡(镇)两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各县(区)范围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2013年湖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表》(附件1)。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5.乡镇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6.乡镇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湖州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已退出现役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2013年湖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表》(附件1)。

7. 截至2013年1月4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

2.报考我市各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2013年湖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表》(附件1)。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

6.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上述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

报考上述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7. 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3年1月4日。

8.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一般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在2013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1月4日0时— 1月10日24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1月7日0时—1月10日24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1次。

2.资格初审

时间: 1月11日0时—1月16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 1月17日0时—1月20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1月22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 1月17日0时—1月27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3月10日9时—3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3年1月15 日—1月18日。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各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12日—3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报考市级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A卷;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B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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