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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书评

时间:2016-11-09 10:29:3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活着》读书感想2000字

活着

当第一缕阳光透过床头的纱帘洒在床头的时候,或许你还在睡梦中,当然你也不知道此时又有多少个生命涌动,又有多少人早已醒来,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伴着晨阳,你敷衍了事的解决了自己的早饭,抓起书包,冲进了等车的人群中,伴随着人流,被迫的开启了自己新的一天。或许有人说这样的生活毫无意义,就像永远缩在洞中的蚂蚁一般,但当你客观而冷静的正视一下自己,最好的情况,你也只是一只洞中积极的蚂蚁而已。

从婴儿出生啼哭的那一瞬间到苍颜白发躺在床上与这个世界告别,人的一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但是否这活着的一生,长的深沉,短的壮烈呢?问及有些人这个问题时,有人说是天命,的确,有些人从出生那一刻起便是荣华富贵的生活,而有些人直到与世长辞仍旧是一无所有;也有人说,平凡的一生也未尝不可,我想这便是因人而异了。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伴着霞光,那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牵着那头名叫福贵的牛,在这歌声中,沿着那金色的土路消隐了。他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却因为自己懒惰的性情败光了家产和土地,被迫入伍的他,在战火中感受到了生活的真谛。当他回到被解放的村子后,上帝却又再和他开着大大小小的玩笑,与此同时,曾经赢得自己家产的皮影剧团领班被指为恶霸地主而被枪毙,老天似乎第一次眷顾了他。随后在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运动中,他又多多少少失去了他的朋友、他的亲人。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只能一次次的包含泪水的目睹着自己的儿女,自己的子孙后代离开人世,上帝在这场生命的竞争中,似乎独有的眷顾了他,或许这是对他年轻时造孽的惩罚,或许是老天给予他一次机会,让他感受活着的意义……

文章的字里行间平静而缓和,却在毫不留情的揭露了人间的虚情假意,的确,有时候活着就像一缕阳光,只可惜照在了黑暗无比的冥界。活着是美好的,是具有莫大的意义的,人要肩负着自己的使命而活,但实际上,你可曾知道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终究来,若硬要给人的活着的意义赋予些什么内容,那便是活着本身了。

福贵的活着,在当今来看也只能算少数分子,大多数人还是在压力和竞争下苟延残喘的活着,他们不可求追求不一样的生活,也没有精力去追求,更多的选择的是平凡的活着。但也正是这样的生活,使一些人提出了质疑。

王小波的《工作的人生》中曾有这样一段话:中国人喜欢接受这样的想法:只要能活着就是好的,活成什么样子无所谓。这个想法从一些电影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活着》、《找乐》……我对这种想法是断然地不赞成,因为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就可能活成任何一种糟糕的样子,从而使生活本身失去意义。

人是为自己而活的与人要活的道德,这两种说法我并没有看出有什么矛盾,关键在于:人究竟选择了哪种生活?说为自己是道德,为他人是邪恶,这种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法我不能认同,而事实上也正是我们容易看到不加选择的屈从于一种生活,或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放弃自己的选择的人更容易活的堕落。

相对而言,乔丹.贝尔福特抛弃了所谓的道德,而做出自己对于生活的选择,没有了所谓的“道德”,他活的却精彩,即使那是短暂的。被称作“股市中的罗宾汉”的他曾利用他聪明的头脑,在华尔街打出一片天地,他与合作伙伴操控在内部操控着股票,谋取着巨额利益,31岁时已拥有亿万家产,只可惜因不安于稳妥的生活,他在沉迷毒品的同时参与国际洗钱,使他在5年后锒铛入狱,浮华而刺激生活就此结束。或许短暂,或许没有道德,或许充斥着阴暗的人性,但是他却因自己的决定和行动,选择了一种生活,一种不屈从于社会潮流的生活,拥有一个跌宕起伏令人难以忘怀的人生。

讲到这里,不禁产生了疑惑,我们既没有福贵那样被上帝眷顾的生命轨迹,也没有能力选择像贝尔福特那样的具有挑战性和刺激的生活,我们要怎样才能不使生活本身失去意义?

这问题便指向了环境问题,就当下我们所处的环境,我们人生的每一步,都好像是走在山间的小道上,没有支路,没有选择。父母以他们的成长经历教导我们应该怎样面对以后的生活,当下的教育形式又在以一种方式引导着我们前进,身边的同学朋友所形成的前进轨迹又在以另一种方式诱导着我们,本就是山间狭窄的小路,却又被一分为三,于是我们的生活就好比独木桥一般,孤注一掷,没有退路的艰难行进着,本就是举步维艰的我们又去哪里寻找活着的意义。

有人说不必去真正找到活着的意义,有追求自己向往生活,有为自己活着的心便已足够。我想我只能长叹一口气,的确,儿时我们都还拥有向往未来的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想法渐渐的像被宇宙黑洞吞噬了一般,被消磨着。倘若我们真的为自己而活,我们是不是又能在这个社会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是不是能和谐的融入朋友圈中。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在我们集中精力应对大大小小的考试之后,又要应对社会上的就业压力,我不知道我是否还会有精力去追求儿时内种向往的生活了……

到头来,我着实没有找到活着的意义,但是我最起码我确定,但凡我活在这个多彩斑斓的世上,便绝对不会浪费我的每一天,不会使生活本身失去意义,我会去发现,去尽可能的从身边感受,用时间在血液中流淌的韶华,让活着的本身变得灿烂……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篇二:名著读书心得2000字

名著读书心得2000字

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世界文坛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当我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就被叙述开始时那一行迷人的句子吸引住了:“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从那个遥远的下午到许多年之后的今天,这是一个充满了巨大诱惑的时间与空间。从将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倒叙手法,一下子造成了艺术上的悬念,令人无法释卷。以这样的开始进行叙述,成为世界小说史上的经典之作。相比之下,马尔克斯的另一部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开始就显得平淡了,没有巨大的吸引力。

《百年孤独》让我一直保持着阅读的兴奋。在整部小说中,马尔克斯的叙述出神入化,使我深深着迷。如小说的第七章,在写到霍塞·阿卡迪奥自杀后,他对那股鲜血的流向作了全过程的拟人化追踪叙述,写了近两百字。读来真是独具趣味、令人耳目一新。而在小说中出现的俏姑娘雷梅苔丝白日升天、阿玛兰塔与死神交谈等等情节,光怪陆离的传说成为一种现实的映照。

现实与幻想、传说与神话、直描与隐喻??马尔克斯以极其新颖而独到的叙述艺术,不可思议地创造了一个“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为真”的神话世界,使我们不仅看到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与社会现实,更看到了一个小说大师无限广阔的心灵世界。

川端康成:《伊豆的舞女》

“道路变得曲曲折折的,眼看着就要到天城山的山顶了。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阵

雨已经把丛密的杉树林笼罩成白花花的一片,以惊人的速度从山脚下向我追

来。”第一次读《伊豆的舞女》时,我就感到了川端康成文字的力量,他几乎不由分说地带着我穿过山道和雨水,来到了那个舞女的面前。“那舞女看上去大约十七岁。她头上盘着大得出奇的旧式发髻??,这使她严肃的鹅蛋脸显得非常小,可是又美又调和”。这是一个美丽的舞女,令川端康成眷恋不已。在追随着舞女旅行于伊豆山水间的日子里,我像川端康成一样变得忧伤而又多情。然而,相聚是缘,离别总是难免的。“我的头脑变成一弘清水,嘀嘀嗒嗒的流出来,以后什么也没留下,只感觉甜蜜的愉快。”与舞女分别后、躺在船上的川端康成的泪水让我同样无以自制,那一瞬间,如烟往事中飘逝而去的友情或者爱情纷至沓来。 《伊豆的舞女》在川端康成的小说中,不是最著名的。他是以《雪国》、《古都》、《千只鹤》三部小说代表作获了196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但是,这篇我最早读到的川端康成的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影像,不能忘怀。由此我感到,阅读的第一感觉总是犹如初恋一般固执而难忘的。而事实上,从《伊豆的舞女》开始,川端康成形成了他的写作风格。那种感伤、精致、淡雅而又优美的艺术特色同样是这三部小说的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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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被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

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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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地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

布恩地亚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原本安定的生活转瞬消失,家族命运急转直下。与此相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又有欧美殖民者的入侵。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拉美自身落后的写照:家族成员的乱-伦与拉美文明程度的低下是相通的。面对落后和愚昧,布恩地亚家族不是追求变革,而只是面对过去,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这样不思进取,最终只能导致马贡多的落后,布恩地亚家族的衰败,最后不可避免的被一阵飓风吹光。同样,似乎也在暗示着拉美人民如果不思变革,最后只能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篇三:读后感2000字

读后感2000字

篇一:邓小平传>读后感2000字

最近应老师作业要求我读了《邓小平传》,本意随心读过完成作业,后发现这本书的内容令我大受启发,便静心拜读一遍。这本书总共分为15个章节,它是英国前驻华大使理查德?伊文思于1993年完成的,它采用时间顺序讲述了一位伟人辉煌的一生,以一个外国人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一位“农民的儿子”到“国家领导人”再到光荣退休的革命历程。

邓小平对于我来说是位陌生而又熟知的人,陌生是因为在我>记事时他已经基本脱离政治舞台了,所以对于他的一些事情我不是很了解,而说熟知应该每个中国人都很熟知这个伟人吧。邓小平的名字意味着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并和社会主义的长远发展、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

邓小平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公认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卓越领导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毛泽东曾对邓小平做过这样的评价:邓小平德才兼备,军政皆优,是一位能够“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的非凡帅才。对于邓小平的文韬武略,毛泽东1951年在同一位民主人士的谈话中作了高度评价:“无论是政治,还是军事,论文论武,邓小平都是一把好手。”除此之外,毛泽东也给予了邓小平的八字评价——柔中寓刚,棉里藏针。

邓小平的一生,是光辉的战斗的一生。在70多年波澜壮阔的革命生涯中,他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为中国社会主义的创建、巩固和发展,建立了永不磨灭的功勋。他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最可珍贵的精神财富,成为中华民族振兴与发展的精神支柱。

邓小平能有如此成就与他的性格分不开的,邓小平接受到新旧双重教育,使他的知识结构比较完善,思维方式也较灵活,逻辑思维也比较严谨。这些为他后来的良好成长打下了基础。第二章中“无论置身何处,邓的性格在十六岁和二十一岁之间应该已经形成了。但难以令人置信的是,他如此年轻就变得那么坚强、自信。”在这段中,作者表达了他对邓小平的性格评价,也正是他的坚强和自信,让他在陌生世界里,靠他自己的智慧度过了一开始在国外艰难的求学生涯。在法国,他一边学习西方先进技术,一边勤工俭学。在那里条件很艰苦,他漂泊了许多地方——从马赛到巴耶。在这段时间干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包括在机车上当司炉和厨房帮工,能找到什么工作他就干什么工作。艰苦的生活条件磨练了他的意志,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不论遇到怎样的境遇,他从未放弃。更重要的是,他遇见了共产党,他开始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找到自己的信仰,并相信终有一天他能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抱负。后来遇到了周恩来,在他的影响下,邓小平积极学习马克思主义,进行各种政治宣传活动,也是在这一时期,他拘谨。不耐心的性格消逝不见了,到了1926年,他和伙伴们去了莫斯科,获得了机会,在政

治上进行了深造。

在祖国最需要自己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到内战纷纭的中国。在白色恐怖时期,邓小平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得到了锻炼,积累了丰富的地下工作经验,也形成了他严谨认真、守纪的工作作风。回国后的时间里,邓小平一直颠沛流离,在战火中辗转,亲身经历了共产党从惨败转向全新战略的过程。他在战争中支持毛泽东的战略主张,从此与他形成了一条牢固的政治纽带。在那些血雨腥风的日子里,他为中国带来了光明。

在建国以后,邓小平由于受到四人帮各方面的陷害和诽谤,一次又一次地被党排挤出去,被下放到农村去改造,经历了“三起三落”。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理想,而是边工作边思考中国的问题,为中国的命运而担忧,就是在这种环境下,邓小平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理论。他的哪一次'起'不是升至人生巅峰,哪一次'落'又不是跌至命运的低谷。他每次的“落”都是因为他坚持真理,从不向谬误低头;而每一次的“起”,他都会尽心竭力为革命胜利、祖国富强、人民>幸福而勤奋工作其不屈不挠的精神让人敬佩。没有索取,只有奉献,甚至在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后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改变,这不仅让人想起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他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体现了伟人的风范和崇高的精神境界。

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设计师,在他的带领下,中国共产党以郑重的态度,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纠正自己的失误,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式做出科学判断,成功的走出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中,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外交以及祖国统一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即>邓小平理论。他还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我们坚持走这条道路,二十几年来中华大地发生巨变,社会主义事业欣欣向荣,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国家总体实力上了一个大台阶,国际地位和影响空前扩大和提高。

正如作者在结论中写道,关于邓小平有些人会认为他过大于功,但绝大多数人会认为他功大于过。邓小平同志以开辟社会主义建设新道路的巨大政治>勇气,开创了今天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局面。他“三落三起”所彰显的胸怀、智慧和意志,都可以给我们以深刻而永恒的人生启迪。

邓小平是真正坚定的马克思义理论的实践者。纵观其一生,无论局势多么复杂险恶,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政治上一直坚定地拥护真理,拥护党和人民利益。做实事,讲真话,不唯上,不唯书,不搞个人崇拜,不搞一言堂。他为中国后来数十年改革开放,放开手脚摸索在新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谋求和平发展的和民族强盛,创造了思想和制度上的环境。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社会主义重振雄风,再造辉煌,开辟一条希望和成功之路,为人类解放事业做出历史性的重大贡献。

篇二: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2000字

最近两周重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收获颇多。为什么说“重读”?因为我在大三

期间曾经看过一遍,现在想想,不过是走马观花而已。如今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在重读此书之前,我特意上网搜索了一下“如何读书”,搜索结果颇丰,但选择愈多,迷茫越大。经过思索再三,我比较喜欢韩愈的读书方法。现摘录一段,如下:

先记下这本书有多少篇,内容主要讲什么。再记下其中的要点是什么;还要写出自己的看法,写出自己的意见。除此之外,还摘出其中精彩的话,说出自己的看法。

依照韩愈的读书方法,对富兰克林的生平事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中的精彩语句让我爱不释手。现在想起来,读好书应该反复读,读出趣味来,读出自己的感悟与看法。

《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共有四篇。第一篇主要写富兰克林年少时如何自学成才以及个人事业的发展;第二篇讲述了富兰克林本人对读书的乐趣、道德圆满计划的实施、日常生活的时间分配计划表;第三篇写富兰克林苦学多种外语、如何热心开展公益事业及对自然科学的贡献;最后一篇因他未写完就撒手人寰,只是介绍了他本人的第一次外交使命。

富兰克林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手中所得到的一点钱全都花在了买书上,有时一本书是在晚上借的,而必须在次日一早送还的,他经常振作精神读到深夜。他从十二岁到十六岁的全部生活就是工作和阅读学习,对知识的如饥似渴、对周围世界强烈的认识愿望、对现实的感悟都促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而且深深影响他以后的思想和道路。想想自己小时候虽然有一段时期特别喜欢看书,但终究因考试分数决定自己的升学前程而放弃了课外书里的美好世界,转向了枯燥、令人生厌的教科书,压抑了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时间来感悟现实。现在想想,自己不会独立思考和不会写文章,也就不奇怪了。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富兰克林青年时期,主要事业是开办印刷所,他的勤劳高出他同行中的任何一个人。当人们已经就寝时,他在工作;当邻居们起床时,他也正在工作。这样的勤劳赢得了他人的信任与尊重,同时也有了口碑,也就有了影响力,同时为他的事业添加了一份助推剂。在青年时期养成的良好习惯,将会极大地影响他以后的生活道路。如此说来,在青年时期,我们应该选定最佳生活之道,习惯会使我们快乐无比。在做事业的同时,他也犯过很多过错,然而他积极思考,从中吸取教训。他制定了一个道德圆满计划,希望无论何时过着没有错误行为的生活。悖理的习惯必须废除,良好的习惯必须获得和确立,这样才能把握牢固了、始终如一的正直举动。以下就是他的道德圆满计划,值得每一个人效仿和借鉴。

这些道德习惯最好不要同时实行,以免分散注意力,而是应该每次只抓住一条去实行。当掌握一条,然后再进行下一条。在我看来,青年时期就做出如此优秀的计划来当终身的信条,着实不易,若要整个人生都遵守,就更加难上加难了。我们应该学习并效仿他的这种终身道德圆满计划,以达到有意义的目标,而不是朝三暮四,变化不止。有一点,必须提到,他自学了多种外语,比如,法语、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拉丁文,并且可以流利用外文谈话,阅读外文书。我们在佩服他的同时,也应该为自己敲响警钟,不是么?

此外,富兰克林还是一个非常愿意与人交往的人,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有浓厚的兴趣,竭力想理解和认识一切。他喜欢与聪明、有学识的人会见,同有趣的人交谈,这是他毕生最愉快和有益的消磨时间的事情。还有一点,就是他的公德心,他认为城里的巡夜制度缺乏规矩,就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提出要改变这些不合理制度的现象;他还组织了“联合救火会”,为居民提供了有效的防火方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人,看到生活中不合理的、需要改进的,就想办法,并且付诸于实践。

读完此书,我们应该汲取书中的营养,用于自身的需要,伴随自己以后岁月的成长。我相信,以后的道路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指导会变得更加清晰明了;以后要面对的困难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事迹而不再让我们畏缩不前;以后的心灵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缩影会变得更加的美丽。

篇三:围城读后感2000字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着名的讽刺小说大家。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钱钟书1910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着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

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奸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着。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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