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司增资协议书
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于年月 日在 签署:
1. 【 公司现股东】,为中国国籍之自然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身份证号:
2. 新股东,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3. 新股东, (以下简称“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4. 有限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甲方、乙方、丙方、及 公司在下文中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鉴于:
1. 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号:,公司现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RMB 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RMB 万元),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 ,公司现法定代表人: ;
2. 甲方和是 公司仅有的两个合法的现股东,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
3. 为增强 公司实力、扩大经营规模,各方一致同意将 公
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万元(RMB 元)元增加至人民币(RMB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丙方根据本协议认缴。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
1.1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 公司”指 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
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号: ,公司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RMB 万元),公司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 ;
(2) “公司章程”指于 公司现股东签署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
记的日期最近的公司章程。
(3) “出资日”指依本协议第3条的规定,丙、丁方缴付首期新增
注册资本之日期。
(4) “增资完成日”指丙、丁方根据本合同第3.3条缴付最后一期
新增注册资本之日期。
(5) “原 公司注册资本”指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日期最
近的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的、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资本;
(6) “ 公司净资产”指本协议为3.7条的目的,而确定
的 公司净资产,该等资产之价值将构成本协议约定增资中甲方和乙方对合资公司的出资。
(7) “增加注册资本”或“增资”指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增加 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将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万元(RMB 元)增加至人民币(RMB 元),新增加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RMB 元)。
(8) “新 公司注册资本”指本协议3.1条所述 公司的注册
资本,该注册资本为原 公司注册资本和新增加注册资本之和,即人民币(RMB 元)。
(9) “ 公司债权债务”指出资日之前, 公司已经实际发生
并已经确认其数额的债权债务,该等债权债务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10) “ 公司未披露债权债务”指合资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
前, 公司的债权债务,该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经营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产生的任何政府处罚与罚款或者欠付税费款,而且该等债权债务并未列于本协议附件,丙方对该等债权债务并不知晓或未向其披露。
(11) “股权”指股东在 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
实际投入的注册资本数额占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在本协议中,股权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12) “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日期最近的 公司
章程中载明的公司的股东,即本协议甲方、乙方,并且甲方、乙方分别持有 公司 %、 %的股权;
(13) “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及各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
之其他文件。
1.2 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1.3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规定或有特别规定,用于本协议
的术语应与合资合同中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第二条 各方陈述和担保
2.1 每一方特此各自向其他方陈述和担保,于本协议签订日和出资
日时:
(1) 其拥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而
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
力、授权和批准,不存在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
下义务的情况。
(2) 其已向其它各方透露其所持有任何政府部门的或来自任
何政府部门的、与本协议所预期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一切
重要文件、说明及资料,而且其以前向其它各方所提供
的任何文件并无在重大事实上有任何不真实的说明。
(3) 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
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
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
政府调查;
(4) 其在本协议内的陈述与担保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合法、
有效。
2.2 公司现股东甲方特此向乙、丙方陈述和担保,于本协议签
订日和出资日时:
(1) 其是 公司合法的现有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所持
公司股权的法定和完整的所有权,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
文件;
(2) 其所持 公司股权没有和不涉及任何抵押权、质押权、
留臵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3) 其已就本协议约定的增资,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
程的规定,促使 公司股东会作出同意增资的股东
会决议。
2.3 公司特此向乙、丙方和合资公司做出以下陈述和担保,
于本协议签订日、生效日和出资日:
(1) 其是依法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声誉的独立法人;
(2) 其拥有所有其全部资产的法定的和完整的所有权,资产没
有和不涉及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3) 其资产都是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运作,对资产运作有实质
性影响的信息已向丙方披露;
(4) 在本合同签订日和出资日期间,其不应在未经各方书面同
意下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臵任何资产,亦不应承担或签订
任何新的实质性的合同或承诺或以任何资产作抵押、质
押、留臵;
(5) 其所有帐簿和记录(包括税务记录)均已适当地和一致地
保存,已向有关机构支付所有适当的款项和呈交报表,并
不知悉在此方面有任何可能的纠纷,并且该等帐簿和记录
都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正确完整记录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进行的任何交易情况。
(6) 除已向乙、丙方披露者外,其没有任何其它投资承诺或介
篇二:增 资 协 议
增 资 协 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 日在 签署:
甲方(原股东):
乙方(投资方):
丙方:(目标公司):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2.目标公司丙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3.乙方,是一家根据 法律设立的公司,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4.甲方是丙方目前唯一的股东。
5.协议中各方同意以丙方增资的方式增加注册资金。
甲方及乙方已同意认缴丙方的增资额,具体将按照交易文件的条款执行。
上述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共各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定义和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意义:
1.1 本协议,指本《增资协议》及各方就本《增资协议》约定事项共同签订的补充协议和相关文件。
1.2 交割,是指乙方依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对丙方增资的认购。
1.3 交割日,是指交割完成的日期。
1.4 协议各方,是指本协议的所有各方;协议方,是指协议各方中的任何一方。
1.5 过渡期,是指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1.6 工作日,是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节假日以外的时间。
1.7 本协议标题不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1.8 本协议中所提及的中国法律应包括中国有关机构公开颁布
的所有全国性和地方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提及的法律应包括不时对其进行的修改和变更。
第2条 投资的前提条件
2.1 各方确认,投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义务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协议各方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内容。
(2)本次交易取得政府部门(如需)、丙方内部和其他第三方所有相关的同意和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协议项下的增资事宜。
(3)甲方已经完成在本次丙方增资过程中认缴的出资;甲方已出具文件放弃优先认购乙方所认缴的丙方的增资额的权利。
(4)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修改章程并经丙方所有股东正式签署,该等修改和签署已经乙方以书面形式认可。
(5)丙方已同有关政府部门签署了有关协议或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并据有关协议或批准文件的内容是乙方认可的。
(6)丙方及甲方已经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信息。甲方与丙方承认乙方签署交易文件是依赖于包括上述披露信息在
内的事项。
(7)过渡期内,丙方未在任何资产或财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权利负担,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丙方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处臵其主要资产,也没有发生或承担任何重大债务(通常业务经营中的处臵或负债除外)。
(8)过渡期内,甲方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乙方股权或在其上设臵质押等权利负担。
(9)过渡期内,甲方与丙方不得对丙方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做或同意做任何改变(依照交易文件所做的改变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或允许第三方认购丙方的注册资本或给予第三方认购丙方的注册资本的选择。
(10)过渡期内,采取、允许他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动,而此等行动或非行动将导致产生重要的义务(与项目有关的义务除外);及采取、允许他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动,而此等行动或非行动可能排除,延迟或严重影响交易文件中的交易的完成。
(11)丙方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丙方将维持如本协议签订之前一样正常进行其经营;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保存和保护其资产。
2.2 若本协议第2.1条的任何条件在交割时因任何原因未能实现,则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行使乙方所拥有的法律救济权利。但是如果乙方不行使其上述任何权利,并不意味其放弃上述权利和救济措施(包括索求赔偿的权利)。
2.3 如果在交割之前,因不可归责于甲方或丙方的原因使丙方的财务状况、偿还能力、营业额、收益率、前景或声誉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则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解除本协议,但乙方无权就此类事件的发生索求赔偿。
2.4 甲方和丙方共同及分别的向乙方承诺他们将尽最大努力以使第2.1条中所列的条件在合理可行的期限内尽早得到满足,最迟不超过本协议签订后的 个月以内。
2.5 除非协议各方另行书面约定,如果以上条件在本协议签订后的 个月以内未得到使乙方满意的满足,那么本协议将自动终止,协议各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条 增资额的认缴
3.1 丙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RMB),并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全部缴清。
3.2 协议各方同意对丙方增资,增资总额为人民币
篇三:增资扩股协议书(推荐范本)
增资扩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其中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
2、丙方是一家 的公司;
3、丙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公司。甲、乙两方愿意对公
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以上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公司中文名称: XXXXXX有限公司
住 所:
第二条 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 注册资本为:XXXX 万元
股本总额为: XXXX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三条 公司增资前的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认购股份 占股本总数额1
2
第四条 审批与认可
此次丙方对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四条 公司增资扩股
甲、乙两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第五条 声明、保证和承诺
各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乙、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甲、乙、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甲、乙、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六条 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 注册资本为: 万元
股本总额为: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七条 公司增资后的股本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认购股份数 占股本总数额% 12 3
第八条 新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
1. 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
2. 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九条 新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 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按本协议足额认购股份;
2. 承担公司股东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章程修改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对“×××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一条 董事推荐
甲、乙两方同意在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使得丙方推荐的X名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 股东地位确立
甲、乙两方承诺在协议签定后尽快通过公司对本次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完成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一切必备手续,尽快使丙方的股东地位正式确立。
第十三条 特别承诺
新股东承诺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地位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 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丙方有权在通知甲、乙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本协议项下的增资: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
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乙方有权在通知丙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合同后,除本合同第十五、十六、十七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4、发生下列情形时,经各方书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至股东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各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五条 保密
1、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增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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