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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巡察工作的体会及建议

时间:2016-10-13 17:36:2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巡察检查工作的几点体会

巡察检查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根本。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最为重要,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前提。对一项工作的开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提高内外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了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队伍素质高是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关系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因素。再好的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和措施都要靠人去执行。巡察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检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成员除了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外,还有较高政治素质。要照章办事,公正严明,谦虚谨慎,踏实工作,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不偏不袒,不遮不掩,如实反映,才能较好地完成巡察办交给的巡察任务。

三、前期准备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前提,"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巡察工作也是如此。巡察前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针对被巡察单位情况,制定巡察工作方案,二是调阅被巡察单位的相关文件,如被巡察单位的报告、纪检工作、组工会议的报告,前一年的工作总结和当年的工作计划,一些重要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等会议记录。有关的资料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的自然状况、纪检部门对违法干部的查处情况等。三是请纪委、监察局有关科室

介绍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请组织部门介绍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结构状况和班子成员的有关情况等。实践证明,制定方案、调阅资料、听取情况是巡察工作前期准备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前提。

四、客观、公正的报告成果是巡察工作的灵魂巡察工作人员主要通过和大量人员的个别谈话来了解巡察对象的成绩和经验,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能够发现问题和不足。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谈话对象往往讲优点多,谈缺点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少。即使谈问题也往往是浮光掠影、蜻蜓点水。这就给巡察工作人员了解巡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面对这种情况,要求巡察组的同志首先要树立和蔼、可亲、可近的形象,要善于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谈话氛围。其次,要仔细认真地倾听对方所讲,善于听出弦外之音。还要学会掌握谈话的技巧,善于启发和引导谈话对象讲出他们想讲的心里话。

巡察工作中,明察和暗访也是了解真实情况的一种方式。明察是在被巡察单位的精心安排下进行,一般只能看到正面和积极的一面。而暗访则由巡察组自己安排,在时间、地点和人员的接触上可以自由的选择,因此,往往能看到一些真实的现象,听到一些真实的情况,将所有的个别谈话记录和在明察暗访中了解到的情况由表及里地进行分析整理,去粗

取精、去伪存真,归纳出客观真实的若干问题作为巡察成果。

五、落实整改是重点。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达到改进工作和提高工作质量的目的是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而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是巡察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落实整改的情况。被巡察单位应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正确对待,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巩固巡察检查的成果。

二O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篇二:对履行监督职责 提高巡察效果的几点体会

对履行监督职责 提高巡察效果的几点体会

开展巡察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巡察工作的成效不仅关系到巡察工作在党的建设中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也关系到巡察工作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的影响,关系到巡察工作本身生命力。

一、健全和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实现巡察工作规范化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基础

按照总行党委要求,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党委于2005年至2007年,对辖区所有35个中心支行和1个事业单位(北戴河干部休养院)巡察一遍,收到了良好的巡察效果。在巡察工作开始前,分行党委为全面贯彻人总行党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党委巡察工作试点,学习借鉴其他分行经验,并根据巡察进展情况,不断修订、细化和补充、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规定。三年巡察工作,先后修定完善了《巡察工作操作规程》、《巡察组工作报告制度》、《巡察工作档案管理规定》,设计了统一格式的《征求意见函》,规范了巡察组走访的内容。并根据巡察工作对《巡察工作操作规程》未涉及的或巡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天津分行都结合工作实际补充制定新的制度或办法加以规范。如针对巡察人员来自辖区多个单位和部门,为了便于管理,制定了《巡察组人员管理办法》、《巡察人员鉴定制度》和《巡察工作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2007年,为了确保中心支行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又制定和实施了《巡察工作回访制度》,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推进了巡察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也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抓住巡察工作重点,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关键

在巡察过程中,面对千头万绪的情况,巡察工作组和巡察工作人员如何抓住重点,下工夫把应该搞清楚的情况搞清楚,以免分散精力、顾此失彼。天津分行严格执行人总行巡察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并结合天津分行辖区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对五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监督贯彻执行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要求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做到三个围绕:一是围绕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的政策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围绕被巡察单位执行货币政策工作的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围绕被巡察单位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改革,支持促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推进现代化支付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反洗钱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二)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监督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主要对被巡察单位党委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三)以自身建设为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班子建设提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同时,还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监督检查选拔干部原则、程序、标准落实情况。

(四)突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

(五)把加强内部管理作为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管理水平。主要对解财务管理、基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集中采购等群众关心的、腐败多发环节或内容进行监督检查,考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管理能力。

突出了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增强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以及“一把手”的党性修养、基本素质、协调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也能够作出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分析和评价,为分行党委全面了解和使用干部当好了参谋。

三、突破巡察的难点,客观公正德判断,是提高巡察工作效果的重要方法

巡察工作的基础工作就是要了解重要而真实的情况,但这也恰恰是巡察工作的难点。因此,一定要全力解决这一难点,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材料,从而作出客观判断、公正

评价,这是巡察工作取得成效的前提和根据。

1、做好巡察准备,及早进入工作状态。为此,天津分行巡察前一是要精心组织选调巡查工作人员,从人事、内审、财务等各个部门,抽调年富力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巡察工作。二是巡察开始前,组织巡查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认真学习中央、中纪委以及总行的法规、文件,学习总行领导的讲话、指示精神。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尽可能多地了解和收集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使巡察工作组对被巡察对象做到初步了解到。四是巡察组结合被巡察单位的实际,制定一个比较完善的巡察工作计划安排。

2、做好巡察谈话,发现并查清重点问题。巡察谈话使巡察查找和发现问题的关键和难点。一是巡察谈话必须认真把握政策,既要客观地了解该单位的全面情况,又要深入细致地发现存在的问题。二是巡察谈话注意把握重要的情况和线索,要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中,关注“重点内容”、“重点人”、“重点事”。三是适当扩大谈话面积,通过大量的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为此,天津分行从2006年的巡察开始,原则上不再集中召开座谈会,而是扩大个别谈话的范围,提高个别谈话人数的比例。做到了中心支行领导班子成员和同级干部的谈画面100%;中心支行机关的中层干部和支行的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的谈话不低于其总人数的80%;与中心支行机关的一般干部(含离退休人员)的谈话率不低于20%。通过改进方法,使被谈

话对象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谈话的谈话氛围也相对轻松,提高了谈话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一做法深受被巡察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欢迎。

3、做好全面分析,对被巡察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被巡察单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判断、评价,并且准确、深刻地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是巡察效果的最终体现。为此,天津分行一是在巡察结束时,巡察组长与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实地交换意见,特别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取得对方的认可。二是分行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反馈意见。三是分行党委授权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到被巡察单位反馈分行《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意见的函》,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落实。四是根据分行党委研究决定,由党委成员到其他联系行,结合民主成活会与个别问题较突出的同志进行谈话。五是重视巡查成果的运用,分行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全辖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六是发挥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业务管理职能作用,督促辖内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七是实行巡察回访制度,即分行巡察办公室派专人跟踪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这些做法引起了被巡察单位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措施,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落实。有的被巡察单位还成立了整改领导小

篇三:巡察工作的步骤方式

巡察工作的步骤方式

一、巡察的时间:一个单位集中巡察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左右,包括启动、集中谈话、分散巡察的时间。

二、巡察的主要程序

1、 准备工作:

(1)设立巡察组意见箱;

(2)设立并公开巡察电话;

(3)张贴巡察预告(由巡察组提供);

(4)悬挂动员会会标。

(5)其他事项。

2、 巡察见面会。

(1)时间:一般一个小时左右。

(2)主持: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

(3)人员:巡察组人员,领导班子全体人员。

(4)议程:巡察组长介绍巡察组成员并讲话;单位

主要领导作情况介绍;班子成员作表态性发言。

3、 巡察动员会。

(1)时间:一般两个小时左右。

(2)会标:荣昌县XXX(单位名)巡察工作动员会。

(3)主持: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

(4)人员:巡察组人员,单位全体职工、所属或所

在地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单位离休干部和曾任实职领导在本单位退休干部、部分市县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5)议程:巡察组长介绍巡察组成员并讲话(巡察

的时间方法步骤程序内容和要求);单位主要

领导作情况介绍(近年或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人事制度等情况)并表态,对职工提要求;巡察组副组长主持民主测评并作填表说明。 4、 开展巡察。

(1)个别谈话。对象:一、二级班子全体成员、退

居二线的副调研员、所属或所在地企事业单位负责任人、村居总支或支部书记、部分市县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离退休干部。内容:巡察涉及的主要内容。

(2)走访。由巡察组根据巡察需要确定走访对象。

(3)查阅。查阅党委会议记录、财务资料(根据巡

察工作需要选择)。

(4)座谈。根据巡察需要,召开各类别的座谈会。

(5)专题调查。根据掌握的情况和群众反映,需要

专题调查的进行专题调查。

5、 反馈意见。

巡察告一段落,县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巡察汇报。通过后,将巡察意见反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被巡查单位收到巡察工作反馈意见后,应及时召开党委或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切实整改落实。

6、 回访。

(1)时间。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意见后的第二年或第

二年以后,如确有必要也可以在当年开展巡察回访。

(2)方式。一是召开班子座谈会,听取巡察工作反

馈存在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书报汇报,并开展座谈。二是走访查阅。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走访和查阅资料,察看整改落实情况。 7、 结束。回访后,该单位的此次巡察工作结束。

三、 巡察的主要内容。

1、 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执

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工作部署情况。 2、 班子建设情况(包括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3、 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情况。

4、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 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主要是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6、 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

7、 个人重大报告事项的情况。

8、 其他需要巡察的情况。

四、 巡察的主要方式。

1、 召开会议。

2、 个别谈话。

3、 走访。

4、 查阅资料。

5、 专题调查。

6、 意见反馈

7、 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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