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医院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时间:2016-09-24 00:15:1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为坚持以德治院、以法治院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类人员的行为,强化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细则。

第一章:奖励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或集体,经科室提议或主任提名,经办公室研究给予奖励:

一、参加社区服务中心的两个文明建设,有改革创新精神,在职代会或日常工作中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献计献策并做出显著成绩者,视贡献大小给予100元—1000元的奖励。

二、在科技兴医方面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本社区空白,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给予1000元—5000元的奖励。

三、维护社区服务中心正常工作秩序,爱护公共财务,防止事故发生,使医院和人民群众免受重大损失的见义勇为者,给予100元—500元奖励。

四、在参加区内突发事件抢救中,为医院争得荣誉,酌情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五、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堵住重大差错,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500元-1000元。

六、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市、区以上荣

誉称号每人分别奖励500元、300元;(上报有具体要求,就高不就低)获主管局、院级荣誉称号者,每人奖励100元;锦旗100元;(上级有文件就高不就低)表扬信20元;拒收红包,按红包金额的30%奖励(同一患者同时发生以上情况时,按最高标准奖励)。

七、为维护社区服务中心的信誉,忍辱负重的、视情节给予50元—100元委屈奖。

八、关心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非岗位工作人员,在后勤保障、器械、物质供应中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为社区服务中心节省资金及在财务管理中堵住千元以上重大漏洞并及时追回欠款者,给予200元奖励。

九、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结合自己临床工作经验撰写的、体现一定价值的国家论文奖励200元、省级论文奖励100元;积极向新闻媒介宣传报道社区服务中心好人好事、有价值的新闻,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成果等信息的。按国家、省、市、区、主管局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

十、参加区内和社区服务中心内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取得前三名的适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处分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扣款、缓聘、解聘技术职务处理,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一)、医德医风违纪处理

1、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者,无论任何理由扣100元;对患者生、冷、硬、顶服务态度不好、推诿患者,造成患者或家属向上级机关或社区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上访者,扣300元,同时向患者及家属赔礼道歉,并写书面检查。拒不执行者或后果严重的待岗。对被新闻单位曝光,严重影响社区服务中心信誉者扣半年绩效工资、并给予岗上待岗。

2、对不赡养双方老人,造成老人来院上访或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者,坚决予以岗上待岗,发给政府最低生活费,余下工资做为养老费交由老人处理,直至老人来院满意为止。

3、对收受、暗示、索要服务对象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经查实,除退还全部钱物外,扣300元—1000元。并视情节给予调离现岗位、岗上待岗、调离岗位待岗。对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者,除退还吃请全额外,扣参与吃请者每人100元,接受吃请二次,岗上待岗。

4、私收费、非法行医人员,视认错态度发给大连市最低工资、岗上待岗1-3个月处理,再次发现停签劳动合同。

5、编造假病历、出具假诊断书,假报告单、假病情证明等假医疗文书及私自收取病人费用者,经查属实,扣当事人一个季度绩效工资,认错态度不好给予岗上待岗、待岗处理。

6、违反转诊规定,私自外转病人,介绍病人做检查并收取介绍费、好处费者,或检查、处臵不收费送人情者,一经发现没收非法所得,扣当事人一个季度绩效工资,认错态度不好给予岗上待岗处

理。

7、借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开“乘车药”私卖药或介绍到院外购药,谋取私利者,扣一个季度绩效工资。二次以上,给予岗上待岗或待岗处理。

8、对“三不合理”现象一经被医保或农保中心检查发现,扣1-2个月绩效工资。科室负责人扣1-2个月岗位津贴。

9、各科室、同事之间工作不配合、互相拆台、互相打架,在院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给社区服务中心造成损失者,扣主要责任者一个季度绩效工资,没有绩效工资者扣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岗上待岗。

(二)、违反医院着装规定的处理

1、不服从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着装规定,在工作岗位中衣帽不整,不佩戴胸卡或佩戴不规范,工作时间临床医护人员过于浓妆艳抹、戴直径超出1.0厘米耳环和戒指,不着护士鞋,扣50元。不及时处臵患者打手机或玩手机、电脑游戏者,扣当月绩效工资。

2、穿白大衣上街,扣当月绩效工资。

3、违反无菌科室管理着装规定,发现一次扣责任者50元。

(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处理

1、不坚持每日清扫三次、每月一大清扫的卫生清扫制度、地面不洁(单位责任区内有5个以上烟头或其它果皮纸屑等)、室内桌椅物品零乱不整、墙面、暖气、门窗有污渍灰尘,每一项扣责任人50元;院级检查卫生发现问题三次,扣科室负责人一个月岗位津贴;

市区级检查卫生发现问题扣责任者当月绩效工资并扣科室负责人三个月岗位津贴;发现患者往室外扔垃圾,扣科室100元,工作人员乱扔垃圾扣100元。如因地点分不清责任的由几个所在科室共同负担。

2、在诊室、病房、处臵室吸烟、大声喧哗、秩序混乱,一次扣100元,扣科室相关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

(四)、违反会议制度的处理

1、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院内外会议、活动,一次扣50元;违反会议纪律看报纸杂志、交头接耳讲话、吃瓜子糖果,一次扣20元。

2、各部门使用大小会议室前后,不整理桌椅,清扫卫生,每次扣主办人50元。

二、医院管理违纪的处理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为基层服务中,不按时完成上级布臵的工作任务,不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不及时督促检查工作的,团结协作差、办事拖拉、工作推诿影响工作者,扣当事人50元,有绩效工资则扣当月绩效工资。

(二)、行政科室管理混乱,不按时完成计划总结,该归档的材料不及时上交,扣科室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

(三)、业务科室医疗文书档案不规范或无政治、业务学习笔记本,扣科室领导职务补贴20元,每次扣当事人半个月绩效工资。

(四)、凡在市、区、局、院组织的各项工作检查中,不按规定

篇二:医院-员工奖励与处罚细则

医院-员工奖励与处罚细则 (2008-09-13 20:28:02)

转载

标签:

杂谈

总则

加强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 适用范围:医院全体员工。

第一章 奖 励

一、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如下表)

二、奖励办法:

采用一次性奖金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奖励办法

三、奖励程序

1、1).有符合奖励条件者,由其所在部门、科室及时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决定;

3).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者均由本院大会宣布,并张榜公告;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兑现。

2、1)由总经理特准签字;

2)获得奖励者由本院大会宣布,张榜公告;

3)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4 )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兑现。

定期奖励:

奖励项目 奖励标准 连续三年以上

奖的奖励

杰出人才奖 现金10000+荣誉称号+证书+晋升(或晋级) 优秀员工奖 现金1000+荣誉称号+证书+晋升(或晋级)

模范部门奖 现金5000+荣誉称号+奖杯+证书

优秀领导奖 现金2000+荣誉称号+证书+晋升(或晋级) 国内、外旅游管理明星奖 现金2000+荣誉称号+证书+晋升(或晋级) 别有薪假期、精英奖 现金2000+荣誉称号+证书+晋升(或晋级) 红利、特别创新之星奖 现金2000+荣誉称号+证书+晋升(或晋级)

服务之星奖 现金1000+荣誉称号+证书+晋升(或晋级)

特殊贡献奖 现金2000+荣誉称号+证书+晋升(或晋级)

其他奖励 荣誉称号+证书+各类物质奖励

说明:国内、外旅游、特别有薪假期、特别红利、特别奖金等奖项的具体数额由本

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不定期奖励

类别 奖励项目 奖励标准(

○在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收到病人或家属锦旗、表演信或登30 报者

○工作认真,积极努力,经常适时完成任务突出者 50 ○听从指挥,互相协作,事例突出者 50 ○热爱本职工作、热心服务,有具体事例者 50 ○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者 50 ○有先进事迹,足为其他员工学习者 100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口碑 100 ○在优质服务活动中关心、体贴、帮助病人而收到病人的表扬信;100 或在工作中遭受委屈而表现出高尚风格者。

○医疗技术精湛,工作成绩突出,在抢救高难、危、急、重症病200-500人时有功,为医院创造出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 嘉

○敢于同损公肥私、失职渎职、偷窃等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维护

奖 医院利益,制止重大事故及医疗差错、纠纷的发生中表现突出,200-500使医院利益和病人生命免遭破坏,为医院带来良好声誉,作出重

大贡献者。

○对医院工作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并有显著成效者。 300-600○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在各级各类考

核考试中成绩优异,或在本职岗位上任劳任怨,默默奉献,成绩300-600突出者。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任务,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300-600○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本院以及省、市医学空白,社

会经济效益显著;或荣获市级以上科技论文奖、科技进步三等以300-600上奖励,或受到上级各有关部门立功表彰者。

○在国家级、国外专业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的。 300-600

第二章 处 罚

一、处罚种类(如下表):

1. 行政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试用待岗;

4)直至辞退:2.物质处罚:一次性罚金

视情况进行一次性罚款

二、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

本院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享受待遇。

2.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没有盈利的科室负责人予以免职。

3.违反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

4本院公务用车或救护车等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

5、其他应给予处罚事项的

三、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科室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细则提出处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由总经理签字生效

3)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4)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

篇三:医院综合考核与奖惩细则

医院综合考核与奖惩细则

(XXXX年3月11日医院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

(XXXX年10月30日医院五届五次职代会通过)

第1条 为了加强医院经营管理,规范全体职工行为,逐步建立起一套依法治院的管理机制,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细则(试行)。

第2条 遵守和履行本细则是医院全体医务员工的义务,医院应依据本细则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一部分 奖励

第3条 下列情况,应予以奖励:

1、 凡获院、局(区)、市级嘉奖者,分别奖50元、70元、90元。

2、 凡获市局记三等功者奖100元。

3、 凡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奖200元。

4、 凡获优秀***员称号参照本条1、3款标准奖励(民主党派同等对待)。

5、 凡获院、局(区)先进集体人均奖30元。

6、 凡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被表扬者奖80元。

7、 凡有明文规定的各种奖励,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1-7各款规定的奖励一人多项兼得时,以最高奖计发。)

8、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益者奖100元以上。

9、职工在重大突击性抢救、抢修等工作中有突出事迹者奖100元以上。

10、职工在增收节支修旧利废中取得显著成绩者奖50元以上。

11、职工及时发现和纠正事故苗头或严重差错者奖50元以上。

12、职工举报违法违纪者,给举报者奖励100-1000元。

13、职工上缴红包、回扣、礼品者,奖励其价值的20%。

14、职工保护、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避免重大损失者给予重奖。

15、职工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视情给予100元以上奖励。

16、医务人员在医院组织的三基考试中,获前两名者分别奖励100元、50元。临床、医技、护理分别取前两名。

17、发表在国际性刊物(国际国内出版的外文期刊或书籍)1000个字符以上的论文,每篇奖500-1000元。

18、发表在中华系列杂志上的论文,每篇奖300元。

19、发表在省级以上杂志(具有国际和国内统一期刊号)上的论文,每篇40元。

20、科研课题立项,并获得上级部门资助者,按上级资助经费额的20%奖励课题组和科研管理部门。

21、获得省、部以上科研成果者,可按市肿[1998]30号文件规定,奖励购房集资款。

22、获得国家、部、省、市、局科研成果或新项目奖者,按上级奖励金额的100%计奖;同时另以上级奖励金额的30%奖励科研管理部门。

23、职工由组织安排参加的院外各种竞赛、比赛、考试等活动中获奖者,医院以100%匹配发奖。

24、引进或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者,并填补院、市空白者一次分别奖励当事人

200元、500元。

25、成为院、局学科带头人,每年给予奖金300元以上。

26、撰写报道医院的文章在市级新闻媒体上投稿并录用者,一篇奖励20元以上。 第二部分 缺陷管理

一、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第4条 科室应建立考勤、休假审批登记制度。科室考勤不公开、不正确、不及时者查实一次扣科室20元;没有审批休假的则扣科室40元,当事人按旷工处理,记录不全扣科室20元。

第5条 迟到、早退、离岗30分钟以内,一次扣除当事人当月奖30元;30分钟-60分钟扣奖60元;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6条 旷工半天者,扣半个月奖金;旷工一天者,扣一个月奖金;一天以上者,以天累推。当月旷工三天及三天以上者,除按上述处理外,视情节给予政纪处分。

第7条 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并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值班人员不按时接班、当班不在岗或只留电话(包括BP机)号码者,参照第五条、第六条执行。

第8条 职工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0元;工作时间带病人看病影响医疗秩序者,一次扣50元。

第9条 职工不服从岗位调动,在组织正式谈话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岗位上班者,从第四天起按旷工处理。

第10条 职工不服从科室领导、借故推诿、不完成科领导分配的任务,或自作主张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者,视情节扣当事人1个月以上奖金。

第11条 职工泄露国家和单位秘密者,视其情节扣当事人2个月以上奖金,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12条 职工不得参与赌博及“黄非”等活动,如有参与者,一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个月以上奖金,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直至追究行政责任。

第13条 职工必须严格执行综合治理有关规定,违者扣一个月以上奖金。

第14条 集体场所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违者一次扣20元;严禁在公共场所私自使用电炉等不准使用的电器,违者扣当事人每次50元。

第15条 偷窃集体财物者,按实际价值5倍赔偿;违章用电者,按现有电器额定月度用电总量5倍处罚。

第16条 医院每月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在卫生检查中有一处不合格扣科室1分。

第17条 职工必须遵守图书资料借阅制度,超过借阅时间未还者,每天每册扣1元。若遗失或损坏者按现价加倍赔偿。借用公物受损或不还者,参照本条处理。

第18条 职工应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所有收费一律由财务部门处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乱收费,不得将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或将有偿服务变为无偿服务,违者一例(次)扣责任人1-3个月奖金;非财务部门不得违章向病人直接收取费用,违者一经查实,没收全部所得,并扣当事人3个月以上奖金,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9条 财务部门应加强收费管理,不得多收、漏收、错收病人费用。发现一次由当事人纠正错误,造成损失的全额赔偿并扣发当事人30元以上奖金。

第20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给医院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者,扣当事人1个月以上奖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的5%以上,并扣责任部门50元。

第21条 科室及部门班组各种记录本记录应规范、及时、完整,违者一次扣科室20元。

二、 医德医风及职业规范

第22条 医院每季度对各科室进行一次综合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小于90%,每降1%扣1分。

第23条 职工着装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进食堂,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元奖金。

第24条 职工以病人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做检查,一经查实,除责成其补交费用外,视情节扣1-3个月奖金;私自出售药物,除没收所得外,扣发3-6个月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25条 职工为他人开具假诊断书、假检查报告、假医疗证明,或冒名开处方者,一经查实,视情节扣3-6个月奖金,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26条 擅自把本院能完成的检查、手术、治疗等任务介绍到其他医院,一经查实,扣发3个月以上奖金,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27条 职工利用工作之便与厂商、药店、公司串通开药,收取“回扣”,除没收所得外,扣发3个月以上奖金,低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28条 职工利用工作之便向病人推销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或生活用品等谋取私利者,除没收非法所得外,扣发各参与者1-3个月奖金。

第29条 职工未经医院批准,擅自将医院的车辆、仪器、设备、标本等各种物品,拿到院外使用,一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个月以上奖金,并追究其责任。

第30条 职工利用工作之便与周围旅社联合介绍病人住宿、看病,干扰和影响医疗秩序者,一经发现,扣当事人1个月以上奖金。

第31条 职工应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各尽其责,不得以任何借口冷、硬、顶、推病人,发现一次扣50元以上。

第32条 职工与病人及其家属发生争吵者,不论工作人员是否有理,每次扣100元以上奖金。

第33条 职工刁难或打骂病人者,扣3个月奖金。

第34条 职工之间无事生非,闹无原则纠纷,吵架或骂人者,除承认错误、深刻检查、赔理道歉外,扣1个月以上奖金。

第35条 职工之间打架或骂人,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2个月以上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第36条 行风违纪问题按XX年4月25日制订的《关于行风违纪问题处理的暂行规定》和XX年6月18日制订的《关于行风违纪问题处理的补充规定》执行。

三、 医疗护理管理

第37条 严格执行首科首诊负责制,门诊病人三次不能确诊,必须请上级医师会诊。违者发现一次扣20元。

第38条 坚持科主任查房制度,不执行者一次扣当事人50元。

第39条 医务人员做完检查和治疗不记录,一次扣50元。医生在抢救的情况下下口头医嘱,护士必须执行医嘱,护士不执行医嘱扣50元。下口头医嘱事后不补记录者,发现一次扣20元。

第40条 各种医疗文书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四川省卫生厅版)书写,不符合要求规定者按《对医疗文书书写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XXXX年10月15日办公会通过)处理。

第41条 加强病案管理。门诊病历由挂号室收发,接诊护士做好登记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留私病历。违者扣当事人50-100元奖金。

第42条 住院病历在病人出院一周内完整无缺地送病案室归档,月底最后三天内出院的病人病历,在三日内填毕归档,迟送一天,每份病历扣20元。

第43条 丢失门诊病历扣当事人50元,丢失住院病历扣当事人100元,对丢失责任不清扣相关人员各100元。

第44条 住院病人用药,由病区当班护士领取,不得擅自使用病人自行购买的药品,医院确无此药须经科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处方或医嘱中不得出现“自备”、“自理”字样,对违规处方药房不得配发。违者一次扣当事人30元以上奖金,对出现两次违规者加倍处罚。

第45条 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审批制度,毒、麻、精神类药品,化学试剂、危险品严格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违者一项扣科室管理人员20元以上奖金。引发事故或发生治安事件者的科室取消当年参与评优资格。

第46条 科室发生差错,所在科室及当事人必须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者,扣当事人50元以上奖金;

第47条 科室发生事故,所在科室及当事人必须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者,扣科室5分,扣科室负责人1个月奖金。。

第48条 科室发生差错、事故以及由此引起的纠纷,科室领导应协同有关部门一起处理,不参与处理者扣所在科室领导2个月以上奖金。

第49条 发生纠纷、差错、事故的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医院有关部门处理,不配合者,按规定加倍处理。

第50条 有一定责任而引起的医疗纠纷,扣除当事人2个月以上奖金。造成医院损失者,承担医院直接经济损失的10%以上。

第51条 发生一起严重医疗差错,扣除当事人2个月以上奖金,由此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并造成损失者,承担医院直接经济损失的10%以上。

第52条 鉴定为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除按国务院、省政府《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外,还扣发奖金,承担经济损失:

1、 鉴定为三级医疗事故,扣当事人6个月奖金,承担医院直接经济损失的30%,扣科室3分。

2、 鉴定为二级医疗事故,扣当事人12个月奖金,承担医院直接经济损失的40%,扣科室4分。

3、 鉴定为一级医疗事故,扣当事人12个月以上奖金,承担医院直接经济损失的50%,并给予待岗培训3-6个月,扣科主任3个月奖金,并扣科室5分。

第53条 年内发生一起医疗事故或两起严重差错主要责任人,调离原岗位,进行3-6个月的待岗培训。

第54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或个人不得参加当年评先进活动,并视情扣除科室有关领导奖金50元以上。

第55条 麻醉记录应完整、准确,不得私自涂改,改后须由主任签字,一份不符合要求扣20元。麻醉死亡率≤0.02%,发生一起扣责任人员100元以上奖金。

第56条 切除术后十日内死亡率≤1%。发生一例扣责任人员50元以上。

第57条 医疗质量指标不达标的按如下标准扣奖、扣分:

1、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合格率每下降1%扣科室1分,一份不合格门诊病历扣经治医生30元。

2、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95%。合格率每下降1%扣科室0.5分。一张不合格处方,扣处方医生10元,药房10元。

3、住院病历甲级率≥90%。甲级率每下降1%扣科室1分;在院病历一处不符合

要求扣10元;一份乙级病历扣经治医生100元,上级医生每人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科室相关人员一个月以上奖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0%,每下降1%扣1分。

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每下降1%扣1分。

6、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0%,每下降1%扣1分。

7、放射线诊断与手术符合率≥90%,每下降1%扣1分。

8、各种报告书写合格率≥90%,每下降1%扣1分。

9、B超阳性率≥50%,每下降5%扣1分。

10、临床生化室间质评IVS<120,每上升10扣科室5分。

11、临床生化室内质控各次CV值在允许范围,一项超标扣2分。

12、X光甲片率≥40%,每下降1%扣1分。

13、X光废片率≤2%,每升1%扣1分,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14、大型X线机检查阳性率≥50%,每降1%扣1分。

15、CT检查阳性率≥60%,每降1%扣1分。

16、门诊发药双签字率100%,每降1%扣1分。

17、药品报损率≤2‰,每升1‰扣1分。

18、院内感染率≤10%,漏报率为0。每项每升1%扣1分。

19、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每升0.1%扣1分,出现一例当事人各扣30元。

20.无菌操作场所无尘,有消毒措施,空气培养符合要求。一项不合格扣20元。

21、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必须有指示牌,浸泡液及容器定期更换。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0元。

22、一人一针一筒执行率100%,一次未按规定执行扣10元。

第58条:严格执行护理工作制度。发现一次一项不执行扣10元。

第59条:各项护理质量达标(特级护理、一级护理、常规器械消毒、抢救药品及器材、五种表格书写、基础护理等)。一项一次护理质量不符合要求扣10元,单项质量每下降1%扣1分。

第60条 氧气、吸引器、超声雾化吸入器、洗胃机、引流物、引流瓶、胸瓶、注射器、换药碗以及便器等物品的消毒处理符合要求。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10元。

第61条 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六项抢救技术、四项抢救程序及常用护理技术操作。护理部定期抽考,不合格者每人次扣10元。

第62条 整体护理病区按“模式病房综合质量评价标准”考核,质量达标。每下降1%扣护理单元1分。

第63条 褥疮发生率为0。发生一例褥疮扣护理单元1-5分,引起纠纷者按医疗纠纷处理(晚期癌症或特殊病情不允许翻身、病人强迫卧位者除外)。

四、 设备、物资管理

第64条 万元以上设备由设备科牵头,相关科室在场按规定要求开箱验收,违反者一次扣科室开箱责任人各100元以上。

第65条 设备科应建立档案,万元以上设备建卡率为100%,发现一台未建卡,扣20元。

第66条 加强仪器保养,保持整洁,仪器上不得堆放其它物品,违者一台一次扣20元。

第67条 重要仪器设备保持性能完好,精密仪器无使用登记扣40元,记录不全扣20元。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有专人负责管理,无专人管理发现一台扣20元。


医院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52804.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