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

时间:2016-06-20 15:12:19 来源:免费论文网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

  二、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按规定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登记存档,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要及时销假,不按时销假的,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

  三、严格请假审批权限。领导人员请假须经主任同意,并报请书记批准;机关干部、工作人员请假2天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以上者须经主任批准,请假一周以上必须主任同意,并经书记批准。书记或主任请假三天以内,由包单位县级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的需经县委书记或县长批准。请销假工作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并例行手续。

  四、一般情况下,中心工作任务或阶段工作任务没完成,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时期不得请私假。

  五、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全年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要有各级医院病历证明)、事假超过三十天,扣除年终工作考核奖金。连续旷勤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年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上报有关部门建议按有关规定处理。机关人员值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予以考勤。

  【相关文章】县经贸委干部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职工的处事行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更好地为基层、为人民服务,特制定经贸委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

  1、在坚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2、无论因公、因私外出办事的,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在经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外出。

  3、单位干部职工请假时间在半天之内由主管领导审批;请假半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的由主任审批;超过三天的由主任审批后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4、请假人员必须按照准假时间及时赶回单位,并向主管领导销假。需要续假的,必须以电话的形式征得主任同意后方可续假。

  5、因公到银行或外单位短办事的(时间内),需要向主管领导打招呼,并快去快回。

  6、单位干部职工因公外出,不能及时赶回单位,应及时打电话告知委领导。

  7、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期间离开县城的需向主管领导打招呼。

  8、职工请假外出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回来后要及时销假或打电话告知委领导。

  9、请销假工作与干部年底考核挂钩,不遵循请假制度或请事假超过15天的不得评先选优。未办理请假手续外出的,是半天的扣半天的工资;是一天的扣一天的工资;是两天的扣两天的工资,依次类推。超过15天的按公务员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4472.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