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律师函回复
《律师函》回复及催告
律师事务所:
我司于 收到贵所暨 律师发出的《律师函》。现对函中提及的相关事宜作如下回复及催告:
一、关于《竣工验收备案表》提供问题。在一期房屋集中交付时,在交房现场可查阅《竣工验收备案表》。该方式已符合法规要求。
二、、现通过贵所及经办律师,再次转催告该三位业主尽快办理收房手续,我司保留追究他们迟延收房的违约责任。
联系电话:
单位
日期
篇二:正版软件律师函回复
关于使用***软件的回复
***师事务所:
我司于8月29号收到贵所暨***律师发出的《律师函》,现对函中提及的相关事宜作如下回复:
本司尊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贵司所提的***软件的使用问题于8月31日至9月1日组织人员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 我公司使用正版***系统进行设计开发,并且公司有明文
规定严禁在任何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二、 经查,全公司电脑终端未发现有安装使用***软件的情况。
三、 后续我司将组织人员对盗版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
查。若发现今后本司员工私自下载使用***软件,本司会让该员工立即停止使用并消除相关影响以维护***软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司不存在未经授权许可非法安装使用***软件的情况。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本公司联络。由此给贵公司带来不便,谨再次表示歉意。
顺祝
商祺!
***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日
篇三:律 师 函 范 本
律 师 函 范 本
致: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
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如下:
贵司与委托人在2005年成立书刊发行合同,由委托人发行贵司
《××时尚》、《××君子》等期刊发行物,委托人收取刊物支付相应
款项后却得知上述刊物系冒用某著名刊物刊名出版。根据《出版管理
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假冒出版单位
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贵司交付委托人的《佳人时
尚》等刊物为非法出版物,此事实,已为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认定。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致函贵司:律师函
第一、鉴于《××时尚》为非法出版物的事实,根据《合同法》
第52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
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
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贵司与委托人的书刊
发行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第二、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
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
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
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贵司应将所收的刊物费用
全部退还委托人。
第三、除上述刊物费用外,由于贵司的行为,尚给委托人造成了
其他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应由贵司承担,
但在双方调解阶段,委托人可以考虑放弃。
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也便于双方进一步的合作,在本律师调
解阶段,委托人只要求贵司退还部分款项计人民币128593.52元即可。
请贵司在七日内对本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与说明,否则委托人将
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法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
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函
年 月 日
《回复律师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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