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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改革

时间:2016-09-04 18:03:50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机构改革之建议撤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建议撤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改革民间设想之一

作者:有为而治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政治文明建设也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以人为本”体现着社会对人的尊重、对道德和法律的尊重;“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已经被各级政府所普遍接受。

然而,目前作为拥有60万在编人员的全国工商管理系统,其无论是对个体工商业户的收费,还是对企业的日常行政管理,都无法完全符合新时代的法制精神,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职责,有的因和其他执法部门交叉,形成有利益就争,无利益就逃避的尴尬局面;有些毫无意义的管理已经阻碍了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和谐发展。

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国家应该尽快撤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其理由如下:

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已经严重不适应法制环境下的市场经济 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已经处于世界的前列,目前除通信、供电、金融等一些“国”字号垄断的领域外,基本上都实行了市场化,而市场化的经济干吗还需要政府指手画脚,政府长期以来对他们的管理真的是有效吗?大家不妨再回过头来看看,政府最有计划的时候,国家处于全面的短缺经济时代;“双轨制”时代让很多官家成为了富翁;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当今,才使得商品极为丰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

“工商行政管理”一词本身就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该机构成立的初衷,就是国家为了建立遏制市场经济发展的工具。计划经济条件下,每个经济组织都必须有一个婆婆,也就是各类主管局、委、办,而个体经营者被国家指定的婆婆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如今,企业的婆婆已经分别死亡了,而个体经营者的婆婆却依然健在,而且还愈加行使着自己不一定合法的权利。

我们的政府应该崇尚“无为而治”的理念,尽可能地避免把自己摆在管理者的位置上,只要不对社会产生危害的行为,我们的政府就没有必要去管理,以给老百姓营造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政府管理市场,远不如让市场自身调节来得科学。

目前的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假冒伪劣商品制造中心,我们随处可以接触到的假冒伪劣产品正在一些工商管理所的门前大量批发,给大众带来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只知收费而不去管理的印象,使管理者的诚信度受到损害。作为一个以被管理者提供费用养活自己的执法部门,怎么可能不在收费和管理之间权衡呢,在这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实扮演着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这样的管理当然无法做到公正了。

再说,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这几十万大军,一年组织查处的垄断、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合同欺诈案件,和这么多人的物质消耗能成正比吗?以“经济卫士”自称是否有点言过其实?

耐人寻味的是,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说“作用”最大的时候,应该算是改革开放之初了,那时候的“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真的打击过很多小商小贩,最典型的要数芜湖市的“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了,要不是邓小平先生数次提到他,恐怕他还要在牢里多待一些日子呢。

有人戏称,工商行政管理越薄弱的地方,其民营经济发展也就越快,反之亦然。

二、对个体工商业户的收费有政府歧视的嫌疑,并使该系统人员数量急剧膨胀

去年,全国人大决定五年内在全国取消农业税。一年后,已经有25个省市自治区取消了农业税,明年全国将不再有农业税,这体现了国家对农民的尊重。

目前的工商管理费收取的对象是个体工商业户,而作为有着一定实力的法人则不需要交纳该项费用,这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岐视政策的执行,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损坏

了工商的形象,耗去了基层大部分的精力,使得工商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国家应如取消农业税一样尽快取消工商管理费,以充分体现个体工商业户在经营活动中所享有的平等地位。

其实,作为个体工商业户,一般经营规模较小,绝大多数处于养家糊口的阶段,在社会中一般处于弱势群体,在收费的合法性都受到百姓质疑的情况下收取他们的管理费,往往容易引起对抗性的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目前,个体工商业户如果月营业额达不到一定的标准,就连被老百姓说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都不需要缴纳了,这一措施在为千千万万个体户减轻负担的同时,也降低了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是政府和个体经营者双赢的举措。而个体工商业户还要按照不低的比例上缴工商行政管理费,不知道国家有关部门是如何考虑的,征收税款和收取管理费,哪一样更能让百姓接受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三、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一些无效管理,已阻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最为典型的要数对工商注册的管理了。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如果不是需要有严格准入制度的行业,只要不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为什么需要国家职能部门批准?如果对一些经营小商品的行业不进行工商注册,他们会对社会构成什么危害呢?如果一个专门修理皮鞋的作坊,顺带卖一些鞋垫、鞋油之类的,如果注册的经营范围中没有销售这一项,对社会会带来危害吗?

一些具有较先进管理理念的国家,大部分企业是不需要到工商注册、审批、登记的,有的可以在商会注册,有的是在法院注册,都是简单的注册;很多中小企业不用登记,普遍实行备案制;个体经营者作为自由职业者,劳动是自由的,根本不用登记,。而我国实行的是普遍登记制度,不论你是限制性发展行业、需要有严格准入标准的特种行业还是个体工商业户,都要进行注册登记。这样,一方面加大了工商系统自身的工作量,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也扩大了收费的需求,形成了一种恶性的循环;另一方面这种普遍准入制度极大地限制了劳动和创业的自由,阻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四、与其他部门重叠的职能,应让位于更有权威性的部门

职责的重叠,是导致政府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一大根源,有利益的事情大家抢着去管,没有利益的事情又相互推诿,这已经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和其他部门职责重叠的最多,而这些部门却一般都有着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较之工商管理系统的条例显然更具有权威性。

(一)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应该划归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和专利具有极为相似的功能,均应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而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却只负责专利权的审批,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商标权的审批让给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去负责,这不能不说明我国政府对商标权的不够重视。

(二)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份内事

目前,我国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职责实行的是分段管理办法,即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

我不理解国家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这样来划分职责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作为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执行着《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着较强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能,而国家愣是不想充分发挥该部门的作用,非得让他们把自己的职责让一半给那个不够专业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去查处。我不知道会不会有哪一天我国会把刑事案件也以昼夜划的标准分段让公安和哪个部门分别侦破。

(三)交易管理职能应该转移给商务管理部门

对于市场竞争、公平交易等行为的监督,查处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应该由商务管理

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负责管理,国家没有必要在商务部以外还要设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么就应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商务部的权力。

(四)传销及合同欺诈行为,应由公安机关查处

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合同欺诈,属于经济犯罪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组织侦查,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应由法院进行审判,以达到威慑犯罪分子的作用。靠行政管理手段、罚款措施来遏制该类犯罪,只会让该类犯罪活动愈演愈烈。

(五)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应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完全脱钩

作为国家规定应为纯民间机构的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其收取的会费,一直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另一个收入渠道,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从而导致了各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变相强行要求法人及个体工商业户缴纳会费,以满足他们的部门利益。如果不让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尽早完全脱钩,这种有损于政府形象的收费就永远无法停止。

五、人员的安置问题

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对人员进行合理分流,妥善安置工商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作为仅有的几个正部级局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其有效职能来说,级别实在是有点高了。高级别的职能部门必然会水涨船高地衍生出更多的二级局、司,使机构和人员进一步膨胀。大家普遍认同的是,处于最基层的工商管理所的数量,恐怕已经在全国各执法系列的各类站、所中名列前茅了。而过多的基层执法单位,必定不利于“依法治国”的实施。国家可以从降低总局行政级别做起,大力精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的机构,冻结工商系统一切理由的新设机构和人员进入。

(二)依照职责将相关人员划转到新的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将一些职责移交其他部门时,可以将相关人员一并移交,一方面这些人员通常有着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新单位在增加职责后也需要增加人员,让有经验的同志继续从事熟悉的工作,比在社会上招收新的工作人员来得经济、实用。

(三)鼓励现有人员改变身份,加入“两协会”

从政策上鼓励现有人员放下身段,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国家可以赋予“两协会”更多的职能,让“两协会”充满活力,充分发挥“两协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协调作用。

(四)鼓励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或自主就业

一是国家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现有人员自主就业;二是从物质上鼓励有公务员身份并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提前退休;三是利用机构撤消后遗留下的办公楼和设备,组建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咨询公司、中介公司等。

(五)部分市场管理人员可直接转入市容执法部门。

(六)其他部门在招收公务员时,国家应给予该系统分流人员以一定的政策照顾。 今天我在这里提出撤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理由,必然会引起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强烈不满。但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一些机构必然要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被淘汰或被重新组合。我们期望政府管理经济的部门越来越少,管理方式越来越人性化、科学化,让共和国的纳税人在宽松的环境下快速成长,让中国的企业迅速做大做强,让中国快速强大。

篇二:机构改革方案最新讨论稿

大部制改革方案(2012年12月最新讨论稿)

一、国务院办公厅【合并部分国务院办事机构】

秘书局 研究室 督查室

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信访办公室(国务院信访办公室) 应急管理办公室 电子政务办公室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01、国防部

02、外交部【合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03、国家统一和民族事务部【合并国家民委、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宗教事务局】

04、民政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职能】

05、财政部 06、公安部 07、司法部

08、国家安全部【合并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09、发展计划部【合并国家能源局】

10、资源环境部【合并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 11、农业部【合并国家粮食局】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并国防科技工业局】 13、商务部【合并国家烟草专卖局】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5、交通运输部【合并铁道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16、劳动人事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人事管理职能、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17、教育部

18、文化部【合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 19、卫生部

20、中国人民银行【合并国家外汇管理局】 21、监察部 22、审计署

三、国务院直属机构

01、海关总署

02、国家统计总局 03、国家税务总局

04、国家资源环境监察总局【合并国家测绘局、中国气象局】

05、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总局【合并公安部消防局部分职能】

06、国家市场运行管理总局【合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07、国家知识产权局 08、国务院参事室

09、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10、国务院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四、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0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2、国务院公共事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03、国务院金融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中国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

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01、国家档案馆 02、新华通讯社 03、中国科学院 04、中国工程院

05、中国社会科学院【合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06、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改组为荣誉机构,设置办事和议事机构。两院的研究实体,按地区或专业合并组建为独立的科学院、研究院;或并入高等院校、中央企业。

武装警察部队编制体制

武装警察总部【中央军委、中央政府双重领导】(大军区级)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

司令部内设消防指挥部(正军级)(安监总局双重管理) 司令部内设森林指挥部(正军级)(环监总局双重管理) 司令部内设交通、水电、黄金指挥部(正军级) 直属武警机动总队(正师级) 直属武警警种总队(正师级)

省市武警总队【武警总部、省市政府双重领导】(副军级)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司令部内设消防处、森林处(副师级)(双重管理) 直属支队、飞行支队(正团级)

地市武警支队【武警总队、地市政府双重领导】(副师级)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司令部内设消防处、森林处(副团级)(双重管理) 直属大队(正营级)

县市武警大队【武警支队、县市政府双重领导】(副团级)

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

司令部内设消防科、森林科(副营级)(双重管理) 直属中队(正连级)

警卫、边防警察、海事警察部队列武警序列,分别由公安部警卫局、边防局、海事局管理。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01、国防部

02、外交部【合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03、国家统一和民族事务部【合并国家民委、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宗教事务局】

04、民政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职能】 05、财政部 06、公安部 07、司法部

08、国家安全部【合并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09、发展计划部【合并国家能源局】

10、资源环境部【合并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 11、农业部【合并国家粮食局】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并国防科技工业局】 13、商务部【合并国家烟草专卖局】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5、交通运输部【合并铁道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16、劳动人事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人事管理职能、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17、教育部

18、文化部【合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 19、卫生部

20、中国人民银行【合并国家外汇管理局】 21、监察部 22、审计署

01、国防部

办公厅 兵役局 外事局 新闻事务局 维和事务局 军备控制事务局

02、外交部【合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办公厅 条约法律司 新闻司 礼宾司 亚洲司 非洲司

欧洲司 西亚北非司 东欧中亚司 北美大洋洲司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司 国际司

边界与海洋事务司 港澳台事务司 援外司

领事司(领事保护中心) 涉外安全事务司 国外工作管理司

侨务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03、国家统一和民族事务部【合并国家民委、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宗教事务局】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民族权利司 文化教育司 经济发展司 社会事务司

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宗教事务局

04、民政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障职能】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区划地名司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社会事务司 优待抚恤司 减灾救灾司

公益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社会保障局【合并社会救助司、社会福利职能】 民间组织管理局

05、财政部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税政司 关税司 预算司 国库司

国防司 金融司 社会保障司 行政司法司 教科文卫司 经济建设司 农业司 工业司 会计司 财政监察局

驻地方财政监察特派员办事处

06、公安部

办公厅 人事教育局 国际合作局 法制宣传局 警务督察局 治安管理局 交通管理局 刑事犯罪侦查局 经济犯罪侦查局 信息安全保卫局 警卫局

边防局/中国边防局(职业+现役)【合并出入境管理局】 海事局/中国海事局(职业+现役) 禁毒局 反恐事务局

(港航公安局) (铁路公安局) (民航公安局)

07、司法部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司法协助司 法制宣传司 基层工作指导司 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法律援助工作司 国家司法考试司 司法鉴定管理司 社区矫正管理司

监狱和强制场所管理局【合并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08、国家安全部【合并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09、发展计划部【合并国家能源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国民经济综合司 科学技术规划司 经济贸易司 财政金融司 固定资产投资司 社会发展司 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地区经济司 农村经济司 产业协调司 基础产业司 高新技术产业司 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司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经济运行局 国家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办公室

政策法规和规划司 科技和国际合作司 煤炭和煤层气工业司 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司 电力工业司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能源储备管理司

10、资源环境部【合并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土地管理司 地籍管理司 地质环境司 矿产资源管理司 煤矿资源管理司 油气资源管理司

矿产资源储量司 水资源管理司 水利开发管理司 森林资源管理司 造林绿化管理司 水土保持和环境治理司 国家海洋局

自然生态保护局(渔政局) 国家核安全局

中国地质调查局【合并中国地震局】 中国海洋调查局【合并海洋预报减灾司】

长江流域管理局 黄淮流域管理局 松辽流域管理局 珠江流域管理局 海河流域管理局

北海海洋局【合并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 东海海洋局【合并农业部东海区渔政局】 南海海洋局【合并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

11、农业部【合并国家粮食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市场和经济信息司 种植业和林果业司 畜牧业和养殖业司 水产养殖和渔业司 休闲农业发展司 农村水利司 农田基本建设司

农业机械管理局【合并渔船渔港管理局的渔船管理】 农产品质量监督局

动植物病害防治局(动植物检疫局) 粮食流通管理司 粮食储备管理司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合并国防科技工业局】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产业协调司 科学技术司 工业运行局 原材料工业司 消费品工业司 装备工业司 电子工业司 食品工业司 烟草工业司

信息化规划和推进司 通信保障局 电信管理局 无线电管理局

软件和高新技术产业司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

国防科技工业局【挂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13、商务部【合并国家烟草专卖局】

办公厅 条约法律司 发展规划司 市场建设司 市场秩序司 流通发展司 市场运行司 国内贸易司

特种行业和专卖管理局 对外贸易司 机电和科技产业司 服务贸易司 外国投资管理司

对外投资和对外援助管理司 世界贸易组织司 进出口公平交易局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局 反垄断和产业损害调查局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城市建设司 村镇建设司 住房保障司 房地产业管理司 安全管理司 质量管理司 房地产管理局 建筑业管理局

办公室

建筑市场管理司 科技和建筑节能司 标准定额司 质量监督司 安全监督司

15、交通运输部【合并铁道部、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物流业发展司 邮政和快递管理司 运输安全管理局 工程质量管理局 公路局

道路运输管理局 港航局 港航公安局 铁路局

铁路运输管理局 铁路公安局 民用航空局 办公室 机场司 运输司 飞行标准司 航空器管理司 人事办公室 科技办公室 安全办公室 空中交通管理局 民航公安局

中国邮政局

中国船舶检验局(中国船级社)

中国车辆检验局【合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车辆检验职能】

16、劳动人事部【合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动人事管理职能、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职业能力建设司 就业促进司 人力资源市场司 外国专家局(国务院外国专家局) 国家公务员局【合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军官转业安置司 农民工工作司 劳动关系司 工资福利司 劳动保护司 调解仲裁管理司 劳动监察局

17、教育部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科学技术司 基础教育司 职业和成人教育司 特殊教育司 高等教育司 民族教育司 师范教育司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思想政治工作司 社会科学司 高校学生司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教育督导司

18、文化部【合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

办公厅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发展规划司 产业发展司 文化艺术司

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司 竞技体育司 电影和电视剧司 音像和图书报刊司 文物和文化遗产司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国家旅游局 办公室

法规和国际合作司

篇三:行政管理机构改革案例分析

成都:为增开一路公交车 引发一项机构改革

一路公交车就能引发一项重要的机构改革。这可不是玩笑,为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成都市还真就为了一路公交车的开设,改革了交通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 2004年2月,一位成都大学教授提交了一份建议书,要求将城市公交线路延伸到十陵镇。因为随着成都市的发展,拥有14万师生的成都大学已迁至十陵镇,另外还有一所重点中学也将迁到这里,加上十陵镇原有的8万居民,20多万人面临“进城难”的尴尬。

接到这一建议书,市交通局、市政公用局很快派人来了解情况,并表示确实应该延伸或新增公交车到十陵镇。然而,数万十陵人翘首盼望的事情,直到2005年8月,第一班周末增开的公交车才驶进十陵。为什么呢?原来有车的部门建不了站台,有站台的部门管不了车,协调来、协调去,就拖了18个月。 开通一路公交车要耗时18个月,一件小事充分暴露出当前运输管理体制的落后。成都市交通委员会主任黄平说,按当时的管理体制,公用局负责城市公交和出租客运,就是“管城里头的”;交通局负责长途客运和县(区)市之间出租客运,就是“管城外头的”。城里的车开不到乡下去,城外的车进不到城里来。

这种部门分割、职能交叉的现象,既造成了交通运输资源的浪费,给群众带来了麻烦。有时交通局开了一趟车叫503路,恰好公用局也开了一趟503路车,两趟车一个名字,去的却是两个方向,让群众晕头转向。而且,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许多原来的乡村变成了城市或市郊,那种按以前行政区域划分的城乡交通运输管理范围,已明显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了。

仅仅一路公交车,使成都市管理层认识到,在城乡统筹发展面前,城不管乡、乡不管城的城乡分割管理传统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改革的探索首先从一些郊县搞起。2004年8月,311路公交车第一次开进了郫县安靖镇方碑村站,取代了以前的乡村客运。实际上,这个村与成都市主城区之一的金牛区仅隔着一条20余米宽的小河,多年来却只能遥遥相望,公交车开到河对岸就再不往前走了。从试点开始到2005年11月,郫县共开通了23条公交线路,实现了镇镇通公交车,县域经济迅速发展。

2006年1月20日,成都市撤销了交通局和市政公用局,重新组建成都市交通委员会,总揽负责全市城乡的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等,既管城又管乡,既管规划又管协调,形成了一个“大交通”的管理新格局。 新型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创立,科学管理的高效率开始显现,城乡固守多年的“二元”体制坚冰开始融化。今年初,一场大雾突袭了成都市,各高速公路被迫关闭,至四川省内的多条铁路支线也停开了,约60多万返乡或途经成都的旅客涌入各大汽车站,黑压压、密麻麻,情绪不安,形势紧急。

在此情况下,成立仅一个多月的成都市交委开始显现威力了:马上从市公交公司抽调100辆公交车投入短途客运,再把短途上的中高档车抽出加强长途客运;请公安交警部门配合,警车开道,为载满旅客的长途客车开路,雾中抢运。短短十几个小时内,成都市便迅速化解了这一春运期间的大难题。

“以前遇到这种情况就麻烦了,想解决问题要协调几个部门,费时费力,还不

一定能成。这一次的事实证明,体制、机制创新也是生产力,最出实效。”黄平感慨地说。

随州、成都、富阳三市机构改革的先行经验

http:// 中国机构网2008年09月04日 10时54分

随州模式:机构整合

谈起当年的改革,湖北省随州市改革的“参谋”夏明元却有点误打误撞的感觉:“当时并没有大部制的概念,更多的是考虑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2000年,从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是随州机构改革的契机。 “原来一个县财力吃饭都比较紧张,现在又增加一套行政管理体制,还是原来的财政承受能力。从经济承受能力上来看,不允许我们像其他地市一样有那么大的机构架构。”夏明元说。

职能基本相近的单位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设置,职能衔接较紧的单位采取挂牌设置,职能交叉的单位能不单设的尽可能不单设:“合并同类项”是随州机构改革的基本思路。

目前随州市只有120个事业单位,有的事业单位最多加挂7块牌子,但是这7个单位只有12个编制。

成都模式:机构撤并

2006年,成都推出的组建林业和园林局的机构改革,无形中化解了时任成都市林业局副局长叶浪所面临的一系列尴尬问题。 因为在往年,林业部门管理的卧龙熊猫基地和园林部门管理的成都大熊猫基地的熊猫要实现交配,必须到2000多公里以外的北京去办理相关手续。

其实从2005年初起,成都就以农、林、水和交通为“突破口”,进行了一系列的“机构撤并”。

“成都市最近几年的机构改革,几乎全是实践中出了问题,逼出来的。”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声宙笑着说。 在2003年成都市推广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成都市开始了大刀阔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05年2月,撤销农牧局,设置农业委员会;2005年11月,撤销水利局,组建水务局;2006年10月,撤销林业局和园林局,组建林业和园林局。

富阳模式:“专委会”制度

以往,浙江富阳市国土资源部门每年都要花费千万元的资金去买耕土层,而施工单位经常是直接用石渣把农田表面上的耕土层覆盖。

这个一边“买土”、一边“埋土”的怪圈,直到2007年才随着富阳城乡统筹委员会的成立而不攻自破:在施工单位填石渣前,建设局先把耕土层收集,转让给国土资源局。一年来,利用回收的耕土,全市复垦1270亩。

这只是富阳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带来的巨大收益中的一朵浪花。

“‘大部制’在富阳称‘专委会’制度,去年4月28日,该市在不涉及原有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基础上,成立了计划统筹、规划统筹等13个专委会。”富阳市委政研室主任章永南对媒体表示。 各专委会分别由1名副书记、6名副市长担任主任,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既淡化了部门概念,又打破了部门壁垒。

“截至目前,我们没有做过‘加减法’(部门裁撤及编制整合),只是做了‘乘除法’(合纵连横、职能归并)。对于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所涉及到的若干职能部门,富阳未来将酌情进行尝试。”一位富阳官员透露。

街道机构改革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率先试点大科

室制

基本做法:

将发展经济的职能从街道办事处分离,由党工委直管,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重心从抓经济转变为专注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而回归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12月14日,四川省率先在街道试点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武侯区正式对外公布,该区在浆洗街道实施的“两集中 两开放 一提升”街道机构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其改革的基本做法是,将发展经济的职能从街道办事处分离,由党工委直管,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重心从抓经济转变为专注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而回归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同时,实行了大科室制,14个科室集中为5个,达到管理职能集中,提高行政效能目的,以前的多头执法队伍也合并为一支综合执法队。专家称,这种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街道办事处过去重经济、轻管理、弱服务的现象,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

改革目标:

实现“双加强”“双提高”

据介绍,改革的基本做法是,将发展经济的职能从街道办事处分离,由党工委直管,从而进一步加强党对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同时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重心从抓经济转变为专注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而回归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改革的目标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优化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实现街道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和辖区经济发展的“双加强”;同时通过优化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街道机构效能和社区服务水平、居委会自治能力“双提高”。

浆洗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试点的要求,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明确党工委作为领导核心,除统领各项工作外,还重点承担发展一方经济的重要职责,办事处承担稳定一方社会、服务一方群众的职能。

具体举措:

两集中

管理职能集中 综合执法集中

目的: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实效

在浆洗街道机关大厅办公科室分布图上,很明显地看到与以前的一些


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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