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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偿政策的规划[参考模板]

时间:2020-02-19 19:23:11 来源:免费论文网

卫健局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偿政策的规划[参考模板]
 

  我县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根据省市医改要求,对村卫生室因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而减少的收入,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进行补偿。但经近一年的运行,村级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还有待加强,为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级全面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偿政策,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执行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村医生补助落实依据
 
  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是按照上级系列文件要求制定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
 
  二、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
 
  按照乡村医生的服务功能,根据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采取多渠道方式予以补偿,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主要有以下集中补助: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将x%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各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挤占、截留或挪用应拨付给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由乡镇卫生院按照督导和季度考核情况,按照x%加成率计算,拨零差率补助。省、县财政按行政村农业户籍人口数每人每年x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超支不补。
 
  3、一般诊疗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一般诊疗费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皮试等,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费。一般诊疗费按每人x元标准列支,纳入新农合统筹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其中乡级占x%,村级占x%。一般诊疗费实行“总额控制、按季拨付、据实结算、超支不付”的模式,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一般诊疗费乡级每疗程x元,村级每疗程x元(每疗程x天及以上),口服、注射(含输液)x天及以上均为一个疗程。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实行一般诊疗费,不能以不实行门诊统筹、非农合定点为借口,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目前不是新农合定点的,一般诊疗费暂由病人承担,对参合农民一般诊疗费由农合支付,未参合人员由个人负担一般诊疗费。
 
  三、合理性医疗收入
 
  经与物价局协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在实行一般诊疗费的同时,应保留合法性医疗收入,特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如下:
 
  以上是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经常用的收费项目,其他收费项目仍按照标准收取,收费项目在乡村两级实行相同指导价格。其中乡村医生收取家庭病床建床费时,应有病人情况及全面检查和治疗记录,每疗程只能收取一次。
 
  四、认真落实、严格考核
 
  1、各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般诊疗费等制度。一是所需药品必须在辖区卫生院进行网上集中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严格门诊登记、处方使用与管理,同时规范建立账目;二是按照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本村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和维护;三是认真执行一般诊疗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费。
 
  2、乡镇卫生院在卫健局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定期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执业人员动态调整和收入分配的依据。对过度医疗、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推诿病人、虚报公共卫生服务、拒不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违规行为的村卫生室,严格按规定予以通报、罚款、暂缓校验及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
 
  3、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由一把手负总责落实村卫生室相关工作,立即召开村医会议传达文件精神,严格要求,规范落实,严格考核,落实补偿。各单位要将落实情况形成文字,由院长签字盖章后上报卫健局医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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