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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遭遇到的四类伦理困境

时间:2019-09-26 13:37:2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社会工作遭遇到的四类伦理困境 本文关键词:社会工作,伦理,四类,困境,遭遇

社会工作遭遇到的四类伦理困境 本文简介:社会工作是一项具有很强价值导向的工作,也是一项面向社会实践问题的工作。在审视社会工作实践时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实际工作原则都涉及伦理原则,或者是建立在伦理原则基础之上。作为一门在西方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的学科和职业,社会工作有着很强的职业守则和伦理要求。近几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广东沿海等发达地区,

社会工作遭遇到的四类伦理困境 本文内容:


  社会工作是一项具有很强价值导向的工作,也是一项面向社会实践问题的工作。在审视社会工作实践时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实际工作原则都涉及伦理原则,或者是建立在伦理原则基础之上。作为一门在西方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的学科和职业,社会工作有着很强的职业守则和伦理要求。近几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广东沿海等发达地区,大力推动街道成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让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型职业蓬勃发展。在肯定社会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的时候,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来自于西方语境的社会工作,在这种快速引进与移植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水土不服的问题。在本文中,笔者以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社会工作所遭遇到的四类伦理困境: (1) 西方移植与社会系统多元;(2) 专业的独立性与依附性; (3) 助人自助的专业精神与资源缺乏; (4) 量化的绩效评估与缺失的人类关怀。本文的研究并不在于给这些伦理难题以明确的解决方案,而旨在帮助社会工作从业者能够深刻而敏锐地察觉到社会工作实践中每个决定都可能涉及伦理问题,协助社会工作者审慎思考伦理问题,帮助他们澄清专业上对其伦理行为的期许,使其在实践中能有更符合伦理要求的立场。

  一、西方移植与社会系统多元

  社会工作专业是源于西方基督教慈善服务,并从工业化进程中发展起来的一门助人自助的专业,其基本理念和哲学基础来源于西方社会的文化和伦理。20 世纪 80、90 年代,社会工作专业作为一门学科在国内逐步开始发展。与国外不同的是,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化优先于职业化,即先开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再到当今由政府主导推动下的社会工作职业发展。当社会工作专业走出校园象牙塔,成为国家社会福利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者成为社会服务和社会政策的传递者、实施者时,就必然与当地的社会文化政治、经济卷在一起。正如王思斌教授所言: “社会工作的务实性决定了它必然面临本土化的任务。对当今中国来说,社会工作本土化不但要考虑中国传统文化,也要考虑到计划经济体制解决问题方式的实质性影响,考虑到集体主义和福利主义影响下人们的心态。”[1]

  《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专业伦理守则》(1999) 在前言中指出: “社会工作专业的使命植根于一套核心价值观中。”[2]101它反映出价值观之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性。专业伦理原则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了行动指南、使他们能够把专业的价值观转化到专业实践活动中。“保密、接纳、案主自决、最小伤害等”都是最基本的核心伦理原则,告诉社工要如何对待服务对象,规范社会工作者的行为。事实上,社会工作绝非只是单独的面对服务对象,它时刻处于一种多元的行动系统中。因此,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伦理守则中,不仅包含了社工对案主的伦理道德责任,也包含了社工对同事、服务机构、行业和整个社会的责任。

  现代社会的特征就是存在多元和相互矛盾的价值观,再加上社会福利资源的稀缺性,就更加剧了社会工作者制定行动方案时的难度,可以说每个社会工作行动方案都是一次伦理决定。“伦理困境”是社会工作发展过程的伴生物,这种必然性是由其价值观的内在冲突、专业的伦理道德特征以及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的。[2]101Reamer将伦理困境分为三种类别: 直接服务对象(包括个体和家庭) 、设计和运用社会福利政策和项目、与专业同事之间的关系。[3]

  回到中国的现实,情况可能更复杂。广州市各个街道设置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就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根据区域服务需求面向全体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郭景萍将其概括为“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4]

  顾江霞、罗观翠中肯的指出当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这种形式,“经费提供方、服务提供方以及服务需求方之间仍在博弈之中,各方之间的契约关系有待进一步厘清。”[5]

  从事一线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一个包括了案主、社区、政府、服务机构等多重当事人的系统,各方之间又有着各自独特的价值观、对问题的界定和需求。如图 1.

  当系统内各方的诉求、目标不一致或发生冲突的时候,社工必须决定对谁负有首要义务,而这个决定的过程,往往涉及到职业伦理上的难题。专业伦理守则要求社工在一般情况下要优先考虑自己当事人(案主) 的利益,社工的服务目标要与居民的需求匹配。但是政府作为项目的购买方,提供经费及场地后,他们的需求是什么? 社工该如何满足政府的目标? 即使同样面对服务对象,在社会服务、福利资源如此紧缺的现实条件下,社会工作者究竟要优选考虑谁? 谁应该成为案主? 面对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在考验着社工的价值底线。道德、价值扎根在一个文化系统中,专业伦理规范也是在特定的背景中被解释和实践的。社会工作服务是一项扎根本土的实务专业,当地的环境、文化、制度甚至居民心态都会影响到社工的决策,同时社会多元系统中的各个部分之间也是相互影响与妥协的过程。

  二、专业的独立性与发展的依附性

  专业的产生和发展最终来自于社会的需要。

  专业既是现代社会分工的产物,也是现代科学和教育发展的产物。社会工作专业源自宗教关怀慈善服务,从事慈善服务的人虽然有助人之心,而且在当时的历史时代也确实有其进步意义。

  但是,随着受助人情况的复杂化和现代社会对受助人权利的要求,只有慈善之心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办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成社会工作专业团体,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就成为必要。格林伍德(Greenwood)在《专业的属性》一文中比较系统地指出了专业的基本特征: 有一套系统的理论体系,被社会所认可,具有专业权威,职业群体内部有伦理守则,有职业群体的专业文化。[6]

  自 20 世纪初,经过一系列的专业化努力,社会工作已经成为一个专业,并具有专业的全部特征。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社会工作有了一套自己的理论知识和价值观念。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乃至在国际上,社会工作作为一个职业已被认可,并在社会救助、危机干预、人类与社区发展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社会工作从业队伍,则基于专业理念形成了价值体系和清晰的伦理守则,专业人员以此自律,专业机构则以此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约束。专业伦理是一个专业确立的重要标志,除了主要职责是保护受助者,规范社会工作者的行为之外,它还担负了其他的作用,包括可以创造和维持从业者的专业认同,区分专业群体内外,建立专业的独特性。[7]

  中国的社会工作的发展是一种“量子跳跃”(quantum leap) ,即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成长。

  “政府购买服务”是推进这种跳跃式发展的最大动力。近年来,伴随经济的快速成长,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累积爆发,而政府组织内部又缺乏“专业社会工作”岗位,也没有足够的精力去应对和解决。因此,政府以契约委托的形式,将公共服务转由民间机构来生产与供应。在国外,这通常被称为“购买服务合同”(Purchase of Serv-ice Contracting,简称 POSC) ,在 20 世纪 70 年代初期,它代替由政府直接提供社会服务,成为一种主要的社会服务供应模式。[8]

  “政府购买服务”可以分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模式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模式。目前,在广州市各个街道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就属于后者,即由政府根据社会群体服务需求实际情况,设定特定的社会服务项目,以合约的方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要求提供专业服务的行为。[9]

  尽管“政府购买服务”被称作是 20 世纪后半叶在公共服务领域最重要的发展,但它也受到了许多的质疑。[10]

  其中一个不断被反复提及的问题就是: 非盈利组织处于独立与受制于政府控制的两难困境。曼瑟(Manser) 将非盈利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概况为这样的规律: “受委托方的自由和社会行动的效力与从政府那里获得的经费是成反比的。”
[12]即获得的经费越多,非盈利组织反而越缺乏自由度。在实际的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机构可能会迎合政府的期望或为政府干一些原本属于政府工作人员分内的工作,并且也存在着社工和政府工作人员职业地位上的不平等。

  在探讨中国的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实践时,王思斌提出了嵌入性理论,他指出社会工作恢复重建以来,其发展基本上呈政府主导下专业弱自主嵌入状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深,新的社会管理格局的逐步形成,社会工作将走向政府-专业合作下的深度嵌入。嵌入就是一种发展,例如在社区建设中,随着政府谋求社区建设方面的创新和转型中社区工作任务的复杂化,专业社会工作越来越多地进入诸如社区老人服务、儿童服务、促进社区就业等方面,它在社区工作中的地位开始中心化。他指出在同一个领域中,甚至在整个社会服务领域,专业社会工作的嵌入是由边缘化向核心化发展的。

  或许这是一种比较乐观的期望,但是作为社会工作研究者也必须清晰地看到在这种依附性的发展中,社会工作也开始出现行政化的趋势。部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已经成为基层政府附属单位,社工机构缺乏独立性和专业性。例如协助街道完成上级工作任务或指标,成为基层政府的“社会动员专署”或“助力办公室。”

  在各种投标、招标书的背后也不是社工的专业自主性和居民的需求,而是政府的要求。在谈论社会工作的伦理问题的成因时,多戈夫(Dolgoff) 言简意赅地将其归纳为两个方面: 价值观的冲突和忠于谁的问题。

  价值观的冲突是现实的,那么在实际服务中,当案主、社区、政府等不同的主体,产生意见分歧时,社工是要遵从自己的专业伦理,还是要忠于提供经费的购买方呢? 对于政府来说,投入了经费,自然希望看到直接的成效。而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又让社工不能简单的以表面的成效作为主要目标。而对于机构来说,经费始终是最现实的问题。广州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一般来说先是机构与街道签订三年的合同,每年再根据评估报告,安排下一年的经费。评估报告和政府对购买服务的满意度决定了机构能否继续承接这个项目,也决定了是否能够顺利获得下个财政年度的经费。即使评估顺利通过,也仍然会因经费下拨的滞后性,让机构有一段青黄不接的难熬时期。例如上一年的经费已经用完,下一年经费没有下达之前,社工机构对于下一年的活动开展多半处于暂停和观望中,而此时也是机构社工流失率最高的时期。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经费来源的单一性,决定了其发展上的依附性。目前,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还如同一棵稚嫩的幼苗,如果没有充足的雨水和阳光,没有适宜而肥沃的土壤环境,必然会造成专业发展的营养受制,出现社会工作的“绞溢”病象。

  三、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与资源缺乏的困窘

  社会工作专业诞生于对“科学的慈善”的追求,因此其使命的最初表达与慈善性和科学性紧密相关。慈善性起源于宗教思想,即凭着博爱精神去关怀帮助社会中的弱者; 而科学性则是作为专业存在的要求,必须要具备独立的知识体系和方法,以科学的方式来达成可见的积极变化。无论专业初生时,其慈善使命宣称和科学使命宣称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张力,现今通过“助人自助”这个表述达成了两者之间的融合。对坚持慈善使命的人来说,《圣经》中也有“God helps peoplewho help themselves”; 对坚持科学使命的人来说,它宣示了自己的专业是要用科学的知识和方法“去帮助人们实现自己帮助自己”.

  现今,在国际社会工作领域,普遍接受“助人自助”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理念。“助人自助”也代表了社会工作专业发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态度从消极向积极的转变。相信当事人具有改变自己的能力,并且肯定当事人在改变工作中的作用,即社会工作的服务是一个动态的相互影响的过程。而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助人自助”也体现了对当事人自决权利的尊重。社会工作者认为每个人都有权自己做决定,有权管理自己的事物。社会工作者按照专业判断,认为当事人的行动或者可能采取的行动对自己或他人构成严重的、可以预见的、近在咫尺的危险时,才可能会限制当事人的自决权。社会工作者的实际工作决定应当培养个人的自决、自助、独立和自由。

  在凸显当事人的自助能力和维护其自决权利的时候,是否意味着社会工作者可以将改变的主要责任推给个人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职业的助人活动,实质上包含在一个系统的社会福利制度框架下的。从英国的济贫法开始,就奠定了以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作为开展社会救助的保障。20 世纪中期,福利国家的形成,进一步推动了社会工作的发展。

  因此,社会工作不仅是一种专业服务,也是一种福利制度。史坡林(Siporin) 在 1975 年出版的《社会工作实务概论》一书中也认为: 社会工作是一种协助人们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并增强他们社会生活功能的一种社会制度化方法。

  在借鉴国外发展社会工作的经验时,必须注意到社会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技术,这种社会技术的使用与一个国家(社会) 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因素密切相关。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社工面临的伦理困境可能是资源如何分配。而在我国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面临的可能是资源匮乏的问题。目前广州市政府的拔款主要是用于支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运作,例如人工费、督导费、培训费、办公费等,而用于开展活动的费用一般比例较低。再加上一些机构为了压缩成本,限制活动经费开支。即使能够申请到活动经费,也是非常少量和严格限制的,主要用于场地布置和购买小零食、纪念品等。在香港各个机构中的社工可以直接与政府的社会福利署联系,帮助自己的案主申请、链接资源,解决他们的困难。而在广州,作为新生事物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只是建立了场地,召齐了人员。而社会对社工的认知度、认可度还没有形成,政府各个部门,还没有建立起与社工对接的制度和模式,使得社工在践行“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上常常有种孤军奋战的感觉。尤其在开展个案服务时,社工的挫败感更强。因为面对案主的困难,社工能做的就是谈谈心、聊聊天,专业的叫法是心理安慰。社工既无法对案主提供经济支援,也无力在这个市场经济的时代链接到其他免费的资源。

  社工一方面在不断推动人们的权利意识,另一方面又因为自身权利的“有限”而感到无奈。由于资源缺乏造成的无力感,也在不断地消耗着“助人”职业的光环带给从业者们的自豪感。

  四、量化的绩效评估与缺失的人文关怀

  本文中所谈论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正是由民办非企业机构所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购买式服务的基础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服务策略,尽管无论是购买方还是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以及社会工作从业者都清楚社会工作服务不等于普通的商品,它是波兰尼所谓的“虚假商品”(fictitious commodities) ,并不适合在自由市场交换。艾斯平安德森 (G. Esping -Andersen) 认为商品化、社会阶层以及家庭化是资本主义的三大致命伤,并且他以去商品化(de - comodification) 作为区分福利体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指标之一,认为在社会民主体制的福利国家更少依赖市场提供福利服务。

  但是在当下的中国,市场化的强势主导作用,使得原本应该充满人文关怀,追求实质理性的社会工作过程充满了市场竞争的味道。政府部门的采购,已经将社会工作服务作为一种商品来明码标价。招标过程中,各家社工机构纷纷以在政府预算经费内,能多做多少个案、多做多少小组和活动来竞标,将每一个可能服务的个案、小组和社区活动当作没有差别的商品,以更低的价格兜售。作为机构能够获得项目的重要能力体现在了项目计划书和成果报告书上。行业内不少社工抱怨,花费了大部分的时间在文书工作上,做各种各样的记录、计划书、建议书、报表资料。原本社会工作是“对人的工作”(people work) ,现在变成是“文书工作”(paper work) .这造成了社工与服务对象或案主的接触时间不断压缩,面对面的服务时间越来越少,能够发挥专业技能的机会也相对减少。而社工开展服务的前提是要与服务对象建立信任关系,而这种信任关系的建立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没有良好的信任关系,必然会影响社工服务效果。而现实情况下,多数社工整日忙于在办公室写文书,极少有机会到社区中走访和调研,对社区基本情况的知之甚少。即使开个案,也是按照个案流程,完成 5 ~ 6 次面谈(许多社工将打电话也算在面谈次数中) 就匆匆了事。

  政府为了保证购买服务的质量,目前主要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在一年的购买期内对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两次评估,即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受到科学主义范式和市场化运作方式的影响,评估机构会运用标准化的运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简称 SOP) 来考察社会工作服务过程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经过评估后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都会参照评估方的要求去规范自己的服务流程、服务计划和服务成效等。经过近三年的发展,如今再去走访广州市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会发现原本应该是各具特色的家综,却变得越来越相似,从场地的装修装饰、工作坊的名字、个案室、小组室的布置,到墙上的工作守则、工作流程图以及文案的表格、档案的归档方式,甚至连社工书写的文书内容都越来越相似。美国学者乔治·里茨尔在反思现代性的时候,提出了社会的麦当劳化这一概念,并且总结出现代社会是一个“麦当劳化”的社会,具有四个清晰可见的指标: 效率、可计算性、可预测性、控制和理性中的不合理性。[21]16 -20而现在这种“麦当劳化”的趋势已经影响到了社会工作行业,形成了“社会工作的麦当劳化”.即在社会工作中过度追求标准化、统一化、技术化,忽略了社会工作介入是一个复杂的互动的过程,以及社会工作中强调服务使用者的参与,尊重服务对象的独特性。

  由于社会服务过程的产出不同于一般的经济交换中的商品,很难进行鉴定、评估和测量。如何衡量购买服务的效果,始终是一个让购买方和服务方都感到为难的问题。而将社会工作服务以商品的形式进行评估,其实是一种以牺牲社会工作服务实质价值为代价换来的客观、公正。

  例如将各种指标量化,是为了评估过程中的横向比较,相等总价下,哪个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多,就证明谁更物美价廉。评估过程强调的种种技另一方面也便于提高评估效率,这其实也是社会工作评估的麦当劳化。

  社会工作专业发展过程中持续存在着价值承担和干预效力之间的内在张力。20 世纪 90年代以来,受到实证主义的指引,证据为本的实践模式 (evidence-based practice model) 逐渐成为西方社会工作的主导性模式,并希望借此提升社会工作干预效力。但是实践处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以及日常生活的实践智慧都在挑战实证主义的工具理性。

  在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评估机构能够看到或者主要检查的“证据”就是文书和照片。为了迎合这种证据为本的评估,社工不论做什么,说什么都力求记录下来,或者拍照留念; 居民每参与一个项目,都要填写各式各样的多份表格,一方面证明自己使用了服务,另一方面还要对服务进行意见反馈。如果过度的采用这种证据为本的实证主义方式,那么干预的效果,可能会使得社会工作变得越来越形式化,失去社会工作专业本身所追求的神圣使命。

  社会工作是一门具有强烈价值伦理观念的学科,伦理问题的解决是专业实践成败的关键。

  作为起源于西方国家的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它是西方文明的产物,从它的产生、发展和成熟的轨迹来考察,不难看出它具有深深的西方社会文明的烙印。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念要在中国社会得以确立和发展,就必须跨越中西文化和社会制度存在的差异,寻求最佳的结合点。在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过程中,我们所经历的种种不适应和遭遇的伦理困境,或许至今我们依旧无法找寻到最优的解决方案,但这种来源于对专业伦理的拷问,其实也是让每一个社会工作从业者重新反思和审慎自己专业伦理的过程。面对现实和内心的职业价值追求,时常让社工处于一种迷茫和困惑之中。因此社会工作者需要时常反思、澄清自己的价值观,熟悉专业伦理守则,这样才能在实践中运用助人技巧与优势,协助案主解决问题。社会工作是一个追求改变的专业,它与心理学医学等其他助人专业不同的是,它在关注解决个人的生活问题,恢复其社会功能的同时,还努力于促进环境与社会的改变,使这个世界与个人都能变得更好,而这也正是社会工作这门专业的魅力所在。

  参考文献
  [1]王思斌。 试论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J]. 浙江学刊,2001,(2) :56-61.
  [2]陈钟林,黄晓燕。 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M],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3]REAMER FREDERIC G. Ethical Dilemmas in Social WorkPractice [J]. Social Work,1983(1 /2) : 31-35.
  [4]郭景萍。“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的五大关系探析---以广州市为例[J]. 探求,2012(6) :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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