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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供电系统、照明及设备防漏电设计

时间:2019-08-19 14:25:03 来源:免费论文网

综合医院供电系统、照明及设备防漏电设计 本文关键词:供电系统,漏电,照明,综合医院,设备

综合医院供电系统、照明及设备防漏电设计 本文简介:1概述  所谓综合医院是指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设置正规病床.应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构成.分为十级三等,即:一、二级医院分别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  2供电系统  2.1

综合医院供电系统、照明及设备防漏电设计 本文内容:



  1 概述

  所谓"综合医院"是指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 设置门诊和服务 24 小时的急诊; 设置正规病床.应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构成.分为十级三等,即: 一、二级医院分别分为甲、乙、丙三等; 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

  2 供电系统

  2. 1 负荷等级

  对于二、三级医院( 相当于二级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的重要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抢救室等涉及患者生命安全的设备及其照明用电等负荷为一级负荷重特别重要负荷; 急诊诊室、手术部、婴儿室、监护病房、血液病房的净化室、分娩室、病理切片分析、核磁共振、血液透析室、介入治疗用 DSA、血库、高压氧仓、变配电室、电子信息系统中心机房用电、培养箱、医用冰箱、恒温箱、走道照明、5 级洁净度手术室空调系统用电、重症监护室空调用电等为一级负荷; 电子显微镜、内窥镜、CT 机、X 光机、高级病房照明、肢体伤残康复病房照明、一级医院的急诊室、医用气体供应机房、手术室空调等用电为二级负荷; 不属于一级、二级负荷以外的其他负荷为三级负荷( 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

  2. 2 负荷估算

  医院一般按门诊、医技和住院三部分分别计算负荷.门诊、医技用房的用电负荷主要为日负荷,住院用房的用电负荷主要为夜负荷.一般大型综合医院供电指标采用 80W/㎡,专科医院供电指标采用 50W/㎡.医院的用电负荷比例大概为照明插座约占 30%,动力负荷约占50% ,动力及大型医疗设备负荷约占 20% .

  2. 3 供电系统电源

  由于医院设备要求供电的不间断性,医院可采用以下几种供电方式: ( 1) 对于三级医院采用双路 10KV 专线供电,自备柴油发电机组,重要负荷末端采用 UPS 或 EPS 供电.或者采用双路 10KV 专线供电,重要负荷末端采用 UPS 或 EPS 供电.( 2) 对于二级医院采用双路 10KV供电,或一路 10KV 专线供电,同时设一路低压电源( 或自备柴油发电机组) 作为备用电源.( 3) 对于一级医院采用一路 10KV 供电,重要负荷末端采用 UPS 或 EPS 供电.社区医院采用一路低压电源供电,重要设备末端采用 UPS 或 EPS 供电.

  2. 4 医用场所供配电系统

  医疗场所分为 0 类、1 类、2 类.0 类医疗场所指无需与患者身体接触的电气装置工作的场所.1 类医疗场所指医疗电气设备需要与患者体表、体内接触的电气装置工作场所,如: 普通病房、治疗室、按摩室、磁共振室、核医学室等.2 类医疗场所为将接触部件接触人体内部的医疗场所,如: 手术室、重症监护室、血管造影室、产房等.

  对于 2 类医疗场所的供电方式均为放射式专线供电末端自动切换,UPS 电源或柴油发电机后备.

  为了避免灰尘及维护等因素,手术室的总配电柜设于非洁净区内,每个洁净手术室设有一个独立专用配电箱,配电箱设在该手术室的外廊侧墙内.洁净手术室内用电与辅助用房用电分开,每个手术室的干线单独敷设,其用电从本建筑物配电中心专线供给.

  一般大型医疗设备瞬时压降大,谐波严重,应由变电所集中统一供电,并采用专线供电,并应满足设备对电源内阻的要求.放射科、核医学科、功能检查科等部门的医疗装备电源,应分别设置切断电源的总开关.且变电所或者专用变压器尽量靠近设备中心.

  3 照明设计

  医院照明的设计实施绿色照明,利于患者生理、心理健康.其照度见《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 - 2013) 的相关标准,本文不一一列举,设计时各场所应满足其要求,且照明光源的色表特征为中间色,色温在 3300 ~ 5300K,医院建筑用房一般场所的显色指数≥80,检查室、诊室、手术室、病房宜采用高显色光源,其中手术室≥90,其他场所≥85.病房限制炫光 UGB≥19,手术台应无炫光 UGB≥13.医院宜采用带电子镇流器的三基色荧光灯.

  为营造轻松宜人的医疗环境,病房部不宜设置景观照明; 病房内局部照明按一床一灯设置,床头照明为主,灯具亮度不宜大于 2000cd/㎡,为了满足正常看护需要,病房要设置一般照明,一般照明不宜设置在病人上方,精神病房内不宜设置荧光灯.

  候诊室、传染病院的诊室和厕所、血库、妇科冲洗、穿刺、手术室、呼吸机室等场所应设置紫外线杀菌灯.紫外线杀菌灯固定安装时应避免出现在病人的视野之内或采取特殊控制方式.

  X 线诊断室、核医学扫描室、加速器治疗室、手术室 γ 照相室、门外上方设置工作指示灯,防止误入.

  手术室内设专用手术无影灯,手术室无影灯的照度应在 20000 ~100000lx,设置高度在 3 ~ 3. 2 米,数字化手术室应采用灯头中内置摄像机的手术灯,能为开放手术和内窥镜手术提供清晰手术的视频图像.

  4 医疗设备的接地与安全防护

  医院是病人诊断、治疗和生活的场所,病人属生理和智力有缺陷的人员.如果手术器件进入人体内或与人体接触,而手术器件因绝缘故障而带电位,即便此电位不高,人体也是很易受电击伤害.由于这些电气危险因素,IEC 标准对医院的防电击、防电气火灾等电气安全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重要手术室、重症监护室采用 IT 系统接地的供电方式,设置隔离变压器并且装设绝缘监测器.一般手术室、抢救室、血透中心、产房等处设置剩余电流检测装置.要求如下: 在 1、2 类场所采用 SELV 回路,特低电压不大于交流 25V 和直流 60V,且电气和设备应具有绝缘、外护物或遮拦等防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2 类医疗场所内特低电压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都与联结线相连通.且在 TN、TT 系统中,在 1 类场所的末端回路内 32A 及以下的电源插座回路装用 I△n≤30mA 的 RCD作附件保护.在 2 类场所内的手术台、X 光机、额定功率大于 5KVA 的大型电气设备、不重要( 不影响生命安全) 的电气设备的回路可装用 I△n≤30mA 的 RCD 动作于自动切断电源.在医疗 IT 系统中的 2 类场所内离手术台周边水平距离 1. 5m,高度为 2. 5m 内的环境被称作病人环境,在此环境内用于维持生命或进行外科手术的医疗电气设备,应采用 IT 系统供电但不包括上述 I△n≤30mA 的 RCD 保护的设备.

  为了进一步减少 1 类和 2 类场所内的电位差,应在该等场所内实施局部等电位联结,即在该等场所内分配电箱近旁设置一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用联结线将 PE 线、装置外导电部分、防电场干扰的屏蔽层、隔离变压器宜、二次绕组间的金属屏蔽层、地板下可能设置的金属网格联结到端子板上.

  关于医院的共用接地及总等电位联结做法等同一般建筑物做法,本文不在讨论.

  参考文献

  [1]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2009) .

  [2]王厚余. 低压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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