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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分析

时间:2019-03-11 17:43:14 来源:免费论文网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分析 本文关键词:农村合作,组织,分析,发展,经济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分析 本文简介:摘要:本文针对新型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特征、作用和政府职能定位进行分析,提出为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构建一个良好的制度保证和外部环境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分析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即农民为了提高群体竞争力,自愿组成的以信息服务、行业自律、技术支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分析 本文内容:

  摘要:本文针对新型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特征、作用和政府职能定位进行分析,提出为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构建一个良好的制度保证和外部环境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分析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即农民为了提高群体竞争力,自愿组成的以信息服务、行业自律、技术支持为发展手段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基层经济组织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农户与市场进行沟通构建了桥梁,增强了农业的市场化、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农村优势产业的发展。


  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特征


  在合作经济运动发展的160多年历程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类众多,其内部运行机制也千差万别。但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经济组织,无论是简单的或复杂的、典型的或是变异的,其本质特征是相同的。


  合作社是以为成员提供服务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农民组建合作社是为了从合作中获得从事农业生产所需要的服务,满足共同需求是合作社成立动因和宗旨。因此,在与内部成员的交易中,合作社并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利益主体,而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为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谋求和维护自身利益,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等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处于弱势地位的经济主体的联合,是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建立的群众性的经济团体和特殊企业,强调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共同拥有、民主管理的组织原则,“归成员所有并为成员服务”是其本质特征。


  实际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外延较为宽泛的概念,它是在农业互助合作经济运动中由农民组织的、直接为农业提供服务的各种经济组织,强调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追求经济利益的合作目的。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一般指以下四类组织体系,即社区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和信用社这三类原有合作组织,以及改革开放后新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其中前三类属于传统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后一种是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2农民合作经济的作用


  2.1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以某一种特定的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而组建和发展起来的,都在从事以本地区内特色资源为基础的特色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活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特色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本区域内该产品生产的集约化程度,并形成当地的主导产业,从而有效地带动地区特色区域经济的发展。


  除此,还为农户提供产前、产后各种服务,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降低生产成本,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了农民讨价还价的能力;通过农产品品牌效应,统一定价,统一品牌和质量标准,批量生产、规模经营;通过向农户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2成为龙头企业和农户的纽带


  专业合作组织一头连接龙头企业,一头连接农户,用合同、契约规范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既确保了企业原料或货源的稳定性及质量,降低了与分散农户交易的成本,又使农户通过返利得到加工或流通领域的利润,两者相得益彰。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创办自己的运销、加工企业,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实现对流通、加工领域利益的分割,从根本上实现了合作社利益与农民利益的统一。这种经营模式使农民的经营范围实现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的扩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2.3在营销渠道中获取持久的竞争优势


  近年来,农产品竞争日趋激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利用产品、价格、促销策略获取竞争优势的同时,也深深认识到营销渠道劣势对组织带来的危险。“种菜的不如卖菜的”反映出组织与中间商利润分配不均,组织在利益分配中处于劣势。农产品“卖难”和价格下跌,也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识到,建立与培育自己营销渠道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在不断提升,中间商在营销渠道上逐渐取得了控制权。营销渠道控制权的转换,也改变了产销两个部门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相互关系。农产品能否及时出售、售价高低等直接影响收益的因素无不被营销渠道所左右。


  3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战略


  3.1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


  当前,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国家农业政策优越,农民发展热情高涨,农业发展机遇良好。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把握当前发展机遇,理清发展思路,以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人为目标,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提高组织抗风险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


  政府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深人的今天,地方各级政府也应认清形势,切实认识到个体农业生产与农业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增强发展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紧迫性。


  3.2加强农民培训与教育


  在农村,农民整体受教育程度较低,存在着不可否认的素质问题和见识面的局限性。加强教育和培训可以缩短认知时滞,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进而改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速度。诺斯认为,经济及其制度变迁的速度是学习速度的函数。


  具体而言,教育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模式,提高其认知技能和分配能力,加深其对新制度的认识,促进制度变迁。同时,教育通过改变主体所具有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模式,改变其对回报率的预期,从而使更多的人选择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3完善农业经济发展环境


  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初始阶段,具有规模小、资金少、市场抵御能力缺失等特征。要想促进其长远发展,政府应加大对它的支持力度,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和业务收人上实行税收减免。对那些刚刚建立的、实力薄弱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基金,为农村生产经营、技术推广提供良好环境。


  地方政府也要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可靠的贷款和担保机制,鼓励财政、税收、信贷部门在规定范围内,积极推行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税率或免征其所得税。本文来自《中国合作经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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