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时间:2016-04-20 14:08:33 来源:免费论文网

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成绩×30%+智育成绩×60%+体育成绩×10%。

  一、德育成绩

  德育成绩由基本分、附加分和附减分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分

  1.基本分主要是对学生行为规范的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5:《金陵科技学院学生行为规范考评内容》)。分为四个等级,按等级计算成分数:

  A:具备五项以上a(第一项必须是a);

  B:必须具备全部单项b以上;

  C:只要其中一项为c;

  D:只要其中一项为d。

  等级计算规定:A为90分、 B为80分、C为70分、 D为60分。

  备注:有以下情况,评定等级减一级

  (1)夜不归宿累计3次以上(2)受院级以上处分;(3)晚自习累计旷5次以上

  (4)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2次以上

  2.行为规范考核办法:

  (1)自评。学生自己对照一学期来行为规范的六项内容进行自我评定。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根据有关材料和现实表现,讨论拟定每位同学的考评等次。

  (3)学院审核。

  (二)附加分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参加青年政校、业余党校并结业者(1、3分)

  说明:该条指的是在该学期内参加青年政校、业余党校二者之一并结业者加1分,两者均参加并结业者加3分。

  2、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并得到院、校及市级以上通报表扬者(2、4、6分)

  说明:该条要有依据,有证明材料或证人,可以出具来电来函或证书。得到院、校及市级以上通报表扬分别加2、4、6分。无偿献血加3分,以无偿献血证为依据。

  3、学生干部任职半年以上且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能以身作则。(5、4、3、2、1分)

  说明:一级学生干部加5分,二级学生干部加4分,三级学生干部加3分,四级学生干部加2分,五级学生干部加1分,具体分级标准如下(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以任职最高级别认定,不得累加):

  一级学生干部:校学生会主席、校社联主席、院团总支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学生党支部书记、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各项加分视情况而定,可递减,最高加5分);

  二级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及校社联秘书长、副主席、主席助理;校学生会及校社联各部正部长、宿管会主席、院学生会副主席、院团总支及学生会各部部长、学习委员、班级副班长(各项加分视情况而定,可递减,最高加4分);

  三级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及校社联各部副部长;宿管会副主席及各部部长;院团总支及院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学生党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各项加分视情况而定,可递减,最高加3分);

  四级学生干部:宿管会各部副部长,宿舍长(各项加分视情况而定,可递减,最高加2分);

  五级学生干部:校学生会、校社联、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干事。

  4、被评为文明宿舍或寝室文化评比获奖的宿舍成员(0.5分)

  说明: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工作处提供的文明宿舍评比数据进行确认。

  5、在国家、省、市、校被评为先进个人(4、3、2、1分)、先进集体成员(2、1.5、1、0.5分)

  说明:被评为国家、省、市、校先进个人的分别加4、3、2、1分,被评为先进集体的成员分别加2、1.5、1、0.5分。青奥会志愿者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行政助理、队长、组长加4分,标兵(骨干志愿者)加3分,非标兵(普通志愿者)加2分,被评为最美志愿者、宣传之星加4分。

  6、在国家、省、市、校文艺竞赛中获奖者(按获奖等级分别递减0.5分)(4、3、2、1分)

  说明:在国家、省、市、校文艺等竞赛中获奖者分别加4、3、2、1分(按获奖等级分别递减0.5分)。另外校级一等奖加1分,校级二等奖及以下奖项均加0.5分,院级奖状加0.5分。(所有奖状必须是本学年获得,以往学年的奖状不算)

  7、积极参加各项学校、学院各项活动者(服从学院辅导员安排)1-2分

  说明:该条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参加各项学校、学院活动的表现予以确认。

  8、讲诚信、按时交纳各项规费者(1分)

  说明:按时交纳各项规费者是指没有欠学费且没有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附减分

  1、无故不参加各项学校、学院活动者(1-2分)

  说明:该条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参加各项学校、学院活动的表现予以确认。

  2、连续两次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宿舍成员(1分)

  说明: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工作处提供的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名单进行确认。

  3、行为规范不文明(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抽烟等)(1-4分)

  说明:该条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的表现予以确认。

  4、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10、15、20、30分)

  说明: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商学院学工办提供的本学期学生奖惩档案进行确认。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分别扣10、15、20、30分。

  5、院级处分(5分)

  说明: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商学院学工办提供的本学期学生奖惩档案进行确认。院级处分(通报批评)扣5分。

  二、智育成绩

  智育成绩由基本分、附加分和附减分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分

  基本分主要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基本分中,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占70%,选修课的平均成绩占30%,即基本分=0.7P/K+0.3Q/K。

  P为必修课总成绩、Q为选修课总成绩、K为考试课程门数

  注:①成绩均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凡因私或因病申请缓考者,如补考成绩及格按60分计算,如成绩不及格按实际成绩计算。

  ②纳入基本分的课程不含校公共选修课、体育课、辅修课及暑期社会实践课程成绩。

  ③考查课程成绩计算标准如下:优秀=90,良好=80,中等=70,及格=60,不及格=50。

  (二)附加分

  1、在国家、省、市、校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研创造发明中获奖者(按获奖等级分别递减0.5分)

  说明:在国家、省、市、校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中个人获奖者分别加5、4、3、2分(按获奖等级分别递减0.5分),获得团体奖的个人分别加3、2、1.5、1分。校级一等奖加1分,校级二等奖及以下奖项均加0.5分,院级奖状加0.5分。(所有奖状必须是本学年获得,以往学年的奖状不算)

  2、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四、六级者(2、4分)

  说明: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四级者加2分,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者加4分。

  3、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通过省级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三级者(2、4分)

  说明: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通过省级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三级者,通过二级加2分,三级加4分。

  4、在校内外学术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省、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题性文章者(以第一作者为准)(5、4、3、2、1、0.5分)

  说明:以金陵科技学院署名公开发表论文,被SCI收录,第一作者加5分;被ISTP、EI收录,第一作者加4分;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第一作者加3分;其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的,第一作者加2分;收入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的,第一作者加1分;收入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发表的,第一作者加0.5分。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各类期刊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

  5、取得发明专利者(3、2、1分)

  取得发明专利,第一排名加3分;取得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第一排名者加2分;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第一排名者加1分。以上三项中,如有多人参加的,第二至第五参加者可获得第一排名者一半的加分。

  6、参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资格考试,获专业技能证书者(3、2、1分)

  参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资格考试,获专业技能证书,高级加3分,中级加2分,初级加1分,不分等级的加2分。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分别加3、2、1分。

  7、参加学校、学院各类讲座超过6次者(1分)

  说明:该条特指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类讲座超过6次(含6次)。此项以《学生综合素质课外评价学分记载薄》为依据。

  8、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者(3分)

  说明:该条指的是不包括体育课的其它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者加3分。

  (三)附减分

  1、必修课成绩不合格者(门)(3分)

  说明:一门不及格扣3分,可累加。

  2、课内考勤迟到、早退者;旷课者(1、2分)

  说明:迟到、早退者扣1分,旷课者扣2分,可累加。

  三、体育成绩

  体育成绩由基本分、附加分和附减分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分

  1、开设体育课的年级,按本学期体育考试成绩计入。

  2、未开设体育课的学期,按往年体育考试的平均成绩计入。

  (二)附加分和附减分

  (一)附加分

  参加国家、省、市、校级文化艺术比赛(如:舞蹈、歌曲、摄影、书法、辩论赛等)、体育比赛,获得个人奖项的分别加5、4、3、2分(按获奖等级分别递减0.5分),获得团体奖的个人分别加3、2、1.5、1分。可按参加项目进行累加。

  在国家、省、市级运动会获得名次者分别加6、5、4分(按获奖名次分别递减0.5分),指的是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参与者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可按参加项目进行累加。

  (二)附减分

  凡学校要求参加的体育活动(诸如运动会)未参加者一次扣4分。

  四、综合测评工作程序

  (一)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由班级评议小组具体操作。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学生代表(3-5人)组成。

  (二)德、智、体综合测评每学期累计一次成绩,每学年总评一次。

  (三)《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记录表》由学生处统一印制。每学期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填写后交班主任确认签字,交由辅导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综合测评汇总材料:(1) 《学生德、智、体测评综合测评记录表》(电子稿、纸质稿)(2) 《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综合测评附加分表》(纸质稿)。注:纸质稿要求有班主任签字。

  五、综合测评结果的使用

  综合测评结果作为学生年度评优评奖的主要依据以及选拔学生干部和发展入党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收归学生本人档案。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商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2190.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