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司法讯问语言信息的变化分析

时间:2018-04-12 09:23:39 来源:免费论文网

司法讯问语言信息的变化分析 本文关键词:讯问,司法,变化,语言,分析

司法讯问语言信息的变化分析 本文简介:摘要: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如果物证证明效力不足,通过司法讯问获取口供便成为寻找案件突破口的关键。运用弗雷格的涵义指称理论,可以分析和解释司法讯问过程中名词或名词词组涵义、指称和表象的关系,从而发现其中的语言信息存在衰减、增生和变异三种变化。合理利用这三种变化关系,有助于实现司法讯问的隐蔽性、突然性和策

司法讯问语言信息的变化分析 本文内容:

摘要: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如果物证证明效力不足,通过司法讯问获取口供便成为寻找案件突破口的关键。运用弗雷格的涵义指称理论,可以分析和解释司法讯问过程中名词或名词词组涵义、指称和表象的关系,从而发现其中的语言信息存在衰减、增生和变异三种变化。合理利用这三种变化关系,有助于实现司法讯问的隐蔽性、突然性和策略性,从而提高司法讯问的有效性。

关键词:涵义指称理论;语言信息;司法讯问

一、涵义指称理论

涵义(sense)和指称(reference)的区分是弗雷格在语言哲学研究史上的重要贡献,它构成了20世纪前半期语言哲学的两个语义学要素。弗雷格认为涵义与语言本体相关,指称与经验世界相关,涵义决定指称,因此语言与经验世界具有共同的逻辑结构,并且语言可以对经验世界有所描述[1]。弗雷格明确了a=b这个等式表达的不仅仅是符号之间的关系,也不仅仅是对象之间的关系,而是符号和对象兼而有之[2]。这个等式表明,a和b这两个不同的符号指称了相同的对象。弗雷格认为专名指称一个特定物体,换言之,任何指称一个单独对象的语词、短语或者是其他符号都是专名。专名事实上是一个描述性短语,有涵义和指称两个部分。专名的涵义是其指称的表达方式,而涵义则引导受话者以某种方式确定指称对象。例如,“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出生在斯塔吉拉城的人”“亚里士多德”这三个专名的涵义各不相同,但是都可以共同指向亚里士多德这个历史人物。值得注意的是,弗雷格区分专名的涵义和指称时并没有考虑语境因素,是一种语义学上的探讨[3],所以他认为专名、专名的涵义和专名的指称之间是多对一的关系,反之则不成立。也就是说,一个专名对应一个涵义,一个涵义对应一个指称,但一个指称可由多个涵义来确定,一个涵义可用多个专名表示。但如果考虑语境因素,一个涵义则可以表达多个指称,如“考第一名的学生”的涵义是始终确定的,即分数最高的学生,但是,由于每次考试的情况存在差异,第一名也就可能指向了不同的学生。同理,一个专名也可表达多个涵义,例如各种语言中广泛存在的多义词,而词义的消岐则需要借助语境才能进行。当然,这种多对一的关系也存在例外。弗雷格指出,按照语法规则正确建立的代表专名的表达始终有一种涵义,但这种涵义未必对应着一个指称,如“离地球最远的天体”“最小的收敛级数”。对专名的涵义,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其一,我们无法掌握指向一个指称对象的全部涵义,某个指称对象所对应的一个涵义只是对该对象的某一方面的认识;其二,专名的涵义只是提供了一种表达方式,通过该表达方式并借助语境可以确定一个指称对象,也即专名的涵义可以作为把握其指称的手段或依据。除了明确涵义和指称的区别之外,弗雷格提出了还应当区分涵义、指称和表象(feeling)之间的关系。他以通过用望远镜观察月亮做比喻予以说明。我们知道,人之所以看见物体,是因为物体对投射到其上的光进行反射,再通过一定介质如水、空气、玻璃等的传播,进入眼睛并在视网膜上成像而成的。在这个例子中,月亮是被观察的对象,对应着涵义、指称、表象三者中的指称,具有客观性和唯一性;望远镜是观察月亮的方式和手段,对于所有借助该望远镜观察月亮的人来说,月亮在望远镜中的成像不因观察者的改变而改变,正如涵义、指称、表象三者中的涵义,在不考虑语境的情况下,一个专名的涵义也是客观且唯一的;望远镜中的月亮最终投射在视网膜上,由于观察者的健康状况各异,因此,视网膜上的成像也可能各不相同,有的清晰,有的模糊,这个视网膜上的成像就好比表象,对于任何一个客观的指称和涵义,不同的人会产生不同的表象(笔者认为这里的表象就是通常说的思想),因而表象是主观的并且是多样的。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表1表示:这里有一个问题,弗雷格在探讨涵义、指称、表象时考虑的是非交际情景,容易让人产生一种误解,认为是有了某个指称对象,再有了表达这个指称的涵义,再在受话者大脑中形成表象,但语言的实际使用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交互,人们通过语言来传递各自思想中所包含的信息。可以想象,假设存在一个没有任何交际手段的人,他仍然是可以用思想信息指向一个对象,只不过是外人无法感知而已。因此,笔者认为,真正指向一个对象的是思想信息。我们听到的一连串语音流、看到的字符或是手势语都只是一种形式信号,而形式信号的内核是思想信息。基于交互这一基础,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出现某一个语词,如上例中的“月亮”。换句话说,“月亮”这个词或者说这个形式信号一定是来源于一个发话人。该信号经过受话人的解码,从而使受话人理解了“月亮”的涵义、知道了“月亮”的指称并对“月亮”有着不同的表象,但发话人在发出“月亮”这个形式信号时,他是要传递自身的某种想法或者说是表象,语言只是表达的一种形式,这是一个编码过程,完美情况下,应当是发话人将想要表达的表象和指称、涵义以同一个语词予以表现,但日常生活中“词不达意”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笔者根据弗雷格的涵义指称理论,认为在最理想的交际情况下,发话者要想将自己的表象信息传递给受话者,他需要借助一定的语言形式将这个表象信息组织成某个有意义的语词,这个过程中会发生信息的衰减、增生甚至是变异,成为一阶信息,即常说的“词不达意”的情况产生;该一阶信息被受话者接收并解码成他所理解的语词,成为二阶信息,由于受话者的解码方式不同,该过程中同样存在信息的衰减、增生或变异,例如常说的有歧义的情况时,对同一个字符串“南京市长江大桥”,不同受话者会有不同的解码形式;二阶信息再由语词形式转换成受话者大脑中的思想信息,这一过程会再次发生信息的衰减、增生或变异,成为三阶信息。此时受话者大脑中的思想信息也指向了一个对象,只不过此对象可能已经不是发话者思想信息所指向的对象了,常说的误解便发生在此阶段。不难看出,人们完成了思想信息的传递,但该信息已经经过了三次转换,很可能已经面目全非了。幸运的是,大多数情况下,主要信息即指称对象得到了保持,因此日常交际基本能够顺利进行。但需要强调的是,受话者不可能无偏差地了解发话者的全部思想信息,也就是说思想信息的衰减、增生和变异是不可避免的。上面谈论的只是最理想的交际情形,如果存在翻译的情况,信息将增加两次衰减、增生或变异,发生的偏差就更大了。信息传递中的变化过程如图1所示。

二、弗雷格涵义指称理论对司法讯问的借鉴

讯问人对讯问语言的选择与能否取得讯问成功关系密切。讯问语言是讯问主客体之间信息交流的载体,是讯问策略、讯问手段与讯问方式的具体体现,具有目的的特定性、表达的控制性、内容的适应性、形式的严肃性以及运用的灵活性等特征[4]。在讯问语言中灵活运用弗雷格涵义指称理论中专名的指称、涵义和表象,可以有助于实现讯问的隐蔽性、突然性和策略性。

(一)利用涵义指称理论实现讯问的隐蔽性

在司法活动中,有时讯问对象会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而拒不交代案件实情,讯问人员要想正面突破讯问对象获得有价值的口供就会显得异常艰难。这时,可以巧妙地运用涵义指称理论,使讯问的内容和意图隐性化,将要问的问题隐蔽在另一个问题之中,而根据对方作出的反应,得到真正所需要的信息,这是一种不露痕迹地提出问题的方法。例如,在电影《九品芝麻官》中,主审法官包龙星为确认证人来福不识文墨,并没有直接询问对方是否识字,而是让来福将所谓的证物情诗再念一遍,来福由于不识字,以为这首诗仍然是自己之前强记的《鹊桥仙•纤云弄巧》,但实际上,这首诗是《静夜思》。这样,来福做伪证的真相就不言自明了。这个案例中,发话者(包龙星)的表象信息指称的对象是《静夜思》,当他用语词形式来显化该表象信息时,他使用了“证物情诗”这个表达式,而实际上,满足这个表达式的却是《鹊桥仙•纤云弄巧》。根据信息传递中的变化过程,表象信息在一阶信息阶段发生了严重的变异。当“证物情诗”这一变异后的信息被受话者(来福)进行涵义解码并转换成表象信息后,该表象信息指向了《鹊桥仙•纤云弄巧》。接下来,受话者要做的就是将他的表象信息与发话者的表象信息也就是发话者的现实指称对象进行匹配。不难看出,此时发话者的表象信息和受话者的表象信息已经指向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现实对象。但由于受话者不具备这样的识别能力,他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表面看来,此次讯问的内容是让受话者念读证物情诗,而判别受话者是否识字这一真实目的则隐藏其中。实现这一讯问效果的关键就在于发话者在一阶信息阶段故意犯了“词不达意”的错误。可见,讯问人员灵活运用涵义指称理论,可以隐藏真实的讯问意图,让讯问对象摸不清自己的虚实,让其始终有一种高深莫测的恐惧感,破除其抱有的侥幸心理。

(二)利用涵义指称理论实现讯问的突然性

在现代刑事讯问中,有时会借助测谎仪甄别犯罪嫌疑人有无说谎,从而推测出案件的真实情况。测谎仪的主要工作原理是根据受试因心理波动而引起的呼吸、脉搏和皮肤等生理反应形成结论[5]。因此,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地运用讯问语言击溃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至关重要,而最好的方法就是出其不意,让犯罪嫌疑人感到讯问人员已经掌握了足够的案件细节,其任何掩盖犯罪事实的企图是徒劳的。为此,讯问人员可以使用犯罪嫌疑人的圈内语言,包括行话甚至是黑话。其原因在于这些圈内语言往往用一种圈外人难以理解的指称方式指称某一个对象,而这种指称则暗含了一定的身份背景信息。测谎时,可以适时使用某个专名的特殊指称方式,从而增加讯问的突然性,加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波动,以便测谎仪能够成功捕获相应的生理变化。例如,某案件中,“平头”是一名同案犯的绰号,该犯罪集团内部通常以“平头”而非其真实姓名“刘某某”进行指称。由于同一个指称可由多个涵义来确定,每一种涵义代表了认识该指称的一种途径,具体到这个案件中,“刘某某”是一般途径,而“平头”则是特殊途径,非犯罪集团内部人员不知道该特殊途径的存在。警方直接使用“平头”进行讯问,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属于该犯罪集团,尽管他可以口头上不承认有关犯罪事实,但语言信息的接收以及成功解码无法避免,其结果表现为呼吸、脉搏、皮肤电的变化,从而为测谎仪捕获。而且,使用“平头”而不使用“刘某某”表明警方对案件的细节情况已经有所了解,负隅顽抗只能加重惩罚力度,这种暗含的心理震慑作用将使得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生理变化更加明显。此种情况下,发话者(警方)的表象信息“平头”经过信息传递变异为受话者(犯罪嫌疑人)的表象信息“平头”,虽然两种表象信息各不相同(警方对“平头”的心理意象和犯罪嫌疑人对“平头”的心理意象显然不同),但主要信息即指称对象(“平头”即“刘某某”)得到了保持,二者共同指称了现实世界的一个对象。假定犯罪嫌疑人不知道“平头”这一绰号,该信息在二阶信息阶段传递受阻,犯罪嫌疑人无法形成“刘某某”这一表象信息,也就无法成功指称,因而也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生理变化。因此,运用涵义指称理论,能够实现讯问的突然性,放大知情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反应,筛选出重点嫌疑对象,在比较理想的情况下还可以直接认定犯罪分子,然后围绕重点嫌疑对象开展审讯和调查,可以事半功倍,大大提高破案效率.(三)利用涵义指称理论实现讯问的策略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明文规定讯问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而与此同时,为了减轻罪行逃避处罚,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会隐瞒或弱化自己的犯罪事实。这就形成了讯问人员想要获得信息而讯问对象想要守住信息的攻防局面。正所谓“上兵伐谋”,如何让讯问对象自己“缴械投降”,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就成为司法讯问的关键。一般说来,罪犯在作案时精神会高度紧张,因而往往对案发现场印象深刻。特别是案发现场的一些事物,在一般人看来毫无联系,但对罪犯来说,却是以串联的方式保存在其记忆中,有的甚至是终身难忘。当案发现场的某一事物再次以某种方式呈现时,该事物便成了现实中的一个指称对象,而其表象信息包含了案发现场中与该事物串联的其他事物。因此在实际讯问中,讯问人员可以利用此种表象信息获得有价值的口供。例如,杜金榜主编的《法律语言学》一书中提到一个典型案例[6]151。在某一次讯问中,警方声称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让其参加心理测试,内容是给出一个词让其快速的说出另一个词。当测试进行到一半时,警方给出了“尼龙绳”一词,而犯罪嫌疑人则不假思索地说出了“奶瓶”。原来,在警方勘察现场时发现现场摆放了一堆尼龙绳和一个奶瓶,而只有去过犯罪现场的人才会将两者串联在一起。因此,犯罪嫌疑人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在这个案例中,发话者(警方)的指称对象是尼龙绳,而发话者的表象信息则是“尼龙绳+奶瓶”。当警方用语词“尼龙绳”进行信息传递时,由于该语词无法表达奶瓶的涵义,因而发生了信息的衰减,成为一阶信息。该一阶信息被受话者(犯罪嫌疑人)接收并解码,受话者理解了“尼龙绳”的涵义,这个过程没有发生信息的衰减,此时一阶信息和二阶信息相同。接着,二阶信息再由语词形式转换成表象信息,这一过程是讯问的关键。如果受话者去过犯罪现场,该表象信息会将语词信息从“尼龙绳”增生为“尼龙绳+奶瓶”,按照此次心理测试的规则,受话者只能说出“奶瓶”,与警方的表象信息匹配,因而警方有较大把握确认受话者便是真正的罪犯;而如果受话者是无辜的,尽管“尼龙绳”的涵义信息传递在三阶信息阶段同样会发生信息增生,但表现为“尼龙绳+X”,X恰好是奶瓶的概率很低,因而也就可以推测受话人不是罪犯的可能性较高。这个案例很好地利用了涵义信息和表象信息的差异性,实现了讯问的策略性,使得犯罪嫌疑人弄不清警方的真实意图。

三、结语

本文根据弗雷格的涵义指称理论,对司法讯问这一交际过程中的信息传递进行了分析,认为从发话者发出信息到受话者内化该信息,信息可能会经历三阶变化,包括衰减、增生或是变异,而每一阶变化都可以作为司法讯问的突破口,从而有助于实现讯问的隐蔽性、突然性和策略性,有助于明确案件真相排除无辜嫌疑人。本文的局限性在于选取的案例不够充分,因而信息的三阶变化未能得到充分检验,得出的结论还有待进一步证实。

参考文献:

[1]李高荣.弗雷格语言哲学中的两对概念论析[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1027-1031.

[2]FREGEG.OnSenseandReference[A]//ModernPhilos-ophyofLanguage.EditedbyMariaBaghramian.OrionPublishingGroup,1998.

[3]王路,郑伟平.弗雷格为什么是重要的[J].哲学分析,2012,3(4):165-186.

[4]林竹静.弗雷格逻辑预设理论在反贪审讯中的运用[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2,(1):97-100.

[5]邢迎风.认识测谎仪的物理学原理[J].新课程学习,2011,(4):148.

[6]杜金榜.法律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作者:孙波 单位:合肥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


司法讯问语言信息的变化分析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213865.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