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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持有意图、盈余管理动机对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影响

时间:2018-03-30 09:03:3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管理者持有意图、盈余管理动机对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影响 本文关键词:盈余,管理者,意图,动机,持有

管理者持有意图、盈余管理动机对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影响 本文简介:一、研究背景    《CAS22--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下称CAS22准则)①要求管理层应根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与持有目的进行初始分类。但管理层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与持有目的并无明确的定性标准,且难以量化规范,使得上市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初始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ld

管理者持有意图、盈余管理动机对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影响 本文内容:

  一、研究背景
  
  《CAS22--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下称CAS22准则)①要求管理层应根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与持有目的进行初始分类。但管理层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与持有目的并无明确的定性标准,且难以量化规范,使得上市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初始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缺乏严格限定的界限。而根据2006年的CAS22准则,金融资产初始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后续计量将导致不同的会计结果,造成管理层可能会利用金融资产的初始划分进行盈余管理。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投资收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②。金融资产的初始分类与企业期末财务报告密切相关。初始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将影响企业当期会计利润,进而加大盈余变化和股价波动的风险;而初始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即该类金融资产的市价波动并没有在利润表中列报,这就大大降低了上市公司盈余和股价变动的风险,但同时也给管理层留下了利润调节的空间。出于盈余管理动机,上市公司管理层会将金融资产初始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便于在后续持有期间通过操纵金融资产的处置时间形成企业的“利润蓄水池”:在当期利润超出预期时,继续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在当期利润不达标时,管理层可能会违背金融资产的初始持有意图,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以获取当期处置收益,改善企业盈余水平。
  
  近年来,我国财务业绩报告模式开始从列报传统收益向列报综合收益发展③。为进一步提高财务报告的信息透明度以及财务报表的列报质量,2014年1月,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下称CAS30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上市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列示。该准则的变更使得原先管理层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易被监管机构察觉。那么,财务报表列报会计准则变迁是否会促使上市公司将管理者持有意图作为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标准?管理层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是否得以抑制?现有关于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研究文献中,很少有学者基于会计准则变迁的视角考察管理者持有意图和盈余管理动机对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影响,而直接寻找替代变量衡量管理者持有意图并通过间接分析盈余管理动机使其与判断管理者持有意图相结合的实证研究文献更是鲜有涉及。本文利用2007年和2014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数据,从会计准则变迁的视角,通过对比分析CAS30会计准则修订前后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相关信息,考察管理者持有意图、盈余管理动机对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影响。研究成果将为准则制定机构考察会计准则变迁的制度效应提供实证证据,对现有研究文献亦是有益补充。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分析
  
  现有研究文献发现,上市公司普遍会利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润蓄水池”效应,将购入的股票、债券或基金等金融资产初始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在后续持有期间,又会违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持有意图,根据盈余管理的需要,操纵金融资产的处置时机。Jordan等[ 1 ]分析了保险行业金融资产的划分行为,认为保险企业受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影响最大,其监管重心在于现金储备和变现能力,因此保险企业的管理层将更倾向于把证券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给其带来盈余管理空间。叶建芳等[ 2 ]选择2006年底及2007年季报、中报或年报中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通过计算上市公司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规模及比例,分析该规模或比例与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行为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当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规模较小时,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价导致的变动对企业利润影响相对较小,管理层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动机相对较弱;而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相对较多时,将金融资产初始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会增加企业利润波动,不利于管理层操控利润,此时管理层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动机相对较强。即,上市公司管理层可以通过选择金融资产的初始分类,为后期盈余管理提供“蓄水池”:当公司盈利情况不好时,企业会利用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机会进行盈余管理和调节利润;而当企业盈利情况较好时,则会尽量把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作为未实现利润留存到以后年度实现[ 3 ].
  
  2014年新修订的CAS30准则出台,要求上市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准则的变迁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管理层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隐蔽性,有利于引导上市公司将管理者持有意图作为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唯一标准。Hunton等[ 4 ]通过对美国上市公司62位高管人员进行实验研究,发现接近三分之二参与实验的高管人员选择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证券分析师的盈利预测;但当以更透明的方式报告其他综合收益时,参与实验的高管人员倾向于减少对其他综合收益的盈余管理。谢晶和朱林[ 5 ]通过对比分析上市公司2007年和2014年金融资产初始分类数据,发现CAS30准则修订前,持有金融资产较多的上市公司有更大动机将金融资产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此来减少企业当期利润的波动,并给盈余管理留下空间;2014年CAS30准则修订后,由于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来反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管理层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隐蔽性,使得持有金融资产较多的企业更倾向于按照管理者持有意图划分金融资产,上市公司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调整盈余的动机明显降低。基于以上分析及文献依据,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不同会计期间,管理者持有意图对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影响不同。与2007年相比,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修订后,上市公司将管理者持有意图作为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意愿更强。
  
  假设2:不同会计期间,上市公司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存在差异。与2007年相比,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修订后,上市公司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调整盈余的动机显着降低。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本文综合参考了孙蔓莉[ 3 ]、叶建芳[ 2 ]和谢晶、朱林[ 5 ]的处理方法,将研究样本的选取分为以下两个部分④:一是2007年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二是2013年未持有上述两类金融资产而2014年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根据研究需要,对初始样本按如下标准进行剔除:(1)剔除金融保险行业。因金融保险行业上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规模、类型和非金融保险行业上市公司有显着区别,为保持研究样本的一致性,剔除金融保险行业。(2)剔除研究期间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数据缺失或者异常的样本。
  
  依照上述标准,经过本文筛选,最终确定研究样本1 087个,其中2007年满足条件的样本共有340个,2014年满足条件的样本共有747个。
  
  (二)研究模型和变量设计
  
  模型2中,PAFS含义同模型1一致。FASSETS为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类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是衡量上市公司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替代指标。当上市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比例较高时,管理层为了获得更大的金融资产选择处置权和盈余管理空间,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动机更强,反之亦然。?琢0为常数项,?琢1-?琢5为回归系数,?着2为残差项。
  
  变量具体定义见表1、表2.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本文首先对比分析2007年和2014年这两年中样本上市公司的PAFS(因变量)以及TURN、FASSETS(自变量)的总体情况,初步分析判断CAS30准则的修订对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影响。
  
  表3显示,2007年样本上市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PAFS)的平均值为0.5671,标准差为0.4810,表明样本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行为差异较大,并且在划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类金融资产时没有明显的倾向性。2014年该指标的平均值为0.9568,标准差为0.1906,预示样本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倾向明显。且统计数据表明,747家样本中,有690家上市公司仅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有19家上市公司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余样本公司两类金融资产均持有),表明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修订后,上市公司普遍倾向于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初始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从证券周转率(TURN)指标看,2007年样本上市公司证券周转率最小值为-2.1386,最大值为3 892.5890,标准差为417.5755,表明该年度上市公司对所持有金融资产的后续处置行为相差较大;2014年证券周转率最小值为-11.0859,最大值为4 940.0547,标准差为453.7900,上市公司对所持有金融资产的后续处置行为仍相差较大。进一步深入分析样本公司不同年度金融资产的处置行为,笔者发现:2007年146家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其平均证券周转率为2.1957;133家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其平均证券周转率为113.8723;2014年,有690家上市公司将其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平均证券周转率为77.5841,19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平均证券周转率为436.4281.即,不论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证券周转率均在2014年明显提高,2014年我国股票市场回暖,很多上市公司在此期间进行证券买卖,以期获取金融资产处置收益。
  
  2007年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FASSETS)最小值为0.0000004758,最大值为0.6330,均值为0.0544,标准差为0.1086,表明样本上市公司持有的两类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平均为总资产的5%左右,且相差不大;2014年这一指标的最小值为0.0000005657,最大值为0.5430,均值为0.0201,标准差为0.0465.通过对比2007年和2014年的FASSETS指标可以看出:2014年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减少,且标准差也有所下降,表明样本上市公司普遍都降低了这两类金融资产在公司总资产中的比例,一定程度上也缩小了上市公司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
  
  (二)相关性分析
  
  本文分别对2007年和2014年样本上市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两类金融资产的比例(PAFS)、证券周转率(TURN)、公司流动比率(CUR)、资产负债率(LEV)进行了Pearson相关性检验。表4是各变量之间相关系数及显着性分析结果。
  
  通过表4的对比可以看出:2014年样本上市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两类金融资产的比例(PAFS)和证券周转率(TURN)在1%的显着性水平上负相关,表明企业的证券周转率越低,即其在后续持有期间对证券进行处置的行为越少,上市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占的比例越高,这一现象从侧面验证了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分类标准和管理者持有金融资产意图的一致性,满足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确认与计量》的规范要求。相比较而言,2007年的PAFS和TURN在1%的显着性水平上不相关,只在5%显着性水平上相关。也就是说,2007年样本上市公司并没有完全按照CAS22准则的要求,以管理者持有意图作为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唯一标准,而2014年CAS30准则修订后这一现象出现显着改善,与假设1逻辑推理一致。
  
  本文又分别对2007年和2014年样本上市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两类金融资产的比例(PAFS)、企业持有两类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FASSETS)、公司成长性(GROWTH)、资产负债率(LEV)、公司规模(SIZE)、净资产收益率(ROE)进行了Pearson相关性检验。表5是各变量之间相关系数及显着性分析结果。
  
  表5显示,2007年样本上市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两类金融资产的比例(PAFS)和企业持有两类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FASSETS)在1%的显着性水平上呈正相关,表明上市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小时,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价导致的变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相对较小,企业管理层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动机相对较弱。而当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大时,将金融资产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会增加企业的利润波动,不利于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所以此时管理层会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2014年的数据表明,样本上市公司的PAFS和FASSETS不相关,说明在2014年CAS30准则修订后,样本上市公司通过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得到了抑制,符合假设2的推理分析。
  
  (三)回归结果分析
  
  为了检验上市公司是否按照CAS22准则的规定,将管理者持有意图作为划分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依据,本文运用模型1对样本上市公司2007年、2014年的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表6.
  
  表6显示,2007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两类金融资产的比例(PAFS)和证券周转率(TURN)在5%的水平上显着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000141,即上市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水平越高,证券周转率越低,说明上市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CAS22准则的要求,按照管理层持有意图对金融资产进行了初始划分;2014年PAFS和TURN指标在1%的水平上显着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0000525.与2007年相比,2014年PAFS和TURN的相关性变强,说明CAS30准则修订后,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初始划分的行为更加符合准则规范,会计准则的修订使得上市公司将管理者持有意图作为金融资产初始分类标准的意愿更强,假设1得到验证。
  
  表7显示,2007年企业持有两类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FASSETS)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两类金融资产的比例(PAFS)在1%的显着性水平上呈正相关关系。当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时,会更多地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初始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后期盈余调节提供“蓄水池”,从而达到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而2014年CAS30准则修订后,FASSETS和PAFS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说明2014年CAS30准则修订后,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消除了管理层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隐蔽性,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市公司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假设2得到验证。
  
  五、结语
  
  本文的实证分析表明,与2007年相比,2014年CAS30准则修订后,上市公司将管理者持有意图作为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意愿更强,且上市公司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显着降低。2014年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企业在利润表中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使得原先管理层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隐蔽性减弱,上市公司更倾向于按照管理者持有意图对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分类,企业对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初始分类的行为更加符合准则规范。实证数据显示,变更后的CAS30准则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利用金融资产初始分类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初步实现了准则修订的制度预期。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财务核算隐患,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完整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将金融资产划分为3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我国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IFRS9的规范,进一步完善《CAS22--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强化金融资产初始划分判断标准的透明度与清晰性,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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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孙蔓莉,蒋艳霞,毛珊珊.金融资产分类的决定性因素研究:管理者意图是否是真实且唯一标准[J].会计研究,2010(7):27-31.
  [4] HUNTON J E,LIBBY R, MAZZA C L.Financial reporting transparency and earning management[J].The Accounting Review,2006,81(1):135-157.
  [5] 谢晶,朱林.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修订能抑制盈余管理动机吗:基于金融资产分类的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2016(16):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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