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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恶道苦

时间:2017-03-21 06:10:1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解析十恶不赦

十恶不赦里的十恶是指哪些恶行?在我国古代的刑罚律令中,“十恶不赦”中的“十恶”是有所指的。

“十恶”,最初佛教中的一个用语,指十种当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十恶”作为古代刑法中的罪名,最早出现在《齐律》(由北齐尚书令、赵郡王等撰写)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齐律》曰:“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八议制度也是《齐律》首创的被后世广泛借鉴的律令之一,是专门为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齐律》明文规定:犯重罪十条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重罪十条”把以上十条罪行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到了隋唐,经过隋代《开皇律》与唐代《唐律疏议》对之的进一步的修订,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罪名说法。它的主要内容有: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唐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

史上,文学作品中第一次出现“十恶不赦”这个词,是在元曲大家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里:“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恶不赦。”

曾是北影校花的景甜从出道起就一直被传闻有强硬后台撑腰,而关于“景甜潜规则”、“景甜被潜规则”等说法更是层出不穷。但是,对于被潜规则一说,景甜自己本身从来都没有承认过。不过,近日有网友在电影《战国》的发布会上发现,景甜即使没有被潜规则,也有强硬的后台支持。就连《战国》另一位女主角金喜善也在面对媒体时承认自己不是主角,景甜才是主角。而孙红雷更是推掉了近四千万片酬甘当景甜的“绿叶”。

景甜,虽然外表清纯靓丽,但是从出道以来,景甜虽然有在多部电视剧、电影等片中演出,但一直都半红不紫,直到2010年,她主演了电影《战国》媒体影评人看片会之后,某影评人看完片发微博调侃:“《战国》应该改名叫做《景甜》。”

不管是在电影海报上,还是片尾字幕中,饰演田夕的景甜都紧跟在孙红雷的名字后面,成为当仁不让的女主角,甚至被网友笑谈,连金喜善都只是“打酱油”的。这部投资过亿、明星云集的大制作电影,宣传重点从头到尾都是景甜,而片中她的特写镜头比谁都多。有观众调侃称:“这个新人是从哪里蹦出来的?《战国》不如干脆改名叫‘景甜’算了。”还有观众说,莫非《战国》是煤老板为景甜“量身定做”的电影?想要知道这个问题,就不能离开一个名字——华汉。

她是富二代,还是金丝雀?曾媒体有盛传景甜是星光灿烂电影公司幕后老板山西煤老板的女朋友,而那位大股东对景甜痴情一片,景甜主演的电影都是她这家签约公司拍摄的。而其主演的电影《战国》,孙红雷、吴镇宇、金喜善等大腕都要来替景甜来跑龙套,这样大手笔的待遇,背后强大神秘后台让人更加深信不疑。而这位幕后老板何许人也?这位老板正是华汉。

篇二:中国古代“十恶”解析

中国古代“十恶”解析

我们都知道,中国古代的社会,其实就以一个人情的社会,一个人犯了什么罪,有许多种办法干涉司法程序的审判,比如请皇帝下个诏令啦、上书喊冤不合情理啦、法官于心不忍高抬贵手啦,甚至法律明文规定,可以按官的品级来抵罪,或者用钱抵罪,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但就是这么多的减刑手段,却是有十类人是什么样的办法都不适用的,就算皇帝下令都无法赦免,究竟是什么人竟然如此不遭人待见?究竟是造下多大的罪孽才能收到如此的境遇呢?

十恶不赦的来龙去脉

说起这十类人,有一个我们十分熟悉的成语就是来源有关这十类人的法律制度,这个成语就是“十恶不赦”。

“十恶不赦”,常用来形容恶贯满盈、罪无可恕之人。那其中的“十恶”指的是什么呢?有不少人以为是“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大错特错了。

在现代汉语中,成语“十恶不赦”中的“十恶”并非实指,而是泛指重大的罪行。但是,在我国古代的刑罚律令中,“十恶不赦”中的“十恶”却是实有所指的,这是一项明文规定的法律制度,也是司法实践中,进行减刑时必须注意的最重要的原则。

“十恶”,最初佛教中的一个用语,指十种当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

“十恶”作为古代刑法中的罪名,它是在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后随着制度的发展,最早出现在由北齐尚书令、赵郡王等撰写《北齐律》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

《齐律》曰:“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八议制度也是《齐律》首创的被后世广泛借鉴的律令之一,是专门为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也就是先前所说的一些可以减刑的法定门道。但是《齐律》明文规定:犯重罪十条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重罪十条”把以上十条罪行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到了隋唐,经过隋代《开皇律》与唐代《唐律疏议》对之的进一步的修订,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罪名说法。

无法饶恕的十种行为

“十恶”究竟是哪十类恶棍?这十类恶棍做了一些什么事才够得上不赦的“十恶”呢? 首先,对于封建社会的统治者们来说,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直接对他们做一些“小动作”,什么“小动作”呢?首当其冲的,就是百姓造反了。所以“十恶”的第一条,就是“谋反”,很好理解它的意思,就是指企图推翻朝政的行为。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之后的两条也是大同小异,谋大逆,是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谋叛是指背叛朝廷。 其次,也是“十恶”之中的主要成分,就是触犯人伦道德底线的一些出格行为,这些行为,凡是有自己人格尊严的人,都不会允许这样的行为发生,下面一一列举:

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的行为。

不道,指杀一家无辜百姓达3人以上,或者是用肢解身体等残酷手段致人死亡的举动。这种行为不仅触犯了道德,更是跨越了做人的底线,人到这份上了,和野兽有什么区别呢。 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我觉得碰到这样的事情,作为受害人,无论男女都无法忍受吧。

最后还有一个著名的罪名,叫做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的行为。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这也是皇帝维护权威的看家本领,你对皇帝尊不尊敬,皇帝说了算,皇帝说你冒犯了他,你没冒犯也只能当做是冒犯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于是拿这招收拾起看不顺眼的官员来,那是一抓一个准,当官的都怕你,皇位才坐得安稳。

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十类恶棍的十种恶行,更是威胁到整个封建社会最根本的社会秩序,如果任其发展,人与人之间到没有什么道德可言了,可以说人类社会直接退化到了原始时期。

因此,自隋代在在《开皇律》中首次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因此,民间遂有“十恶不赦”之说。

历史上,文学作品中第一次出现“十恶不赦”这个词,是在元曲大家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里:“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恶不赦。”

其实将这“十恶”放到今天,一样不能赦免这些罪行,我国现行的《刑法》对这十类行为都制定了十分严重的罪名和适用刑,可见,不管人类社会如何发展,有些东西其实是共通的。

篇三:原来这些成语都出自佛教

原来这些成语都出自佛教

佛教作为一种曾经几乎成为我国全民宗教信仰的文化,传播时间纵达两千多个春夏秋冬,范围遍及大河上下、长城内外,对我国的语言词汇必然会产生不可低估的作用。

我们现在所经常使用的很多词,如“献身”、“习气”、“方便”、“障碍”、“一刹那”……本来就都是佛教名词。成语是经过千锤百炼而形成的语言精华,是我国词汇宝库中的明珠。在璀璨夺目的成语之中,竟有200多条是与佛教有关的!

【味同嚼腊】

《楞严经》卷八:“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同嚼腊。”谓修行人清心寡欲,淡于世味。后世以此比喻寡淡无味,了无情趣。如《儒林外史》:“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他,及到手之后,味同嚼蜡。”

【单位】

指禅林僧堂中,僧人坐禅的座位。在座位上方贴有各人名字,故称单位。如《敕修百丈清规·日用轨范》谓:“昏钟鸣须先归单位坐禅。”此词以后用于计算事物数量的标准。如“米”为计量长度的单位,“时”为计算时间的单位,“克”为计算重量的单位,等。机关、团体或其所属的某一部门称为工作单位。

【空中楼阁】

出于《百喻经三重楼喻》:谓昔有富翁,欲造三重楼。木匠依吩咐,开始在地面上砌砖。富翁惊问何故?木匠答道:“作三重楼呀!”富翁急忙说:“我不要下面二重,只要最上一层!”木匠不胜惊异,说明不造下二重就不能造最上一层的道理。但是,富翁还是执迷不悟,引来了众人的嘲笑。佛教用这个比喻说明修行者应筑好根基,循序渐进的道理。今多用以比喻虚幻的东西或空想。

【现身说法】

佛菩萨均有法身、报身和化身。化身是法身的妙用,能够自在变现,度化众生。化身能够根据众生的机缘,随时随地应现于世,所谓“千百亿化身”。佛菩萨出于大悲心,不住于涅槃寂静中,出生入死,方便宣教,普渡众生,称为“现身说法”。释迦佛昔在兜率天为菩萨时,“于十方界,现身说法”(见《五灯会元》卷一)。观世音菩萨自称:“我与彼(众生)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楞严经》卷六)所现之身,包括人、天、龙、鬼乃至禽、鸟,花、树;所说之法,多至“八万四千法门”。后来,人们用自已的亲身经历和行为去劝说别人,也叫做“现身说法”。

【皆大欢喜】

原为佛经结束语中的习惯用语。如《维摩诘经· 嘱累品》:“一切大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又如《法华经· 普贤菩萨发品》:“一切大会,皆大欢喜,受持佛语,作礼而云。”谓参加法会的大众听佛讲经说法后,都感到身心愉悦,无比欣喜。后泛指大家都很高兴。

【挂羊头卖狗肉】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曾说到:“君使服之于内,而禁之于外,犹悬牛头于门而卖马肉于内(市)也。”但形成现代流行的这则(挂羊头,卖狗肉)谚语,则是佛教禅宗。《五灯会元· 卫州元丰院清满禅师》说:“有般名利之徒为人天师,悬羊头,卖狗肉,坏后进初机,灭先圣洪范。你等诸人,闻恁么事,岂不寒心?”后来用“挂羊头,卖狗肉”比喻用好的名义做招牌来兜售低劣的货色。

【顺水推舟】

顺着水流的方向推船,比喻顺应某种形势而说话、办事。原为禅语,见《续灯录》卷七:“到这里唤著顺水放船。”又如金·万松老人《从容录》:“本要以毒攻毒,长庆只解顺水推船。”“顺水推舟”在禅宗那里比喻随顺众生的机缘,开示说法。

【看风使帆】

原为禅语,意为随缘,对机。语本《五灯会元》卷十六:“看风使帆,正是随波逐浪。截断众流,未免依前渗漏。”这是法云法秀禅师上堂开示的法语。法秀属禅宗云门宗门下。该宗祖师文偃有“云门三句”,名噪丛林,即“函盖乾坤句,截断众流句,随波逐浪句”。“看风使帆”是解释“随波逐浪句”的。后变为“随风倒舵”、“看风转舵”、“见风转舵”等,比喻顺着势头行事,多含贬义。

【前因后果】

因是能生,果为所生;有因则必有果,有果则必有因。这就是佛教讲的因果关系。同时,佛教又说因果必通于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三世”。如《因果经》说: “欲知过去因者,见其现在果;欲知未来果者,见其现在因。”《涅槃经·陈如品》说:“善恶之报,如影取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此生空过,后悔无追。”这就是说善因必有善果,恶因必有恶报,有原因必有结果。后来以“前因后果”指事情的整个过程。

【借花献佛】

佛说法时,诸天散花。佛国净土也有昼夜雨花的祥瑞。释迦佛涅槃时,大众持香花、宝幢等供养。以献花、焚香礼敬佛等三宝,称为“香花供养”,是佛门习见的仪规。“借花献佛”典出《过去现在因果经》卷一。释迦佛过去世为善慧仙人,闻普光佛出世,欲觅名花供养。遇一位青衣,密持七支莲花而过,莲花感善慧之诚,踊出瓶外,青衣大惊。善慧“为欲成就一切种智,度脱无量众生”,愿以五百钱购取五支莲花。青衣见其诚心,即以五花相赠,愿结生死之缘,又“请寄二花以献佛前,使我生死不失此愿”。善慧旋至普光佛所,“即散五茎,皆住空中,化成台;后散二茎,亦止空中,夹佛两边”。普光佛悬记善慧当来作佛,号释迦牟尼。后因以“借花献佛”比喻借别人之物去做人情。

【家贼难防】

本为禅语,见《五灯会元·梁山缘观禅师》:“问:家贼难防时如何?师曰:识得不为冤。”按佛教以色、声、香等“六尘”为“外六贼”,以眼、耳、鼻等“六根”为“内六贼”。家贼即指内六贼而言,谓六根的贪欲。如《杂阿含经》卷四三谓:“内有六贼,随逐伺汝,得便当杀,汝当防护…… 六内贼者,譬六爱欲。”六根以其内在的贪欲,追逐声色等尘染,劫掠人本性中的善法,故称“家贼难防”。后因以指家庭内部的小偷或内奸最难防范。

【森罗万象】

即纷然罗列在眼前的一切事物,指天地万物。如鲁迅《华盖集续编马上日记》:“在宇宙的森罗万象中,我的胃痛当然不过是小事,或者简直不算事。”森罗万象一词出于三国时译出的《法句经》:“森罗及万象,一法之所印。” 这两句经偈怎么理解呢?

原来,森罗万象是“色”,即一切物质现象,而物质现象是刹那生灭、虚幻不实的。马祖道一禅师指出:“森罗万象,一法之所印。凡所见色,皆是见心;心不自心,因色故有。”(《五灯会元》卷三)所谓“一法”,即指能现森罗万象的“一心”而言。佛教主张“三界唯心”,反对“心外取法”。 “森罗万象”也作“万象森罗”。

【聚沙成塔】

把细沙聚成宝塔,也作“积沙成塔”。语出佛典。《妙法莲华经·方便品》:“乃至童子戏,聚沙为佛塔。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这段偈子的意思是:甚至于小孩子做游戏,也能聚沙为佛塔。象这样的各种与佛结下善缘的人都已注定将成就佛果。后比喻积少成多,常与“积腋成裘”合用。例:要懂得聚沙成塔、积腋成裘的道理,注意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滴油。

【醒醐灌顶】

“醒醐”是从牛乳中反复提炼而得到的甘美食品。印度人不但视为“世间第一上味”,而且认为它有较高的药用价值。佛教常用“醒醐”比喻“无上法味”(最高教义)、“大涅Pan”、“佛性”等。至于“灌顶”,原来是古印度新王登基时的仪式:取四海之水装在宝瓶中,流注新王之顶,象征新王已享有“四海”的统治权力。 密宗沿用此法,在僧人升任阿She黎(规范师)时,“以甘露水而灌佛子之顶,令佛种永不断故。”(见《大日经疏》卷十五)后来,诗文中多以“醒醐灌顶”比喻灌输智慧、佛性,除却疑虑,从而心地清凉。如唐.白居易《嗟落发》诗:“有如醒醐灌,坐受清凉乐。”又如《西游记》第三十一回:“那沙僧一闻孙悟空三个字,便好似醒醐灌顶,甘露滋心。”

【镜花水月】

亦作“水月镜花”。《大日经》等佛经载有十喻:幻、阳炎、梦、影(谓镜中之形像)、乾达婆城(海市蜃楼)、响、水月(水中所现之月影)、浮浪、虚空花(病眼昏花,于空中所见的种种花状幻象)、旋火轮。密宗以此十喻观想此世界虚幻不实,而离贪染执著。故此中“镜”乃指镜像,“花”指虚空花。《景德传灯录》卷十四:“三界六道,唯自心现,水月镜像,岂有生灭?”后来人们多解作镜中花,水中月,用来比喻诗文中空灵的境界。宋.严羽《沧浪诗话.诗辨》:“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像,言有尽而意无穷。

【鹦鹉学舌】

《景德传灯录.药山惟俨和尚》:“有行者问:?有人问佛答佛,问法答法,唤作一字法门,不知是否??师曰:?如鹦鹉学人语话,自语不得,由无智慧故。 ?”禅宗强调直指人心的“顿悟”,反对在语言文字上拾人余唾。“鹦鹉学舌”,即使学得维妙维肖,也无补于事。后因以“鹦鹉学舌”比喻人云亦云,没有自已的见解。

【一日不作,一日不食】 亦农亦禅、农禅结合是佛门僧侣的一个优良传统。僧侣们在礼佛、坐禅之余,不但参加耕种、收割、植树等农林劳动,还要从事砍柴、 挑水等日常劳作。六祖慧能就曾在碓房内干过杂活。正式创立农禅制度的是唐代百丈怀海 (720-814) 禅师。

怀海,福州长乐人,出家后师从马祖道一,在江西弘扬禅宗二十多年。他制了禅寺中的集体劳动制度,称为“普请”法。怀海以身作则,带领僧众参加劳动。执事僧见他年老,心中不忍,暗中藏了他的农具,请他歇息。怀海一时找不到他的农具,竟然不肯吃饭。“故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语,流播寰宇矣。”事见《五灯会元》卷三。

怀海之后,农禅之风盛行禅林,禅宗认为,穿衣吃饭、日常劳动,都是佛法。实行农禅,可使得心境溶为一体,佛法、世法打成一片。也有利于寺院经济的自给自足,增强僧侣的勤劳习惯。此外,劳动能够活动筋骨,益寿延年。怀海本人活到九十五岁的高龄,便是明证。

【一报还一报】

中国古代原有“报应”之说,谓上天能够降福罚祸。如《荀子·宥坐》说:“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这种观点本于“天人感应”的理论。道教亦有“受天报施”(《太平经》)之说。然而,“报应”之说盛行民间,当在汉末佛教传入以后。佛教把“报应”建立在“三世因果”的基础上,与中国传统的 “报应”说不同。

佛教认为:各人所受的报应都是自因自果、自作自受的,既非天降,亦非神罚。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这种因果报应贯通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民间根据佛教的说法,而有“一报还一报”之说,如《古今小说·月明和尚度柳翠》:“只因柳翠宣教不行阴骘,折了女儿,此乃一报还一报。”意为做了怎样的事,就有怎样的报应。

【一刹那】

时间极短暂,谓之“一刹那”“刹那”,梵语ksana,“时极短者,谓刹那也”(唐·玄奘《大唐西域记·印度总述》)。“一刹那”短到什么程度呢?据《仁王护国经》卷上的说法是:“九十刹那为一念,一念中一刹那,经九百生灭。”佛家用“刹那”这一概念表达世间一切事物生灭变化的连续性和迅速性,谓之 “刹那无常”。如《景德传灯录·僧那禅师》:“无一尘许间隔,末尝有一刹那顷断续之相。”

【十恶不赦】

“十恶”是十种当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十恶”的具体内容,如《未曾有经》说:“起罪之由,起身、口、意。身业不善:杀、盗、邪淫;口业不善: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业不善:嫉妒、嗔恚、憍慢、邪见。是为十恶,受恶罪报。”行“十恶”而程度严重的,据说要受大苦报。

如《南史·高逸传论》指出:“今则十恶,坠及五无间地狱,刀树剑山,焦汤猛火。”与“十恶”相反的,称为“十善”,是修行人努力的目标,所谓“行十恶者,受于恶报;行十善者,受于善报”(南朝·梁武帝《断酒肉文》)。

我国古代刑法中出现“十恶”的名称,始见于《隋书·刑法志》,晚于佛教。刑法“十恶”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谋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十条重罪,不在论赦之列,如《明史·刑法志》:“十恶及故犯者不赦。”因此,俗有“十恶不赦”之说,谓罪大恶极,不可原宥。

【三头六臂】

佛经上所说的天神和阿修罗(意译非天,貌丑好斗,有福无德)往往有种种异相。如大自在天神,其形像是“八臂三目骑白牛”(见《大智度论》卷二)。天神那吒,其形像是“三头六臂擎天地”(《景德传灯录》卷十三)。阿修罗的形象是:“体貌粗鄙,每怀嗔毒,稄层可畏,拥耸惊人,并出三头,重安八臂,跨山蹋海,把日擎云”(《法苑珠林》卷九)。后来,人们就用“三头六臂”来形容神通广大,本领非凡。

【习气】

犹言习惯,系长期养成的难以改变的行为、语言和意向。如宋·苏轼《再和潜师》诗:“东坡习气除未尽,时复长篇书小草。”陆游《抄书诗》:“书生习气重,见书喜欲狂。”“习气”多含贬义。如谓“官僚习气”、“流氓习气”等。“习气”一词出于梵语Vasana, 谓现行的烦恼历久而形成的种种积习,包括“名言习气”、“我执习气”等。

正如唐·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所说:“言习气者,心现行气分重习所成。”习气相续到成熟时,能招生死果报。法相宗认为:断除了烦恼的“种子”,伏除了

烦恼的“现行”之后,还存在烦恼的“习气”。“习气”在烦恼中程度较轻微,但是难以断除。隋·智顗《四教仪》卷八谓:“十佛地者,大功德力资智慧,一念相应慧观真谛,习气究竟尽也。”这就是说,二乘罗汉还有“习气”,只有佛才能完全断除“习气”。

【不即不离】

“不即不离”指物体若分若合或人际关系即不亲热也不疏远。出于《圆觉经》卷上:“圆觉普照,寂灭无二不即不离,无缚无脱,始知众生本来成佛。”“不即不离”犹言不一不异,“即”谓融合,“离”谓分别。“圆觉”是真性,“众生”是妄相,当然是有分别的,所谓“不即”;然而归根结蒂,妄相亦是真性的显现,二者是融合的,所谓“不离”。犹如波不就是水,但也离不了水。佛家好用否定式的表达方式,除此之外,还可举出“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去不来”等。

【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谓见到似乎是怪异的现象,不大惊小怪,安然不动,自然无事。本见于禅宗典籍。如《五灯会元. 泐潭英禅师法嗣》:“见怪不怪,其怪自坏。”后俗语中多用作“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牛鬼蛇神】

牛鬼,传说为地狱中的牛头鬼卒,又称阿傍。或连称为牛头阿傍。《楞严经》卷八谓:“亡者神识见大铁城,火蛇火狗,虎狼狮子,牛头狱卒,马头罗刹。”又《五句辛经》谓:“狱卒名阿傍,牛头人手,两脚牛蹄,力壮排山。”蛇神,即佛教所说“天龙八部”之一的大蟒神摩睺罗迦,相传它是人身蛇首的乐神,护卫佛法。 后在俗语中衍为“牛鬼蛇神”一词,最早见于唐代杜牡对同时代诗人李贺的评价:“鲸吸鳌掷,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李长吉歌诗序》)比喻诗文、作品的虚幻怪诞。又如清.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四:“牛鬼蛇神,纷然满纸,不复可以寓目矣。”也比喻歪门邪道、阴暗丑恶的东西。如《儿女英雄传》第四十回:“至于外省那班作幕的,真真叫牛鬼蛇神,无般不有,这都是我领教过的。"

【火中生莲】

比喻虽身处烦恼中而能得到解脱,达到清凉境界。源出佛教《维摩诘经. 佛道品》:“火中生莲华,是可谓稀有,在俗而行禅,稀有亦如是。”谓火中生莲是难得的,在有俗的世间行禅亦是难得的。俗语中常比喻稀有难得的事物。唐. 罗虬《比红儿》诗之三五:“常笑世人语虚诞,今朝自见火中莲。”宋. 苏轼《陆莲庵》诗:“陆地生花安足怪,而今更有火中莲。”

【心花怒放】

佛教以清净的本心譬为莲花,故名“心花”。《圆觉经》:“若善男子,于彼善友,不起恶念,即能成就正觉,心花发明,照十方刹。”唐译《华严经》卷六六:“又如满月出现虚空,令可化者心花开敷。”南朝梁简文帝《又请御讲启》:“俾兹含生,凡厥率土,心花成树,共转六尘。”后来多用“心花怒放”比喻心情开朗愉快。

【正宗】

佛教禅宗称初祖达摩所传的嫡系学派为正宗。宗,指禅宗。禅宗自称“宗门”、“宗下”,称其他佛教流派为“教”。《云峰悦禅师语录序》:“不受然灯记莂。自提三印正宗。”宋陈师道《清岩化禅师疏》:“绍云门之正宗,入慧林之半座。”后泛指学业技术的嫡传正派。

【功德无量】


三恶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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