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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经营

时间:2017-03-13 07:21:2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二次经营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二次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项目二次经营理念,完善二次经营考核机制,实现施工项目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二次经营即项目中标进场后,以项目管理为平台,在建立并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和氛围基础上,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研究,把握和利用工程清单调整、材料价差调整、项目材料替代、型号及品牌变更、施工过程中变更索赔等机遇和平台,实时开展以增加项目收入或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赢利能力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二次经营应遵循的原则:

(1)正确有效的项目管理,保证在建项目的正常开展,是二次经营的先决条件;

(2)合作双赢的前提下,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施工管理方面的相关标准和制度;

(4)有利于项目施工的顺利实施,创造的利益合理。

第四条 二次经营的主要方向

(1)加强和完善责任成本管理,尤其是在外包班组管理时,更应明确项目部与外包班组的考核结算机制;

(2)提出合理化建议,搞好变更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必须体现为对工程设计完善和通过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尽量做到业主、设计院、监理满意。

(3)加强合同管理,保留工程变更签证,保证各方利益免受伤害;

(4)发展正常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市场的纵深管理。在关系处理上要做到互惠互利,在经济上要完善法律关系,巩固已取得的人情关系,杜绝因人员变动影响正常经济关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项目类项目以及分包类项目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工程技术中心是二次经营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实施,负责收集和传达国家、行业有关二次经营的有关政策、规定等信息,监督、指导和检查项目二次经营工作的策划和开展。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二次经营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对合同条款和技术方案的研究以及二次经营方案的策划,在加强与业主、监理、设计院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基础上,及时收集、整理、呈报二次经营基础资料,建立二次经营台账并向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及财务部备案,指派专人负责对二次经营工作进行跟踪和落实。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要在项目开工之初即成立二次经营领导小组,确立二次经营管理重点或目标,其中项目经理为二次经营的第一责任人,各项目成员(如有)为小组成员。鉴于公司当前人力状况,项目部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兼任时,该部分人员亦为二次经营小组成员。

第九条 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及财务部经过分析整理项目经理部上报的二次经理策划方案,制定并下达二次经营工作的具体目标。

第十条 公司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织、认真分解二次经营工作,确保二次经营具体指标的实现。如二次经营指标不能实现,项目经理要书面上报公

司工程技术中心,详细说明理由,由公司预算部确认后调整二次经营相关指标。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每月28日前向工程技术中心书面报告二次经营工作的具体科目、数量、金额等进展情况以及需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三章 经营工作经费

第十二条 公司项目经理部每月底根据本项目二次经营进展情况,向公司工程技术中心提报经费计划,经财务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二次经营范围的界定及奖罚标准

第十三条 二次经营工作内容为合同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量或费用、通过图纸优化减少工程量所节约的费用以及品牌或型号规格代用所节约的费用。

第十四条 施工图设计优化指在施工图设计正式出台前,通过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商,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和对工程数量的调整。

1、施工图设计优化内容包括:

(1)在未确定合同单价前,应尽量提高施工方案的难度;在合同单价确定后,应尽量降低施工方案的难度。

(2)通过对合同单价的分析,增加单价较高工程项目的数量,取消或减少单价较低(或亏损)工程项目的数量。

(3)通过设计变更直接增加可计量虚量。

2、奖励标准:按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净收益(优化设计施工方案收入-常规设计施工方案收入-经营经费-施工成本)*25%奖励。

第十五条 重新组(报)价索赔。重新组(报)价索赔是指原合同报价较低,通过与业主、设计院沟通协商促成设计变更而重新组(报)价或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超合同文件规定的新标准、新要求、新工程量等。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索赔。施工现场条件变化是指施工方在施工现场施工时遇到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不可遇见的自认物质条件和人为的及其他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条件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一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指招标文件描述现场条件失误;第二是指招标文件根本没有提到、而且以专业水平也很难预测到的不利现场条件。如地质条件、开挖遗址、地下腐蚀性水质或与市政管网干涉等。

第十七条 加速施工索赔。是指当施工项目发生可以原谅工期延误时,业主为保证整个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建成投产,要求承包商采取加速施工措施,或工程没有发生工期延误,但由于其他关联工程延误导致我方耽误时间,而业主要求采取加速施工措施,提前或按计划建成投产。

加速施工索赔内容包括:

(1)采购或租赁原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考虑的新施工机械和有关设备所发生的费用;

(2)增加施工人数或延长施工时间所发生的费用;

(3)为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实施激励所发生的费用。

(4)增加材料或生活物资供应量所发生的费用;

(5)要求供应商提前供货或外包班组加速工期所产生的费用;

(6)因施工计划改变导致某些施工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7)增加的现场管理费用。

第十八条 施工效率降低索赔

是指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导致干扰事件的发生,致使施工效率降低及施工成本加大,索赔内容包括:气候恶劣、工程变更、与我司施工有关的工程基础出现问题、甲供材料不及时、其他承包商干扰和不可抗力等。 第十九条 工期延误索赔。是指由于某种或某些干扰事件,承包商施工计划中关键工作的时间完成时间已经或即将比计划完成时间长,除非采取加速措施,否则工期将不能如期实现,如业主违约(延迟下达开工令、延迟供图、延迟付款、延迟进行阶段验收等)、修改设计、施工条件变化、特别恶劣天气、工人罢工、战争等不可抗力 。

第二十条 延期支付索赔,内容包括业主或总包方未能按照协议或招标文件要求支付工程款,项目部有权提出延期支付期间的利息索赔。

第二十一条 合同缺陷索赔,包括施工合同或协议、中标函、施工条件、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存在表述不清、相互矛盾、遗漏和错误等缺陷。 第二十二条 暂停施工与合同终止索赔,内容包括业主发生严重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施工收到严重影响,甚至难以施工,项目部有权暂停施工甚至终止合同,并向业主或总包方提出施工索赔,以补偿自己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材料差价的索赔。凡在合同中规定了单价的材料,并规定了单价增加超过一定幅度时,业主将给施工方以补偿的条款时,当材料价格上涨时,即构成了材料差价的索赔。

篇二:二次经营办法

二次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项目二次经营理念,完善二次经营激励机制,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二次经营即项目中标进场后,以项目管理为平台,在建立并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和氛围基础上,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研究,把握和利用工程量清单调整、材料价差的调整、施工过程中变更、索赔等机遇和平台,实时开展以增加项目收入,提高项目盈利能力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工程预算部是二次经营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实施,负责收集和传达国家、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二次经营有关政策、规定等信息,监督、检查、指导项目二次经营工作的策划和开展。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是二次经营工作的主责单位,负责对合同条款的研究,二次经营工作方案的策划,在加强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基础上,及时收集、整理、呈报二次经营基础资料,建立二次经营台账并向公司工程预算部备案,指派专人负责对二次经营工作进行跟踪和落实。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要在项目开工之初即成立二次经营

领导小组,确立二次经营管理重点或目标,其中:项目经理为二次经营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为主要操作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七条 公司工程预算部经过分析整理项目经理部上报的二次经营策划方案,制定并下达项目二次经营工作的具体指标。

第八条 公司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织、细化、分解二次经营工作,确保二次经营具体指标的实现。如二次经营指标不能实现,项目经理部要书面上报公司工程预算部,详细说明理由,由公司预算部确认后调整二次经营相关指标。

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每季度末向公司工程预算部书面报告二次经营工作的具体细目、数量、金额等进展情况以及需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三章 经营工作经费

第十条 公司项目经理部每季度初根据本项目二次经营工作进展情况,向公司工程预算部提报经费计划,经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二次经营范围的界定及奖罚标准

第十一条 二次经营工作内容为合同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量或费用。

第十二条 施工图设计优化

施工图设计优化指在施工图设计正式出台前,通过与设计

单位的沟通协商,对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和对工程数量的调整。

1、施工图设计优化内容包括:

⑴、在未确定合同单价前,应尽量提高施工方案的难度;合同单价确定后,应尽量降低施工方案的难度。

⑵、通过对合同单价的分析,增加单价较高工程细目的数量,取消或减少单价较低(或亏损)工程细目的数量。

⑶、通过设计变更直接增加可计量虚量。

2、奖励标准:按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净收益(优化设计施工方案收入-常规设计施工方案收入-经营经费-施工成本)的25%奖励。

第十三条 重新组(报)价索赔

重新组(报)价是指原合同价较低,通过与业主、设计院沟通、协商促成设计变更而重新组(报)价或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超出合同文件规定的新标准、新要求等。

1、 重新组(报)价内容包括:

⑴、 改变构造物功能:过人涵改过车涵等。

⑵、 更换建筑材料:隧道钢拱架由U型钢改工字钢等 ⑶、 标准提高:指业主所发文件、信函等与投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相比,标准提高。例如: 提高混凝土强度值、性能;提高路基CBR值。

⑷、 改变土场的位置:加大免费外运距等。

⑸、 通过与业主和设计院沟通改变施工工艺,增加措施费等。

⑹、工程量变更 凡超越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或新增加的工程内容,都构成工程量变更的索赔。这种变更需有发出的书面通知,口头指示变更是无效的。按合同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细目所列的“金额”或“合价”超过或少于签约时合同价格的规定比例,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规定比例等。

2、奖励标准:按重新组(报)价净收益(重新组(报)价计量收入-原合同单价计量收入-经营经费-施工成本)的25%奖励。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索赔

施工现场条件变化一般是指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施工时遇到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和人为的及其他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条件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变化一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指招标文件描述现场条件失误,即招标文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利条件虽然已有描述,但描述严重失实,从而使承包商误入歧途;第二类是指招标文件中根本没有提到、而且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也不可预见的不利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条件变化内容包括:

⑴、第一类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种类有:

①、施工现场挖出的岩石或砾石实际高程与招标文件所述高程差别很大。

②、招标文件钻孔资料注明系松软材料的某一位置或高程上出现坚硬岩石。

③、破碎岩石或其他地下障碍物的实际数量大大超过招标文件给出的数量。

④、设计指定的取土场或采石场开采出来的土石料,不能满足强度或其他技术指标的要求,需要更换料场。

⑤、实际遇到的地下水在位置、水量、水质等方面与招标文件中的数量相差悬殊。

⑥、地表高程与设计图纸不符,导致大量的挖方或填方。 ⑦、需要压实的土壤含水量与合同资料中给出的数值差别过大,增加了碾压工作的难度或工作量。

⑵、第二类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种类有:

①、开挖基础时意外地发现了古代建筑遗迹、化石或钱币。

②、隧道施工时遇到了高度腐蚀性的地下水、十分罕见的强大地下水流或爆炸性的气体瓦斯,造成承包商人员和设备意外损失。

2、奖励标准:按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索赔净收益(施工现

篇三:二次经营方案

Xx项目部二次经营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项目中心(2011)2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xx项目经理部xx分部二次经营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二次经营领导小组,确定二次经营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二次经营领导小组

组 长:xxx(项目经理)

副组长:xxx(财务总监)、xxx(副总工程师)

成 员:xxx(工程部长)、xxx(经营部长)、各工区、工点技术负责人

主责部门:工程部、经营部

二、主要工作思路

(一)施工图设计优化及施工图数量“差、错、漏、碰”修正

(二)核对招标图纸,梳理I类变更。

(三)施工图投资检算:积极与业主沟通,联系,根据业主施工图检算安排进行。

(四)工程量差调整

工程量差调整包含:工程量差调整、中标单价与施工图投资检算单价差的调整以及中标清单缺项单价的补充等内容。施工图投资检算成立后,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及局指,认真做好工程量差调整工作。

(五)概算梳理、清理

概算梳理是业主在概算清理之前收集项目施工期间各施工单位合同内、外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调查工作,是进行概算清理的准备工作。概算梳理工作应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做好过程资料的收集签

认,重点为以下几个方面:

1.材料差价:包括清单内材料差价、I类变更、工程量差、新增工程项下料差,以及材料差价部分应计取的税金;

2.I类变更设计:

(1)未申报、未批复I类变更设计清理;

(2)“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以外地方要求增加的I类变更设计清理;

3.施工中纳入施工图设计但因故未纳入投资检算项目清理;

4.应业主、地方、初验阶段接收单位要求增加的不构成I类变更设计的工程清理;

5.地方性收费清理:

收集地方性收费的法律、规章、文件和收费标准,各单位与地方政府、收费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结算和支付凭证以备审价(审计)之需。

进入概算清理阶段后应按以上要求及时向业主上报本项目合同外发生的各类费用,各类费用必须在概算清理前予以落实或解决。概算清理获铁道部批复后及时与业主及局指沟通做好已批复费用的分劈。

以上工作(一)至(四)项由xxx(副总工程师)牵头,(五)项由xxx(财务总监)牵头,工程部、经营部主责,财务部、物资部配合,及时完善资料,配合业主及局指进行。

三、具体工作安排

根据我分部管段工程特征,结合目前形势,初步确定我分部二次经营工作主要项目,并随施工条件及外部环境的变化逐步完善。

(一)拆迁及征地费用

1.既有道路改移、防护

部分桥梁墩位占用既有道路,施工过程中需改移,要求各工区完善施工方案,清理工程数量,留存施工记录和影像资料,作为对外计量的依据。

施工临近既有道路、施工运输车辆通行利用地方道路,为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采取的加固防护措施,要求各工区完善施工方案,清理工程数量,施工中留存施工记录和影像资料。

已经完成的道路改移、防护工程要求文件下发一个月内将资料整理完善,交工程部留存。

2.大、小临工程征地拆迁等补偿费用

(1)各种大、小临工程临时用地拆迁费用(包括临时租地) 施工便道、拌合站、弃土场、加工厂、生活驻地用地等大、小临设施临时用地费用要分别清理。

(2)施工利用地方道路损坏赔偿费用

(3)各种一次性临时补偿

要分类收集地方收费法规及文件、协议、付款凭证、影像资料等,由刘家起负责并留存资料,财务部、经营部配合。

(二)路基工程

1.路基地基加固、边坡防护工程按咨询图施工超设计蓝图数量部分,要求各工区整理完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记录、质量验收资料等原始资料,留存影像资料,工程部与设计院沟通,争取进入施工图数量。

2.临时防护

路基支挡结构中路堑挡墙墙背临时边坡高度大于4m要求开挖后采用锚喷(网)或素喷水泥砂浆进行临时防护,要求各工区完善

技术交底,整理完善施工记录及原始资料。

3.改河、改沟

改河、改沟工程施工过程中留存原始资料,施工记录。

4.弃土场

设计中未明确路基土石方取、弃土场位臵、占地面积、挡护形式等。各工区核查目前各段路基取、弃土方量、取、弃土场位臵、运距、挡护工程等情况,形成完整资料,与设计单位沟通,争取纳入施工图数量。

(三)桥涵工程

1.桥梁红线内处治

包括桥梁墩台位场地平整、开挖及填筑。工作要求:分单位工程留存各墩台位原地形及开挖及回填后影像资料,计算工程数量,备注运距及施工说明,请监理签认。此项目已发生,由各工区技术主管负责,限期文件下发后一个月内完成,交工程部留存。

2.新增工程

岭头岗大桥小里程方向延长四跨;

洋源3#特大桥因与开发区施工干扰,根据相关会议纪要,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出图;

由工程部在施工蓝图到位后计算施工图量差,由经营部与局指沟通确定费用处理方案。

3.桥梁钻孔桩地质核查

桥梁钻孔桩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施工中实际嵌入弱风化岩深度大于设计深度时,按照实际地质情况绘制地质柱状图,请现场监理签认。每个墩台首根桩基请设计单位现场核查,并在地质核查表中签字。要求每个桩基都要留取渣样,拍摄渣样照片。

已发生此类情况的桩基在文件下发后一个月内将资料补齐交工程部留存。

4.桥梁钻渣、泥浆外运费用

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无此项工程单价,留存泥浆弃渣场影像资料、运输及处理措施、挡护等原始资料,争取监理签认。

5.弃土场费用

设计中未明确桥梁附属工程土石方、承台开挖土石、钻渣、泥浆所需弃土场。业主合同工程量清单、局指分劈单价均无相关工程措施单价。

各工区核查目前各桥梁弃土方量、弃土场位臵、运距等情况,形成完整资料,由工程部与设计单位沟通,进行施工图优化。

6.桥梁边坡防护

部分桥梁高边坡未设计边坡防护,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采取的措施及时与设计院沟通,进入施工图数量。

设计防护的地段各工区要尽量安排施做,并留存原始资料、施工记录,力争对外计量。

7.承台开挖钢板桩防护

桥梁设计图中钢板桩数量与现场不符。要求各工区根据现场情况,对承台开挖高度大、处于水田、沼泽填筑段、既有路边等开挖难度大的承台位做整体规划,准备有说服力的影像资料,完善原始施工记录,并做好现场监理签认,交工程部留存。

8.顺桥向便道

顺桥向便道不在大临范围内,各工区将各自管段内顺桥向便道原地貌影像、完成后图片、规划设计、技术交底、工程数量计算等资料于本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完善,交工程部审核。经营部完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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