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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士官转业新政策

时间:2017-03-07 07:50:3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6军转干待遇:最全军人工资福利政策五十问

中公教育东莞分校 2016军转干待遇:最全军人工资福利政策五十问

1、问:军人工资包括哪几部分?在每月何时发放?

答:军官和文职干部工资包括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护(教)龄津贴、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士官工资包括衔资、军龄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在每月1至5日发放,如遇重大节假日,可提前1至2天发放。

2、问:干部职务晋升时如何计发职务工资?

答:从晋升的当月起,由现职务工资档次进入所晋职务相同工资档次的前1个档次(次为9档)。其中,现职务工资为1档标准的,进入所晋职务1档标准。越级晋升职务()(级)晋升的办法推算。如,正排6档进入为正连4档。

3、问: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工资每年如何定期增资?

答:每年1月按职务档差标准增加职务工资档次,上不封顶;1个军衔工资档次。

4.问:干部军衔(级别)晋升时如何计发军衔(级别)工资?

答:将官、校官军衔工资档次为1至81档;尉官军衔工资档次为1至6档的,进入所晋军衔的1档。其他情况:按原军衔(级别)工资标准,套入所晋军衔(级别)档次标准。其中,有相同标准的,进入该档次标准;8档为450元,进入上尉后变为2档455元。

5.问:代职干部的工资标准如何执行?

代职结束后,恢复本人原工资待遇;定代职的,仍按原职务工资标准执行。6.问:生长干部学员首次定职授衔时的工资标准如何执行?

(级别)工资月

7.?军队干部进地方院校学习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8.?

15天以上的,职务工资停止定期增资1年;二是任职命令公布后,未经组织1个月不到职的,职务工资停止定期增资1年;三是当年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停止定期增资1年;四是经组织批准转业、复员的,不予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和军衔(级别)工资;五是实行见习期的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在见习期间不予增加职务和军衔(级别)工资。

9.问:军队在职干部考取研究生后工资标准如何执行?

中公教育东莞分校 答:在校学习期间,与在职干部一样晋升职务、军衔(级别)等级和定期增资。毕业时工资低于军队院校研究生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执行;达到或高于的,高定1个职务工资档次。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不予增加职务工资档次。

10.问: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当年工资发至何时?

役期间的工资由部队发至批准转业的当年12月份,从第二年1月起,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

11.问:转业、复员士官退役当年工资发至何时?

答:转业的,按规定发至离队当年的7;至离队当月。

12.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队干部,入伍前在校学习时间能否计算为工龄,? 答:1979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并可比照军龄发放军龄工资。

13.问:义务兵津贴年度增加的时间如何计算?

1服现役不满1周年的,按第一年的标准执行;满1周年不满2周年的,按第二年标准执行。

14.?

(见习)职务标准执行基层军官岗位津贴。

15.问:哪些人员享受士兵职务津贴??

;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职务津贴;;凡符合两种以上条件的,

16.15;;当年受行团;当年非因战、因公连续病休超过半年的干部和士官;上一年度免职并不再安排做临时工作的干部;上一年度及其以前批准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干部和士官;;当年刑满、劳教释放留在部队按干部待遇的人员;正在进行审查未作结论的或审查已作结论不符合享受奖励工资条件的干部和士官。

17.问:奖励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及发放?

中公教育东莞分校 答:当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1个月的基本工资;当年工作时间半年以下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半。奖励工资一般在每年一月份发放,以本人上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退役和牺牲、病故人员,以当月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18.问:在何种情况下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是农业户口,或者虽是城镇户口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团职以下干部、士官;条件可以调到部队驻地安置而不来部队驻地安置的团职以下干部、士官;干部);不发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19.?

20.问: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的享受条件?

答:干部、士官所在部队现有幼儿园(分园)的,其符合入园条件的随军子女和户口在本部队驻地的未随军子女,均应入本部队幼儿园。6周岁以下子女,发给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

21.问:伙食类区是怎样划分的?

伙食费的影响。从2008年7月1类区。

22.?义务兵伤病员伙食费标准如何执行?

(粮代金)交费,差额=本类区一类灶灶别标准+本类区二类伙食补助标准-个人交费标准。执行;从 (稿件由军区联勤部财务部提供)

23.问:哪些节日执行义务兵过节补助费?

答:过节补助费是给予义务兵、供给制学员以及节日期间来队探亲的义务兵直系亲属重大节日的伙食补助,从2008年7月1日起,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15元。其中,元旦、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建军节和中秋

中公教育东莞分校 节各领报1天,春节、国庆节各领报3天,每年12天;少数民族节日:俄罗斯春节、古尔邦节、劳塞日节、火把节、肉孜节、燃灯节等少数民族义务兵(含同餐的其他民族的少数义务兵)也享受过节补助费,如一天遇两个节日,只按一个节日领报。过节补助费由伙食单位集中掌握使用,不发给个人。

24.问:负伤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负伤费分平时和战时两类标准,按收治医院评定的伤情等级发放,其中,战时为每人每次一等元、二等60元、三等40元;平时为一等50元、二等35元、三等20元。

25.问:评残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符合评残条件者;

26.问:残疾抚恤金在何时发放?

27.? 答:不能,从第二年起享受规定的探亲假。

28.?

答:除国家发布动员令和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级战备等任务外,各单位一般不得召回正在休假或者探亲7天以上的,应当在当年安排补休。第二次开支的探亲路费列单位差旅费报销。

29.问:家属来队探亲路费能由部队报销吗?

销往返车船费。其他亲属的路费由本人自理。干部、士官临时到外地执行任务、

30.?

答:全军院校学制超过1(),每学年均可放假,假期不超过6周(含探亲路途往返时间),可做12次安排。学制不超过1年的学员不放假。

31.?

12年(含)以上的,已婚干部学员,每年假期可探亲1次;未婚干41次,军龄不满4年的,原则上在校休假,个别学员如家里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也可探亲。

?

33.问:供给制学员探亲路费报销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供给制学员经批准探亲,其往返路费可以报销的有:火车硬席座位票,乘坐快车的包括加快票,乘坐使用空调设备火车的包括空调费,乘坐空调软座可躺式列车的也可报销,轮船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途中伙食补助费,中转等候车船的住宿费和住勤伙食补助费,城市公共车船费(不含出租车费及其它费用)。

中公教育东莞分校 34.问:干部转业费如何计算?

答: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的转业费,包括安家补助费、生活补助费和离队差旅费。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在此基础上还发给自主择业补助费。转业干部安家补助费、生活补助费和自主择业补助费,以本人转业当月月工资基数为计算基数,按军龄确定发放月数。其中,安家补助费,军龄满14周年以内的发4个月的月工资基数;从第15年起,每满1年增发0.5个月工资基数。生活补助费,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不发;军龄在8至93个月的月工资基数;军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月工资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16数。自主择业补助费,军龄在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月工资基数;从第161年发给1.5安家补助费分别增发8和10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基数。

35.问:干部转业费的军龄时间如何计算?

时间=转业命令下达时间(年、月)-入伍时间(年、月)+1个月。只是9周年以上军龄不满1年的零月按周年计算。如103个月,按9周年以下的零月不能按周年计算。如8周年零5个月,就不能按9周年算。

36.问:士官转业费如何计算?

8年的,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军龄在8至9周年的,发给3;军龄在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基数。安家补助费标准为:军龄在10周年以内的,发4个月工资;从第11年起,军龄每满年增发0.5个月工资。

37.龄时间=(入伍时间(年、月)+1个月。

38.?

39.?

;已满16周岁的子女乘坐交通工具按义务兵的席位标准执行。

40.问:干部、士官退休时应享受的生活待遇都有哪些项目?

答:干部、士官退休时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家具费和离队差旅费。其中,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在改发退休生活费时发给,安家补助费和家具费由军队原单位在移交地方安置时发给。

篇二:转业士官写给安徽省省长的一封信(记者修改后版本)

写给安徽省省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王省长: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我们含泪写给您的这封信,作为一名刚刚退伍转业的士官,我们给您写这封信实在是事出无奈,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

我们是全体转业士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6号)、等政策文件规定:我们符合转业安置条件。而省民政厅以组织考试安置为由代替国家法律,最后因为安置指标少、待遇差而遭到了我们坚决的反对。

3月31号省相关领导接待了我们上访的代表,明确答应依法给我们安置工作。然而目前各地民政局依然对这件事不给予我们正面答复,对我们转业安置事情,百般推诿,强调安置困难,需要时间和条件。可到现在为止,半年时间过去了,事情解决依然遥遥无期。政府的推诿和拖拉,导致部分转业士官不断上访、甚至走极端路线,矛盾十分尖锐,相关事故和惨剧也不时有报道。严重影响了军队和国防建设,极大地消弱了广大士官队伍的服役士气,动摇了国家和军队的根基。

新的政策强调了十二年士官硬性安置的必要性,这本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转业士官关心地具体举措,得到了广大现役和转业士官的大力称道,广大官兵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党中央的温暖。然而我们安徽省民政系统居然剑走偏锋,借新政策出台之机,寻找推诿的理由,说国家新的安置政策出台,省里也需要时间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新政策规定安排工作时限应不得超过6个月),远远超过了安置的时间;而各地方以省里还没有下发具体安置文件(个别民政干部反应省相关业务会议上口头明确不给事业编制)到地方县市来,地方民政局也不好执行安置政策。让我们都等着通知、等细则。

从2011年底到2013年4月我们无数次地询问,民政厅、各地民政局都是以类似的答复搪塞我们,并且还百般不耐烦。难道这就是我们的“父母官”,难道我们十多年不辞劳苦的保家卫国,就换来这样的结局吗?习近平主席掌政后,大力提倡反腐倡廉,然而安徽省民政部门对我们的冷漠和不作为,必将导致万千服役在边关的战士寒心,径而动摇祖国的钢铁长城。

我们只希望能够得到属于我们的安置工作,并不想把事情闹大闹僵,但我们也需要工作维持生活,等到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找各种可能甚至不可能的途径,来维护我们转业士官的根本权益的时候,是我们真的把心寒透了,不得已逼我们做出来的通过状告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能为国家服役十二年,也能为自己的根本权益和尊严来再战斗十二年,不达目的,枉为做人,决不抛弃、决不放弃、决不罢休。当然,这是无奈之举。

我们都是在部队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老兵,在部队里奉献于各个兵种的各个工作岗位,在各自的岗位上尽心尽职、克己奉公,是部队骨干又是各单位的技术能手;有的还担任过非常重要的工作岗位;并立过功、受过奖......。当初受尊敬的军人转业回到地方,现在都是上要养老、下要育儿的家庭“顶梁柱”。由于在部队所学所擅长的专业往往不是地方单位能通用的,且由于服役年限长,年龄大和没有专业都成了我们就业的障碍,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和优抚,我们根本没有机会进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甚至于个人企业都不愿意接收。况且我们的家属大部份都来自于农村,仅靠在个私企业里打零工赚点可怜的生活

费来维系一家人的开销。至于国家提倡和谐社会所推广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根本无从顾及。大部分家庭孩子要培养、父母要瞻养、夫妻双方又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和夫妻感情陷入深重危机之中。家属们都说“原来嫁个军人是光荣,如今嫁个军人是脸上无光”! 由于安徽省转业士官迟迟得不到政府的依法安置,一些转业士官家庭已出现了妻离子散的悲惨事实。

综上所述,在国家大力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而为党和人民奉献了青春和热血的转业士官却遭受了如此不合理的转业安置待遇,不得不令人扼腕痛心。我们都是党员,都有过硬的军事素质和业务技能;也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和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就算现在,无论国家把我们安排在什么岗位上,我们都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去干好任何一件事情,为国家为地方奉献自己的力量也是我们的心愿,可这些情况又有谁能理解呢?为国家为部队奉献了十二年、十六年??的青春和热血,难道就因为安置就业困难、货币化安置也是安置手段而一脚踢开、不管不闻了?这不像是新社会新政府能够做出来的事情吧?这不仅严重影响了转业军人的社会地位,也严重影响了转业军人的合法权益。难怪有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们这些舞枪弄炮的人回到地方上能有我们的用武之地吗?难道听党的话,服从军队建设需要,在部队流血流汗服役十几年,十几年换来的就是今天这种上不能赡养父母,下无力抚养子女的凄惨生活吗?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我们当初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义无反顾地投身于国防建设,把青春和热血无私奉献给祖国的选择竟是一个错误吗?” 其实我们不想成为满腹唠叨的可怜虫,更不想成为对社会失去信心的悲观者,只是现实的困境使我们无法感觉到党和政府给予的温暖,我们是在做最无奈的努力!

对党的十八大新当选的领导集体,我们充满无比信任;刚刚结束的两会,我们也抱有无限希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党和政府会给我们做主,我们相信头顶还有青天,我们的苦楚、我们的祈求会有见到阳光的一天。

如果王省长能看到这里,我们表示非常的感谢,您一定是位能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好省长,希望您能根据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为我们这些曾经为祖国和人民守土戍边的战士们做个主,给我们留一条生路!

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诉求:

(1)尽快安置我们在事业编制的岗位上工作;

(2)补发我们待业期间的生活补助;

(3)解决好我们十二军龄(工龄)的社保,医保续缴问题;

安徽省全体转业士官的期盼!

篇三:退伍军人安置政策

退伍军人安置政策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二)《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二、申报材料

(一)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需提报下列材料:

1、退伍证;

2、行政介绍信;

3、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入伍通知书;

5、对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经父母所在单位同意应提报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三级以上转业士官需提报下列材料:

1、转业证;

2、行政介绍信;

3、组织关系介绍信;

4、安置介绍信;

5、易地安置到女方落户的必须结婚满2年以上,需提报结婚证、女方户口本、身份证。

三、安置程序

(一)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安置程序:

1、报到。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须在本人回地方后30天内(以行政介绍信为准)到当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2、档案接收。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报到后,由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档案接收,个人不允许自带档案。

3、落户。本人持村(居)同意落户证明、复员证,于次年的6月30日前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落户介绍信,到派出所落户。

4、组织关系转移。须在次年的6月30日前,持原部队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材料,到市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5、安置方式:

(1)农村居民(原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三级以上复员士官,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复员回原籍。

(2)城镇居民(原非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现役满一期或者二期规定年限的复员士官,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3)退伍义务兵、服现役满一期或者二期规定年限的复员士官,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及立二等功以上的(含二等功);因战、因公致残的五至八级残疾军人,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6、安置办法:

(1)事业单位安置,政府负责安排工作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考试原则,按比例择优录取;

(2)本人申请自谋职业;

(3)企业安置。

7、档案移交。农村居民(原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档案于次年的6月30日前由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移交武装部;政府负责安排工作且本人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退伍军人档案,安置结束后移交武装部;分配到各企事业单位的,安置结束后档案移交到各单位。

8、落实待遇。政府负责安排工作且本人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于次年12月底前发给自谋职业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分配到各企事业单位的,由安置办公室出具安置介绍信,必须30天内报到,于次年12月底前发给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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