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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有效期

时间:2017-03-07 07:36:43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员工健康证管理制度-百上传

员工健康证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公司食品经营的安全,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健康证办理说明:

1、健康证是指参加XX市卫生防疫机构培训、体检合格后取得的《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及《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即日常所说的健康证和培训证。

2、公司需办理健康证的员工范围:门店所有员工、小时工。

3、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在健康证快过有效期时应及时办理新证。

4、新入职员工应按公司要求办理健康证,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及时上交到人力资源部。

二、健康证管理:

1、由门店派专人负责对门店员工健康证进行统一管理,并检查有效期、督促办理。

2、新入职门店员工经过体检未能取得健康证的,门店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规避经营风险。

3、门店员工调换工作门店后,本人自行将健康证原件交现有门店管理,已向人力资源部上交过复印件的员工,无需再次上交健康证复印件。

4、门店在健康证督促办理过程中,新入职人员不配合办理的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5、员工必须保存好收据发票,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全额报销。如员工中途离职,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可报销办理健康证费用的50%。

6、员工如需公司先垫付健康证办理费用的,在其第一份工资里扣除公司为其垫付的金额。

7、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健康证由公司统一办理,并支付费用。但中途离职人员如需拿回健康证,需支付办证费用。

8、员工办理健康证的费用报销方式:公司将费用计入工资里。

三、健康证备案制度:

1、人力资源部负责健康证备案工作,建立所有员工健康证电子档案,记录员工健康证有效期等信息,并保存员工健康证复印件。

2、新入职员工领取健康证和培训证后应及时将两证复印件交至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每月20日汇总已发放工资但并未上交健康证复印件以及健康证即将过期的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各门店负责人,门店负责人收到通知后应做好督促办理工作,员工应在十个工作日将新办健康证、培训证复印件上交至人力资源部。

篇二:体检标准

施工作业员工体检管理规定1.管理宗旨与适用范围

1.1为确保海上和陆地施工作业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员工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充分履行职责以及应付海上紧急情况的健康资格,必须认真做好施工作业员工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的管理工作。

1.2本《规定》适用于海上采油生产作业、钻完井作业、船舶作业、维修施工作业等以及在陆地施工作业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

2.负责体检的部门及检查项目

2.1员工的体检工作由海洋石油总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体检中心负责,并出具体检《健康证》。

2.2体检项目

2.2.1基本检查项目

血常规,血型(初次健康证体检),血生化(至少包括肝肾功能、血糖、血脂),病毒学检查项(至少包括甲肝、乙肝、丙肝、梅毒),X线胸部透视或X线胸片,心电图,腹部彩超(肝胆胰脾)。

2.2.2根据基本检查项目结果,必要时进一步做以下检查:

X线胸片,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彩超,乙肝五项,听力测定等等。

2.2.3选择项 )血HIV抗体

.体检及办理《健康证》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3.1各单位为员工进行体检时,由负责体检工作的主管人员领取《体格检查表》发给受检者,并将近期拟参加体检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给医院体检中心,并商定体检的日程安排。

3.2受检者必须准备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已填写好个人相关情况的《体格检查表》中的贴相片处,并在贴好的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另一张在体检时交医院,以备办理《健康证》时使用。

3.3受检者到医院体检时,必须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所有规定项目的检查。不允许对应查的项目有遗漏或私自涂改体检记录,更不允许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体检记录有笔误的应由检查医生改正并加盖医生本人印章才有效。体检结束后,受检者须将《体格检查表》交体检中心。

3.4受检者进行全面体检后,由主检医师按照健康证发放标准,对体检结果给予判定并检查体检记录的有效性,由医院将体检资料进行记录及存档,然后对体检合格者签发《健康证》,通知各单位。办理健康证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下需要3个工作日。

3.5此《健康证》仅证明持证人体检当时的身体状况。在《健康证》有效期内如发现身体有非健康状况应及时就诊并重新到医院体检。

4.体检复查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4.1对体检不合格者(如心电图、血生化、血压等异常情况),由医院体检中心负责通知各单位不合格的人员名单和不合格的项目。

4.2对需要进行复查或进一步检查者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并将拟检查人员的名单交给医院体检中心。复查或进一步检查人员须再准备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并持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由体检中心安排复查或进一步检查事宜。基本检查项目复查的时间至少间隔一周。

4.3体检复查或进一步检查时,各单位应严格把关,对私自涂改复查记录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按复查不合格处理,并由医院通报给体检单位。

4.4涉及心电图复查时,由检查医生在心电图单上注明“体检复查”和身份证号;复查心电图后,由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在《复查心电图登记本》上登记姓名、年龄、单位、结论和日期。

4.5血压复查时,测血压护士应签名、注明复查日期。

4.6复查结束后由主检医师按照健康证体检标准对体检复查或进一步检查结果给予判定并检查复查记录的有效性。由医院将复查资料进行记录及存档,然后对复查合格者签发《健康证》,通知体检单位。

5.办理《健康证》的基本标准

5.1体格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健康证》

5.1.1精神、神经系统疾病

各种引起智力或肢体活动功能障碍的神经系统疾病,癫痫,夜游症,各种类型精神病和严重的神经症。

5.1.2呼吸系统疾病

严重的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反复发作的自发性气胸,各种原因引起的肺功能不全,活动性结核病。

5.1.3循环系统疾病

5.1.3.1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先天性心脏病未治愈,心绞痛,心肌梗塞,急性心肌炎,冠状动脉内置支架术后,冠状动脉搭桥术后。

5.1.3.2高血压服药后:血压>140/90mmHg;低血压:血压<80/50mmHg。

5.1.3.3病态窦房结综合症,Ⅱ度Ⅱ型及Ⅲ度房室传导阻滞,Ⅰ度及Ⅱ度Ⅰ型房室传导阻滞伴有昏厥、黑朦或心绞痛史,左束支传导阻滞,双支或三支阻滞,弥漫性心室内传导阻滞。

5.1.3.4频发房性或室性过早搏动(>5次/分),室性早搏成双出现,多源性室性早博。RonT型室性早博,反复发作性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各种类型室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

5.1.3.5预激症候群伴有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或房颤史,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心脏粘液瘤,安

装起搏器。

5.1.4消化系统疾病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伴出血,胆囊炎胆石症反复发生胆绞痛,肝硬化失代偿期。

5.1.5消化道传染病

急性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霍乱,副霍乱等各种法定传染病。

5.1.6泌尿系统疾病

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功不全 )-

5.1.7血液系统疾病

中度及以上单纯性贫血(Hb<90g/L),粒细胞缺乏症,白血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等。

5.1.8内分泌代谢系统疾病

有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

5.1.9耳鼻喉科疾病

纯音测听重度耳聋,复发性眩晕,美尼尔病。

5.1.10眼科疾病

5.1.10.1裸眼视力在4.7(0.5)以下,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双眼视力均未能达到4.9(0.8)者。 注:括号内为国家标准视力表显示数值。

5.1.10.2色盲。

5.1.10.3急性结膜炎传染期。

5.1.10.4船长、驾驶员、水手、甲板工、电工等工种色弱。

5.1.11皮肤病

性病,传染性皮肤病,如疥疮、体虱病、阴虱病等。

5.2实验室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健康证

5.2.1肝功能检查

5.2.1.1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升高>100u/L

5.2.1.2乙肝五项检查大三阳(HbsAg、HbeAg和HbcAb阳性)

5.2.1.3 HbsAg阳性或乙肝五项检查小三阳(HbsAg、HbeAb和HbcAb阳性),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升高>60u/L

5.2.1.4丙肝阳性,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升高>60u/L

5.2.2血脂

血总胆固醇>10.0mmol/L,血甘油三酯>6.0mmol/L

5.2.3血糖

空腹血糖>9.0mmol/L

5.2.4血常规

血红蛋白<90g/L,白细胞<3.0×109/L或>11.0×109/L,血小板<80×109/L或>500×109/L。

5.2.5病毒学检查

梅毒抗体阳性且滴度>1:16,HIV抗体阳性

5.3评定的原则

5.3.1海上和陆地作业人员健康条件,应完全符合体检项目的所有标准,凡有上述情况一项不符合者,不能办理健康证。

5.3.2对健康条件有上述所列情况的作业人员,当其症状消失或减轻并符合本健康条件指标时,应由医院重新评定并出具证明。

6.《健康证》的发放管理及体检资料

6.1《健康证》自发证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过期作废。

6.2《健康证》由医院体检中心负责发放,《健康证》必须贴1寸彩色照片,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注明本人身份证号,缺少任何一项,《健康证》无效。

6.3《健康证》原则上由各单位统一领取。各单位负责体检的主管人员接到医院通知后到体检中心领

取并签字。医院提供体检资料的内容,各单位负责将体检结果和主检医师的建议告之受检者本人。如由受检者本人来医院领取,应由各单位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

6.4《健康证》由本人留存使用,体检资料由医院体检中心保存,保存期为二年。

7.对体检违规者的处理

7.1受检者对应查的项目故意漏项检查或私自涂改体检记录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医院一经发现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并通报给体检单位。

7.2各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篇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 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 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 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

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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