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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诊所规章制度

时间:2017-02-20 06:18:02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诊所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医疗机构监督警示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二、严禁出租、借用、转让、涂改、伪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治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按时进行校验。

四、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

五、严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严禁未经审批刊播医疗广告。

七、未经批准备案,不得擅自组织义诊活动。

八、医疗机构必须公开发布资质信息、服务项目、收费价格。

九、不得瞒报、缓报、漏报传染病疫情。

十、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不得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和失效药品、试剂以及违禁药品。

违者,将按照《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严惩。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0937-26559722630041

酒泉市卫生局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关心体贴病人,耐心解答问题,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规范准确地记载病历。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及门诊日志的记载工作。

4、门诊医务人员要做到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急、危、重病人给与优先接诊并积极进行抢救治疗,必要时可就近转诊。

6、医师应掌握医疗原则,认真检查病员,做到因病施治,用疗效确切且经济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不增加患者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尊重病员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7、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所有物品放置规范整齐,确保良好的候诊环境。

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衣帽整齐,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6、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7、做好社区居民的健康咨询和卫生宣传工作。

8、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护士岗位职责

1、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2、做好门诊卫生,经常保持病室内整齐、清洁通风、每日紫外线消毒1-2次。

3、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说话和气、遵医嘱按顺序进行处置与治疗,急病人优先处置治疗。

4、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认真执行医嘱,保证治疗效果达到及时、有效、安全。

5、护士必须密切观察患者输液后的反应及患者的精神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医生,并配合医生进行妥善处理。

6、凡应做过敏试验的药物一律做过敏试验,并询问过敏史,准备好急救药品,并密且观察患者。

7、各种药材药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消毒,及时补充药品需要。

8、做好处方的核价、收费等工作。

9、努力学习医学护理知识、熟练掌握护理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医学文书书写保管制度

1、医师诊疗患者时要认真进行门诊登记,简明扼要地书写门诊病历,并仔细开具门诊处方。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主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年龄要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儿要注明体重。

3、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上用红色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无药物过敏者,应在栏内写“未发现”。

4、医师开具处方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5、为便于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6、处方一律用中文书写药品通用名,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7、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西药、中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8、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书写完毕医师应签全名。

10、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消毒管理制度

1、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2、门诊建立并执行医用一次性器具及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进时索证索票、逐项核实、仔细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3、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凡接触皮肤、粘膜、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4、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针头与针管即刻毁行,并将针头浸泡在1%含氯消毒液(84消毒液)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5、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6、各种消毒物品一般每两周消毒灭菌一次,注明消毒日期与有效期,超过效期应重新高压灭菌,并做好消毒灭菌记录。

7、各种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不得超期使用。碘伏与过氧乙酸有效期为1天,含氯消毒剂为3天,中性戊二醛为3-4周。每次注明消毒浓度和更换日期,同时做好消毒液浓度与配制记录。

8、门诊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输液室每天开窗通风1-2次,并且紫外线消毒灯消毒30分钟以上。

9、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消毒隔离措施。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对患者热情体贴,做到注射认真细致,严格执行处方查对制度。

3、密切观察患者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不良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置,必要时报告医师,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器械应定期消毒、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时应做到一人一管制。

5、急救药品及器械应放置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

6、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二注意: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订传染病管理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障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2、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详细、完整、字体清楚。

3、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时要按规定时限向区疾控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4、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并积极配合检诊。

5、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按规定做好相应的消毒与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的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

6、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7、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及门诊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区管理。医疗垃圾用黄色袋装运,生活垃圾用黑色袋装运。

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4、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5、包装物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后封口送指定地点。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7、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8、建立相应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其设施设备要定期消毒和清洁。

9、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方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方可销毁。

药品经营者自律承诺制度

一、 遵章守法、诚信服务;

二、 合理收费、童叟无欺;

三、 认真负责、准确配药;

四、 不存假不售假不欺诈患者和消费者;

五、 不出售“四无”(无品名、无厂址、无生产企业、无生产日期)药品;

六、 不出售不合格药品和过期、变质、失效药品;

七、 药品保质保量、真实可靠;

八、 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购销药品台账制度,做到记录真实、完整。

名称或经营者名称:

药房服务公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崇高的职业道德观念,忠诚药学事业,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

2、举止端庄,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同情体贴病人。发药时语气温和,交代认真,详细,准确。

3、充分理解患者的心理,尊重患者,一视同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和要求,并尽力满足。

4对病人高度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勿私自进药行为,不使用质量不合格药品,认真核对处方,确保病人的用药安全,有效。

5、坚持信誉第一,以患者为中心,耐心详细地向患者介绍药品的药理作用。明码标价,计价准确。

6、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7、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工作严谨,避免差错。

8、上班必须佩戴胸牌,自觉接受监督。

药房工作制度

1、调配处方要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的处方等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行调配。

2、配方时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常规,称量准确,不得估量取药;调配西药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3、毒、限、剧、麻药的处方调配须按“毒限剧麻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4、配药严格执行三查四对;三查:查配方、用法、禁忌。四对;:对药品、剂量、含量、用途。

5、发药时应七对一交代;七对:对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剂量、用法、日期。一交代:交代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并予注明。

6、发现过期、变质药品时应及时处理,不得发给患者。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确需退药时,只限于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

7、做好药房卫生清洁工作、防止药物被污染。

8、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药房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规、规章,防止购进、使用假劣药品。

2、购进药品时,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经营方式和范围进行审核确认,索取供货单位一证一照复印件、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建档保存。

3、购进药品首先鉴定购货合同,并明确质量条款以确保药品质量。

4、购进药品时,索取并留存合法有效的票据,做到票、货相符,对购进药品的外观、质量、内外包装及各种标识等进行检查、验收,做到记录真实完整。

5、中药饮片外包装应标明品名、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等内容。

6、进口药品和特殊药品的购进验收按相关规定执行。

酒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药品陈列、拆零及调剂管理制度

1、药品陈列严格按药品分类原则,按剂型、用途、储存要求分类陈列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柜陈列,

(2)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开摆放,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并标有专有标识。

(4)对要求低温贮藏的药品应陈列摆放在具有可视条件的冷藏柜中;

(5)中药饮片装斗前做好质量复核,防治错斗、串斗和混药。

(6)定期做好卫生清洁、避光通风等陈列药品的养护。

2、拆零药品集中存放包装;药品拆零有清洁卫生的拆零工具和专用包装袋,包装袋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用量、医疗机构名称等内容及建立并认真填写药品拆零记录。 处方调配前,调剂人员对处方认真审查,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量处方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原

3、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使用。调配处方应做到称取准确、包装规范,经核对无误后发给患者,并详细交代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处方审核、调配、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特殊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

酒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防止购进使用假劣医疗器械。

2、购进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时,应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经营方式和范围进行审核确认,索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委托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建档保存。

3、对购进医疗器械的外观、质量、内外包装及各种标识逐批、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记录。

4、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销售或使用,及时报告药监部门处理。如发现严重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药监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酒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篇二:诊所规章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急救药品要有清晰的药品目录,并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登记签名。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对近效期管理内的药品要及时采取预警,及时处置超过有效期、标记模糊的急救药品。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珍断、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连续运转。

2、值班者于交接班前,清理环境和整理用物,完成本班各项工作。

3、接班人员要提前到岗,当面清点物品,并做好登记工作。

4、各班进行床头交接,做好交接班记录。

紫外线消毒制度

一、紫外线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孢、分枝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体和支原体等,适用于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和水及其它液体的消毒。

二、紫外线灯室内安装的数量为平均每m3不少于1.5W,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应当适当延长照射时间;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物体表面应清洁、充分暴露,表面粗糙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并且要两面照射;对水的消毒水层厚度均应小于2cm。

四、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清洁,每1—2周用95%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并记录,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五、紫外线消毒必须做好日常监测,包括消毒场所(或物品)的名称、灯管照射时间、累计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六、要做好紫外线灯管的强度监测,对新管在使用前要进行强度监测,强度不得小于100μW/m2;在使用中的灯管应每半年监测一次,灯管强度不得小于70μW/m2,并均要做好记录。一旦低于要求的强度以下时,应及时更换。

七、紫外线消毒,每月应进行一次生物监测,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八、紫外线光源不得直接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污染废料、纱布、棉球等必须集中放在一起,不准乱扔、乱放,更不能混为一般垃圾处理。

3、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4、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以下基本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5、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

消毒隔离制度

1、加强消毒管理,增强消毒意识,防止医源性疾病传播。

2、每日工作前对操作间台面、物体表面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不耐氯的仪器可用75%酒精擦拭。

3、血压计袖带每周消毒清洗两次,体温计使用后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冲洗干净后备用。

4、输液室、治疗室等严格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物品定点放置。地面每日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一次。

5、治疗室每日空气消毒,紫外线灯从使用第一天起登记每天使用的累计时间,且紫外线灯管每周擦拭一次。

6、污物被服放在指定位置,不随地乱丢,每周更换床单、被罩、枕套一次。如脏了或受到污染随时更换。

治疗室工作制度

1、进入治疗室必须着装整洁,操作时带口罩,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区分无菌区、污染区,室内每天紫外线消毒一次。

3、各种药品及器械物品分类放置,固定位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室内无过期物品,各种器具及药品处于备用状态。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各种诊疗器具做到一人一次一用一消毒。

7、急救、贵重药品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制度。

篇三:个体诊所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

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


西医诊所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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