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导航

困难职工补助公示

来源网站:免费论文网2017-01-27 13:50:36
经典文章

篇一:2014年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实施细则

2014年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实施细则

一、救助范围及对象:

我旗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党政群机关、街道社区职工(包括退休职工、下岗失业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职工、单亲职工家庭、病休职工),现在我旗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牧民工(须在合同期内)。

二、救助程序:

1、困难职工(农牧民工)提出书面申请。

2、单位或所在辖区办事处、街道工会出具证明,证明内容:困难原因、家庭成员就业、就学、就医状况及经济收入状况,是否进入低保。

3、填写困难职工或困难农牧民工档案表,经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辖区办事处、街道工会严格按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困难职工建档审核程序》、《困难职工公示制度》和上级文件要求核实,经同级党组研究公示后上报上级工会。

4、上级工会经复审入户调查后,最终核实确定,给予帮扶救助。

三、帮扶救助项目:

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心理咨询

四、帮扶救助额度:

1、生活救助: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线(2014年旗民政部门低保标准441元),经政府主管部门救助后仍十分困难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边缘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50%)分别给予1000元困难救助(以上低保标准随旗低保标准变化做相应调整)。

2、临时救助:职工因意外灾害(如涝灾、旱灾、火灾、意外伤害、交通事故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根据受灾情况给予600-----2000元的困难救助。

3、医疗救助:职工及家庭成员患一般疾病的给予2000元困难救助;职工直系亲属患大病的给予2500元救助;职工本人患大病的给予3000元救助;职工及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给予4000元救助。

4、助学救助:困难职工子女因无力缴纳学费的给予3000元的救助(自治区专项资金1000元,中央专项资金2000元)。

5、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对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且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6、劳动争议调解:受理职工投诉,通过调查、核实、组织调解等手段,解决各种劳动纠纷事件,维护职工及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

7、职业介绍:为下岗失业人员、农牧民工等有就业愿望的社会人员免费办理求职登记,提供岗位信息和职业介绍。

8、职业培训: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牧民工等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

9、心理咨询:为有需求的职工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调理和释放服务,为咨询职工建立心理档案,帮助他们排解不良情绪,处理好社会、事业、婚姻家庭等方面的问题。

五、救助资金的发放

旗总工会帮扶中心对救助对象进行实地考核后,提出救助意见报分管主席审批;救助资金按入户、现场、银行卡核发(金额在1000元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注: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助学救助原则上本年度内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救助,不能重复救助)

乌中旗总工会保障部

2014年3月

篇二:困难职工补助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困难职工补助)

职权级别:区科层(工会)

职权内容:研究区科困难职工补助问题

责任部门:区科工会委员会

运行程序:

1、 负责制定《区科扶贫解困工作实施细则》,并经区科职代会表决通过。

2、

3、 参加区科扶贫解困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困难职工情况。 召开工会委员会,审定、核实区工会小组上报的困难职工人员及材料。

4、 将确定的困难职工人员及材料报公司工会审批。 公开事项:公司有关文件、困补条件、困补人员名单及材料 公开范围:区科全体员工

公开形式:区务公开栏、局域网

配套制度:《区科扶贫解困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认真贯彻上一级工会组织关于扶贫解困工作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履行工会维权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政领导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使帮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稳定,为创造

和谐企业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扶贫解困的原则

第二条【基本原则】

①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② 实事求是的原则

③ 扶贫与解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 困补职工的范围

第三条【困补范围】

区科全体符合困补条件的全体职工

第四章 困补职工的条件

第四条【基本条件】

一、 困难职工:

市区城镇户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于270元;

县区城镇户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于205元;

农村户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于130元。

收入略超(50元以内)上述界定标准,且同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可列为困难职工:

① 职工(包括家庭成员)患大病;

② 遭遇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 单亲家庭且需供养子女上学的;

④ 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 特困职工

① 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以上三种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且因职工(包括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子女在大中专院校读书,使家庭支出超过同期家庭总收入,有负债且无年内偿还能力的职工。

② 职工(包括家庭成员)患重绝症,致使家庭支出超过同期家庭总收入,负债万元以上且无年内偿还能力,造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职工。

第五章 职工申请、审核、上报

第五条【困难职工申请程序】

困难职工申请困难补助,必须在每月22日前向所在工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叙述申请理由和困难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如:本月工资收入证明(工资条)、家庭人口情况证明、无就业或学生在校学习的证明等。由工会小组长组织小组成员讨论,符合条件上报区工会。

第六条【区科工会审核、上报程序】

①区工会生活委员负责核实、调查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困难职工补助人数和补助金额,并形成会议纪要,上网、上公开栏进行公示。

②生活委员负责将讨论结果按规定编制表格,包工会主席签批,并于24日前报矿业公司生活保障部批准。

对于困难比较大或特殊情况(如:家庭遇到火灾、水灾、被盗等)的职工,区工会应及时向矿业公司工会报告情况,取得矿业公司

工会组织的支持。有必要时组织和动员员工捐款,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问题。

③ 生活委员应按时参加矿业公司工会组织的困不平衡会,及时全面地反映区困难职工的状况,给矿业公司工会组织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章 困难补助发放与公示

第七条【补助与公示】

生活委员应按矿业公司工会批回的困补金额,及时交给困难职工并登记在册,同时将公司工会审批结果在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定期对困难职工进行家访,确保职工生活稳定。

第七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领导小组】

成立区扶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主抓日常工作,其他成员由工会生活委员和组织委员组成,并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章 有关规定

第九条【工作制度】

扶贫解困工作人员要宣传党的有关扶贫解困的政策和规定。认真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认真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和管理规定做工作,严格按标准行事,实事求是,不许有任何的随意性。

区扶贫解困工作小组掌握本区职工的基本生活状况,特别是困难职工的状况,知晓他们的困难原因,摸清他们的底数,并建立必

要的职工家庭生活档案和困难职工档案,同时做好困难职工的思想工作。

第十条【其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入困难或特困职工

1、 在就业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的无业、失业、下岗人员;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的; 2、

3、

4、 赌博且仍不思悔改的; 子女自费择校就读的; 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积超出当地上年度人均使用面积2倍以上的(家庭人口不足3人的按照3人计算)或二年内新装修住房的;

5、 使用汽车、摩托车、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等家庭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6、 电话月消费总额(包括月租)连续两个月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8%的;

7、

8、

9、 有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 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拒绝或者不配合最低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0、 未履行低保对象所承担的义务而被取消低保资格未满半年的;

11、 无法定赡(抚、扶)养的老年人、病残人员及孤儿,其财

篇三: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申请表

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申请表

困难职工补助公示》出自:免费论文网
链接地址:http://m.lwlwlw.com/show/158597.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

免费论文网

© 免费论文网 m.lwlwlw.com 版权所有 广告合作:ainglaoda@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