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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岗位调整通知

来源网站:免费论文网2017-01-25 0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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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明确中层干部工作岗位的通知

发[2010]02号

中共 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中层干部工作岗位的通知

企业集团党委,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全镇各项工作更好的开展,根据我镇的实际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中层干部工作岗位公布如下:

同志:兼任党政办主任

同志:兼任城乡一体化办公室主任 同志:兼任财政所所长 同志:党政办副主任; 同志:党政办副主任; 同志:党政办副主任; 同志:计生办主任; 同志:计生专干 同志:计生办副主任;

同志:计生办副主任

同志: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副主任 同志: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副主任 同志:兼任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副主任

同志:民政办主任,兼医管办主任、劳动保障站站长; 同志:民政办副主任,兼农办主任 同志:综治办主任; 同志:综治办副主任; 同志:综治办副主任; 同志:兼综治办副主任; 同志:财政所副所长; 同志:财政所副所长; 同志:工业小区办公室主任;

同志:经贸办副主任,主持经贸办工作。 原任命的站、办、所主任负责人职务自行消失。 原小城办更名为城乡一体化办公室。

中共 委员会 人民政府 年3月2日

镇党政办公室2010年3月2日印

(共60份)

篇二:关于开展2015年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干部队伍,促进学院事业的科学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吸收采用近几年来干部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学校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实施干部选拔聘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着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学院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及各项事业的繁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干部选拔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人岗相适、群众公认原则;

(四)注重实绩、任人唯贤原则;

(五)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三、工作小组

成立干部选拔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四、岗位设置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参照徐州市编办对我院内设机构及干部职级职数配置的审核,结合我院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本次选拔任用的中层副职干部岗位为我院教学机构、管理机构的副科级岗位即党政办公室副科级副主任、组织人事处副科级副处长、教务处副科级副处长、农林工程系副科级副主任、生物工程系副科级副主任、财经信息系副科级副主任、体育部副科级副主任。

五、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善于学习和把握教育规律,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了解熟悉高校教育管理和部门工作情况,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和坚定的执行力。能够从实际出发,讲实话、办实事、出实绩、求实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4、能够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教职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

6、我院正式在编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7、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9、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10、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竞争副科级职位除应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岗位资格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5年以上经历的秘书、干事、处室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等相应管理岗位经历者;

(2)现任专业办(教研室)主任、团总支书记、秘书、干事等相应管理岗位上的人员;

(3)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

在任期内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等第者。

2、教学系部、处室的副科级干部,一般应具有高校相关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且近五年内有2次教学质量测评获优秀等第。

3、凡报名竞聘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等部门的副科级干部,必须为中共党员。

(三)破格提拔条件

确因岗位需要,选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学位(含博士在读)或特别优秀的年轻同志担任干部的,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可以突破岗位资格条件,但应符合基本条件。

六、聘任方式

本次干部聘(任)期为3年。(试用期1年)

对于选拔提任的岗位,先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拔,再由学院党委委任或聘任。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学院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当前学校处于转型发展期,特别需要一支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严格自律的干部队伍。本次干部选拔聘任工作,事关学院的发展大局。各级党组织及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刻领会,积极参与,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进退流转。全院教职工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目的、意义和程序,密切关注,积极参与,保证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推竞选任用中层干部领导小组”,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同时,欢迎全体职工加强监督。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保证公推竞选任用工作按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

(三)严格坚持原则。按照“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方案事先确定,程序提前公布,杜绝临时动议、见机行事,扩大民主参与,保证全院职工在干部任用工作中的权利。全院教职工要坚持“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珍惜民主、珍惜权利,本着对学校、对事业、对他人、对自己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综合考虑考任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因素,切实把有想干事的强烈愿望、能干事的高超本领、干成事的综合素质、品德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同志选拔到中层干部的岗位上来。

(四)严肃公推竞选任用纪律。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按照用人标准和规定程序搞好这项工作。全院教职工要积极参与,在竞选过程中自觉维护正常的工作纪律和秩序,服从组织决定。对不服从组织决定、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的,或扰乱公推竞选任用工作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做好当前工作。实施公推竞选任用中层干部的最终目的是以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要做到公推竞选任用工作和当前学院正常工作两不误。特别要进一步加大做好迎接人才建设水平评估以及开学准备等工作的力度。参加竞选者,此间的工作状况如何,将作为组织考察的一个重要方面。新任干部须在发文之后的六个工作日之内向部门领导报到。

本办法由校“公推竞选任用科级中层干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副科级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工作时间表

2、2015年副科级岗位申报表

篇三:关于做好岗位变动人员的工作交接的通知

关于做好岗位变动人员工作交接的通知

各校区、各部门:

随着学院岗位设置工作的基本完成,因学院部分人员岗位发生变化,而工作交接顺利与否将影响到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就岗位发生变化人员的工作交接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交接的要求

1、交接时间:原则上在8月1日-8月5日五天内交接完毕。确因工作复杂的可适当推迟,但必须确保不影响新学期的各项工作开展。

2、交接内容:工作交接的内容包括工作资料(含纸质或电子文档的历史记录

财物交接要求:所有岗位的财物不得随岗位的变动而带走,必须一清二楚的交接完毕,并经主管领导或财务处确认。

3、资料及文件:涉及到工作需要的各类资料及文件必须整理清楚并详列清单移交给接任者。

二、报到时间

岗位发生变化的新一届中层干部一律在10月8日前到新聘岗位报到,履行新岗位的职责。

三、其他要求

1、尽管交接工作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但要求原任

者与接任者必须密切配合,本着相互协助、相互补台的原则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工作交接完后仍要保持一定的衔接期,以确保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新任中层要迅速转变角色,及时进入状态,投入到所在岗位的工作实践中,从而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秩序不断。

3、不再担任中层干部的同志或轮换岗位的同志要帮助接任者做好该岗位的工作。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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