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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审批流程

时间:2017-01-17 11:29:3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凡是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市场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下列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一、严禁无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有毒、有害、霉烂、变质、过期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二、严禁按规定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严禁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四、严禁外包装与食物不相符的产品进入市场。

五、进入市场经营的物品必须按规定进行存放,不准乱摆、乱设摊点。

六、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篇二: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

为了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根据《集贸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结合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

(一)经营户进驻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办理(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依法应当取得的各类许可证。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许可证,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二)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核定内容。

(三)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四)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五)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六)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七)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八)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店铺前、摊位前卫生“三包”工作,签订“门前三包,门后达标”责任书,保持店内、摊内整洁卫生。

二、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

(一)市场内实行划行归市。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腌卤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二)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三)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四)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三、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一)物业公司承担并做好场内经常性保洁工作。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做好市场内公共部分的保洁卫生,摊位内部卫生由各经营户自行打扫,并要求达到市场管理卫生标准。

(二)市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垃圾箱,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市场内经营户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由保洁人员每天定时二次清理,上午10点一次,下午16点一次。市场管理方统一进行清运,每天免费提供一个垃圾袋的清运服务,超出一袋的,将由物业公司另行聘请他人提供服务,服务费用为2元/袋。

(四)市场管理人员负责场内除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集中消杀,确保市场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市场消杀期间,经营户需全面配合。

(五)市场内店铺前后、摊位前后严格落实卫生“门前三包,门后达标”责任制,确保不出现卫生死角。

(六)市场内点宰杀家禽应符合颁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与《集贸市场管理规定》的要求,活禽经营区独立出入,实行物理隔离。“店内不见屎、毛、血”的标准,剐剖水产品应符合废弃物袋装化要求,地面不见杂物,防止血污外溢。

四、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标准

(一)进入市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

(二)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到“三证”齐全,确保先体检、后上岗,先培训、后从业。

(三)场内饮食行业应做到容器清洁,食品新鲜,防蝇、防尘设施齐备,生熟食分开,实行工具售货。

(四)经营人员在操作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穿戴洁净工作服、戴口罩和手套,使用夹钱工具,对一切经营食品的工具、容器在使用前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五)场内饮食店铺、经营腌卤制品等熟食的固定摊点(店铺)均应配置冷藏设备。

(六)销售鲜肉、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经营摊点(店铺)应修建上下水设施,并做到随时清扫,无积水污垢。

五、农贸市场安全管理标准

(一)市场内各种安全制度健全落实,人员、职责、岗位责任需明确。

(二)市场内消防器材和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破坏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

(三)场内不得留宿、做饭生火,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市场内基础设施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解、增添场内建筑设施。

六、农贸市场设施管理标准

(一)场内保持设施配套齐备、功能完善。

(二)场内禁止乱搭乱建、乱牵乱挂。

(三)场内无坑洼积水,保持道路平整,上下水畅通。

(四)市场设置停车场并有指示牌。车辆停放整齐、进出有序。

(五)市场设置公共厕所并有指示牌,由专人进行管理。

(六)市场设置科普宣传栏,对公众开展卫生、消防、科技等科普宣传,并定期更换内容。

(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利用市场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七、市场作息时间与上货时间以及车辆管理

(一)进入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二)为了保持市场的有序,市场经营户上货时间每天上午04---06点,上货时间过后,将关闭上货电梯。

(三)车辆管理

1、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2、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3、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4、为了保持农贸市场内外秩序,市场经营户不得在每天上午08:00---下午18:00期间进行上下货。

八、监督考核管理

(一)市场管理部门定期根据考核标准对经营户的证照情况、商品质量、卫生状况、商誉信誉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如实记录,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

(二)市场管理部门聘请义务监督员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三)市场管理部门制定了日常经营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对经营户予以奖励、警告、处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终止合同,清理出场。

(四)市场管理部门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对被处罚的经营户,给予通报批评。

九、对违规行为的整改措施

(一)对有下列行为的:

1、任意在通道上堆放物品。

2、任意在通道上停放车辆。

3、摊内垃圾不袋装和桶装,或不按规定置放的。

4、场内场外任意摊外设摊。

5、其他违规行为。

整改措施:

第一次违规:严重警告;

第二次违规:停业整改一天,支付整改费用50元,写出书面检查;

第三次违规:停业整改三天,支付整改费用200元,写出书面检查;

第四次违规:全场通报批评,终止租赁合同,清除出场。

(二)对有下列行为的:

1、短秤少量。

2、掺杂使假。

整改措施:

第一次:补足差额数,当面向顾客道歉并进行书面检查。 第二次:通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三)对在市场内打架和严重吵架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停业整改3天,支付整改费用100元,写出书面检查,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次违规:停业整改15天,支付整改费用200元,写出书面检查,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次违规:停业整改30天,支付整改费用300元,写出书面检查,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四次违规:赔偿一切损失,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如违规行为情节恶劣或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较大损失的,可直接终止合同,清理出场。

篇三:任鑫(贺家土农贸市场广告位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运营部

二〇一五年七月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执行部门及职责

四、市场室内、外广告位管理范围

五、室内、外广告位出租原则

六、室内、室外广告管理规范

七、室内、外广告位出租业务流程

八、广告位出租价格标准和补充说明

九、相关申请表格

十、广告位租赁合同

十一、执行日期

十二、附件

室内/外广告位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运营部

二〇一五年七月

一、目的

(1)为提升蓝海农贸·贺嘉土大市场整体形象,突出品牌形象宣传,联营商家促销活动宣传效果最大化,保证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2)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广场室内、外广告位策划,招商,广告发布,现场管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蓝海农贸·贺嘉土大市场

三、执行部门及职责

(1)运营部

1.运营部全面主导市场广告位的招商和管理工作。

2.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

3.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招商,并对客户进行招商洽谈。招商对象以贺嘉土农贸市场商家为主,原则上农贸行业业态不对贺嘉土市场以外商家出租,其他非农贸行业可以酌情考虑。

4.运营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租商家签订《广告位出租协议》。广告协议包括:新签、续签、变更、撤场等;

5.负责广告位租赁到期前一个月,提醒和督促商家办理续签或撤场手续;对于未办理任何手续过期悬挂的广告画,招商责任人督促其尽快在要求时间内撤除或申请续签,同时按原合同条件收取供应商延期悬挂费用。另外运营部在第一时间安排新的广告画面覆盖安装。

6.运营部部负责每季度提交一次“广告位管理报表”, 报公司董事会。

(2)市场部

1.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的现场检查和管理:广告位射灯、灯箱广告灯管是否正常照明;广告画面是否褪色或卷边、脱落、毁坏等现象。

2.协助运营部对商家广告设计效果以及发布内容审核,同时审核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季节性和时效性。

3.对于首次安装的广告画,负责检查和保证“广告意向审批单”已经获得公司的批复,

方可允许供应商安装。

四、市场室内、外广告位管理范围

(1)户外广告位

外墙体宣传位、市场入口宣传立牌(灯箱广告)、外立面及楼顶长租广告位、多媒体IED电子屏

(2)市场内广告位

墙面柱体超薄灯箱广告、POP吊旗、DP点、手扶梯广告、广播系统。

五、室内、外广告位出租原则

(1)场内商家优先:公司的广告位主要服务于场内商家的经营需要,优先出租给场内商家使用,原则上室内广告位不向场外农贸业态商家开放,其他业态可考虑。

(2)价高者优先,户外广告位招商采取既责任到部门又公开竞争的原则:当广告位置承租意向发生冲突时,在品牌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出租给承租价格高的商家。试运营期间给予一定的免费优惠。

六、室内广告管理规范

1.广告画的内容健康,形式大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要求,并能突出商品特色,体现品牌形象;

2.工艺制作要求精细、美观,图案清晰,有立体感,安装拆换方便;

3.安装材料要求具有安全性,户外广告安装材料必须可防雨、防晒,耐高温;

4.广告的制作与发布不得破坏广告位的附着物;

5.广告位的制作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

6.商家负责对户外广告工商、城管部门报批手续的办理;

7. 所有商家未经批准不得在市场所属区域发布任何形式的宣传广告。

8.为保持店内通道畅通,主通道口一般不用于信息公布,通道位置宽敞的楼层可适当用于公布临时性商家信息(如易拉宝),但要求配置专用展架和保证美观,并经过贺家土市场运营部审核方可允许摆放;

9.展示架一定要正面朝向主通道,与通道平行摆放,等距放置;

10.不得在门店店头门框、形象柱、形象墙、橱窗玻璃和其他任何公共建筑表面随意张贴海报;

11.任何商家不得私自挪动和撤除公共指示标识、消防标示以及其他安全类标识;

12.严禁陈列任何非法或有碍广场形象的宣传品;

违规执行程序:

? 市场部在巡场中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及时给予商家口头警告和提出更换或撤除要求。 ? 如发现商家依然没撤除的或出现再次违规现象的,给予强行撤除并开具书面警告函。 管理职责:

? 市场部参照以上规定对卖场形象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

? 运营部负责卖场整体形象和所有广告资源的统筹管理,配合、指导市场部进行卖场广告

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管理支配店内各项用于广告发布的资源。

七、室内、外广告位出租业务流程

(1)操作要求和标准

1. 运营部提供的广场所有室内、外广告位资源统计表和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明细(每个广告位必须附有编号和尺寸);

2. 公司相关领导对门店所有室内、户外广告位招商标准进行审核;

3. 运营部将公司批复的广告位招商标准给财务存档备案。

(2)室外广告位意向申请(或延期、续签)流程

(3)操作要求和标准

1.商家按规范要填报相关申请,各项内容应准确、完整、详实填写;

2.运营部或分管领导复核以上资料的准确性及合理性,给出审核意见;

3.运营部跟进商家签订广告协议及跟进广告费用缴纳情况;

4.商家签订协议时需提供内容健康,形式大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要求,并能突出商品(产品)特色,体现品牌形象的广告画面设计效果图,运营部相关人员对画面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设计画面按要求提出修改建议。

(4)室内、外广告位撤场流程

1.流程

a.责任人按要求填写《广告位装卸审批表》,对于需高空作业的,须要求提供施工人员的高空作业证。

b.运营部通知新的广告位租赁商家及时安装广告画,在没有新的续签商家的情况下,安排安装我司的形象宣传备用画,不能出现空置情况。

八、广告位出租价格标准和补充说明

(1)临租位收费标准:

临租位原则上是我公司提供给商家进行临时促销和宣传使用的,商家可填报《临时广告位使用申请表》由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不需签订《广告位租赁协议书》,使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一周内按照30-100元/天进行收费,如特殊情况需免费或延长使用期限需向运营部申请,运营部得到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临租位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见附件(图)。

(2)长租位收费标准:

长租广告位是我公司提供给进驻我公司的大品牌商家和能带动我公司提高知名度的商家进行品牌形象宣传的广告位。合同签订使用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收费标准为: 元/平方/季度(含报建费、电费)。 如需我公司提供画面和安装即为: 元/平方/季度(含报建费、电费)

特殊情况可向运营部申请免费使用,运营在《室内/外广告意向签订申请表》上注明免费使用,由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后即可执行。

长租位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见附件(图)

(3)室内广告位收费标准:

墙面柱体超薄灯箱: 元/平方/月(含电费)

特殊情况可向相关品类招商负责人申请免费使用,招商负责人在《室内/外广告意向签订申请表》上注明免费使用,由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后即可执行。

室内POP吊旗、DP点均为室内临时宣传位、原则上均为免费使用,不用签定《广告位租赁协议书》,但需填写《室内/外广告意向签订申请表》,使用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星期,特殊情况在获得公司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九、相关申请表格

(1)《室内/外广告意向签订申请表》(见附件1)

(2)《广告位安装/拆卸申请表》(见附件2)

十、广告位租赁合同(见附件3)


农贸市场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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