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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教育局通知公告

时间:2016-12-15 07:28:23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市教育局五公开通知

滕州市教育局

关于“五公开”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镇街教委办、市直及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枣庄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五公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五公开”内容:课程表(含各学科课时表)、作息时间表、教师任课一览表、学校作业安排方案及实施细则、考试安排方案。

2、认真做好“五公开”工作。各镇街教委办、各中小学要认真研究《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科学、合理的制定好本校课程表(含各学科课时表)、作息时间表、教师任课一览表、学校作业安排方案及实施细则、考试安排方案等“五公开”事项。作息时间表要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作息时间表执行。学校作业安排方案要详实,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方案要涵盖作业量、作业时间、各科作业布置及汇总方案、违反方案处理办法。考试安排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执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小学严禁进行期中考试,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初中严禁进行月考。教师任课一览表要严格执行兼课教师跨年级、跨班级兼课。

3、上报及公示要求。“五公开”有关内容务必于3月17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报送电子稿(须u盘报送),同时报纸质稿一式两份。镇街所属中小学,由镇街教委办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电子稿须按照“五公开”内容分类建文件夹,即把镇街所有学校“五公开”的同类内容汇总到一个文件夹,共建5个文件夹(XX镇中小学课程表、XX镇中小学作息时间表、XX镇中小学教师任课一览表、XX镇中小学作业安排方案及实施细则、XX镇中小学考试安排方案),每个文件须明确命名(XX学校课程表、XX学校作息时间表、XX学校教师任课一览表、XX学校作业安排方案及实施细则、XX学校考试安排方案);市直及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每个文件须明确命名(XX学校课程表、XX学校作息时间表、XX学校教师任课一览表、XX学校作业安排方案及实施细则、XX学校考试安排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的“五公开”内容要在学校校园网首页和校园公告栏公示一学期。市教育局将对“五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若发现敷衍了事,公开内容与实际执行“两张皮”、没有按照要求对照以上内容进行公示等情况,将视为违规办学,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篇二: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大理州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添加日期:2016/03/22 作者:大理州教育局人事科

为做好2016年春季大理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一)网络申报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5月27日

(二)申报程序:

1、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

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认定;

⑵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大理州教育局认定;

2、网络申报个人信息提交

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3、网络申报现场确认

在各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

以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⑹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⑺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成绩。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⑻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9)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测试时间:2016年4月底、5月初,报名电话:2219958。

(三)现场确认时间: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5月27日。

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时间见申请人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公告。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地点:

1、大理州政务中心大理州教育局窗口 电话号码:2367713

2、大理学院招就处 电话号码:2219958

3、大理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号码:2124428

4、漾濞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号码:7523055

5、祥云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号码:3120712

6、宾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号码:7144159

7、弥渡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号码:8164960

8、南涧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号码:8523066

9、巍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号码:6124235

10、永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号码:6521891

11、云龙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号码:5521968

12、洱源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号码:5124081

13、剑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号码:4522073

14、鹤庆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号码:4129335

二、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4月18日至5月27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6年5月27日24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您进行现场确认,请您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

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五)请您务必在网络关闭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六)大理州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872-2367713

篇三:2016定边县教育局临聘2017届师范类人员100人公告

2016定边县教育局临聘2017届师范类人员100人

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定边县委、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决定》(定发[2012]10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实际需求,拟公开临聘一批优秀的师范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对象和条件

(一)临聘对象

1、2017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2017届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免费师范生、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学前教育专业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计划共计100名,实际招聘名额不足招聘计划时,学前教育专业可以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三本学历)。

(二)临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入学前为定边籍(含2017年7月31日前与定边籍人员在定边县登记结婚且已入定边户籍的外县毕业生);

3、适应临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须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须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5、具备临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临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临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临聘工作,先采取公布临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面试考核、签订意向协议,待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对签订意向协议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等方法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临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生冬季大型招聘会》会议安排,及时向招聘会组织单位提供临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按时发布临聘信息,进行现场临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17:00

2、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津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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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要求:报名对象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个人简历等方可报名。

(三)面试考核程序

1、报名登记符合临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地点由本人抽取面试考核顺序签。

2、本次面试考核由考生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自选一节内容,面对评委讲授10分钟的简约课,侧重考查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了解考生应急处理教学问题和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四)确定拟聘人员

1、评委由临聘领导小组确定。

2、根据临聘要求,由评委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在招聘计划内,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和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全部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签订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和拟聘人员签订意向协议。

(六)资格审查

签订意向协议的拟聘人员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在定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入库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临聘领导小组于2017年8月上旬对签订意向协议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着重审查学历、户籍、教师资格证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七)体检、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卫计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对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临聘。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 本次公开临聘的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和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由用人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三年为一个聘期,聘用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按照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解聘手续。

四、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执行新聘人员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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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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