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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下载

时间:2016-12-09 07:39:3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金税三期常见问题合集

“金税三期”常见问题解决指南合集

“金税三期”常见问题解决指南合集

1. 无法登录系统,请对IE浏览器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已按要求设置为IE8。

2.请各岗位人员在使用系统办理涉税业务填写相关表单时使用回车键。

3.请各局在办税服务厅增加导税人员,并在网上申报专用电脑增加网上申报快捷方式。

4.对于目前仍未通过三方协议验证的纳税人,请各局必须完成验证工作。

5.请各局涉税服务岗人员每天上机时先在金三系统中进行签到操作,再使用POS机缴税。

6.涉税受理岗在发售发票时,若打印发票领购簿格式有问题的,请在发票领购簿打印窗口进行格式调整、设置已打印页数和行数。

7.各局在受理纳税人业务时,涉及需要采集、补录数据情形的,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并进行分流处理。

8.涉税受理岗在使用POS机刷卡征税时,在进入“转开完税凭证”窗口中,对已鉴定了价格调节基的纳税人,系统只显示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未显示价格调节基金,而且此时窗口显示只有1页,请打印已显示的该页税种信息后,再次查询就可显示价格调节基金。

9.请各局做好二手房的征收工作,委托代征的请和交易中心联系,确定二手房交易中心能否按委托代征模板导出代征明细数据。契税必须使用金税三期优化版征收,原二手房交易中心代收后汇总申报模式必须停止。

10.同一纳税人经营多个店面并办理了多个税务登记的,系统生成的纳税人识别号为身份证号+01、身份证号+02……,纳税人使用原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时,操作时需根据纳税人具体经营地址确定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在原发票领购簿上注明纳税人识别号。

11. 无法使用POS缴款,机请检查本机与POS机的绑定情况。

12.POS机刷卡失败后,在申报征收类--税库银处理--银行端POS缴税凭证处理页面下,将纳税人刷卡信息查询出来后,点击处理将POS机开票信息做作废处理,再进预缴税款里面查询预缴信息后做开票或POS机刷卡处理。务必确定好刷卡金额信息无误,因为纳税人刷卡成功之后是无法作废的,只有走退税流程。

13. 网上申报扣款不成功的,在申报征收类--税库银处理--银行端POS缴税凭证处理页面下,将纳税人扣款信息查询出来后,点击处理将扣款开票信息做作废处理,再进一般征收开票里面查询申报信息后做开票或财税库银联网扣税处理。POS机刷卡缴税后,未能打印完税凭证的,可在完税凭证转开窗口开具表格式完税证明。

14. 请检查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税种鉴定和定额核定是否操作完成。

15. 外省的纳税人已在MIS系统报验登记,但在金三系统中查无数据的,可在金三系统中修改外经证开具时间有效期后重新做报验登记。

16. 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时,先由纳税人将开户银行和帐号提交税务机关,由涉税受理岗启动税库银三方协议维护,录入保存后打印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交纳税人,纳税人再与开户银行签订协议。

17. 不达起征点纳税人领购发票时,无定额核定信息导致无法发售发票的,需重新发起定额评定流程后才能发售发票。定额有效期到的需要重新发起定额评定流程。

18. 定额申报时,提示无有效税种认定信息的,需检查税种鉴定有效期起止。提取不出定额数据,检查税种登记的税目和定额核定里面税目是否一致。

19. 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扣款时,提示未查到该纳税人信息的,可对该纳税人再次进行三方协议验证,若验证后还是不能通过的,请纳税人重新做三方协议书签订。

20. 纳税人在金三优化版上线前缴纳了税款仍未补开发票的,到税务机关补开发票可在代开发票时选择可使用税款信息进行处理。

21. 做定期定额调整时,提示提交参数失败,原因是选择是否不予变更定额时选择了“是”,需改选择为“否”。

22. 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时,提示无税种资格认定,应检查税种鉴定时,是否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认定为自行申报,应为代扣代缴。

23. 原在MIS系统签订三方协议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登录网上申报时使用原管理编码,密码为原绑定手机的后四位。在金三期签订三方协议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登录网上申报时使用识别号,密码为111111。

24. 原在mis系统成功签订了网上扣税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如果需要变更绑定的手机号码的,在网上办税平台——信息管理中修改电话号码信息后,必须再进入网上办税平台——消息管理——密码重置中修改密码,密码为“111111”。

25. 请各局加强对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上机操作培训力度,加强对纳税人的网上申报的培训力度。

26. 外省纳税人持外出经营证明来我省从事经营活动的,未在省内作报验登记的可手工录入其外经证内容,进行报验登记。若已在我省其他地税务机关进行了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的,需开具电子外管证提交外出经营报验地税务机关确认。开具电子外管证后,首次报验地税务机关未完整采集法人信息以及相关信息,导致外埠报验不能提取相关信息的,需报市局金三办统一提请省局金三办处理。

27. 外出经营的纳税人,在同一经营地有多个项目的,需分项目开具外出经营证明。

28. 在原MIS系统中发售的定额发票,不能在金三系统中兑奖,只能机外操作手工兑奖。

29. 定期定额征收开票时,税率有错的,需重新发起定额评定。若调取信息开票时,税种重复的,需在税种鉴定中将重复税种改为失效状态后再将有效期止改为今日之前。不达起征点纳税人价格调节基金生成了应征的,也按此方法处理。

30. 增量房和存量房销售征收契税的处理方法:

31. 增量房:金三系统——自然人登记——房源信息登记——契税申报

32. 存量房:金三系统——自然人登记——房源信息登记——契税申报

33. 外出经营的纳税人,需要核销外出经营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活动证明上签署意见时,必须请纳税人先在金三系统中做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后才能签署意见。前期未做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的,请各家局相互之间进行联系,协商处理,减少纳税人来回往返于税务机关之间。

34. 请各局将金三系统的操作手册放在电脑的桌面,遇问题无法操作时,先查阅操作手册,无法解决的,再报相关的联系人员处理。

35. 不达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需要领购发票的,在操作自行申报时,需选择减免类型后方可享受不达起征点税收优惠,同时,个人所得税要选择其他减免。

36. 网报时自动产生的残保金,可让纳税人申报时先行判断应征数是否属实,若不属实的,可做删除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申报。

37. 印花税按次申报生成滞纳金的,目前的处理方法是可将税款属期止改为当日。

38. 纳税人申请变更税务登记,保存后打印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时无法打印的,可在税务登记证件增补发窗口选择“重发”选项打印证件。

39. 代开建安发票时,涉及企业所得税时,在保存确认页面,应注意查看,入库级次不是中央100%,则可用pos机刷卡,如果显示是中央级100%,则需要将企业所得税单独申报,确保入库级次正确后,可使用POS机刷卡成功。

篇二: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无网络安装流程

附件2: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

无网络安装流程

类别1:有历史数据迁移用户操作流程

由于本次提供三期代扣代缴客户端2.0安装包进行安装升级,该安装包对总局版客户端有最低版本的要求,目前该迁移工具只支持总局版代扣代缴1.2.06及以上版本。

一、查看代扣代缴版本信息

登录个税代扣代缴,点击右上角“关于”,可查看对应版本号,如下图:

1

? 版本在1.2.06及以上版本:可以直接使用提供的三期代扣代缴客户端2.0进行迁移升级。

? 版本在1.2.06以下:可使用总局最新发布的“GSDKDJ_1.2.08_ZS_20150625 “先进行升级(总局最新版为1.2.08,满足三期版本升级和数据迁移的要求),然后再使用三期代扣代缴客户端2.0迁移升级。

二、版本尚未达到1.2.06

可使用总局最新发布的“GSDKDJ_1.2.08_ZS_20150625”进行迁移升级,步骤如下:

双击1.2.08版本软件,弹出安装对话框,选择“修复”进行修复升级,如下:

1、点击“下一步”,进行迁移,并完成,具体如图: 2

2、查看代扣代缴版本号,如下:

3、然后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2.0系统安装包,升级到三期版本客户端(具体操作步骤,查看下面“版本为1.2.06级以上”的升级过程)。

三、版本为1.2.06及以上

代扣代缴客户端版本已经达到1.2.06及以上版本,直接运行提供的金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2.0系统安装包进行迁移升级。

1、获取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2.0系统安装包 进入软件下载地址:税友网-选择天津-下载中心-税友网-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2.0系统安装包。

地址:http://tj.4007112366.com/

3

2、启动安装程序,如下图:

4

也可以自定义安装,选择右下角“自定义安装”,选择安装目录:

5

篇三:金税三期优化版==

金税三期上线后,纳税人日常办税变化

2015年1月8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将在广东正式单轨运行。为方便广大纳税人顺畅、高效办理涉税业务,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专题解答系统上线前后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宜可能遇到的热点问题,敬请关注。

国税、地税纳税人办税注意事项

问:2015年1月征期截至哪一天?

答:为尽可能减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2015年1月份征期调整为2015年1月8日至1月23日。问:按照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的联合公告,2015年1月8日重新开通涉税(费)事项的办理,纳税人办税需要注意什么?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2015年1月8日8:30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事项。

1.届时部分涉税(费)业务填制的表证单书会根据金税三期系统要求而变化,税务机关已做好新表单的印制工作,请纳税人办理业务时注意表单的更新。

2.由于系统切换期间延缓了部分涉税业务的办理,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初期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及纳税人轮候时间可能会有所增加,可能会出现业务办理集中、办税拥堵的现象。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在业务事项允许的前提下,推迟办理或采取预约办税方式,避免办理业务过于集中。感谢纳税人对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问:原已提交税务部门的涉税(费)事项申请,税务机关未办结的,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吗?

答:纳税人已提交的涉税(费)事项申请,税务机关将做好相关涉税信息在新旧系统间的迁移,不需要重新提交。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将为纳税人带来哪些便利?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将打造更好的纳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规范、优质、全方位、多渠道的纳税服务。届时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如实现个性化政策咨询等;并将支持多元申报,建立起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电话申报、

邮寄申报、代理申报、办税服务厅窗口申报、自助终端申报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申报体系;同时建设网上税务局,不断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大大简化办税手续;而且,今后纳税人将依托税务机关的公众服务平台及前台获得税务资讯和纳税辅导,获得信息的渠道将更为统一,资讯将更为权威和专业。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如果出现网上申报和电话申报电子缴税业务无法使用的情况,该怎么办?

答:纳税人可以到各个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或预约办理。

问:纳税人已在前台办理申报缴税手续,但发现银行账户并没有扣款,那么办税业务是否完成?

答:在系统上线初期,可能会出现联网缴税系统故障,导致暂时未能成功办理实时扣款。只要纳税人已在前台办理了申报缴税手续,核心征管系统即已记录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待系统问题解决后会自动扣款缴税。请纳税人提前为扣税账户备足款并留意账户余额变动情况。

国税纳税人办税注意事项

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期限是否与征期一致?

答:2015年1月份,国税征管的税费的征期统一调整为1月8日至1月23日。但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期限与征期不一致,抄报税期限为2015年1月21日,请相关纳税人按期完成抄报税。

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抄报税需注意哪些问题?

答: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在2015年1月21日前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抄报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抄报税工作。

2.对需在2015年1月15日至23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1月15日前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抄报税工作。

3.对需在2015年1月19日至23日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1月19日前完成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工作。

问:在系统切换期间,税务机关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事项,如有增值税抵扣凭证需认证和申请抵扣如何处理?

答:在系统切换期间,纳税人仍可进行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和抵扣(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抵扣业务)。对上述增值税抵扣凭证需认证和申请抵扣的,可持纸质抵扣凭证或载有抵扣凭证电子数据的数据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认证和申请抵扣。

问:新旧系统切换停机期间,纳税人可以正常开具发票吗?

答:新旧系统切换不会影响纳税人开具发票。无论是使用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开票的纳税人还是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票的纳税人,均可以正常开具发票。问:金税三期系统中普通发票验旧如何操作?

答:金税三期系统的验旧操作较之以前更简便,可以通过开票软件纳税人端口按照金税三期系统的数据导出格式,自动导出验旧数据(数据为发票存根联数据、发票汇总验旧数据)。之后在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办税大厅进行验旧数据导入,完成发票验旧。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出口企业还要在金税三期系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的认定、变更和注销业务吗?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出口企业不需要在金税三期系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的认定、变更和注销业务,仍统一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内办理即可。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非居民企业都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答:是的,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均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具体要求是:常驻代表机构应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申报的纳税人应办理组织临时登记;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自行申报的非居民企业应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问:金税三期系统对非居民企业办理组织临时登记有什么新要求?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非居民企业办理组织临时登记时,必须录入非居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信息,所以纳税人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应准备好相关身份资料。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对办理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金税三期系统对办理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及扣缴申报期限等方面加强了管理,对逾期办理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逾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敬请广大纳税人注意非居民合同备案及扣缴申报的期限。

地税纳税人办税注意事项

问:税收优惠办理模式有什么变化?

答:原大集中系统的减免备案和文书审批在申报之前完成,且备案仅包含企业所得税备案;金税三期系统备案包含各个税种,并增加了间接备案、事后备案两种实现形式。

原大集中系统减免税审批数据可以自动带入申报界面减免税项目;金税三期系统的优惠办理都可以通过系统完成,能完善减免信息采集的电子明细,方便后台进行动态管理和统计。金税三期系统实现的税收减免类型多,实现形式多样,备案方式灵活,减少纳税人填报工作量。

问:申报模式有什么变化?

答:原大集中系统申报以综合申报为主,金税三期系统以专项申报为主。使用金税三期系统申报时,所有的税种均有自己的专项申报表。如:营业税申报、营业税分项目申报、定期定额自行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印花税、契税申报、耕地占用税申报、资源税申报、烟叶税申报等专项申报。为便于纳税人填报以及提高办理效率,金税三期系统也设置了通用申报表、房产交易申报、土地交易申报等综合类申报,可以一次性报送多个税种。

问:存量房交易的相关税收申报有什么变化?

答:申报时,纳税人应提供交易的合同、房产证及相关资料。税务机关或纳税人通过相关渠道将房屋及买卖双方的信息采集进入系统,税务机关再进行后续办理。

问:房地产开发商进行项目税收申报时,报送的资料有什么变化?

答:房地产开发商进行项目税收申报时,应当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动产项目登记,对于原未办理不动产项目登记的纳税人,需要先办理完成不动产项目登记后,再按照特定项目进行相关税款申报。

问: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模式有什么变化?

答:在原大集中系统中,只有查账征收使用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以投资单位进行申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确定投资单位应纳税所得额后,再通过分配比例等确认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对于核定征收的,原大集中系统以单位为纳税主体,通过综合申报实现。金税三期系统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申报以投资者个人为申报及缴纳主体,月或季度预缴申报表满足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双重模式,年度申报表则只针对查账征收。

问:申报表填写错误但已提交了,怎么进行更正?

答:在同一所属期内,纳税人提交申报后才发现需要补充申报或申报错误需要进行更正的:若未清缴,可通过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原有申报,再进行重新申报;若已清缴,纳税人可通过申报错误更正功能进行更正。申报错误更正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前后申报信息判断应补退金额:一是应补退金额为正,系统会自动产生应补差额税款,纳税人在缴款期限内通过缴款功能补交税款即可,但如果超过缴款期限,则需要到大厅缴款;二是应补退金额为负,即出现多缴税款情况,则请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抵税流程;三是应补退金额为零,则系统自动进行应征数据调整,纳税人不需补交税款或办理退抵税流程。

申报错误更正的具体操作如下:查询已申报缴款的申报记录,对原有申报数据进行修改,重新申报提交,保存成功后系统将替换掉原有的申报记录。目前电子办税服务厅只支持通用申报的错误更正,其他申报的错误更正需要到实体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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