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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虫病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6-12-07 22:32:30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包虫病总结

XXXXXX包虫病防治

工作的总结

一、基本概况

我X地处蒙陕宁三省区交界处,与周边地区商贸来往频繁,是自治区、市动物防疫重点地区之一,动物防疫工作面广,范围大。我旗对包虫病的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康养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贯彻“切断病原循环链”方针,以动物与人类包虫病的发生流行的关系、规律为基础,从管理、教育和技术措施三方面入手,重点抓好驱虫,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综合防治。现将我旗包虫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二、包虫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XXXXXXXXXX号)文件要求,我旗疫控中心与X月X日至X日,历时三天的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对全旗范围内的X匹马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测,经过我中心专业工作人员的多次试验和观察,受检的X匹马的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于此同时在敖镇范围内抽检了X匹马,对其进行马鼻疽菌素点眼试验,经过多次观察,结果均为阴性。

(二)切实加强宣传、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人畜共患病防控,直接关系到市民、农牧民的身体健康

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关系到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为全面提高马鼻疽病防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到群防群控,我们积极组织全旗一线防控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并采取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对从事养殖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利用监测、调查和“三下乡”等契机,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不断提高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X年开展培训X次,发放宣传材料X多张。

(三)加强消毒灭源工作

为有效防控马属动物疫病和消灭传染源,旗疫控中心组织人员加强饲养马属动物农牧户消毒灭源工作,强化宣传防范、规范消毒程序、发放消毒药品。在全旗范围内共消毒牲畜棚圈若干处X千多平方米;消毒牲畜运载车辆X辆、消毒药品X吨。

(四)进一步做好马传贫、马鼻疽病检疫监管工作 为预防、控制马传贫、马鼻疽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我旗严格加强检疫监管力度,整顿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做好马属动物参加演出、展览、比赛检疫工作,杜绝疫病传播流行。

(五)加强调畜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外疫传入

严格按照自治区、市相关动物及其产品调运管理有关要求,切实作好本辖区动物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同时,继

续发挥自治区级公路动物消毒检查站的职能,建立坚强有效的动物疫病防控屏障,继续坚持X小时上岗值班制度,对运载动物及其产品、车辆按规定严格查证验物,检疫消毒,认真填写检疫、消毒、处理工作记录。

(六)防治措施

目前尚无有效马传贫、马鼻疽菌苗。消灭、控制该病,必须做好疫病监测和消毒灭源。因此,目前我旗采取的主要措施是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进行马传染性贫血琼脂凝胶免疫扩散试验和鼻疽菌素点眼试验,发现阳性动物坚决进行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

三、存在问题

(一)广大农牧民对马传贫、马鼻疽病不了解,对它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在我们与饲养户的交流中发现,他们绝大部分不知道有本病存在,更不知道它是一种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因此我们各级兽医部门要加大动物疫病防治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使广大农牧民懂得、自觉遵守并执行畜禽防疫法规和防疫措施。

(二)基层兽医队伍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对马传贫、马鼻疽等动物疫病的防控知识掌握不足,未形成基层兽医服务网络和兽医科学推广体系。

XXXXXXXX XXXXXXXXXXXXX

篇二:包虫病总结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视和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完善宣传教育、法制管理、监督、监测及医疗服务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不断提高防治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县15个乡镇,逐年安排实施。

三、实施时间

中央补助包虫病防治项目时间为五年(20**年—2012年)。

四、工作目标

(一)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健康教育覆盖到村,使群众对包虫病及其危害性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逐步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开展针对传染源犬的管理和治疗,使犬驱虫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家犬感染率较项目启动前下降50%以上,有效控制传染源。

(三)对主动就医人群进行B超检查,对发现的包虫病确诊病人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全程治疗率达到60%以上。

(四)对乡镇、团场分管领导和防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县疾控中心防治人员要熟悉包虫病的防治策略和B超诊断技术,并能独立开展各项防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人群基线调查工作(4月开始)

1.深入开展包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汽车站、主要路段、街头、家畜屠宰场设立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并放置宣传材料。乡镇、村委会及社区要设立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专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每个村至少有5条(包括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包虫病知识固定标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充分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贸集市、节假日活动场所等群众集中的地点,在广播、电视上开设预防包虫病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包虫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广泛开展包虫病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宗教人士在宗教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预防包虫病健康教育课程。

2.在广大群众及中小学校6—12岁的儿童中开展筛查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包虫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二)犬及家畜的监测管理工作(5月—6月)

1.建立家(牧)犬登记管理制度。对各乡镇、团场的家(牧)犬进行登记造册,无主犬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建立规范的犬驱虫登记制度,实行犬驱虫登记卡,做到“月月投药,犬犬驱虫”,实行各乡镇、团场的所有犬每月1次,全年共计12次的定期药物驱虫工作。

2.开展家(牧)犬及家畜感染情况的监测工作。根据犬驱虫登记记录,采用系统随机抽样法,抽取1个行政村20户养犬户的犬粪进行犬感染情况的监测。建立家畜登记管理制度,在屠宰场对2年以下的羊进行肝、肺等内脏监测,数量不少于500只,做好家畜登记工作。

3.加强对牛、羊家畜屠宰的管理。积极提倡集中屠宰,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的监测,对染病动物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驱虫后5天内的粪便进行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防止棘球绦虫卵污染环境。

(三)开展病人治疗工作(7月—12月)

1.对县疾控中心及乡、村卫生防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县疾控中心防治人员熟悉包虫病的防治策略和B超诊断技术,并能独立开展各项防治工作。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熟悉包虫病的防治各项工作,保证包虫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包虫病防治工作制度。对所发现的病人根据自治区《包虫病药物治疗技术方案》的要求,符合药物治疗标准的进行免费药物治疗,减轻病人的痛苦。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年至少开展2次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包虫病危害及传播途径的知晓率,普及包虫病的防治知识。

(四)疫情报告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疫情上报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发现的所有确诊、临床诊断和疑似包虫病病例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六、工作职责

各乡镇:按照包虫病防治规划,负责当地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宣传等实施工作,积极组织各村委会协助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工作。

卫生局:成立xx县包虫病防治工作技术领导小组、宣传、督导、信息等工作组,负责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管理、检查和督导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督导。

公安局:负责犬的统计及无人管制犬的处置,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犬的驱虫工作。

畜牧兽医局:负责牛、羊等家畜的统计、动物检疫、屠宰后的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和家(牧)犬每月一次的投药工作(药品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提供),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家畜感染情况调查、统计、监督工作。

广播电视局:负责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免费宣传报道,通过滚动字幕、专题片、专题新闻、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包虫病防治知识。

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开设包虫病健康教育课程,协助疾控部门做好中小学包虫病普查工作。

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包虫病项目经费的落实,监管和审计工作。

民宗局:协助疾控部门做好包虫病的宣传工作。

民政局:负责包虫病贫困患者的医疗救助及贫困家庭的救济工作。

科技局:利用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协助疾控中心做好宣传工作。

药监局:负责包虫病防治药品的监督。

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包虫病防治工作技术方案、年度计划及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质量控制、信息收集、技术指导,检查督导与考核评估,及时统计上报各类材料,每月按时提供犬驱虫药品,并进行投药技术指导。

县人民医院:负责包虫病病人的住院收治、疫情上报及病人双向转诊工作。

工青妇、群团组织:配合做好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七、考核评估

县疾控中心要切实保证方案的实施,建立实行方案目标考核与评价制度,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目标的贯彻执行情况,卫生局适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评

篇三:包虫病工作计划

包虫病防治工作计划

包虫病是由棘球绦虫的幼虫寄生于人或动物体内引起的人兽共患寄生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传染病之一。2004年完成的全国人体重要寄生虫病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有囊型和泡型包虫病的流行,包虫病流行区人群平均患病率为1.08%,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7个省(自治区)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受威胁人口为6600万。

包虫病病程较长,晚期肝包虫病患者极度消瘦,或腹胀如鼓,或肝硬如石,出现黄疸、门脉高压及肝腹水等症状;脑包虫病患者癫痫反复发作,病情十分凶险;囊型包虫病病灶出现突然破裂,可致过敏性休克而死亡。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资料,未经治疗的泡型包虫病患者10年病死率高达94%,被称为“虫癌”。 据农业部门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推算,全国每年患包虫病的家畜在5000万头以上,因家畜死亡和脏器废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逾30亿元。包虫病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极大痛苦和沉重经济负担,给畜牧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是导致我国西部农牧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

2005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了包虫病防治工作力度,2007年包虫病被列为国家免费救治的重大传染病之

一,中央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开展包虫病病人筛查和治疗、传染源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由于包虫病流行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地理环境复杂,自然条件恶劣,人文环境独特,宗教习俗多样,农牧民群众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率较低,防治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动物宿主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管理难度大等因素,我国包虫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巨大挑战。为了全面推进包虫病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的目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中间宿主防制、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策略;大力开展区域合作和联防联控,注重科研攻关,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国外各类资源,努力减轻包虫病危害,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

1.以村为单位查清包虫病流行范围和流行程度。

(二)工作指标。

1.以当地感染的包虫病病例为线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包虫病流行范围和流行程度。

(1)传染源犬管理。

流行地区:家犬登记、管理率达到80%以上,犬规范驱虫覆盖率达到70%以上,无主犬平均每村少于1条。

(2)家畜免疫。

流行地区:新生存栏家畜免疫率达到85%以上。

(3)健康教育。

流行地区:流行区乡、村级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到80%以上;农牧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4)病人的治疗与管理。

流行地区:包虫病病人登记管理率达到80%以上,规范治疗率达到70%以上,随访督促服药率达到70%以上,半年疗效考核率达到70%以上。

(5)人员培训。

包虫病流行地区,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中小学校负责人、乡村医生、兽医(防疫员)包虫病防治知识或技能培训率达到85%以上。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开展包虫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

提高包虫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主要防治措施

(一)控制传染源。

1.家犬的登记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牧场)负责组织协调和宣传动员,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按户对所有的家犬建立犬驱虫登记卡,并负责犬驱虫措施的落实。

2.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各流行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犬驱虫日,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配合犬驱虫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乡级负责领取和分发犬驱虫药,村级防疫员负责投喂犬驱虫药,犬主需签字确认并负责服药后3天内犬只拴养、犬粪深埋或焚烧。由村级防疫员每月将犬只驱虫情况逐级汇总上报县级。

3.无主犬控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采取多种方法控制并减少无主犬数量,鼓励捕杀无主犬。每月定期由村级防疫员指导相关人员在无主犬聚集的场所或经常出没的区域投放驱虫药饵。

(二)开展健康教育。

1.结合当地实际,负责开展本系统的包虫病健康教育工作。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氛围。在学校等场所开设专题讲座,宣传包虫病防治知识。加强以包虫病防治知识、政策、策略和

主要措施为重点内容的宣传、培训。

通过开展 “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向家长和社会传播包虫病防治知识,培养学生养成“饭前便后要洗手、远离虫卵不玩狗”的良好习惯。

乡镇卫生院的防保人员、乡村医生充分利用逢集日、村民会议、村级广播、犬驱虫日等机会,对农牧民群众宣传“犬犬投药月月驱虫,不用病变脏器喂犬”等基本防治知识。

(四)查治与管理病人。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包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包虫病外科治疗项目管理办法》和《包虫病外科治疗项目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建立农牧民健康档案工作,在包虫病流行区开展人群查病、病人管理、药物和手术治疗,并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五)关怀与救助病人。

民政部门负责对生活困难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包虫病患者及其家庭,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包虫病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因患包虫病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七)开展基线调查和病情监测。

1. 基线调查。以县为单位,按照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城镇、农区、半农半牧区、牧区)进行分层整群抽样,或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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