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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6房修定额

时间:2016-12-07 22:31:0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费用标准

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费用标准

附录二 费用标准

说 明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二、本标准包含按规定计取的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总承包服务费等五项费用,与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由于修缮施工而发生的“占地费”、“申报掘路施工手续费”、“绿地保护赔偿费”等由修缮投资单位负担,另行结算。

四、各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1.企业管理费: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

1.1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指按照规定支付企业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其他补助、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岗位工资:指按工作人员所聘岗位职责和要求支付的工资。

(2)薪级工资:指按工作人员的资历和工作表现支付的工资。

(3)绩效工资:指按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支付的工资。

(4)津贴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

(5)其他补助:指交通补助、通讯补助、误餐补助等。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执行社会义务等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1.2办公费:指企业管理人员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软件、电脑耗材、存储介质、网络、影音图像制品、书报、通讯邮资、会议、水电、烧水、集体取暖及生活用燃料、物业管理等费用。

1.3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发生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及牌照费等。

1.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管理和实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交通工具(机动车)、电脑、设备、仪器、安全监控系统等的折旧、维修、大修或租赁费。

1.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使用、维修和摊销费。

1.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集体

福利费、职工体检费、独生子女费、住房补贴、冬季供暖补贴、因公外地就医费、职工疗养、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医疗补助(贴)等费用。

1.7劳动保护费: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肥皂、雨衣、雨鞋、防暑降温等费用。

1.8工程质量检测费:是依据现行规范及文件规定,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结构、建筑节能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测费,不包括对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室内环境等所发生的专项检测费用。

1.9工会经费:指企业依照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如:工会活动经费、职工困难补助费等。

1.10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考取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等所发生的费用。按职工工资总额规定的比例计提。

1.11财产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等费用。

1.12财务经费: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的工程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财务费用。

1.13税金: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1.14其它:上述费用以外发生的费用。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等科技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咨询评估费、投标费、租赁费、保险费、审计费、公(鉴)证费、诉讼费、法律顾问费、协(学)会会费、宣传费、共青团经费、董事会费、上级集团(总公司)服务费、民兵训练费、绿化费、“门前三包”等。

2.现场管理费:指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包括:

2.1现场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指按照规定支付现场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其他补助、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包括: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质量、安全、测量放线、检验试验、管理(不含材料人员)、消防、门(警)卫、炊事、服务等人员。

2.2现场办公费:现场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软件、电脑耗材、存储介质、网络、影音图像制品、通讯邮资、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及现场临时宿舍生活用燃料(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等费用。

2.3差旅交通费: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工地转移费、项目经理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等。

2.4劳动保护费:项目经理部按照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肥皂、防寒服、雨衣、雨鞋、防暑降温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作业的保健补助等费用。

2.5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上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的使用、维修和摊销等费用。

2.6工程质量检测费:是依据现行规范及文件规定,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结构、建筑节能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测费,不包括专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2.7财产保险费:指施工现场用财产、车辆的保险费。

2.8其它:除上述费用以外所发生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临时工管理费、咨询费、广告宣传费、“门前三包”等费用。

3、规费

3.1社会保险费

(1)基本养老保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基本医疗保险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保险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4)工伤保险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金。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生育保险: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3.2住房公积金

指企业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5.税金: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应计人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6.总承包服务费:指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服务所需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配合、竣工资料汇总,为专业工程施工提供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

(1)建设单位另行发包专业工程的两种服务形式:

①总承包人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配合、协调及竣工资料汇总等有偿服务。 ②总承包人既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配合、协调、服务,又为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

如:现场办公场所、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及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内容。

(2)对建设单位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服务包括:材料(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后的核验、点交、保管、协调等有偿服务内容。材料(设备)价格计算按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计人直接费中。结算时,承包人按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的99%返还建设单位。不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五、有关规定

1.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

2.工程质量检测费含在现场管理费中。

3.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

4.专业工程造价:由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组成。

六、计算规则

1.企业管理费:

(1)土建工程、古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基数计算。

(2)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2.利润:

(1)土建工程、古建筑工程:以直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2)安装工程:以人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3.规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4.税金: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5.总承包服务费:按另行发包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为基数计算。

篇二: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装饰工程

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装饰工程

册 说 明

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及玻璃工程,其他工程,6章及附录共2 1 0 2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与构筑物的重新装饰装修工程。传统古建筑装修工程如遇现代做法的项目,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各章分项拆除定额包括:现场监护,将拆除的可用材料和渣土废弃材料运至30m以内指定地点,清理归堆码放整齐。

四、本定额均包括必要的毗邻部位保护措施和利用旧料、成品保护、

清理现场等工作。

五、本定额均按常规做法确定人工、材料消耗量,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六、本定额饰面工程除特别标明外,不包括压条、阴阳角线、门窗贴脸、装饰线条(板)以及油漆、涂料。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相应子目。

七、本定额除特别标明外,均不包括防水,发生时,执行《土建结

构工程》中相应定额。

八、室外工程项目,执行《土建结构工程》相应定额。

九、本定额均不包括搭拆3.6m以上脚手架,工程中需搭设脚手架时,执行附录中措施项目相应定额。

十、本定额中凡基价带( )者为不完全价,应补充缺项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价格或按规定补充相应的费用后使用。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本章包括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橡塑面层,木地板及其他材料面层,踢脚线,楼梯装饰,扶手、栏杆、栏板装饰,垫层、找平层,共8节250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一)拆除工程

1.垫层、整体面层拆除包括:剔凿、清铲、

清运等工作。

2.块料、橡塑面层拆除包括:各种面层及结

合层的拆除。

3.不带龙骨的木地板拆除包括:地板及踢脚板等全部拆除;带龙骨的木地板拆除项目除包括上述工作内容外,还包括龙骨及垫木的拆除。

4.木楼梯拆除包括:梁、柱、搁栅、三角木、踏板、踢脚板、栏杆及扶手等

构件的全部拆除。

5.木扶手拆除包括:木扶手和扶手垫板的拆除。

6.踢脚线拆除包括:各种踢脚线面层及结合层的拆除。

(二)整修工程

1.修补水泥面层包括:铲除空鼓、酥裂的水泥面层和新做水泥面

层、养护等工作。

2.修补块料、石材面层包括:刨起面层、修补垫层、镶贴面层;人造及天然石材面层还包括擦蜡、打蜡、 成品保护等工作。

3.木地板及木楼梯整修包括:部件归位、加楔钉固、修整劈裂、粘接;拆换包括拆除损坏部件及损坏部件的配制、安装等工作。

4.石材面层清洗擦蜡包括:清洗灰尘污迹、擦

蜡出亮等工作。

5.栏杆、扶手整修项目均包括:拆除损坏部件及

损坏部件的配制、安装、加楔钉固、修整劈裂、

粘接、清理工作(三)新做工程

1.水泥砂浆面层包括:清理基层、刷结合层、抹灰、找平、轧实、轧光、养护等工作;干拌砂浆面层还包括找平层新做。混凝土面层包括:清理基层、刷结合层、拌制、浇筑混凝土、钢筋除锈、制作、绑扎、抹灰、找平、 轧实、轧光、养护等工作。

2.水磨石面层包括:清理基层、刷水泥浆、配色、抹灰、找平、扫浆、抹面、轧光、养护、磨光、打蜡、擦光等工作。

3.涂料面层包括:清理基层、材料调配、涂刷、找平、

养护等工作。

4.块料面层包括:基层打底、弹线、选料、套规格、割料、铺贴、勾缝、养护等工作;预制水磨石、大理石面层还包括:擦蜡、打蜡、擦光等工作。

5.地面刷养护液、保护液包括:清理基层、涂刷、

养护等工作。

6.塑料地板包括:清理基层、刷粘结剂、贴面层、

清扫等工作。

7.橡胶面层包括:清理基层工作、调制胶泥、涂抹找平、贴胶

粒、养护等工作。

8.地毯铺装包括:清理基层、铺胶垫、地毯、钉压条、清扫

等工作。

9.地楞制作安装包括:木龙骨制作安装、排挡、找平、刷防腐油、做榫、

安装横撑等工作。

1 0.木地板安装包括:木地板修缝、钻孔、拼对、钉(粘贴)固、找平、

净面等工作。

11.防静电活动地板安装包括:安装支架、橡胶垫条。铺装地板及边

缝充填收口等工作。

12.木质踢脚线包括:定位、弹线、剔凿墙洞、稳放木砖或铁件、铺钉踢脚板、刷防腐油、铺防潮层、钉安木压条。

13.栏杆安装包括:埋设铁件、安装栏杆(栏板)、焊接等工作。扶手安装包括:铁件焊接及扶手安装等工作。

14.扶手制作安装包括:扶手制作、运输、安装等工作;带底板的项目还

包括底板制作安装。

15.垫层包括:基层平整、洒水、分层铺设垫层材料、找平轧实、养护等工

作。

16.找平层包括:清洗冲洗基层、调制砂浆、抹灰、找平、轧实、

养护等工作。

二、统一性规定及说明

(一)楼地面

1.各类地面面层的拆除不包括

垫层的拆除。

2.各类块料面层项目面层材料的规格尺寸与定额不符时,面层材料可以换算,但人工不予调整。

3.各种地面工程项目均不包括踢脚线。

4.砂浆及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

材料消耗量不变。

5.楼梯抹水泥和现制磨石的定额中已包括踏步、踢脚线、平台板及楼梯底面抹灰,未包括底面刷浆。 现制磨石楼梯定额包括双线防滑条;楼梯抹水泥项未包括抹防滑条的工料。

(二)栏杆、扶手

1.整修项目已综合新旧材料及拆配修补所需工料,实际施工与定额工料

不同时不予调整。

2.空调和挑板周围栏杆(板),执行通廊栏杆(板)的相应定额子目。

3.室外消防爬梯、楼梯铁栏杆,执行铁栏杆制作安装

相应定额子目。

4.定额中各种安装项目的材质、规格、品种与实乐不同时,可以换算材料价格,其安装人工、材料消耗量不予调整。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

地面

1.楼地面垫层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

米为单位计算。

2.楼地面面层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

米为单位计算。

3.踢脚线拆除按设计图示尺寸或实际拆除尺寸以

米为单位计算。

4.修补块料面层、修补水泥地面、整修拆换木地板按修补的实际面积以平

方米为单位计算。

5.附换地楞、锯地板按图示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6.垫层新做以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扣除沟道、设备基础等构筑物所占垫层的体积,但不扣除柱、垛、附墙烟囱和风道所占的垫层体积,其门洞、暖气槽、壁龛开口部分的面积亦不增加。碎砖灌浆垫层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7.找平层、整体地面及涂层地面新做按主墙间的净空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设备基础、室内沟道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暖气槽、壁龛开口部分的面积亦不增加。其中找平层的防水砂浆平立面连接处,立墙高度在50c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并入地面的工程量内计算。

8.现制水磨石地面、块料面层、菱苦土面层、镭射玻璃面层、钢化玻璃面层、石材涂刷养护液等新做子目均按实际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9.木地楞、木地板、塑料地板新做按主墙间的房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间壁、隔墙、柱垛、附墙烟囱等所占的面积,其门洞、暖气槽等亦不增加面积。木地楞的剪刀撑、平撑、游沿木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0.楼梯的各种面层新做按楼梯间(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宽度在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

11.地面嵌铜条、防滑条、压板、压棍新做按实际长度以米为单位

计算。

12.水泥踢脚线、木踢脚线新做按房间的净空周长以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门洞所占长度,其侧面亦不展开计算。

13.块料踢脚、金属踢脚按实际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二)栏杆、扶手

1.拆除栏杆按实际面积以平方米

为单位计算。

2.拆除木扶手按实际长度以米

为单位计算。

3.木楼梯拆除以住宅楼为准,不分

单双跑,包括拆除楼梯的休息平台,

每层为一座,以座为单位计算。

4.修理木楼梯扶手、制安扶手按实做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5.制安平盘弯、拐弯、尾弯、修换三角木均以个

为单位计算。

6.栏杆(板)安装按扶手中心线水平投影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二栏杆高度从扶手底面算

至楼梯结构上表面。

7.扶手(包括弯头)安装按扶手中心线水平投影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

8.旋转楼梯栏杆按图示扶手中心线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

米为单位计算。

9.旋转楼梯扶手按图示扶手中心线长度以米为单位计

算。

10.无障碍设施的室外坡道栏杆按图示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无障碍设施的卫生间石材洗漱台扶手二 卫生间座便器等扶手按套计算。

11.铁栏杆制安以吨为单位计算。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 明

本章包括墙、柱面抹灰,其他面抹灰,墙、柱面镶贴块料,其他面镶贴块料,墙饰面,柱(梁)饰面,隔断、 隔墙,幕墙,共8节3 1 4个子目。

一、工作内容

(一)拆除工程

1.块料面层拆除包括:面层及结合

层的拆除。

2.护墙板、隔断的拆除包括:面层、龙骨等全部工

作内容的拆除。

(二)整修工程

整修工程包括:去掉空鼓、酥裂、清理基层、局部加

固以及新做等工作。

(三)新做工程

1.抹灰工程包括:筛砂、调运砂浆、基层处理、抹灰、找平、罩面、轧光、抹护角等工作。内墙抹灰及外墙勾缝均包括堵脚手眼,勾缝还包括剔瞎缝。

2.水刷石、干粘石、剁斧石包括:基层处理、打底嵌条、筛洗石渣、配色、抹灰找平、粘石、起条等全部工作。阳台雨罩包括上表面抹水泥砂浆及顶抹石灰砂浆等工作。

3.墙柱面块料面层包括:基层处理、抹垫层、打底:选料、磨料、套规格、浸水、打眼穿丝、镶面层、擦缝上蜡等全部工作。

4.护墙和柱面装饰龙骨包括:定位下料、打眼剔洞、埋木砖、安装龙骨等全部工作。护墙和柱面装饰衬板、面层包括:下料、安装(衬)面层、勾缝、补眼等工作。软包层还包括:填充泡沫、配花、裁制等工作。

篇三: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预算定额及房修定额》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预算定额》

文件中带问号的附件就是相应定额,下载文件后自行下载就能看,全专业定额。

2012定额章节说

明及文件汇编.chm

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北京市房屋修缮工

程预算定额(2012).ch


北京2016房修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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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csmayi.cn/show/115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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