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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监督责任

时间:2017-06-23 05:4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同志们:

现在,我将本人一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身廉政建设方面存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向大家作以汇报,请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

(一)强化学习,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全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党风廉洁建设各级领导讲话和各项规定,全面增强自己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反腐倡廉各项法律法规,坚持用“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党内五项监督”等党纪党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政策指导各项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时事政策,把握时事动态和政策方向,增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通过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保持了健康向上的人生追求和廉洁敬业的工作作风,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兢兢业业为人民办实事的公仆意识,坚定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理想信念,提

高了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时刻警醒,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独、慎微”。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原则。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原则,服从党和组织的工作大局,重大问题按原则和程序提交县政府办公会或常务会集体决策,不搞独断专行,更不搞暗箱操作。二是坚持政治原则。从大局和全局出发,从不把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凌驾于组织利益和全局利益之上,不搞阳奉阴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到了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保证了政令畅通。三是坚持洁身端行。从没向基层或部门伸手谋私利,从没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没有出现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借自己的名义谋私利的现象;四是坚持秉公办事。无论是面对干部、工人、农民群众,还是同学、同事、朋友,都能做到不论亲疏、不分贵贱,坚持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了以亲疏、贵贱区分处理问题导致违法违纪的现象。五是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没有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等,尽量回避参加一些单位的庆典、剪彩和公益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参加的做到了一律从简。在下基层调研或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时,基本上做到了轻车简从和在机关食堂就餐。

(三)勤政务实,高标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认为,廉政自律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自己的分管部门,更重要的是切实转变作风,着力把涉及全局的大事、难事和人民群众

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好,解决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一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一手抓分管工作的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推进、同考核。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一把手”负总责。要求分管部门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认真确立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制定考核意见,严格签订廉政建设双向目标责任书。二是抓监督管理。认真督促分管部门干部职工,重点是领导班子,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关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和领会,挤时间下部门参加指导廉政建设集中学习会,对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严格监督管理。三抓制度建设。要求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廉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廉政建设学习会,做到凡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规定,不搞特殊化,没有参加任何娱乐性质的剪彩活动,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他们也能够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本人配偶在新乡学院工作,儿子在学校就读,没有以权谋取私利行为。经常教育身边工作人员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干好本职工作,树立好自身形象。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不为金钱、权力所动,该做的事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为人情事故所累,不以权

谋私。

二、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结合实际,深刻反思,深感自己在廉政教育、个人素养、政治立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许多差距、缺点和不足。现就存在问题进行自我批评,请同志们指正。

1、廉洁自律学习不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章,但学习不够深入细致,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总认为只要自己手不申、心不贪就行了,对自身仍需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识不够。

2、个人修养需进一步加强。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有所弱化,存在一定的享乐主义,缺乏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没有做到居安思危。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做的不够好,缺乏接受批评的勇气,开展自我批评有时不够深入。在工作实践中,有时也出现超标准接待现象,认为只是小事,不认为是不廉现象。这显然与“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相违背。

3、个人立场不够坚定。在同事中间、群众中间不敢评论和批评他人,即使自己有不同看法,也不在公众场合枉加菲薄。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善于帮助和关心同志。在各种会议上,总是检讨自己的时候多,批评别人的时候少;说普遍存在的问题多,具体到个人的少;讲空话套话的时候多,谈实际问题的时候少。

4、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得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有时因事务繁忙,在遇到个人急需办理的私事时,出现有公车

私用现象;平时工作中,特别是在上级检查工作中,有陪餐现象;也有在工作中,有接受部门宴请现象。这些都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格格不入的。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改造世界观。要把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终生的必修课,作为坚定政治信仰和完善人格修养、增强党性的基本功。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坚决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腐朽思想的侵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崇高理想、信念、目标同求真务实地抓好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摆脱繁琐事务,克服心浮气躁,努力使自己的思想水平和知识水平适应时代前进的要求,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

(二)增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一是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提高分辩理论是非、政治是非的能力,做到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绝不含糊动摇;三是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与自身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抓好落实,使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四是对社会上出现的各种思潮、各种问题,都要自觉地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去思考和对待,正确的要大胆坚持,错误的要坚决抵制、批评和斗争,不堕入庸俗化,不搞无原则的“好人主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利益。

(三)牢记党的宗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格

篇二: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通知》要求,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正反典型镜鉴作用,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的不严不实问题

(一)修身做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治学习不够自觉。自己总是感觉到理论学习是软指标,往往是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自觉主动抽时间静下心来学习比较少,有时只停留在学过、看过,学得不深不透,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往往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工作一忙起来,就把政治理论学习放松。

2.道德修养有时放松。作为一名公务员应该懂得道德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尺,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该是遵守道德规范的中坚力量,同时也是履行道德义务的示范者。但深刻反思,自己党性修养还不够,面对不良风气不敢批评抵制,对不良现象不敢较真碰硬,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自己行动说服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

(二)用权律己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自己的要求不严格。有时对上级精神领会不到位、思考不全面,特别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习惯于当“二传手”,说过就算干过了,满足于开会布置了、要求也提了,

至于工作是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则缺乏“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的狠劲。

2.存在“官本位”思想。总以为自己参加工作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到今天领导岗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思想深处也就有了享享清福的错误思想。工作中拼劲不足,担当意识不强。习惯于安排他人做事,而自己则遥控指挥。

(三)干事创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1.联系群众不够紧密。虽然能够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但不能准确掌握大多数群众的所想、所需、所求,影响执法办案的效率。例如,自己心存顾虑,调研不够,只是按常规在各乡镇和部门进行了一些基本的调研,调研的全面性、深入性和广泛性还不够,沉下身子“解剖麻雀”的少,摸清真实情况、从中提炼出对反贪工作有实际意义的素材和线索不多。 2.创新精神不足。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按部就班完成任务,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不敢打破原有框框,求稳怕难,碰到新情况、新问题凭经验考虑问题多。对一些时间短、任务紧、要求高的工作往往存在优质时达不到高效,高效中难以达到优质。

二、司法、执法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不够彻底。经过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反贪局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已经得到了明显改观,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已基本得到纠正,但在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方面,仍

有以工作忙、查处需要时间等理由敷衍塞责的情况,不能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尽快将调查结果回复给来访群众。

(二)专项整治还未见常态效果。规范司法行为需要长期坚持,但目前还没有见到整治工作是否具有长期的效果,应努力避免司法、执法不规范现象再次反弹。 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减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不够及时和主动,理解不够全面和深刻,对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够、研究不深,政治敏锐性不强。平时习惯于站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角度来安排工作、考虑问题,缺少把查办案件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大局眼光和战略眼光。对社会上的负面报道、错误的言论和思想、甚至谣言听之任之,抵制不够坚决。

(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一是有当“老好人”的现象。在党组会议或其他重大事项研究讨论决策时,怕得罪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怕与党组意见不一致,不愿提不同意见和建议,看形势、随大流。二是在反贪局内部有“家长制”作风。部署工作、讨论案件时,往往先入为主,使其他同志没能充分发表意见,即使发表了不同意见,也很少采纳别人的意见,打压了其他同志发表意见的积极性,甚至不敢发表意见。

(三)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地方各级关于转变作风的规定

贯彻落实不彻底。一是思想上仍然存在松懈状态。对转变作风的相关规定认识不到位,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存在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图热闹、走过场,没有从根本上做到求真务实。三是贯彻执行不够彻底。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问题

(一)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实效性差。虽然反复在强调“一岗双责”“两手抓”,但作为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我对抓党建工作在思想上不够重视,对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研究少,对党建工作在我们实际工作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要求不严,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与班子成员谈心交心和沟通少,肯定得多、批评得少,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 (二)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作为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己分内之事,组织反贪干警开会,除了业务学习,就是讨论案件,说到党风廉政教育,多半就是让干警自己去学习。与干警谈心交心和沟通较少,指出问题都是轻描淡写。

四、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最根本的在于没有按照“三严三实”严格要求自己。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在工作和生活中,没有持之以恒地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没有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导致思想改造不彻底,理想信念根基不牢,精神上缺了“钙”,在工作上就得

了“软骨病”,造成了自己在“四风”面前底气不足,模糊了方向。

(二)宗旨意识淡薄。由于自己的官僚主义作风没有根本清除,让自己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渐渐淡化,产生了脱离群众的倾向,向群众学习成了一句口号。对照焦裕禄“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相比,自己的根源还在于,对群众的困难和疾苦始终没有感同身受,没有从思想深处厘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性问题。

(三)党性修养有所放松。一是盲目的认为自己党性过得硬,抓党性锤炼越来越松,没有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二是安排应酬的时间多,用于学习的时间少,有时学习还流于形式,思想上不能与时俱进。没有对党的大政方针深入学习理解,对周永康、蒲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没有认真汲取,对南充拉票贿选案等影响恶劣的腐败案件也未做深入剖析和反思,在党性锻炼的问题上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四)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在物质条件不断改善的情况下,不能正确处理好追求美好生活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关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的精神有所懈怠,没有用高标准对自己严格要求,对奢靡之风、享乐主义没有能够大胆抵制。

五、整改具体措施

(一)抓好理论学习

1.学理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篇三:2016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2016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有没有严格的党内生活密切相关。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能力强不强、威信高不高,同是否经受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锤炼教育密切相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摒弃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现象。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以抵制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解决党内矛盾和维护党的纪律。

注重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可以使党的每一位成员,自觉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建党初期,党的“一大”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政、出版和政策都应受到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1945年,党的“七大”详细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及时成立了中央和地方党的各级纪检检查委员会,进一步扩大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职权。十二大以后,党内监督呈现出新的特点,形成了以制度监督为核心、多种监督形式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行党务公开,建立巡视制度,依法实行罢免制、质询制、问责制等一系列制度。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肃责任追究,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形成威慑力。

注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如果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被削弱,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鲜明地提出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著名论断。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深刻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江泽民同志强调“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我们党就能够从胜利走向新胜利”。胡锦涛同志指出,“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事实证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是党的力量所在,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注重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是巩固党内民主发展成果的根本之策。党内政治制度的有力维护和高效运行,推动着党内民主的健康发展。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在实践中逐渐探索并形成了以党代会、全委会、党内选举、党内监督、党员权利保障制度为基础的党内政治运行机制。早在1980年,为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我们党就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主要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监督。2004年,中央颁布

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党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实践证明,这些制度、规定的实施,有力地推动党内政治良性运转,促进党的集体领导规范化、制度化。

清醒认识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拿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使党内政治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政治性得到了恢复,党内原则得到了坚守,政治灰尘得到了清洗。但是,党内政治生活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着形式化、庸俗化、简单化的倾向,不重视或长期不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严重影响了党组织功能和党员作用的发挥。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表现在不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不按组织程序办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认为过党内政治生活可有有无。有的喜欢自我表扬,自吹自擂,个人利益至上,谈成绩浓墨重彩、褒奖有加,说问题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不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有的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喜欢打“太极”,好人主义盛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也不去得罪,特别是在一些地方民主生活会上

不闻“炮声”,一些同志认为自我批评没“面子”,批评领导丢“帽子”,批评同级失“选票”,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表扬与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

民主决策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随意性大,存在党内情况不通报、不反映,重大决策不征求意见。一些党组织不按章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很多领域、很多时候,设计了民主决策,但讨论不充分,民主发扬不够,先定调后讨论等现象十分普遍。个别领导一手遮天,依靠个人权威把所谓的集体决策变成个人说了算,许多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被“保留”了,决策时“一致通过”,出现失误集体承担,用“党委”作挡箭牌,集体负责变成无人负责。

党内生活制度成摆设。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上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枯燥无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一些党组织往往把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对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较狭隘,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此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一些党员很少在党内生活会上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变成了“特殊党员”。

必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广大党员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基本场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需从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五个方面入手。

第一,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的组织是一个大熔炉,党员应当能经常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得到党内同志的批评帮助。要保持正常的、健康的党内生活,应在党内倡导不怕得罪人、容得下尖锐批评的作风,让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担当、坚守和责任。做到“真”批评,动真碰硬、触及问题、触动灵魂,洗涤思想、去除污垢;“敢”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解剖别人,敢于同错误和消极现象作斗争;“严”批评,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于律己。

第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一方面,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实话,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再进行正确集中,防止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另一方面,坚决纠正软弱涣散、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强化统一意志和共同意识,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软弱涣散。

第三,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把从严管党治党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各环节。严格纪律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


民主生活会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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