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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导师

时间:2017-06-14 05:4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本科生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的理念,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我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第二条 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本科生全程导师制主要指在本科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推荐一些教师为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导向性和指导性服务。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三条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分两阶段完成,一、二年级配备低年级导师,三、四年级配备高年级导师。

二、导师的资格

第四条 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熟悉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高年级导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初级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经推荐可作为低年级导师。

三、导师的职责

第五条 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六条 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

第七条 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给予相应的指导,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

第八条 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导师应适当安排学生参与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或辅助性工作。

四、导师的选配与工作要求

第九条 低年级导师由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一般每位导师指导5~6名学生。低年级导师应指导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学习环境,了解专业发展前景,侧重于指导学生如何健康生活、高效学习,怎样培养专业兴趣等问题。

第十条 高年级导师实行双向互选,一般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8名。高年级导师应侧重于指导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阅读专业书籍、撰写毕业论文、正确对待就业及考研等问题。

第十一条 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配备低年级导师,学生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后,完成其指导任务。学生在三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高年级导师的师生互选。高年级学生若对导师的指导工作不满意或与自己的发展取向不符,可在四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后的1个月内提出申请,重新选择导师。

第十二条 导师在每学期初,根据师生双方的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可以通过集体谈话、组织讨论、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进行。面对面指导每位学生每月不少于一次,平时要主动与学生保持联系。

第十三条 导师要加强与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辅导员、班主任及教学秘书的联系,沟通情况,互相配合;要收集和反馈学生对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对需要重点关心的学生,导师可向学院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四条 导师和学生都要如实填写《本科生导师联系手册》,作为对导师和学生考核的依据。

五、导师的待遇

第十五条 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经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考核合格后,每生每学年计3个标准工作量,参与年终津贴分配。

六、学生的管理与考核

第十六条 本科生导师制面向我院全体本科生。学生通过导师制,加强对学科和专业的认识,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努力培养自己的科研意识和实践技能。

第十七条 学生要尊重导师,虚心求教,服从导师的教育与管理,认真完成导师交待的工作。

第十八条 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应尽量在导师工作时间内向导师请教、咨询和汇报,获得导师的帮助。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应主动与导师见面,并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平常与导师联系每月至少一次。

第十九条 学生要认真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导师所在学科或课题组的学术活动,尤其在科研训练和专业技能实践中要认真、踏实、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第二十条 学期末由导师对学生进行考核打分,并在《本科生导师制联系手册》中写出书面评语,所得分数作为综合测评的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将在本学年内不给予任何的评奖评优。

七、组织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科生导师制由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按照学院制定的实施方案,制定导师选派计划,负责本科生导师配备及培训工作;做好导师的考核与评优表彰工作;做好导师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协调导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二条 实行导师制期间,班级学生组织继续存在,院团委、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职责不变,对导师工作应主动协助支持,并根据本方案向学生提出明确要求。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本科生导师联系手册》。《本科生导师联系手册》由导师保管,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和学期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导师记录指导工作情况和学期考核情况;学院于学期末收阅《本科生导师联系手册》,检查导师工作进展情况;两年指导周期结束,学院将《本科生导师联系手册》收回存档备案。

第二十四条 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每学年对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一次,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不合格者取消导师资格。

八、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动物医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二:本科生导师制度

本科生导师制度

一,制度背景

(一) 大学阶段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丰富阅历、积累经验、准备承

担成人责任的过渡期,也是大学生步入社会的准备期。对每一个大学生来说,大学阶段都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之一。大学生既要适应前所未有的生活,扮演新的角色,又要面对新的环境排除困惑,确立发展方向并通过努力找到实现理想的正确途径。因此,学生急需老师在学习、生活、职业方面予以正确、及时的指导。通过指导使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学习能力;使大学生适应大学生活,顺利实现从中学到大学阶段的转变,明确生活目标,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使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学会正确地选择职业,提高自己的职业适应能力,为以后就业做好充分准备。

(二)

(三) 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出具有丰富个性的杰出人才。 学分制的实行呼吁导师制的介入。学分制的实行一方面扩大了学生选课的自由度,

但另一个方面很多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出现盲目性,他们不知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课程,这时就需要导师用他们的专业基础来帮助学生,避免学生时间、资金的浪费,从而达到学习效果的最优化。

二, 导师基本职责

(一) 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知

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二)

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

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素质的培养。 (三)

(四) 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入学、选课、专业方向选择、双专业双学位选读、个人

学习计划制定、读好书、学年社会调查、职业生涯设计、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考研、就业等方面进行指导。

指导学生学会做事。帮助他们掌握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的一般方法论,提高他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带领他们参与科研活动,增加实践能力,了解前沿知识,为将来的继续学习或者参加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主动联系学生,和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定期召开小组会 (五) (六) (七)

三, 导师的工作要求

(一)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二) 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 主导师每学期开学初必须与学生见面,了解被指导学生的学习情况,并保持不断的

联系(电话、短信、QQ群等形式)

(四) 主导师每月至少下一次学生寝室、每学期至少找学生个别谈心一次,认真填写谈心

记录,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效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五) 对学生反映集中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或系领导,并提出解决问题的

建议

四,对学生的要求

(一) 学生要认真勤奋学习,主动联系导师,积极配合导师的工作,每学期主动联系导师2次以上,寻求有效帮助和导学

(二) 按照工作要求,在与导师交流谈心后,认真做好谈心记录,记录自己接受辅导的收获和体会

(三) 积极主动向导师或学工组老师反映对导师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便于学院改进工作

(四)

(五)

(六)

(七)

每学期初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学期的学习计划 认真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客观、公正评议导师的指导情况 学年结束后,写出收获和体会

五, 导师的选拔

(一)

(二) 选拔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专业学习指导能力且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

(三)

选拔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的教师 采取自愿加推荐选拔或者由各教研室提名,经教务会议研究通过,由系主任聘

(四)

选拔所有权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六, 学生选择

(一) 大一的学生,刚开学时,由导师通过学号编排截取一定数量的学生编组由导师

抽签决定所教导组别

(二) 大二及以上的学生,根据导师的数量,又期末成绩截取一定数量的学生自由选

择导师,后一定数量的学生由根据各个导师的学生数量安排

(三) 大二及以上的学生,可以实行高考填志愿的形式,在期末结束后,官网发布导

师信息,学生填写导师申请自愿书,分别写出第一自愿,第二自愿,第三自愿,第四自愿,第五自愿。然后由导师决定所教学生

(四)

(五)

(六)

(七) 在指导过程中,学生、教师双方可以提出变更指导关系,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

处备案

发布一个具体时间,由学生在教务处系统自主报名导师,规定一定数量 由教务处系统随机分配 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安排,便于交流

七,制度安排

(一) 本校施行的导师制属于初级阶段,教师兼任导师,不影响其他课程教学

(二) 采用主导师与副导师相结合的方法,主导师由院内老师担任,副导师可由研究生或

者班委担任,副导师主要任务是带领参与研究与主持纪律

(三) 师生比控制在1:12左右(一个导师一个年级指导学生不得超过15人)

(四) 每位导师每个学期的集体活动经费为2000元

(五) 导师要组织有意义的集体活动,比如学术交流等,并记录活动实施方案,费用安排,

活动意义。活动结束后导师应批阅相应布置的作业并给出相应的排名等次

(六) 每周需要辅导2次,辅导总时间4小时,每小时50元(编排的集体活动时间另计)

(七) 每个导师组每学年至少完成2篇科研性论文和2篇创新性论文

(八) 系里组织一些集体性的竞赛活动(至少三次)。导师组选出合适人选参赛。教务处进

行监督,辅导员和其他系以及本系的学生代表对参赛员进行评分。记录比赛结果,对获奖的同学给予100,70,30的资金奖励

(九) 导师指导完学生要写出教学日记,反思并记录指导中遗留的问题,总结有益的经验,

供日后参考,并上交副本给主管部门检查评阅。主管部门要重视学生的评价,对于不与学生见面,或见面次数不达要求的导师,及指导过程中敷衍了事的导师,要严格按照惩戒措施处理。

(十) 完成自我评价。对照德、能、勤、绩四项指标,进行自我评价,既肯定成绩,又要

找出自身能力素质、工作状况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达到完善自己、改进工作、提高质量之目的。

(十一) 辅导员主要对学生进行宏观指导,导师则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辅导员管理学

生多是集体指导,而导师则是个别指导。导师通过发挥个别指导的优势,选择恰当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思想、学习、心理、生活、就业等方面的正确引导,对表现异常或有突出问题的同学重点做好疏导工作,并及时把有关情况与学生口头沟通。

七, 部门合作

(一) 教务处对导师全程教学进行监督

(二) 财务处对相关活动经费,教育经费给予支持

(三) 人事处对平时工作量的考核,及相关的绩效考核

(四) 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部门应主要负责学生的生活和就业指导学生学习

(五) 与其他课任老师交流探讨合作

(六) 保卫科负责一切活动中的安全问题监督

九, 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为评分制,每个考核内容满分为5分,根据实际情况给分。 具体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届期考核(学生毕业后)两种:

(一) 年度考核:

1. 根据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给予评分

2. 综合学生对任教导师的客观评价、满意度以及导师的自我评价,给予评分

3. 各个导师组系里组织的集体活动名次排名,给予评分

4. 学生的学年平均绩点成绩,给予评分

5. 工作量的考核结果,包括辅导次数,辅导时间,下寝室次数,谈心记录,

给予评分

6. 导师组织的集体活动实施方案,对学生特别有意义的额外加分

7. 参照导师在自己组织的活动后对学生批阅的作业情况以及教学日记判断

是否认真,给予评分

8.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二) 届期考核:

1. 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

2. 考研通过率

3. 毕业论文情况

考核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

十,管理监督

(一)

(二)

(三)

(四)

教务处不记名举报,如经查实,给予相应处分 各个部门统一领导,相互配合,监督 学生反馈监督 上级定期对其教学日记进行检查

十一,绩效奖惩

(一) 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6名),并给予1000,800,500的

薪酬奖励

根据届期绩效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最高者(1名)授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本科生导师”称号,并给予10000奖励

(二) 考核结果计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晋升职称及有关奖励条件之一

(三) 对于不与学生见面,或见面次数不达要求的导师,及指导过程中敷衍了事的导师,

要严格按照惩戒措施处理,按犯错误的程度给予一定的工资扣除,领导讲话,甚至直接计入本人业务档案的惩罚

十二,待遇安排

(一)

基本工资加酬金再加补贴:

1、基本工资包括: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补助工资

月绩效工资 4*50*4=800

月学生生活指导补助 200

2、酬金包括:

月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岗位津贴及教学酬金800

月集体活动策划安排酬金200

年发表论文研究经费<11>篇 10000

篇三: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教师教育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学生学习,帮助学生成长,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院教字[2010]33号),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导师职责

1.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进行“导向”和“导学”,以“导学”为基本职责。

“导向”: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向学生介绍大学学习和生活,使学生在进入学校后能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3)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4)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等有关方面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学生处理各种关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5)对学生发展方向的选择进行指导,帮助学生就业。 “导学”:

(1)帮助学生了解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确保学生的学期目标、学年目标、学业目标顺利实现。

(2)对学生进行选课和学习方法的指导,引导学生处理好学习的质和量的关系,以利于学生形成个性发展的专业方向及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3)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教育实践活动,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研究,促进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指导学生考研。

(4)对受到学业提醒或警示的学生给予重点指导,帮助学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并督促其严格执行。

二、导师任职条件

1.导师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责任心强。

2.治学严谨、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被指导学生所在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我校工作满1年的教师方可担任本科生导师。 4.班主任同时兼任班级学生导师,可不受上述第3点条件限制。 三、导师配备

1.每个符合导师任职条件的在职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不得无故推诿和拒绝。

2.学院实行本科生全员导师制,即每位本科生都配有导师;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都担任导师。学生实行分类配备导师和分类指导。学生分为普通群组与特殊群组,特殊群组还需按照相同或相近特点再次分组(如考研组、艺体特长组、学困组等),根据导师特长将导师配备到具有不同特点的学生群组,实行个性化指导。

3.根据每学年导师数遴选特殊群组学生数,每位特殊群组的导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不超过10人。其余学生纳入普通组由班主任担任导师并指导。

4.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学院公布导师名单、指导内容与方向以及相关的个人资料供学生选择,经学院调配,确定每个导师指导学生的名单。导师相对固定,但根据需要,每学年调整1次。

四、导师考评

1.导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采取学生打分、领导小组评议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公布。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当年不得参加职称晋升,履职考核不得评优。

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标准,导师工作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但是,班主任

兼任导师工作的,仅核算班主任工作津贴。

附件:

教师教育学院

本科生导师考核表

导师姓名: 教 研 室:

填表时间:年 月—— 年月

教师教育学院制


本科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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