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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局

时间:2017-05-11 07:0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北京市各区县工商局联系方式一览表

北京市各区县工商局联系方式一览表

海淀区工商局 海淀区倒座庙9号 62566219

办公室 海淀区倒座庙9号 62566219

个体科 海淀区倒座庙9号 62559214

财务科 海淀区倒座庙9号 62562952

人教科 海淀区倒座庙9号 62557506

法制办公室 海淀区倒座庙9号 62557507

青龙桥综合工商所 海淀区书村厢黄旗61号 62983089 四季青工商所 海淀区西黄庄 68420872

学院路工商所 海淀区清华东路2号 62312964

海淀综合工商所 海淀区海淀稻香园粮店2层 6262548562625484 北太平庄工商所 海淀区北太平庄农贸市场南侧 62013494 甘家口工商所 海淀区东钓鱼台甲7号 68584067

万寿路工商所 海淀区复兴路沙沟2号

八里庄工商所 海淀区八里庄又一村62号 68454848

清河综合工商所 海淀区小营环岛西 6292539562915667 温泉工商所 海淀区温泉乡白家滩 62456882

双榆树工商所 海淀区双榆树东里4号楼上 62531946

北下关工商所 海淀区学院南路47号 62257685

大钟寺市场所 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6号 62244175

紫竹院工商所 海淀区广洼街甲9号 6848335768483358 天成市场管理所 海淀区白石桥路54号 62176175

北太平庄市场所 海淀区北太平庄农贸市场内 62045918 开发区工商所 海淀区开发区总部六楼 62543311

丰台区工商局 丰台镇东安街三条6号 63813924

办公室 丰台镇东安街三条6号 63813921

值班室 丰台镇东安街三条6号 63813923

企业科 丰台镇东安街三条6号 68319982

市场科 丰台镇东安街三条6号 63819983

商标广告科 丰台镇东安街三条6号 63817305

合同科 丰台镇东安街三条6号 63817306

企业监督科 丰台镇东安街三条6号 63813177

经济检查科 丰台镇东安街三条6号 63817304

市场检查队 丰台区丰台西路15号院 63817997

云岗工商所 丰台区云岗西路14号院 68376617

长辛店工商所 丰台区长系店北关外14号 83876232

木犀地工商所 丰台区京温市场5层 67260642

右安门工商所 丰台区右安门外大街185号 63539353

丰台工商所 丰台区丰台南大街351车站 63812841

南苑工商所 丰台区体育中心对面 63838231

世界公园工商所 丰台区大葆台158号 63728017

丰台车站所 丰台区丰台火车站 63812841

大红门工商所 丰台区海户屯63号 67256241

新发地工商所 丰台区新发地北京粮油中央批发市场内 63740657

石景山区工商局 石景山区八角北里 68863243

办公室 石景山区八角北里 68863243

企业科 石景山区八角北里 68874473

市场科 石景山区八角北里 68870353

行财科 石景山区八角北里 68863244

人教科 石景山区八角北里 68860465

经济检查科 石景山区八角北里 68870251

企业监督科 石景山区八角北里 68863240

检查队 石景山区八角北里 68870251

古城工商所 石景山区古城办事处院内 68878513

八角工商所 石景山区八角北路八角北街道办事处 68876709 金顶街工商所 石景山区北辛安和平街33号 68874409 八宝山工商所 石景山八宝山派出所斜对面 68852363

苹果园工商所 石景山苹果园东口 68876348

北里市场工商所 石景山八角北里 68863245

玉泉路市场所 石景山区玉泉路51号 68852367

玉泉路粮批市场所 石景山玉泉路11号 68279027

篇二:住所证明-北京工商局表格提供表格(变更)

(涉及住所变更时填写此页)

住所证明

注:①请在“住所”一栏写清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②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

签字。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③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盖章,视为对该

房屋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具体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

篇三:住所证明-北京工商局表格提供表格

住所证明

注:①请在“住所”一栏写清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②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字。同时需提 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③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屋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具体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


北京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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