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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工安全注意事项

时间:2018-11-09 10:5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天车工的操作。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天车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 操作规程

3.1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天车工必须经专门训练及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3.1.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元件、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1.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3.1.4天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天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3.1.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3.1.6当接近卷扬机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天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3.1.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人员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人,不准从一台天车跨越到另一台天车。

3.1.8工件停歇时,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顶越过,吊运物件离地面不得过高,吊车在不带负荷运行时,吊钩必须离开地面三公尺以上,如遇障碍必须超过障碍物顶端0.5公尺。

3.1.9两台天车同时起吊一物件,必须领导批准,每车所载负荷不得超过本车额定负荷。两天车运行速度必须相等,并保持两米以上的距离,要听从专人指挥,步调要一致。

3.1.10运行时,天车与天车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严禁人员上下,严禁进行检修和调试机械。

3.1.11检修天车时,停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3.1.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在离开地面200--300MM高度进行试吊检查,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索具完整后升高,缓缓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受柄。

3.1.13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索具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3.1.14浇注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缓速慢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3.1.15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3.1.16露天行车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3.1.17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1.18龙门吊完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使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3.1.19行车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a.超过规定负荷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吊。

d.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g.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的不吊。

h.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j.钢铁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3.1.20工作完毕,天车应停放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3.2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必须熟悉起吊工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和报废标准,熟练掌握信号,并遵守天车工的“十不吊”。

3.2.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2.3起吊物件指挥时,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物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面0.2—0.3米时进行检查,确认稳妥方可起吊运行。

3.2.4起吊件必须捆缚牢固,棱角缺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应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行动。

3.2.5用两台天车起吊一物件时须经领导批准,应按天车额定量合理定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3.2.6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现场指挥,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或行走。

3.2.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小于120°,遇特殊起吊时应用专用工具。

3.2.8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3.2.9天车挂钩工同一手势:

a.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b.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c.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d.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e.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f.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g.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h.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i.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j.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3.3电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天车工的有关操作规程。

3.3.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等,是否完好可靠。

3.3.3不能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3.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体的棱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3.3.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3.3.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慢行。

3.4手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3.4.1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3.4.2起吊用的葫芦不准超负荷作业。

3.4.3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3.4.4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缚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内。

3.4.5用两个葫芦起吊一物件时,必须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应协调一致。

3.4.6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件提升或下降手拉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和缓,不可用力过猛,操作者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硬拉,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

3.5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3.5.1 起重机司机

3.5.1.1 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3.5.1.2 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5.1.3 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3.5.1.4 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3.5.1.5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3.5.1.6 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3.5.1.7 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3.5.1.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3.5.1.9 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3.5.1.10 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3.5.1.11 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3.5.1.12 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3.5. 2 指挥人员

3.5.2.1 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3.5.2.2 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5.2.3 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3.5.2.4 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3.5.2.5 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4.相关程序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和记录

《设备精度周期检查表》

《设备保养验收单》

《设备保养验收汇总表》

《机械、动力、设备、修理计划表》

《设备故障修理卡》

《设备保养检修验收单》

篇二: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前期

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工必须持证上岗,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天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天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当接近卷扬限位时,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天车相遇时,速度要减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天车上跨越到另一台天车上。

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时或落放物体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体不得离地面过高

两台天车同时起吊同一物体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运行时天车与天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检修天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放围栏,并挂上“禁止通行”标志。

重吨物体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支控制手柄。

天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中检修或调整机件。

运行中若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引起吊体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天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歪拉斜挂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活动物体不吊;

⑦氧气瓶、乙炔罐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⑧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⑨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⑩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天车工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听音乐,工作时间未吊运时不准做任何私活儿,不准玩手机,不准容留任何人串岗。

工作完毕,天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违反以上操作规程每次每项罚款50元,同时违反多项规程罚款叠加。由于操作失误造成人

员伤害或设备损害视情节轻重予以200-1000元罚款,造成一万元以上损失或工伤费用,扣除当月工资并立即辞退。

此规程从即日起执行。

篇三:天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RG/EL-TC-05 第二炼钢厂天车车间管理规定

天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司机通用操作规程:

1、司机应当了解起重机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主要技术参数;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学徒工、培训工操纵起重机必须由专职司机监护上岗,单人不准操作。

2、司机在送电试车前,必须先鸣铃警示3至5s确认无误后,方可按顺序合闸送电试车,对安全装置进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起重机带隐患作业。

3、司机在作业中要左右瞭望,注意临车情况,严禁开快车,不准撞车,不准从重要设备或人头上通过,接近同跨起重机时或重物运行线路上有人时,必须发出警示信号,确保安全时方可通过。

4、司机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包括多人指挥拒绝吊运),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必须执行。坚决贯彻执行“十不吊”。

5、起升重物时,起吊约200mm验证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后方可开始吊运,吊运时必须离开地面2米以上或高于2米以上障碍物0.5米,才允许开动大小车。

6、起重机大车或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正常情况下,禁止撞安全止档,禁止打反车制动,禁止用限位装置控制机构停车。

7、严禁起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吊运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使用专用吊具笼,混装时禁止吊运。

8、配合检修人员进行检修时必须停在安全检修位,司机要听从检修人员的指挥,不准随意摘牌送电。起动任何工作系统时,司机要亲自到现场确认,待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位置后,再按规程点动试车,确保他人安全。

9、起重机在作业中,如果遇到意外停电且重物吊在半空中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人身伤害及险肇事故时,除特殊情况外,司机应立即停车通知班长,不得离开现场,等待上级指示做相应处置。

10、任何人上下天车都要和当车司机联系清楚,待车在停车位停稳后方可上下,任何人不得强行扒车。严禁从一车跨越另一车。交班前清扫设备并检查各机构的运行情况,为下一班做好准备工作,不准从窄箱型的小车轨道梁上行走。

11、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设备运行情况,安全装置完好情况,本班更换易损件情况等,双方认可签字后方可离开岗位。接班司机未到严禁私自下车。 75T天车作业规程:

1、所有电磁吸盘吊车不得使吸有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不准用磁盘撞击任何物体,停止作业时,需把磁盘落到地面,切断电源。

2、渣跨砸渣时听从地面人员的指挥,精心操作,渣铊处于高位时需响铃警示,待地面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进行砸渣作业。

3、吊换渣盆时,使用专用吊具必须确认挂牢,听从地面人员的正确指挥,做好确认,防止脱落砸坏设备。下渣盆时如渣盆偏重时需处理后才能吊运,装车时渣盆内液体钢渣必须冷却凝固后方可起吊,有渣子或钢水流出时不得吊运。装车时听从地面人员的指挥,缓慢装车,禁止出现超宽偏重现象。

4、翻转渣盆时,必须到干燥的场所进行翻转,不准在潮湿有水的地方翻转,防止放炮伤人。

5、渣跨吊运耐火砖时严禁同时吊运两箱以上,以防吊物坠落。

加料200T天车作业规程:

1、吊运铁水时必须听从地面人员正确指挥,确认包钩挂牢后起吊200mm-300mm验证抱闸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作业。

2、补炉后兑第一炉铁水时需先小流兑铁,兑入约1T左右后观察无一次情况时再正常兑铁。如发现火焰突然窜出,应立即将小钩落一下,禁止将小车拉出,等火焰小后再兑。发现火焰较硬、较大、烧到钢丝绳时,应立即停止兑铁,进行检查确认,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继续操作。并做好记录,汇报领导。

3、兑铁时尽量将火焰控制在龙门钩横梁下方。

4、吊运铁水包时禁止提前挂小钩。

50T天车作业规程:

1、吊运钢坯时先确认夹钳是否挂牢,起吊300mm停顿检查钢坯情况再起吊吊运

2、钢坯下线时应把夹钳放到中心位置保证钢坯平衡起吊。

3、码垛要整齐,避免因重心不稳塌垛伤人。

4、坯垛区域有人作业禁止吊运,装车时要轻起轻放,防止砸坏车辆伤人

5、装车坯块向车头移动时,车档前不准站人,否则不准吊运。

6、热送一跨天车吊运钢坯放置转盘时,钢坯严禁超出转盘,超长板坯及时联系

放置稳妥。

钢水200T天车作业规程:

1、吊运钢水时必须听从地面人员正确指挥,确认包钩挂牢起吊约200mm-300mm验证抱闸正常后方可开始起吊作业。

2、 测温时要缓慢操作,严禁碰撞铸机平台。回转台座钢包时严禁碰撞止挡,缓慢落下防止钢水溅出。

3、 下空包时听从铸机人员指挥,确认挂牢后方可起吊;倒余渣时大车运行至渣盆上方时挂好副钩,主钩距离渣盆的高度要适当。

4、 修包平台落包时听从指挥,平稳落下,严禁碰撞、挤压修包平台。

5、 吊运渣盆时须使用专用吊具,听从指挥,确认挂牢后方可起吊,渣盆内液体钢渣必须冷却凝固后方可起吊。有渣子或钢水流出时不得吊运。

天车司机“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2、重物超负荷、重量不清不吊;

3、工作捆绑不牢或偏斜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体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9、歪拉斜拽任何物件不吊;

10、钢、铁水包过满不吊。


天车工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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