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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1-12-02 09:18:49 来源:蚂蚁范文网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提高土地资源科学配置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储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和改进土地储备工作,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应收尽收的原则,规范推进土地储备,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供应。通过城市土地储备与合理开发,有效盘活土地资产,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提供有力的用地和资金保障。

  三、储备范围

  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均应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四、重点工作

  (一)强化储备机构职能。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列入原国土资源部名录的市级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市本级土地储备具体工作,指导各县(市)、吉利区土地储备业务工作。各县(市)、吉利区土地储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土地储备具体工作。

  (二)加强一级市场调控。完善土地储备工作制度,建立储备土地信息库,对储备土地实行统一管理。通过“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供水”,实现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有效调控。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列入土地储备计划,从入库土地中出让;自xxxx年x月x日起,工业用地列入土地储备计划,从入库土地中出让;自xxxx年x月x日起,符合协议出让和划拨项目的用地,全部列入土地储备计划,从入库土地中供应。

  (三)科学编制储备计划。土地储备管理机构负责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的土地储备计划。每年x月xx日前,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不含吉利区,下同)将下一年度的土地储备计划建议及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办公室。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各城市区政府上报的土地储备计划建议情况,编制xx市城市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国土、财政、规划部门审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办公室审定,提交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批准后,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储备计划分解下达各城市区政府,并核定所需征收、拆迁及补偿资金。各城市区政府负责完成入库前的征收、拆迁及补偿安置等具体工作,市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各城市区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四)加快推进前期开发。土地储备管理机构要加强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管理。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前期整理项目方案,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项目承接主体,予以实施。

  (五)统筹安排各类资金。征收及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由市财政筹措支付。土地出让完成后,土地出让金扣除前期报批成本、国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审定的征迁收储成本、七通一平费用及国家、省、市各项计提产生的净收益,由市财政根据各城市区工作组织完成情况,对净收益给予城市区xx%-xx%的分成。特殊情况下的收储费用由市政府研究确定。

  (六)规范临时利用管理。储备土地未实施供地前,在不影响土地供应的前提下,可对库存的储备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能出租的出租、能耕种的耕种,切实有效发挥储备土地的集约节约功能。储备土地的管理可以采取自行管理和委托管理两种方式,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期限一般不超过x年。在合理利用同时,要加强对储备土地的保护和临时使用的管理,防止侵害储备土地权利行为的发生和土地收益的流失。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土地储备工作委员会。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市领导任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单位及各城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城市区土地储备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日常工作及土地储备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和市城乡规划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市)、吉利区要成立相应的土地储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内土地储备各项具体工作。

  (二)明确土地储备职责分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储备总体运作、项目策划、土地报批、土地征收、土地供应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措管理土地储备资金,积极向上级申请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指导编制土地储备项目收支预决算,对储备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涉及棚改项目的,协调市棚改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财政补贴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列入土地储备中长期计划的土地提前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对列入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的土地及时出具规划技术要点;市住建委负责制定城市区旧城改造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政策及业务指导等工作;市文物局负责储备土地出让前的文物勘探、发掘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审计局、环保局、城市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各城市区政府负责确定本辖区年度拟收储用地的位置和数量,提出土地储备计划建议,组织实施土地储备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棚改项目立项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三)做好土地储备资金保障。市、县(市)、吉利区要将土地储备项目所需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主要资金来源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其他财政资金以及从国家核定的债务限额内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筹集土地储备资金等。

  积极引导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等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土地储备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作。

  市县财政、审计、国土部门应加强对土地储备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土地储备资金专款专用。

  土地储备管理机构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土地储备资金,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国土部门的监督检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科技园区、城区产业集聚区仍按照原财政体制执行管理。

  (四)建立土地储备会商制度。对于土地储备运作过程中出现的资金、规划、项目审批、环评、文物勘探、配套建设等问题,市土地储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解决。

  (五)加强储备工作督导考核。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土地储备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建立土地储备工作督导考核机制,严格目标管理、严格跟踪问效、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土地储备工作有效运转和顺利实施。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x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

  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各城市区不得另行签订与本意见不符的开发项目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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