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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银行案例

时间:2018-06-22 来源:创业小项目

篇一:中国邮政案例分析

中国邮政案例分析

队长:杨小蝶院系:工商管理Q1343 组员:梁佳 院系:工商管理Q1343 章雅 院系:工商管理Q1343 梅静 院系:工商管理Q1343

从《中国邮政——“百年老店”的现代化之路》的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邮政在近几十年里的风风雨雨,其“一分开,二改革,四完善”的改革发展之路也使中国邮政对市场经济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感悟,实现了转亏为盈的良性发展,然而在我们为此欢呼的同时,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伴随着改革机遇的还有更大地挑战,下面就是我们对此的一个分析总结: 中国邮政所面临的外部环境:

1.政治环境:政府实行政企分开,减少了邮政普遍服务的补贴,并且对邮政储蓄银行实行“新老划断”等政策性改革。不可否认的是,政府的这些措施确实刺激了邮政部门向现代市场化企业转进,促使其不断寻找定位、明确业务重心、不断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发展,从而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靠拢。

2.经济环境: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为邮政速递和邮政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我国是发展工业化发展的中

期,当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已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内需求旺盛,自然而然带动了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案例中,2013年底邮政银行的资产规模由2.13万亿元增长为5.58亿元,营业规模也增长了5倍,这无疑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关联。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速递物流业的发展,仅以网络物流为例,其一天的速递量就可达上千万件,由此邮政速递企业的发展市场不可谓不广啊。

3.法律环境:“普遍服务”的法律义务制约着中国邮政的良性发展,但同时《邮政法》的修订体现了与现代经济环境相协调。首先,“普遍服务”是我国宪法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政府对公民的承诺义务,《万国邮政公约》中把“以均一低廉的资费向所有地区的所有用户提供经常优质的永久性邮政服务”定位人的基本权利,然而处于低廉的资费远远覆盖不了运输成本和人力成本,总是处于亏损状态。其次,众所周知任何一部法律但是为了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是为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关系服务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发展,1986年制定《邮政法》时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2009年新修订的《邮政法》则明显适应了当前经济形势。

4.技术环境: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到来也冲击着中国邮政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的电子通信手段的应用普及、新产品和新业务的不断开发等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邮政

传统业务,人们不再通过写信来表达相思,因为电话、视频、QQ等完全可以把“信件”这个单调缓慢的东西轻松淘汰。

5. 行业竞争环境:中国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国内外企业的竞争压力巨增。第一点,对于邮政的速递物流业务而言,随着民营和国外速递公司进入中国速递领域,中国邮政速递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竞争对手,一类是FedEx、UPS、DHL等有着遍布全球的运递网络、雄厚资金与技术管理的国际快递公司;另一类则是申通、中通、顺丰、韵达等活力极强、成本相对较低的民营速递企业。所以邮政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以大幅下降。第二点,对于邮政银行来说,压力同样存在,虽然不会受到国外银行的威胁,但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等对其的竞争压力也是不可忽视的存在。

6.社会文化环境:人们思想观念、文化教育水平、消费习俗的变化和消费选择的多样化,对邮政传统行业造成威胁。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三十年前前写信是一种社会时尚,邮政业在人们生活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正如案例中的那位老邮政爷爷所说,“邮政的日子过的很舒服。”可是三十年后的今天,人们进入了一个快节奏化的生活方式和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如“快”递的出现。因此邮政的传统业务正在被人们所淘汰中。

7.交通环境:近年来,我国的交通系统网络逐渐完善,形成了集公路、航空、铁路、航运于一体的交通网,仅仅就高速公

路来说,我国2012年的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升级也极大地推动了产业进步,物流等的速度加快了几倍,但是与此同时行业的竞争压力也是成几何倍数而增长。

中国邮政的内部条件:

有利条件:1.网络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邮政目前拥有覆盖面广、技术先进、全方位的网络,这种庞大而健全的网络是其它任何竞争者都难以匹敌的。如案例中中国邮政投资新建的南京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其信息处理技术和专业化水平等都是值得我们点赞的。

2.品牌本身的优势。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邮政一直是国家专营,独此一家,这种特殊的垄断地位使得中国邮政的业务使用频率非常之高,邮政的绿色几乎是信誉可靠的代名词。长期的垄断地位为邮政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品牌基础,具有很高的品牌知名度

3.农村优势。邮政网点覆盖了中国98%的县城和农村,因此在开展惠普金融的商业发展道路上具有独特优势:服务“三农”、农村“两小”贷款和涉农贷款等。

4.政府代理优势。具调查,中国邮政已经和各地方民政部门、交通部门等政府部门成功的洽谈合作,得到了代开税票、代收交通违章罚款等获取代理费用的权利。

5.与阿里巴巴的战略合作优势。今年6月与阿里巴巴签署

的战略合作协议,将使其在自身遍布全国网点的优势资源上,加上阿里的电商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中国邮政必将迎来改革转型的一次新契机。

6.管理层优势。经过一系列的市场化企业改革,邮政领导层有了许多的新鲜血液,更加积极地促进了邮政的市场化发展和改革。如邮政银行董事会成员中来自中国邮政集团的只剩30%。 不利条件:1.人才劣势:长期以来,中国邮政一直是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形象出现,其拥有百万劳动大军,这种定位导致了中国邮政在人力资源发展方面的巨大缺陷。尤其是中国邮政经过改革后急需高素质人才,邮政一方面缺少纯技术的高尖 IT 人才,另一方面缺少对邮政业务,金融业务,物流等方面综合性的经营管理人才。

2.雇佣劣势。人民生活水平在逐年提高,全国公务员在涨工资,而邮政却在减工资,一些地方的邮政职工工资已经明显低于当地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职工对邮政已经是怨声载道了。如邮务处的员工工作繁重,而平均工资却很低,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比例,导致员工积极性不高,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

3.普遍服务负担大。与国外邮政相比,我国邮政承担普遍服务的种类更多、范围更广、困难更大、维持普遍服务更难。中国邮政所承担的包括边远地区和边疆地区在内的公民函件和包裹,义务兵免费函件和递送机要邮件等普遍服务给邮政带来了巨大的亏损和人力负担,然而不得不说,邮政寄发的速度确实有点

篇二: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心得体会

为增强邮政金融业务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2009年被确定为邮政储蓄银行的“合规管理年”,当前正值邮储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开展合规建设推进年活动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邮政储蓄事业的成长离不开合规经营,更与防控金融风险相伴。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必将为邮政储蓄经营理念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依托和保证,也使得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工作局面成为了可能。下面,就如何提高银行效益,降低金融风险,我谈几点粗浅见解。 一、正视问题,构建金融合规管理体系。 邮政储蓄业务自恢复开办已经二十二年,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模式和特点,但距离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风险意识淡薄。经营银行就是经营风险,任何金融业务都有风险,只有采取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方法才能使风险得到有效释。二是不合规的现象较为严重。无数案例表明,当前邮政金融业务中出现问题和案件的最多点、最难控制点,莫过于前台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出现于工作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不强,不按流程办事、不按规定作业,引发了各种各样的事件和案件。三是一、二级条线风险防范流于形式。前台本身没有很好地执行落实制度和规定,出现差错和问题没有及时整改,老问题老现象重复发生;业务部门缺乏对业务管理和业务发展中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地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四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不够。 尤其是在对二级支行二类网点和代理网点的管控上,出现了一些真空现象。针对这些差距应该采取积极的对策和措施:一是建立条线的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各部门、各业务线、各网点都要有明晰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揭示以及对应的措施和办法;二是建立“三条线”的合规防控体系:一条是前、后台业务操作的自我检查、及时整改责任体系;第二条是业务部门对前、后台业务的监督、检查,指导、帮促整改的体系,第三条是专职稽查检查部门履职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大对合规风险防控的考核,将责、权、利捆绑在一起,按照银监会提出“赔罚、走人、移送”的原则,实行业务线、管理线“双线”问责,上追两级。四是银企密切配合,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银企双方都应承担起管理的责任,而不仅仅是某一方面的责任,不仅不能削弱管理的职能,还要充实稽查检查的人员,为稽查检查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如此,邮政金融业务才会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二、建章立制,构建金融合规制度体系。 银行号称三铁:“铁制度、铁算盘、铁帐本”。正因为有了银行的“三铁”,银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赖的,我们的邮政银行,在金融业务发展上也应该是这样。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必须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相关部门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目前省分行建立的83项制度,就是我们工作的依据和指南,如果不知道或不懂得如何去做,就在83项制度中去寻找答案。 2、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就柜员而言,要从自己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监督授权业务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检查,落实检查要求。就网点负责人而言,要按照要求和频次加强现场和非现场的监控,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稽查检查。此外,特别要严格检查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押运、双线核算、双人复核;支票印鉴分管、钱账分管、章证分管的“五双三分管”制度、三级密码权限制度、大额核保制度、日终互盘制度、缴协款制度、ATM机管理制度、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网点“人离机退、章证入柜上锁”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3、触犯制度严惩不怠。要在全行员工中灌输制度就是高压线,谁踩了这根线,谁就要受到惩罚。特别是要经常对“十种人”(涉嫌“黄、赌、毒”的人员、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大额资金炒股的人员、个人负债严重的人员、无故经常不上班的人员、交友混乱的人员、有犯罪前科的人员、累查累犯的人员、贷款收受回扣的人员、热衷高消费的人员)进行风险管控和排查,对有章不循的员工,要将其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推行管理问责制,建立对违规违纪事项的举报制度,做到约束和激励并举。

篇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

附件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银监会关于“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活动等一系列银行业治理重大部署,进一步严格员工行为规范与管理,有效遏制资金案件高发势头,总行分析近年来我行案件和风险事件特点,梳理归纳了若干种对我行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危害的“高频高损”违规行为,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以下简称《禁令》),员工一旦触犯,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一、《禁令》出台背景

近年来全国银行业案件和风险事件频发,我行自2014年以来资金案件进入高发阶段,特别是2015年一季度以来全国邮政金融发案数量和涉案金额同比大幅上升,其中尤以内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挪用客户资金类案件数量多、金额大。针对我行资金案件高发态势,银监会采取了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于2015年2月11日下发了《关于当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案件风险防范的监管意见》(银监办便函〔2015〕208号),对我行部分省新设营业机构、开办新业务和高管个案审批采取了严格的准入限制措施,同时要求我行认真分析案发原因,深入查找管理薄弱环节,严格整改,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2015年6月2日,银监会又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

〔2015〕97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运营,有效防范外部欺诈和内部舞弊引发的案件和风险事件,切实加强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防控,更好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

面对严峻的案防形势和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总行决定进一步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加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力度,特别是加大易引发资金案件的“高频高损”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制定了《禁令》。

二、《禁令》主要依据

《禁令》第一条至五条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见邮银发〔2014〕83号)相关条款整合提炼而成,第六至十条主要依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制度要求整合提炼而成。

(一)《禁令》第一条“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民间借贷等活动”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的”;第(二)款“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的”。

(二)《禁令》第二条“严禁参与涉恐、涉黄、涉赌、涉毒、涉黑、传销和洗钱等活动”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二百五十一条第(三)款“挪用邮储银行资金或客户资金买卖彩票、股票、期货、理财产品等的”;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参与洗钱活动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排查暂行办法》(见邮银发〔2012〕174号)第十八条“是

否有参与‘黄、赌、毒、黑、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的情况”。

(三)《禁令》第三条“严禁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严禁空存空取、空缴空拨,严禁以个人账户过渡银行或客户资金”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办理空存空取、空缴空拨操作的”;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盗窃、挪用库款、擅自动用库款垫付其他款项、白条抵库的”;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利用操作之便空存实取、空汇实取的”;银监会《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银监办发〔2012〕127号)“严禁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套取资金”。

(四)《禁令》第四条“严禁伪造、擅自印制、套用重要空白凭证”的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百七十三条“擅自印制、销毁重要空白凭证”;第二百五十三条“非法伪造、套用重要空白凭证”。

(五)《禁令》第五条“严禁私刻、盗用、出借银行或客户印章、印鉴卡,严禁在与业务无关的账、表、簿、证等上盖章,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空白票证、空白账簿/表等上预留印章”的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私刻银行或客户印章的”;第(二)款“伪造、变造银行或客户印章的”;第(三)款“盗用银行或客户印章的”;第二百六十三条“私自制造、伪造业务章戳,或出借、出租业务章戳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印章管理办法(试行)》(见邮银发〔2008〕296号)第三十五条“严禁在

空白业务合同、空白业务协议、各种空白会计凭证、账表上预先加盖”。

(六)《禁令》第六条“严禁代客户保管存单、卡、折、现金、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支付设备、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复印件等重要物品,严禁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的主要依据:银监会《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严禁代客户保管客户存单、卡、折、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身份证件等重要物品;严禁代客户申请、启用、操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业务;严禁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支付设备(如网银U盾或令牌、密码信封、支付密码器等)。 ”

(七)《禁令》第七条“严禁盗用、超权限持有系统工号、智能令牌、口令、密码,严禁复制指纹、严禁密码‘公开化’”的主要依据:银监会《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严禁复制、盗用、超权持有操作卡、密码或口令等”。

(八)《禁令》第八条“严禁弄虚作假为本人或他人套取银行信用,严禁发放顶冒名贷款,严禁违背信用卡申请人真实意愿实施虚假进件,严禁泄露信用卡申请人敏感关键信息”的主要依据:银监会《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严禁使用或串通客户使用虚假资料获取银行信用”;《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篡改、违法使用个人金融信息”。

(九)《禁令》第九条“严禁预签借款合同、贷款借据、受托支付申请书、借款支用单等信贷单证”的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关于严禁预签小企业授信业务发放及支付阶段空白标准格式文本的通知》(邮银业〔2013〕94号 )“贷款支用审批(非额度项下业务为贷款审批)通过前,不得要求客户在空白借据、借款支用单‘借款人确认签字部分’以及受托支付申请书上签字或盖章”。

经过上级行批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根据我行的相关制度预签借款合同、贷款借据、受托支付申请书、借款支用单等信贷单证。

《关于规范小额贷款借款人个人结算账户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农金函〔2015〕12号)第二部分“预签空白合同相关事宜”规定,“原则上,不允许预签空白合同,对于客户因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等原因,需要预签空白合同及借据的,各分行需要做好预签空白合同及借据的管理工作。(一)借款人须自行在合同中填写放款账号与户名;(二)预签合同需执行严格的双人面签,并分别留存与客户的合影、客户与存折(或卡)的合影;(三)合同签署授权人在签署合同时,要查看双人面签的相关影像资料或影像资料打印版本,核实是否执行了双人面签、合同上所签账号与影像资料上账号是否相符等事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商”

务贷款业务基本操作规程》(见邮银发〔2014〕27号 )第四十条规定,“对于已生效的授信额度,借款人可根据自身资金周转需要,在额度支用期内,申请支用。(一)对于单次支用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应由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经办支行(或贷款行)申请支用贷款,除管户客户经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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